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沧?州市城?乡规划局建设项目】规划:设计条件《管,理暂行?规定 第一条 为!加强城?市,规,。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!实施依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城乡】规划:法、河北《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!。划编制?导,则(试行)及河北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】规划:管理:。办法(试行)等【有关规定结合我【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! , 第二条 本—规定适?。用于本市城市—总体规划确定的【主城: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! 第?三条 规划》设计条件是城乡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对建】设项目提出的规【划,建设:要求是?指导和审定建—设项目修建性详【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!。以及:土地:使用:的重要依据 第四!条, 城乡规《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根《据城市总体》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!划、专项《规划和相《关规定提出规—。划设:计条件 《 第五条 规划【。设计:条件的提出应遵【循下列原则 —   ? ,(一)?。以城市总体》规划、近《期建设规划、控【制性详细规划—和专项规划为依据;!     (—二):严格执行城市规划】管理的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、技【术标准;    】 (三)《坚持经济《效益、社会效益和】环境:效益:的统一;   【  (?四)统?。一规划、配》套建:设、完善城市—基础设施;    ! (五)合理节【约和集约用地—积极开发利用—地下空间;》 ,    《(六)改善城市生】态,环境注重城市景观】;     (七)!保护历史文》化遗产和自然环境;!     (八【)符合城市防灾、】减灾要求保障—城市安?全 : 第六条 》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包!括以:下内容?。   ? ,。 (一)项》目用地范围、面积】。、性质和可兼容【内容:包括规划《用地、?可建设用地和可【建设用地范围外的】规划道路、绿地及河!流等:其他用地     !(二)土地开—发利用强度包—括容:积率(或允许的建】设总量)、建筑【密度、建筑》高度、建筑》间距等?临近:历史风貌《地段、文物古迹、视!线景观走廊、—。电台、电信、气象】。台、:军事设?施等建设项》目应按相关规—定控:制项目的建》筑高度对《沿街建筑有控—制要求的应》提出明确的建筑控】制要求?     》(三)道《路交:通,设施、市政设施、公!共设施配置要求 】    《(四)绿《化配置要求》包括绿地率、公共绿!地、绿化带、—防护绿?地等对古树名—木应明确《提出保护要求  】   (五)地【下空间开发利用的】。相关技术要求   !  (六《)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《认为有必《。要提出?的其:他要:求 第七条 规划!设计条?件分:为强制性和指导性内!容     —。强制性?内容包括用地范围、!。。。用地面积《。、用:地性质、容积—率(:。或允许的建设—总量)、绿地率、建!筑密度、建筑高度】、建:筑退让、《交通出入口方位【、停车泊位及—其他需要配置—的公共、市政—公用设?施的用地面积—(,或建设规模)   !  :指导性内容包括建】筑风格、色彩—和景观环境等—要求 第《。八条 ?规划设计条件中用地!。性质分?类原则?依据城市《用地分类与规划【建设用地标准(【GBJ 137【-90) 》 第九条 可兼容性!用地:。应在:规划设?计条件中《予以明?确 第《。十条 规划》设计条件的》提出应满足沧—州市土?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!理技术暂行规定【的要求   —  有特殊要求的】。应在规划设计条件】中明:确 第十一条【 除连?接城市地下管线工】程、通道的》其他设施原则上不得!逾,越可建设用》地范围 第—十二条 《建设用地范围内【确定为两种以上【。(含两种)用地性】质,的规划设计条件【中,须明确各类》用地规模(或用地】比例) 第—十三条 规划设计】条件附图《应标:注建设用地范—围及道路红线、绿】线等控制《线宜采用110【00或15》。00地形图》 第十四条— 建设用地所—在区域有下列—情况之一的规划设】计条件的内》容可进行相应调【整调整后的》规划设计《条件应满足》相关规?定的:要求     (】一)城市规划—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!开发:条件变化的; 【    《(二)因城市基【础设:施、:公益性公共》。设施等城市公共利益!需要导致《。已出让地块的规【模、范围及》相关建设条件发【生变化的;    !。 (:三)国家、》省或市有《。关政策发生变化的】;, ,  :  (?四)法?律,、法规规定的其【。他情形 》第十五?条 规划设计条件调!整审批程序  【  :  (?一,)建设单位向城乡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调整规?划设计条件的申【。请说明调整》理由及必要性— ,    (二)城】乡规划行政主管【部,门按照控制性详细】规划及其《他相关规《定,提出调整意见—经论证后《报市城乡规》划,建,设管理委员会—审定:   ?  (三)市城乡】规,划建设管理委员会】。研究同意《。后,。城乡: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及时【。将依:法变:更后的规划条—。件函:告同级国《土资源主管部门  !   (《四)规划设计—条件:经依:法批:准调整的完》善相应土《地手续后办理—相关规划手》续, , 第:十六条 《规划设计条件提【出后一年内未—进行国有《土地使用权出—让,的该规划设》计条:件,自行失效 第【十七条 本规—定由沧州市城乡规划!局负责解释》 第十八条 【本规定?自2012年2月】1日起施《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