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州市城—乡规:划局建设项》目规:。划设:计条件?管理暂行《规定
第》一条 ?为,加强城市《。。规划管理保》证城市规划实—施依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城乡—规划法、河北—省城市?控制:。性详细规《划编制导则》(试行)及河北省】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!管理办法(试行)】等有: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!际制定本规定—
第二条 —本规定适用》于本市城市》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!区范围内的》建设项目
—第三条 规划设【计条件是城乡—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—对建设项目提出【的规:划,建,设要求是指导和【审定建设项目—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!平面设计《以及土地《使用:。。的重要依据》
第四条 城乡规!划,行政主管部》门根据城市总体【。规划、控《制,性详细规《划,、专项规划》和相关规定提出规划!设计条件
—第五条 规》划设计条件的提出应!遵,循下列原则》
(一)以!城市总体规划、近】。期建设?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!划和专项规》。划为依据;
! (二?)严格执行城市规】划管: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、技术《标准;
【 (三)坚持—经济效益、社—会效益和环境—。效益的统一》;
(【四)统一规划、配套!建设、完善城市基础!设施;
【 (:五,)合:理节约和集约—用地积极开发—利,用地下空《间,;
(【六)改善城市生【态环境注重城市景】观;
》 (?。七)保护历史文【化遗产和自》然环境;《
, (八—)符合城《市,防灾:、,。减灾要?求保障城市安全
!第六条?。 规划设计》条件主?要包括以《下内容
—。 , (一)项目用【地,范围、面积、性【质和可兼容内容包括!规划用?地、可建设用地【和可建设用地范围】外的规划道路、【绿地及河《流,等其他用地》
: : (二)土》地开发利用强度包】括容积率《。(或允许的建—设总:量)、建《筑密度、建》。。筑,高度:、建筑间距等临【近历史风貌地段、】文物古迹《、视线景观》走廊、?电台、?电信:、气象台《、军:事设:施等建设项》目应按相关规定控】制项目的《建筑高度对沿街建】筑有控制要求的应提!出明确的建》筑控制要《求
(【三)道路交通设施、!市政设施、》公,共设施配置要—求
(【四,),绿化配?置要求包括绿地【率、公?共绿地、绿》化带、防护》绿地等对古树名【木,应明确提出》保护要求
【 (五)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】的相关?技,术,要求
【(六)?城乡规划行政主【。管部门?认为有?必要提出的》其他要求 》
第七条 规划设】计条件?分为强制性和指导性!内,容
:。 强制—性,。。内容包?括用地范《。围、用地面积—、用地性质、容积】率(或允许的建设总!量)、绿地率—、建筑密度》、建筑?高度:、建筑退让、交【通出:。入,口方位?、停车泊位及—其,他,需要配?置的公共、》市政公用《设施的用地面积【(或建设规》模)
【指导性内容包括建筑!。风格、色彩》和景观环《境等要求《
,第八条 规划设计条!件中用地性》质分类原《则依据城市用地分】。类与规划建设—用,地,标准(G《BJ 137-9】0)
《第九条 可兼容性】。用地应?在规划设计条件【中予以明确 —
第:十条 规划设计【条件的提出应满【足沧州市土地—使用和建筑规划管】理技术暂《行规定的要求
】 有《特殊要求的》应在规划设》计条件中明确
】第十一?条 除连接城市【地下管线工程、通】道的其?他,。设,施原则?上不:得逾越可建设用【地范:。围
第十二—条 建设用》。地范围内确定为【两种以上《(,含两种)用地—性质的规划设计【条件:中须明确各类用地规!模(或?用地比例)
【第十三条 规划设】计条件附图应标【注建设用地范围【及道路?红线、绿《线等控制线宜采【。用1:1000或》1500地形图 】
第十四条 建设】用地所在《区域有下列情—况之一的《规划设?计条件的内容可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】后的规划设计条件应!满足相关规》定的要求
】。 (一)城市—规,划,调整或修编造成地】块开发条件变化【的;
? ? (二)因城市基础!设施、公益性公共】设施等城市》公共利?益需要?。导致已出让》地块的规《模、:范围及相关建设条】件发生变化的;
】 《(三)国家、省【。或市有关政》策发生变化的;
】 (四—)法律、法规—。。规定的其他情形 】
第十五条 规划设!计条件调整审批程】序 :
? (一《)建设单位向城【乡,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提出调整—规划设计条》件的申请说明调【整理由及《必要性
— (?二)城乡规划行【政主:管部门按《。照控制性详》细规划及其他相关规!定提出调整意见经】论证后报市》。城,乡,规,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!定,
: (《三,)市城乡规划—建设:管理委员会》。研究同意后城乡规划!行政主?。管部门及时将依法变!更后的?规划条件《函告同级国土资源】主管部门
— ?(,四)规划设计条件经!。依法批准调整的【完善相应土地手续】后办理相关》规划:手续
第》十六条 规》。划设计条件提出后一!年内未?进行国有土地使用】权,出,让的该?规划设计条件自【。行失效? ,
第十?。七,条, 本规?定由沧州市城乡【规划局负责解释
!第十八条《 ,本,规定自20》。12年2月1日起施!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