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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临沂市城市中!水,设施建?设管理暂行办法 】 第一》条 : 为防?治水污染《节约:水,资源促进水资—源综合利用逐步实现!城镇污水资》源化根?据,建设部城《市节约用水管理【规定、城市中—水设施管理暂—行办法(建城字〔1!995〕713号)!、山东省《城市中水设施建【设管理规定(鲁【建,发〔19《98〕7《1号)?、关于加强城市居】。住小:区中水设施》建设:管理工作的通知(鲁!建城字〔20—06:。〕)等有关规定结合!本市实际制定—本,办法 第—。二条  本办法【。所称中?水是指?城市污水和杂排水经!净化处?理后:达到: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!(CJ/T》 48-19—99)可在一定范围!内重复?使用的非《饮用水 《     —本办法所称中水【设,施是指中水的集水】。、净化处理、—供水:、计量、检测设施以!。及其他附属设施【  第》三条  中水主【要用于城市绿化、冲!厕、道路《清扫、车辆冲洗【。、建筑施《工等:城市杂用水;水源热!泵用水、冷却用【水、洗涤用水—等工业?生产用水;观赏【性景观用《。水,、湿地用水等—。环境用水;以及【可接受其水质标准的!其他用?水 第》四,条  住房和城乡】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门负责城》市中水?设施建设、运—行和管?理市城市节》约,用水:管理部门负责—中水设?施建设的审查—、监:督检查和竣工验【收,以及中水《设,施运行管理的—监督、?检查和运行管理【人员的培训、考【核 :。 第五条 — 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!。同,规划:、,环保、水《。利等部门编》制,。中水设施建》设规划作为》城,市节约用水》专项规划的》组成:部分经市《。。政,府批准后《组织实施 第】六条  在城市规】划区域内符合下列】条件:的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项目建设—单位:应配套建《。设,中水:设施     】(一)建《设面积在2万平【方米以?上的宾?(旅)馆、饭店、商!店,、公:寓、综?。。合性服务楼及高【层住宅等; —     (二)建!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!。以上的机关、科【研单位、大》专院校?和,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!设施等; 》   ?。  :(三)?房屋建筑总面积达到!10万?平方米以上或日【用水量超过20【0,立,方米的居住小区;】  ?   (四)—优质杂排水的—日排放量超过20】0立:方米的建筑、企业】或工业小《区 第七条  !已建成的工程项目】符合第六条规定【条件的在《调查核实的基础【。上制:定建:设改造规划限期【建设改造具》体由产权《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!组织实施 —。 第:八条 ? ,鼓励单位和个—人,以独资、合资、合作!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!和从事中水经营【活动对单《位和个人投》资建设的中水设施】实行“谁投资谁受】益”的原则   !  :对建设?、使用?中水:设施项目的》单位将给予优—惠政策对在中水设施!建,。设、管理和运行【过程中做出成绩的单!位和:个,人,由住房和城乡建【设行政主管部—门给:予表彰?、奖:励 第》九条  对未按本】。办法:规定配套建》设,中,水设施、已建成项目!不按规定《整,改、擅?自停:用中水设施》或中水水质达不到规!定,标准的建设单位必须!在限期内整改;逾期!不改正的《住房和?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应?依照城市供水—、节约用水的有关】规定:予以处罚并核—减与:中水水量《相当的计划用水指标! 第十条  】中水:设,施设:计,方案,由建设—单位委?。托具:。有相应设计能力【。的单位?编制,设计单—位应当严格》。执行建筑中水设【计规范(G》B50?336?。-,2002)设计【方,案须经城市规划部】门、城市《节水管理部门审定】,建设单位应当对】中水设施设计方案组!织有关专家进行论】证,方案论证—通过后?应当及时将相关【资,。料,。。。报送市城市节约用】水管理部门》。 第十一条【 中水设施由建设】单位负责建设,【建设:投资纳入主》体工程总概算—,,并与主体工程同时】设计、同《时,施工、同时交付使】。用     中水!设施的建设施—工单位应《。当具有相《应的资质 — 第十二条 工【程项目建《。成后市?城市节约《用水管?理部门?应,当对中水设施—进行竣?工验收中水利用设施!验收不合格的—建设单位《必须在限《期内整改 【第十三条  中水设!施交付使《用后由产权单位或委!托具备中《水设施运行资—质的相关单位负责中!水设:施的日常管理—及,维护制?定相应的《管理制度和》工作规程保证—中水:设施正常《运行和水质标—准 第十四条 !中水计量应做—到计量?。准,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!间断供?水或者?停止供?水;因工程施工、设!备维修?。等原因需要停止向】用户供水的应当提】前24小时通知【用户 第十【五条 ?中水:。设,施的管道、》水箱等设备其—外表应全部涂成【浅绿色并严禁与【其他供水设》施直接连接中水【设施的出口须标有“!非饮用水”字样 !。 第十六条 中水】应当实行有偿—使用其计量和收费工!作,由建设单位或—者产权管理部门负责!。。征收的中《水水费主要用—于中水设施的管理和!维,修临沂市的》。中水价格由市—物价部门会同—相关:部门按照有关程序】制定: 第十七—条 中水设施的【管,理人员必《须经:过专:业,培训经?城市节水管理部门】考核合格后方—可从事运行》管理工?。作保证?中水设?施正常运《行不得?擅自改?动或者停止使用中】水,设施和配套设施 】 第十八条 【 住房和城乡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!其工作人员》。。应严格依法办事不得!滥用职权徇》私,。舞弊:违者由所在单位或其!上级主管部门—予以行?政处:分构成犯罪的由【司,法机关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】第十九条《  本办法自—2,013年《5月22日起施行】有效期?至2015年5月2!1日已出台的市【住,房和城乡建设—委员会?相关:文件与本《办法不一致的—以本办法《为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