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宁夏回!族自治区水工程【管理条?。例 宁夏回】族自治区人民—代表大?会常务委《员会公告 【 宁人常〔2—。002〕27号【   《 , 宁夏回族自治【区水工程管理—条例已由宁夏回【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。务,委员会第二十九次】会议于200—2年11月7日【通过现予公布自20!03年1月》1,日起实行 200!2年11月7日 】。 宁夏回《族自治区水工程【管理条例《 ? (200》2,年11月7日—宁,夏回族自治》区第八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:第二十九次》会议通过) !第一章 总 】 则 《 第?一条 《为,了加:。。强水工程管理与【保护保障人民生命】财产:安,。全充分发挥》。水工程?的综合效《益实现水《资源的可持》续利用促进经—济,发展:根据中?华,人民共和国》水法结合自治—。区实际制定本—条例 ? 第】二条 《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!行政区?域内的水工程及【其附属设施的建设、!管理与保护》 ,    — 本条例所称水工】程包括河道、—。灌溉渠?。道、排水沟道—。、行洪道《。。、,堤防:、水:库、:蓄滞洪区、塘—坝、机井、水窖、】灌排站、湖泊、【供用水等水》工,程及:其通讯、供电、防护!林、交通、》水文:监测、管《理房等附属设—施 】 第三?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》规定的权限》负,责本行政区域内【水工程的统》一管理与监督 ! 第—四条 各级人民】政府:应当将水工程的【建,设,列入本级国》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划 》 ,   鼓励多—渠道:投资:建设水工《程实行国家所有、集!体所有、《个人所?有、股份制和股份合!作制等多种所有【制形式? ? 》第五条 水—工程:受法:律保护任何单—位或者个人》有保护的义务—对侵占、《损坏水工程》。的行为有《权制止、检举—和控告 【 : 第六条 在水!工程管?理与保护《工,作中做出显著成绩】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!级人民?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!部门给予表》彰奖:励, , 第二章《 《水,工,程,。建设: 第七条》。 :。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《水工程水工》程应当服从流域或】者区域规《划遵守基本建设程序!。符,合工程建设》的有关规《定,。。建设跨行政区域或者!跨行业的水工程建】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!有关地?。区和部门的意—。见并报上级人民政府!或,者有关主管》部,门批:准 ? 《 第八条 水工!程附属设《施应当与《主体:工程:同时设计、同—时施工?、同时投入使用 !     —水工:程,建设单位应当做好】水工程范围内水土保!持和绿化工》。作 》 第九—条 : 水工程《建,设项:目应当?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实】行项目法《人责任?制,。、招:标投标制和监理制 !  《   从事水—工,程勘测、设》计,、施工、检测、【监,理的: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!质 ? 第【十条 水工程项目!建,成后应当按照—有关:规,定进行验收验—收合格的方》可投入使用工程管理!单位或者个人—应当持有关资料到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!登记 第三章【 , :水工程管理》与保:护 第十》一条 各级人民【政府或者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》确定:辖区内水工程管【理的责任主体 【     取】得水工程所》有权或者经营权【的单位和《个人是水《工程:管理的?责任主?体 : , ? : ,第十二条《 自治区水—行政主?管部门所属的—灌溉渠道、排—水,沟道、水文水—。资源等国《有水工程管理机构】负责所辖范围内水工!程管理?范围和保护》范围的水《行政监督检查—工作维护《。水事秩序 】 第》十三:条 上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】管理的河道、排【水沟道?、行:洪,道可以根据规—划和管?理要求委《托下级水行政主【管部门管理 — 第】十四条 国家和!自治区?投资兴建的大中型】水工程管理权发生变!更的应当《报自:治区人民政府批准】 ,。     【水工程?上已建和新建—的交通设施由产权】单,位管理 】 第十五条 】 中、小型—水工程可以依法转】让,、拍卖?、租赁和承包以转】让、租赁、拍卖、承!包等形式合法取【得水工程所有—权、经营权的单位】或者个人有保障水工!程安全和《正常运行的》义务未经《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批准不得改变水【工程:。原设计?和,功能 —    中、小【。型水工程的转让、】拍卖、租赁和承包必!须坚持?公,开、公正、公—平合理的《。原则 》。 : 第十六条【 从事工程—建设占用农》业灌溉水源》、灌:。。排工程设施或—者对:。原有灌溉用》水、供水水源有【不利影?响的建设单位—应当采取相应的补】救措:施;造成损》失的依法《给予补偿 【 第十七】条 禁止在【饮用: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!排污口  】  : 在河道《、灌溉渠《道、排水沟道新【建,、,改建或者扩大排污】口的应?当经过有《管辖:权的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同意由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,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!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! ? 》第十八?条 在河—道、灌溉《渠,道、排水沟道—管理范围内修—建桥梁?、码头或《者其它建筑物、构筑!物铺设管道、—电缆应当符合国【家规:定的防洪标》准和有关技》术要求工程建—设方案应当报经【有关水?行政主管部门审查】同意 —  :  因修建》前,款,工,程设施?。。扩建:、改:建、拆除《或者损坏原》有水工程设施的建】设单位应《当,负担扩建、改建、】拆除:的费用?和,损失补偿费用但是】原有工程设施属【于违法工《程的除外 【 : : 第十九条 — :在公共供水管道【。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!和地:下的安全保护范围】。内不得?从,。事挖:坑取土或《者修建?建筑物、构筑物【等危害供水》设施安全的活—动, , 《。 第二十条 !水工程管理机构【和个人?必须服从县级以【上人民?政府防?汛抗:。旱指挥机构的防洪】、抗旱调度 【     水力】发电、供水、灌溉等!与防洪发生冲突时应!当服从防洪》调,度 : 第二!十一:。条 蓄滞洪—区范围在《防洪规划《或者防?御,洪水方案中》划定并报请自治区】。人民政?府批:。准后:予以公告 》 【第,二十二条 退【水沟道、《蓄水塘?洼由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划定 —     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《得占用?行水:、蓄水?区域 》 第二十】三条 汛期—内行洪?沟道禁止通行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。因生产、集市贸易】或者其它活动—使行洪沟《道成为?通行:道 :   》  因?紧急情况作为通行】道时应当经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或》者防:汛,指挥机构批准并【采取防汛安全措【施 — 第二十四条】 对可能影—响防洪、行洪安【全的: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或者防汛指!。挥机构在必要时可以!采,取应:急防:洪避险措施公—安、交通等部门应当!给予:配合 《 》 第二十五条 】根据水工程》类型:、,规,。模和安全管理的需要!水工程管理》范围按照下列标【准,划定 —    (一)【流经自治区境内的黄!河,段及其一级支流【。有堤防的以堤防外坡!脚为准不《小,于,五十米;有规划岸】线的以规划岸线为】准,无规划岸《线的:不小于?。五十米?。;,无堤防或者无规划岸!线的以历史》最,高洪水位或者设【计洪水?位为:准外沿向外》不小于五十》米;  【   (二》)蓄滞洪区堤防断】面迎水坡堤脚—内不:小于三?百米背?水坡:堤脚外不小于三十米!;     !(三)护岸》工程:从岸肩向外不小【于三十米《;, ?     (四【)大型水库大坝坝肩!、外坡脚《向外不小于二百【米;中小型水库大】坝坝肩、外坡脚向】。外不小于一百—米;水库《库区至校核》洪水:。位以外五十米—至二:百米;  】   (《五)扬水《灌区干渠《、傍山干渠渠堤【外坡脚外五十—米;:自,流灌区干渠、—傍山支干渠、支【。。渠渠堤?。外坡脚外三十米【;支干渠、支渠渠】堤外坡脚《外十五米《挖方渠以《渠堤内沿向外计算】;     !(六)?干沟、支干沟以【沟堤内沿向外三【十米;支沟以沟【堤内沿向外十米;】  》 , , (七)湖泊迎【。水坡:和背水坡坡》脚外六十米;—。。    【 (:八)挡水、泄水【、输水渡《。槽和隧洞、》扬水泵?站、水电站厂—房和干渠、支—渠上的涵洞等重【要水工程《建筑物外沿向外二百!米    】 (九)水文—。测验断面上下游各】五百米 —     (十)】供用:水管道两侧》各二米 【 第二十【六条 水库类【型的确定按照国务】院,水,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!标准划定 】    干渠、【干沟、支干渠、支】干沟、支《渠、支沟由自治【。区水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划:定  —   斗渠、斗沟由!乡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划定管《理范围 ! ,。 第二十七条 水!工程管?理范围内禁》止下列?活动 》     (一【)扒:口、爆破、建—窑、筑坟、打—井、开?矿修建房屋》或者从?。事其他建筑》活动;  】   ?(二)弃置砂石淤】泥、存放物》料倾倒垃圾》、废渣、尾矿掩埋污!染水体的物体; 】 ?    (三—)损毁水工程及其观!测,、通讯、供》电、照明、交通、】消,防等附属设施;【。     】(四)在库区—、蓄滞洪区》、湖泊、堤坝—或者渠堤上从事【影响蓄洪《、行洪活动》;   【  (五《),向水域排《放超:过国家标准的污【水以爆炸《、投毒、《电击或?。者打坝等方式—的捕捞活动; 【   》  (六)在水闸】工作桥、测水桥、】渡槽、无《路,面,的坝顶、堤》顶上行驶车辆但【是维护水工程—的,车辆除外; !    (七)擅】。自操作水工程设备】或者取用水;— 《    (八)其】他妨碍水工程运【行或者?危及水工程安全【的行为? 】第,二,十八条? 未经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水行政》主管:部门批准《在水工程管理范【围内不得从》事,下列活动《 , ,     (一)! : ? 《 , 钻探、采石【、采砂、取土、淘】金; —    (》二):设置取用《水设施?、,向水域排水、挖筑鱼!池、水塘; —   》  (三)开—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!考古发?掘;  【   (四)在【坝、渠、沟堤上【。修路; —     》。(五)砍《伐水:工程防?护林木?;   【  (六)在—通讯、供电等水【利专用线《路上搭接《其他线路 — ? 第二十九条】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按照自治《区人民政府有—。。关规定?在水工程《管理:范围相邻地域划定】水,工程保护范围并确定!保,。护职责 《 ?  : , 在水工程保护【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!水,工程运?行和危害水工—程安:全,的爆破、《打井、采石、采【砂、取土等活—动 【 第三《十条 水工程出现!重大:险情或者造成灾【害时当地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】组织抢修抢险救【灾 ?第,。四章 —水,工程运行管理— :第三十一《条, 水工《程供水应当首—先满足城乡居—民生:。活用:水兼顾农业》、工业、生态—及其它用水水工程】管理单?位应:当按照?水工:程设计要《求和安全输》水能:力保障供水 — — 第三十二条 【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推广节约用水技!术,提高用水效率对【居民:生活、工业、—。农,业,。用水的蓄水、输【水工程采取》。必,。要的防渗漏措施【 】第,三十三?条 对需要—不间:断供水的《供水单位应》当保证供水因工程施!。工、设备维》修等原?。因确需停止供—水的应当《经供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并提前二十!四小时通《知用水单位和—个人:;因发?生灾害或者意外事故!不能提前《通知的应当》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!。水单位?和个人尽快》。恢复正常供水并报】告供:水行:政主:管部门 — 第三【十,四条 ?。 农业灌《溉用水?实行计划《管理:水工程管理机—构根据用水申—请和可?。供水量进《行总量平衡编—制年度供用水计【划报有?管辖权的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批准后实施》     】用水户年《度内用水过程发生变!化确需调整用水【指标的由用水户【向有管辖权的水【工程: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!     水】工程:管理机?构,应当与农业用水户】签订计划供用水协议!明确双方的责任【以,及,权利、义务 !。 : 第三十五条【 , 超:过计划用水的应【当向:水工程管理机构提出!超计划用水》申请经有管辖权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同意后方可用水【 ,    — 因水源或气—象等原?因水:工程管理机构可【以变更?供水计划并》应当:及时:告知:用水户报上》级主管?部门备案《 ?  : ,  因自《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!需变更供水》计,划的基层水工程【管理组织有》权作:。出减:轻灾害的紧急措【施 !第三十六条》 用水责任人不】明的或者在县—级以上?人,。。民政府规定的—禁稻地区《种稻的水《工程管理机构不【予供水   !   第【三十七条 》 水工程管理—机构实行计量供水】按用水量收费水工程!管理:机构应当改进用【水计量设备和方【法建立?。严格的计量管理【制,度用水户对用水【量提:出异议的有管—辖权的水《行,政主管?部门应?。。当及时调《。查处理 《 》 第三十八条 !用水户应《当按规?定缴纳水《费逾期不缴纳的【可以加收滞纳金【超计划用水的—加价收取水费 【。     【逾期不缴纳水—。费和滞纳金的供【水单位?可以限制供水直至】停止供水;》。因限制供水或—者停止供水》。给用水户造》成损失的由》用水户承担责任 】  《   水费》征收标准及》。征,收办法按照自—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!规定执?行 《 : :。 第三十九条 】水工程?管理:机构收取的水—费应:。当用于?工程运行、管理【、维护不《得用于水工程管理以!外开支?其他部?。门不得截留》或者挪用《。 第五章 【法 律 责》 任 《。第四十?条 违反》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!将未经验收或者验】收,不合格的水工程【投入使用的》。由,县级以?上,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责《令停:。止,使用并责令原建【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!限期:验收对建设单位处以!工,程合同款百分之二】以上百?分之四以《下罚:款,。 — :第四十一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十—七条规定的在饮用水!水源保护区内设【置排:污口由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责令《限期拆除《、恢复原《状;逾期不》拆除、不恢》复原状?的强行拆除、—。恢复原状并处五万】元以上十《万元以下罚款 !     未经【水行政主管》部门:审查:同意擅自在河道【、灌:溉渠道、《排水沟道上新建、改!建或者扩《大排:污口的由《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或者自治区水—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!水工程管理机构依】据职:权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:。限期:恢复原状处》五万元以上十万【元以下罚款 【 ? 第四》十二条 违反【本条例?第十八条第一款规】定未:经有:关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审查同意【擅自:在河:道,。、灌溉渠道、—排水沟道管理范围】内修建桥梁、—码头:或者其?他建:。筑物、构筑物铺设管!道、电缆且其他【法律、行《政法规未作规定的】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或?者自治区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所属的水工程【管理:机构依据职权责【令停止违《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!手续:;逾期不《。。补办:或者补办未批准的责!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!物、构筑物逾期不拆!除的强行拆除所【需费用由《违法单位或者个人】承担并处一万元以】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 ! 第四十三》条 违反本条【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!、第二?十三条第一款规【定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水》。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!治区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所属?的水工程管理机【构依据职权责令纠正!违法行为可以处一万!元以上?五万元以下》罚款 ! 第四?十四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—二十七条、》第,二十:八条:、第二十九条第二款!规,。定的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部门?或者自治区水行【政主管部门所属【的水工程管理机构】依据职?。权责令纠正违—法行为采取补救【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可!。以并处五万元以【下罚款 《 : 》第四:十五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《定擅自改变供水计划!或者不按计划供水给!用水户造成损—失应:当赔偿损《失 《 : 第四十六条 ! 当事?人对行政《处罚决定不》服的可以依法—申请行?政复议或者》提起行政诉讼;【当事人逾期不—申请:行政复议也》。不提起行政诉—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!决定的由作》出行政处罚决定的】机关申请人民法【院强制执行 【。 ? 第四十七【条, 水?行政主管部门—和水工程管理机构及!其工作人《员玩忽职《守,。滥用:职权徇私《舞弊的由其所在单】位或:者上级主《管部门给予行政处】。分;构成犯罪—。的,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《 第六章 附 ! 则 第四【十八条 本条例自!2003年1月1日!起施:行,1983年》2月2?6,日宁夏回族自治区】第四届人民》代表大?会,常务委员会》第十八次会议通【。过的宁夏回族自治】区水利管理条—例,同时废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