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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【夏回:族自治区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】计量及节能改—造管理办法(试【行) ? : ,关于印发宁夏回【族自治区既有居住建!。筑供热计量及节能】改造管理办法—(试:行)的通知》 》 宁建》(科)发[》2013《]36号 各市县!住房:和城乡?建设(城管、—住房保?障)局、财政局【 《 ,   为规范全区】既有居住建》筑供热计量及—节能改造工作—的管理确保既有【居住建?。筑节:能改造效果和资【金,安,全,:根据民用建筑节能】条例、?北方:采暖地区既有—居,住建:筑供热计量及节【能,改造奖?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!、北方采暖地—区既有居住建—筑,供热计?量,及节能改造》项目验收办法等法】律法规我们制定【了宁夏回族》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!供热:计量:及节能?改造管理办法—。(试行?)现:印发你们《请遵照执行 —   !  附件宁夏回【族自治区《既有居住《建筑:供热计量及》节能改造管理—办法(试行) 自!治区住房和城乡【建设厅 《。 自治区财政!厅 ? 2013年7】月5日 宁夏回族!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!。供热计量及》节能改造《管理:办法(试行》) ?。 》 : 第一章 总则 ! 第一条 —为规范全区既有居住!建筑供热计》量及节能改造—工作的管理确保我】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!计量:及节能改《造效果?和资:金,安,全,根据民用建筑】节能条例、北方【采暖地区既》有居住建筑》供,热计量?及节能改《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!办法、北方采暖地区!既有居住《建筑供热《计量及节能改造【。项目验收办法及相】关法律法规结合我】区实:际,制定本办法》 【 第二条 本办】法,所称的?“既有居住建筑供】热计量及节能—改造”是《。指对不符合我—。区既有非节能—居住建筑的围护结】构、室内《供热系统计量及【温度调控、热源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】实施改造的活—动 — 第三条 【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!设,厅会同财政厅负【责,全区既?。有居:住建筑供热》计量及节能改造【任务计划制定—。、,。任务分?配、验收评估和【监督管理等》工作自?治区财政厅会同住房!城乡建设厅》负责既有居住建筑供!热计量及节能改造】。任,务奖励资金的—审核拨?付和:。监管工作各市县住房!和城乡建设行—。政,主,管部:门会同财《政,主管部门《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!既有居住建筑供【热计量及节能改造】任务:计划制定、项—目,审查、验收评—估和监督《管理等工作》各市县财政主管部门!会同住房和城—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:政区域内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】计,量及节能改造项【目奖励资金的审核拨!付和监管工作 第!。。二章 改造【。。项目:申报及任务分配 】 第四条 自【治区住房《和城乡建设厅、财政!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改!造计划组织各—市,县编制?既有居住建》筑供热计量》及,节能:改造实?施方案申报年—度既有?居住建筑节能—改,造任务 《 — 第五条《 :既有居住《建筑节能改造—任务申?报程序   !  (一《) 项目实》施单:位向市?县住房和城乡建设、!。财政主管部门提出】申,请; ? ?    (二) 市!。县住房和城乡—。。建设、财《政主管?部门对申请的既【有居住建筑供热计】量及节能改造项【目相关资料及拟改】造工程?项目:进行初审和》现场实际《查看; 】  :  (三《)市县住房和—城乡建设、财政主管!部门根?据,。项目审查情况确定改!造项目和《。任务量编制年度实施!方案填报全区既有居!住建筑供热》计量及节能》改造:项,目汇总表(见附件1!)上报?自治区住《房城乡建设厅—、财政厅《 《 第》。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!申报既有居住建【筑供热计量及节【能改造项目应—。提,供如下?材料  【   (一)申请文!件,;   【  (?二)既有居》住建筑?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项目申报表(附表】2)    ! (三)既有—居住建筑供》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!目实施方案》(编制?大纲:见附:件3);《    【 (四)《具有民用建筑能效测!评,资格的机构出具的】节能诊断《报告; 【    (五)改】造项目施工》。图设计文件、—施工图?设计文件《审查合格书、工程概!算等;? 【 ,。第七条 《市县申报既有居【住建筑供热计量及】节能改造任务—需提供以下》资料 ?   》  (一)市—县申请文件; 【     (二!)市县既有居—住建筑供热》计量及节能》改造年度实》施方案;《 , :     (—三)市?县既有居住》建,筑供热计量及—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!(附表1)》     申!报材料?一式:二份自治区》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厅、财政【厅各:一份:同时提?供电子?文档 【 第八》条 申报既》有,居住建筑供热计量】及节能改造》的项目应满足—如,下条件 —     (一)】产权:。单位和居《民,自愿;  】   ?(二)不属于—城市改造拆迁—范围经?评估能保证继—续安全使用20年及!以上申报项目为【2007年10【月1日?前竣工且单个—项目:。规模建筑面积5万平!方米:。以上; —    《 (:三):经节能诊断具备【节能改造条件节能潜!力较大改造》后,节能效果显著的;】     】(四)节能改造技术!。。方,案应满?足供热计量技术规】程(JGJ173)!、,严寒和寒冷地区【。居,住建筑节能》设计标准(JGJ】26)、民用建【筑节能设《。计标准(采暖居【住建:筑部分)(》宁夏地区实施—细则)(《DB64/0—47-1999)】等现行标准和—既,有居住节能改造【技术指南的要求技】术,先进、经《济合理; 】    (五)【改造内容包》括建筑外围护结构】节能改造、》室内供热系统—热计量及温度调控】改造 、热源及【供热管网热平—。衡改造三项内容【其中: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门!窗、:山,墙、北外墙和屋面为!基,础改造内容》;室内原《双管异程、铸铁散】热器采暖系统—没,有改为?分户水平串联—跨越:式系统方《式的 ? ,  ?   (六)项目资!金已落实 》。     【 第九—条 改造工程与老】旧小区?改造、环境》综合整治等统筹【考虑同?。步实施的优》先列入?改,造计:划 【 第?十条 自《治区住?房城乡建设厅—、财政厅组织相【。关专:家对市?县申:报的既有居住建【筑供热计量及—节能改造《实施方案进行审查、!评估必要时》进,行现:场核查经审查、【评估、?核查符合条件的【列入既有《居住建筑供热计【量及节能《改造:工程计?划并根据年度计划】下达各?地既有居《住建:筑节能?改造任?务奖励?。资,金 第三章 】项目实施和管理 】 第十一条 既有!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!节能改造《项目由具有法—人资格的产权单位】(业主?委员会)或其—委托的物业》管理公司、供热公司!、合:同能源管理公司等组!织实施各级建—设,行政:主管部门原则上不】得作为建设单位【参与项目的实施工作! ? 第十【二条 既有居住建!筑供热计量及节能】改,。造项目主体改造必】须严格遵《守基本建设程—序按规定办理施工图!设计审查、施工许可!、工程招投标等手续!; 《 》第十:。三条 项目【实,施单位?必须:委托有相应资质【的设计单位进行专】项,设,计 !第十四?条, 节能改造工程的!施工单位、监—理单:位必须采取招投标的!形式确定施》工、监理单》位必须具《有相应的资质 【 《 第十五条 项!目实施单位与中标的!施工单位、监理【单位应签订改造合同!并报项目所》在,地建:设行政?主管部门备案— — 第十《六条 项目施—工前项目实施—单位必须到》所在地建《。设主管部门》办理质量安》全监:督手续施工》过程中随时》接受质量、安全监】督人员的监督 ! 第十七】条 项目施工前】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!施工组织技术方【案对施?。工人员?进行技?。术交底和专业技术】培训并按相关要求】做,好安全防护和火【灾预防措《施严格?按设计和国家—有关施工技》术规范、标准—组织施工并做好施】工日志 《 ?    改造工程】选用的建《筑材:。料、设备、构件、】产品、计量及调控装!。。置,必,须有质量证明、性】。。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!。收记录墙体保—温材料和《供热计量装置应选】用由自?治区:住房:和城乡建《设厅认定的产品【进场的保温材料必】须进行抽《样复验、拉拔—试验针对一》个,标段采用同一个生】产厂家生产的—保温材料可按一组抽!样复验 【   ? 监理单位应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!程监理?规范的要求对—改造工程实施—日常监理对》。施工过?程进:行质量和安全监督】并做好监理日—志;改造过程要注意!。做好隐蔽工程—的验收并做》好隐蔽?。。验收记录监理签【字后方可进》行,。下道工序《需保留好改造前【、中、后《必要的照片、—影,像资料?(项目验收时需要提!供): 》 : ,第十八条 —各级建设《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!管理原则对改—造项目的质量、安全!进行监督应将其纳】入监管?范围:切实履监管职责并于!。每年10月3—。1日前将项目实施】情况、?。。年度任务完成情况】逐级报自治区住房】城乡建设厅》 , : , 第》十九条 》自治区住房城—乡建:。设厅、?财政厅不定期对【全区既?。有居:住建筑供《热计量及节能改造】项目质?量、:安全、进度》、资金管理等—。情况:进行监督《检查: : 第二十!条 既有居住【建筑供热计量—及节能改造》项目:纳,入年度?全,区建筑节《能检查内容项目完成!。情况纳入自治区住】房和城乡《建设厅对各市县建】设行政主《。管部门的年度—考核内容 第四】章 项目评估验收 ! 第二十一》条 验收程序—。 ?     项—目完工后由实施单位!组织自验收验收合格!后向市县住房和【城乡建设《、财:政主管部门申请【验收:市县住房和城乡【建设、财政主管部门!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!收评估并形》成验收评估意见【。并将验收评估意【见、既有居住建【筑供:热计量及《节能:改造验收合》格项:目备案?表及验收相关资料报!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!厅、财?政,厅自治区住房—城乡建设《厅、财政《厅对各市县》的既有建筑节能【改造项目进行—抽验抽验比例不小于!30%?。并形成验收》评估:报告报?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】、财政部 】 第二—十二条 验收条【件 ?     (一)!项目按照经》批准的?实施方案完成—相应改造内容改造项!目质量安全、节能效!。果符合要求完—。成竣工?验收备案《并,由实:施单位完成自查自验!。; 《  :   (二)—改造工?程资料完整(包括】技,术,档案、?施工管理资料—、主要建《。筑,材料、建筑》构配件、产品、计】量及调控装》置的质?量合格证明文件、】财务决算文》。。件等)?。; 《     (—三)建设《资金按计《划执行配套资金按】规定比例及时—足额:到位资金《的使:用和管理符合国【家和自治区》有,关规定   !  (四)》改造:项目已?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!温度:调控装置并实施【供热:计量收费 — :    (五)已委!托具有国家和自【治区民用《建筑能效测评资【格的机构进》行了能效测评; ! 》 第二十三》条 :验收依据  !   1、住房【和城乡建《设部北方采暖地区】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!量及节能改造项目】验收办?法(:建科[20》。0,9,]2:61号) 》  《   2、住房和城!乡建设部、财政部关!。于推进北方》采暖地区既有—居住建筑供热计【量及:节,能改造?工作:的实施意见(—建科[2008【]95号) !。 ,  : 3、财政部关于】印发〈北方采—暖区既有《居住建筑供热—计量及节《能改造奖《励资金管理暂行【办法:〉的通知(》财建[20》07]957号) ! : ,    《。4、住房和城—乡,。建设部关于印发〈】北方采暖地》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!。计量及节能改造技】术导则〉《(试行)的通—知(建科[》。2008]》126?号,) 《 ,    《5、建筑节能工【程施工?质量验收《规范(GB504】11-2007) !     6、!供热计量《技,术规程(JGJ【。1,73-2009)】。     7!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!关,于印发〈民用建筑能!效测评标识》技术导则〉(试行】)的:通知(建科》[20?08]118号【)   【。  8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部关于印发〈】北方采暖《地,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!计量及?改,造工程验收办法【〉的通知(建城[】2008《],211号) —     9】、宁:。夏回族?自治区?地,。方标准既有居住【建筑节能改》造技术规程(—DBJ64/—0,54-2《009?)  —   10》、宁夏财政厅、住房!和城乡建设厅关于】印发宁?夏回族自治》区既有居住建—筑供热计量及节能】。改,。。造财政奖励资金管】理暂行办法的—通知(宁财(建)[!2,0,09]26》5号) 【 第》二,十四条? 验收内容 【     (一】),供热:计量及节能改造【。工程完成《情况:; : :     (二【)供热计量》及节能改造工程【质量情况; —     (】三)供热计量及节能!。改造工作量》评估;   !。  :(四)供热计量及节!能改造?节能效?果评:估; ?     【(五)改《造资金到位》及,使用情?况;    ! (:六):供热计量收费实【。施情况; 【 ,    (七)【改造工程资料—情况; 《     【(八)改造工程项目!运行管理情况 【 : : 第二十五条】 市?县申请?改,造项目验《收,应提交的资》。料,     】(一)市县》关于申请既有居【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!能改造?验收:的文件;  !   (二)既【有,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!节能改造验收合格】项目:备案表(《见附件4) 】     (三【)既: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!及节能改造项目【验收:表(见附件5—) 《。     (—三,。)具体改《造项目?实,施情况?材料 —  :  1?、改:造,项目的实施方案 !   》  (1)节能改造!项,目基本概《况(包括《工程位置《。、建筑形式、建【筑面积、围护结构】形式、采《暖系统形式、改造前!建筑能耗《评估情况、》热工性能计》算书等); !    (》2)节?能改:造面积?及时间进度安—排;  【   (3)节能】改造内容(外—围护结构节能改造、!室内供热系统计量】及温度调控改造、】热源及供热管网热】平衡改造《)实施外《围护结构节能—改造的建《。筑应:载明节能窗更换率实!施室:内供热?系统计量及温度【调控改?造的建筑应载明改】造,技术方?案;:     】(4)节能改—。。造资金预算、改造】资金来源及》奖励资金《使,用情况说明; 】。     2、】改造项目管》理,情况(包括工—程管:理、:质量管理、》资金管理等》); —    3、—招投标?文,。件、合同设计、施工!图,施工、监理》、安全?合同和验收》报告等有关附件【。; 《 ,   ? 4、施《。工图图纸及有关附件!;     !5、供热计量收费】实施情况; !  :。  :6、完成的改造项】目技术?、经:济及节能效果分【析(包括项目投【入产出、节》。能效果、《室内热舒适度、【热工:性能计算书》等); 【    7、所用产!品进场复检合—格报告热计量—。装置和温度调控装】置的:产品:质量合格书售后质】量承诺?书建筑节能产品认】证证书等 — —第,二十六条 验收【方式 —   ? (一?) 听取项目建【设情况汇报》审查项目《单位提交的验—。收报:告; —    (二—)检查项《目建设资料; 】     (三】)实际查看》改造:项目:工,程对工程质量—、改造工作》量、节能效》果进行?现场:查看核实; 】     (四)形!成项目验收意见【。对,未能通过验收的工】。程项目提出整改【意见限期整》改重新组织》。验收限期未完成整改!达不到验收条件【的,。将取消项目计—划,。扣回补助资金 】 《。 第?二十八条《 既有居《住建筑节《能改:造,工作量核定》 《。    (一—),建筑:。围护结构《节能改造、室内供】热系统计量及温度】调控改造《、热源及《供热:管网:热平衡改造三项对】应,的补助资金权重系】数分别为60%【30%10% 】     (二】),围护:结构节能改》造分为门窗》节能改造、》外墙节能改造及【屋面、楼梯间节能改!造对:应的工作《量系数分《别为:50%、40—%、10% ! 第二十【九条 通《过验收?的既有居住》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!改造工程应在建筑】物明显位置镶—嵌宁夏既有居—住建筑供热计—量,及节能改造示范工】程标志(式样—见附件7) — 第五章 》附, , 则: 第三十条— 本办法由—自治区住房》城乡建?设厅、财政厅负责解!释 ? 第三十一】条 本《。办法自印《发之:日起施行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