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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》夏回族自《治区既有居》。住建筑供热计量【及节能改造管理办】法(试行)》。
关于印发】宁夏回族自治区【既有居住建筑供【热计量?及节能改造管理【办法(试行)的通知!
宁!建(科)发[—2013]36号
!
各市县住房和城】乡建设(城管、住房!保障)?局、财政局
! 为规—范全区?既有居?住建筑供热计量【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管!理确保既《有居住建筑》。节能:改,造效果和资金安全】,根据民用建筑节】能条例、北方—采暖地区既》有,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!。节能改造《奖励资金管》理暂行办法》、北方采暖地区【既有居?住建筑供热计量【。及节能改造项—。目验收办《法等法?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宁!夏回族自治区既有居!住建筑供热计—量及:节能改造管理办【法(:试行)现印发你们请!。遵,照执行?
【 ?。。 附件宁夏—回族自治区既—有居住建筑供热计】量及节能《改,造管理?办法(试行)
】自治区住房和城【乡建设厅 !自治区财《政厅
《 2013年【7月:5日:
宁夏回》族自治?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!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!办,。法(:试行)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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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一章 总则—。
第一条 为】规范全区既有—居住建筑供热—计,量及节能改》造工作的管理—确保我区既有居【住,建筑:供,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效!。果和资金《安,。全,:根据民用建筑节能】条例、北方采暖地区!。既有居住建筑—供热计量《及节能改造奖励资】金管:理暂行办法、北方】采暖地区《既有居住建筑供热】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!验收办?法及:相,关法律?法规结合我区实【际制定本办法
【
【第二条 本办法所!称的:“既有居住建筑【供热:计量:及节能改造》”是指对不》符合我区《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】。筑的围护结构、室】内供热系统计量【及温度调控、热源及!供热:管网:热平衡实施改造的】活,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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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! 自治区》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!财政厅负《责全区既有居住建】筑供热计量及节【能改造任务计—划制定、任务—分配、?验收评估和监督管理!。等工作自治区财政】厅,会同住?房城乡建设厅—负责:既有居住建筑供【热计量及节》能改造任务》奖励资金的审核【拨付和监《管,。工作各市县住房【和城乡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财政主管》部,。。。门负责?对,本行政?区域内既有居住【建筑: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任务计划制定、【项目审查、验收评】估和监督管》理等工作各》市县财政主管部门会!同,住房和城乡》。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行政》。区域内既有居—住建筑供《热计量及节能—改造项?目奖励资《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!工作
第二章 】 改造项》目申:。报及任务分配
第!四,条 自治》区住房和城》乡建:设厅、财政厅根据】确定的年度改造【计划组织各市县【编制既有居住建筑】供热计量及》节能改造《实施:。方案申报年度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!造,任务
》
第五条 ! 既有居《住建筑节能改造【任务申?报程序
! (一) 项目实!。施单位?向市县住房和—城乡建?设、财政主管部门提!出申请;
— ? (二) 市】县住房和城乡—建设、财政主管【部门对申请的既【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!及节能改《造项目相关资料及拟!改造工?程项目进行初审和】现场实际查看—; :
:。 (三)!市县住房和城—乡建设、《财政主管《。部门根据《项目审?查情况确《定改造项目和任务量!编,制年度实《施方案填报全—。区既:有居住建筑》供热:计量及节能改—造项目汇总》表(见附件1)【。上报自治《区住房城乡建设【厅、财政厅
】
》第六:条 项目实施单【位申报既《有居:住,。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项《目,应提供如下材料
! (一)!申请文件《;
!(,二):既有居住建》筑供热?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!申报表(附表2)
!
》 :(,三)既有居住建筑】供热:计量及?节,能,。改造项目《实施:方案(编制》大纲:见附件3);
【
(】四):具有民?用建筑能效测评资格!的,机构:出具的节能诊断报】告;:
(!五)改造项》。目施:工,图设:计文件、施》工图:设计:文件审查合格书【、工程概《算等;
【
? 第:。七条 市县申报既】有居:住建筑供热计量及】。节能改造任务需提】供以下资料
【 (一)!市县申请文件;
】
《 (二)市【县既有居住建—。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!造年度实施方案;
!
》 :(三)市县既—。有居:住建:筑供热计量及—节能改造项目汇总】。表(:附表1)
】 申报—材料一式二份自【治区:住房和城乡》。建设厅、《财政厅各《一份同时提供—电,子文档
》
—第八:条 :申报既有居住建筑供!热计量及节》能改造的项目应满足!如下条件
— —(一)产《权单位和居》民,自愿;
— ? (二)不—属于城市《改造拆迁范围经评】估能保证继续安【。全使用20年及以上!申报项目《为2007年10月!1日:前竣工且单个—项,目规:模建筑面积5万平方!米以上;
【 ? (?三):经,节能诊断《具备节能改造条【件节能潜《力较大改造后节能效!果显著的;
! 《。(四)节能改—造技:术方案应满足供热计!量技:术规程(J》GJ173)—、严寒和寒冷地【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!标准(J《GJ26)、—。民用:建筑节能设计标【准(采暖《居住建筑部分—)(宁夏地区—实施细则)》(DB6《4/047-—。1999)等现【行标准和既有—居住:节能改?造技:术指:南的要求《技术先进、经—济合理;
】 (五)改造!内容包括建筑外【围护结构《节能改?造、室内供热—系统热计《量及温度调控—改造 、热》源及供热管网—热平衡改造三项【内容其中建筑外围护!结构的?门窗:、山墙、北》。外墙:。和屋面为《基础改造内容;【室内原双管异程、】铸,铁散热器采暖系统】没有改为分》户水:平串联跨《越式系?。。统方式的
》
(六!)项:目资:金,已,落实
》
!第九条 改》造工程与老旧小区改!造,、环境综合整治等统!筹考虑同步实施的优!先,列入改造计划
】
—第十条 自治区【住房城乡建设—厅、财政《厅,组,织,相关:专家对市县申报的】既有居住建筑—供热计量及节能改】造实施方案进行【。审查:、评:估必要时进行现场核!查经审?查、评?估、核查符合—条件的列入既有居住!建筑供热计量及【节能改造《工程计划并根据【年度:计,划下达各地既有居住!建,筑节能改造任—。务奖励?资金
第三章【 项目实施和管】。。理
第十一条 】 既有居住》建筑供热计量及【节能改造项目由具】有法人资格的产权单!位(业主委员会)】或其委托《的物业管理公—司、供热《公司、合同》能源:管理公司《等组织实《施各级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。门原则上不得作为】建设单位参与—项目的?实,施,工作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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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第十二《条, 既有《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!节能改造项目主体改!造必须严格遵守【。基本建?设程序按规定—办,理施工图《设计审查《、施工许可、工程】招投标等《。手续;
! , 第十三条 项!目实施单位必须【委托有相应》资质的?设计:。单位进行《专,项设计
》
第十】四条 节能改造】工程的施工单—位、监理单》位必须?采取招投标》的形式确定施工、】监理单位必须具【有相应的资质
!
》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!单位与中标》的施工?单位、监理单位【应签订改《造合同?并报项目所在地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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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条— ,项目:施工前项目实施单】位必须?到所在地建设—主管部门办》理质量安全监—督手:续,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!质量、安全监督人】员的监督《
】第,十七条 项目【施,工前施工单位应认】真编制施工组织技术!方案对施工》。人员进行技》术交底和专》业技术培训并按相关!要求做好安》全防护和火灾—。。。预防措施严》格按:设,计和国家有关施工技!。术,规范、标准组织【施工并?做好施工日志—
改!造工程选用的建筑材!料、:设,备、构件、产品【、计量?及调控装置必须有质!量证明、性能检【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!录墙体保温材料和】供热:计量装置应》选用由自治区—。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厅认定—的产品进《场,的保温材料必—须进:行抽:样复验、拉拔试【验针对一个》标段采用同》一个生产厂家—生产的保温材—料可按一组抽样复】验
】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!照国家?有关工程监理—规范的要《求对改造《工程实施《日常监理对施工过】。程进行?质量和安全监督并做!好监理日志;改【造,过程要注意做好隐蔽!工程的验收并做好】隐蔽验收记录监【理,签字后方可进行【下道工序《需保留好改造前、中!、后:必要的照片、—影像资?料(项目验收—。时,需,要提供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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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【条 各《级,建设主管部》门,应按照属地管理原】则对改造项》目的:质量、安全进行监】督,应,将其:纳入监管《范围:切实履监《管职责并《于每年1《0月:31日前《。将项目实《施情况、年度任【务,完成情况逐级报【自治区住房城—乡,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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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自治—区住房?城乡:。建设厅、财》政厅不定期对—全区既有居》住建筑供《热计量及节能—改造项目质》量、安全、进度、】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!监,督检查
! 第二十条 既!有居住?建筑供热计量及【。节能:。改,造项目纳入》年度全区建筑—节能检查内容项目】完成情况纳入自治区!住房:和城乡建设厅对各市!。县建设?行政主?管部门的年度考核内!容
第四章 项目!评估:验收
第二十一】条 验收程》序
》 项目完工】后,由实施单位组—织自验收验收合【格后向市县住—。房和城乡建设、财】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!市县住?房和城乡《建设、财政主管部】门组织相《关专家进行验收【评估并形成验收评】估意见并将验收评估!意见、既有》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!节能改造验》收合格项目备—。案表及验收相关【资料报自《治,区住房?城乡建设厅、财【政厅自治区》住,房城:乡建设厅、财—政厅对各市县的既有!建筑节能改造项【目进:行抽验?抽验比例《不小于3《0%并形成验—收评估?报告报住房》和城乡?。建设部、财政部【
— 第二《十二条 《验收条?件
《 : (《一)项目《按照经?。批准的实施方—案完:成相应改《造内容改造项目【质量安全《、节能效果符合要求!完成:竣工验收备案并由实!施,单位完成自查自验】;
— : (二)《改造工程资料完【整(包括技》。术档案?、施工?管理资?料,、主要?建筑:材料、建筑》构配件?。、产品、计量及调控!装置的质量合格【。证明文?件、财?务决算文件等—);
【 : (三)建设资金】。。按计划执行配套资金!按规定比例及—。时足额到位资金【的,使用和管理》符合:国,。家和自治《。区有关规定
—
【(四)?改造项目已安装分户!供,热,计,量和温度调控—装置并实《施供热计量收—。费
【 (五)》已,委托:具有国家和自—治区民用建筑能【效测:评资格的机构进行】了能效测评;
!
》第二十三条 验【收依据
》 , 1—、住房?和城乡建设》。部北方采暖地区既】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!及节能?改造项?目验收办法(—建科[2009]】2,61:号)
! 2、住《房和城乡建》设部、财政部—关,于推:进北方采暖地—区既有居《住建筑供热计量及】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!意见(建《科[200》8]95号)
】 3、】财政部关《于印发〈北方采暖区!既有:居住建筑《供热计量《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!管理:暂行:办法:〉的通知(财建【[2007》],957号)
【 《 4?、住房和城乡建【设,部关于印发〈—。。北方采暖地区既【有居住?建筑供热计量及【节能:改造技术导则〉(】试行)?的,。通知(?建科[2008【]126号)
】。 : 5、建筑节!能工程施工》质量验收《规,范,(GB?50:411-2007)!
【 ,6、供热计量技【术,。规程(J《G,。。J173-20【09)
】 7、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】关,于,印发:。〈民用建筑》能,效测评标识技术导】则,〉(试行)的通知(!建科[2《008]118号】)
》 8、住房】和城乡建设部关【于印发〈北方采暖地!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!计量及改造工—程验收办法〉的通知!(建:城[2008]2】。11号)
! , 9、宁夏回族自!。治区地方标准既有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】技术规程(DBJ6!。4/:054-2009)!。
《 《10、宁夏财政厅】、住房?和,城,乡建设厅关于—印发:宁夏回?族自治区既有居住】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财政奖励【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!通知(宁财(—建,)[2009]【2,6,5号)
《
第】二十四条 》验收内容
— (【一):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!工程:完成情况;
! (二)【供热计?量及节能改造工程】质,量情况;
【 》(三)供热计量【。及节能改《造工作量评估;
! 》 (四)供热计【量及节能改》造节能?。效果评估《;
:
, 《 (五)改造资金!到位及使《用情况;
— , (六【)供热计量收费实】施情况;
【 , 《(七)改造工程资】料情况;
— —(八)改《造工程项目运行管】理情:况
】 第二十五条 】市县申请改》造项目验收应—提,交的:资,料
》 (一—)市县关于申请【既有居住建》筑供热计《量及节能改造验收的!文件;
》 》 (:二)既有居》。住建筑供热》计量及?节能改造《。验收:。合格:项目备案表(见附件!4)
?
: : (三)既有】居住建?筑,供热计量及节能改】造项目?验收表(《见,附件5)
! (三》。)具:体改造项目实施【情况材料
】。 ? 1:、改造项《目的实施方案 【
》 (1)节能改!造项目基本》。概况(包括》工程位置、建筑形式!、建筑面积》、围护结构形式【、采暖系统形式、】改造前建筑》能耗评估《情况、?热,工性能计算书等)】;
】 (2?)节能改造面积及】时间进?度安排;《
— (3)节—。能改造?内容:。。(外:围护结构节》能改造、室》。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!度调控改造、热源】及供热管网热平衡】改,造)实施外围护【结构节?能改造的建筑—应载明节能窗更【换率实施室内供热】系统:计量:及温度调控》改造的建筑》应载明改造》技术方案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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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4)节能《改造资金预算、改造!资金来源及》奖,励资金使用情况说明!;
【 2、改造项【目,管理情况(》包括工程管》理、质?量管理、资金管理等!);
《 —。3、:招投标文件、合同】设计、施工图—施工、监理、—安全合同和》验收报告等有关附件!。;
》 4、施【。工图图纸及》有,关附件?;,
》 5、供热计】量收费实施情况【;
!6、:完成的改造项目技】术、经济及节—。能效果分析(包括】项目投入产出、节能!。。。效果:、室内热舒适度、】热工性?能计算书等);
】
? 7》、所:用产品?进场复检合格报【告热计量装置和温】度调控装置的产品质!量合格书售后—质量承诺书建筑节】能产品?认证证?书等
【
, 第?二十六条 验—收方式
《
(一!) 听取项目建设情!况汇报审查项目【单位提交的》。验收:报告;
】 (《二):。检查项目建设资【料;
》 《 (三)实际查看】改造项目工程对【工程质量、改造【工作量、《节能:效果:进行现场查看—核,实;
】 (四)形成【项目验收意见对未能!通过验收的工程项】目提出?整改意?见限期整《改重:新组:织验收限期未—完成整改达》不到验收《条件的将取消—。项目:。计划扣回补助资【金
【 , 第二十八条 【既有居住建筑节【能,改造工作量核定【
,
? ,。 (一)—建筑围护结构—节能改?造、室内供热系统计!量,及温度调控改造、热!源及:供,热管:网热平衡改造三项】对应的补助资—金权重系数分别【为60%30%1】0%
《 , (二)围!护结构?节能:。改造分为门窗节【能改造、外墙节【能改造及《屋面、楼梯间—节能改造对应—的工作量《系,数分别为50%、】40%?、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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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九条 通》过,验收的?既有居住建筑供【热计量及节》能改造工程应在建筑!物明显位置镶嵌【宁夏既?有居住建《筑供热计《量及节能改造示范】。工程:。。标志:(式样?见附件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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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章? 附 则
第】三十:条 本《办法:由,。自治区住房城—乡建设厅《。、,财政厅负责解释
】
》第,三十一条 本办法!自,印发之日起》施行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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