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【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!理办法
【苏,州市人?民政:府令
?。
第8?8号
《 苏州市城市房屋】安全管理办法已【经2005》年11?月23日市政府第】50次常务会议讨】论,通过现予发布市长】阎立2?005年1》2月29日
【 第一?章总:则,
第?一,条为加强城市房【屋安全?管理保障人民生命】。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!程质量管理条例、】江苏省工程建设【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!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办法
! 第二条《本办:法适用于本市—行政区域内城—市(含建制镇—下同)房《屋安全管理
第!三条:本办法?所称房屋安》全管理是指》房屋使用安全管【理,、房屋?安全鉴?定管理和危险—房屋防治管》理
涉及!工程主体和承重结构!变动时?工业和民用建筑【加层的安全》管理法律、法规【另有:规定的从其》规定
第四条市!房,产行政?主管部门《。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!工作的行政》主管部门市房屋安】全管理机构受市房】产行政?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!本,市房屋安全的日【常监督管理工作
! ? 县级?。市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的房屋》。安全:管理工作
》
规划【、建:设、:城管、公安、消防】。。、工:商、文广、教育、安!监等有关《行政主?管,部门应当按照—各自:职责共同做》好房屋安全监督【与管理?工作
》第五条房屋安全管理!遵循预防为主、防】治结:。合、综?合治理、《科学鉴定、确保【。安全的原则 —
第二章房屋使用!安全管理
—第六条使用房屋【应当保证房屋原有的!整体性、抗震性【、耐久性《和结构安全并在【房屋允许承载—范围内进行合—理使:用
第七条【拆,改房屋的主》体和承重结构应当】依法办理审批—手续房?屋所有人或》者使用人具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应—当向:。房屋所在地市、县】级市房?产行政主管》部门:申请
》 :。 (一)《拆改房?屋墙体、柱、梁、】板等主体结》构;
】(二)?在,建成房屋下建—造地:下室或者《降低房屋地面—地坪标高;
—
(三)】住宅改为公共—场所用房、办公用房!、工业或者》仓储用房办》公用房改《为公共场《所用房、工业或者仓!储用房公共》场所用房改为—工业或者仓储用房】等改变房屋用—。途拆改房屋主体【和房屋承重结—构,的;
?
, (四)【未,改变:房屋用途超过设【计,标准:或者规?范增:加楼面?荷,载的;
【。 ,。 (:。五)在房《屋屋顶?上设置水箱、铁塔】、花园、游泳池【等设施的;
! (六)其他拆】改,房屋:主体和承《重结构明显加大【荷载的行为》
,
《。 涉及其他许可【的申请人还应当按照!有关:。法律法规办理—手续
《 第八?条,申请拆改房》屋主体和承重—结,构应当?。向房:产行:政主管部门》提交下列主》要材料
【 (一《。)房屋?所有:权证:或者房屋租》赁证:明以及房屋所有人书!面同意证明;
!。 ?(二)?原房屋的相关技【术,资料;
【 :(三)原《设计单位或者其【他具有相应资质【。的设计?单位出具的加固【施工图;
【 : (四)房屋安全】鉴定:机构出具的鉴—定结论;
》
(五【)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需要审验的其他材料!
第九条申请人!拆改:房屋主体和承重【结构的必须严格【按照批准《的要求进行施工【
《 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】对拆改房屋主体【和承重结构》的情:况进行核查
】第,十条兴建大型建筑或!者有桩基、地下建筑!物和构筑物》等建设项目的建设】单位应当在开工【前申请对施》工区相邻房屋进【行房屋安《全跟踪?监测并按照规定【采取:。安全维护《。措施
第十一条!物业管理和社—区机:。构,在其管?辖,区内发现房屋所有人!或者使用《人未经?许可擅自《。拆,。改房:屋主体和承重—结,构的应当《及时予以《制止并报告所在【地房产?行政主管部门—
第三章房屋安!全鉴定管理
】第,十二条房《屋,安全鉴定是指由依】法设立?。的,房屋安全鉴定机【。构对房屋的完—好与损坏程度和【使,用状况的《安全性进《行,鉴别、评《。定
第十三条市!、县级市房》产行:政主管?部门设立的房屋【安全鉴定《机构(以下简—称,鉴定机构)负—责房屋安全》鉴定工作并统一【启用房屋安》全鉴定专用章
【
第十四条房【屋所有?人或者使用人—委托鉴定《机构进行鉴定时应】当提供下列材料【
: ? (一)房》屋安全?鉴,定委托书;
【 (二)房屋!所有权证《或租赁?合,同或:者其他证明其—与鉴定?。房屋有相关民—事权利?的,有效证件;
【 《(三)?房屋的相关技术资料!;
》 (四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应【当提供的其》他材料?
,
第?十五条鉴定机构在接!受鉴定委《托后一般《。应当在20日—内、复?杂,项目应当在30【日内出?具,。房屋安全鉴》定文书
【 对有明显险情的!房屋:。鉴定机构《应当在接受委托后】立即安?排鉴定对《。被鉴定?房屋:需要进行跟踪监测的!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期!限
《第十六条鉴定机【构进行房屋安全【鉴定按照下列—程序办理
】 (一)受理委】托;
【 (二)初始—调查摸清房屋—的历史和现》状;
(!三)现场查勘—、,。测试记录房屋损坏状!况和各种数据;
】
(四)检!。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!;
— (五)全面分析论!证定性作出综—。合判:断提出处理》建议:;
— (六)签发鉴定文!书
第十—七条进?行房屋安全》鉴,定必须有两》名,以,上鉴定人员参—加对特殊《。复杂的鉴定》项目鉴?定机: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!或,者邀请?有关部?门派员参《与鉴:定
第十八【条填写房《屋安全鉴定文—。书应:当使:用规:范术语并提出处理建!议
经】鉴定属危险房屋【的鉴定机构》必,须及时发出危—险,房屋通知书;属【非危险房屋的应当在!鉴定文?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!条件下的有效期【。。限
第十九条鉴!定机构?应当按照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!向鉴定委托》人收取有关鉴—定费、检《测费
第二十条!进行房屋《安全鉴定执行—建设部危险房屋鉴】定,标准、民用建筑可靠!性鉴定标准和房屋完!损等级评定》。标准:等规定?对工业建筑、公共建!筑、高?层,建筑:、文物保护建筑、园!林建筑等的鉴定还应!当参照有关专业技术!标准、规范和规程】
,
第二《。十一条对鉴定机【构出具?的鉴定结论》有异议?的由:房产行政主管部【。门,。按规定组织专家【论证房屋所在—地的鉴定机构应当】。根据专家《。论证意见重新—出具安全鉴定结论
!
第四章危—险房:屋防:范与处理
第二!。十二条房屋所—有人应当加强房屋】安全管理并在每【年汛期、重大节日】前对其房屋进行【全面安全《检查建立《。安全管理档案—对安全隐《患及时进行治理
! 房屋使用人!与所有人不一—致的:使用:人发现房屋有不安】全因素时应当—及,时通知所有》人进行房屋安全鉴】定并:积极配合治》理隐患?
》 ,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加强监督检查】指导:、督促和协助有关单!位或:者个人治理危险房屋!
: ,第二十三条房屋【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所有人应当委【托鉴定机构》对房屋?。进行安全鉴》定
【。(,一,)达到或者超过房】屋,合理使用年限的【需要继续使用的【;
?。 (二)发生!。自然灾害或者—。其他事故危及房屋】安,全的;
》 : (三)未改【变原设计结构但超过!合理使用年》限,。一半的人《口密集的大》中型公共建筑—5年内未作安全鉴】定的;
!(四)改变》原设计结构》的人:口密集?的,大中型公共建筑5年!内,未,作安全?鉴,定的
第—。二,。十四条危险房屋的买!卖、交换、出租、】抵押: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二》。十五条对经鉴定确】认的危险房》屋房:屋所有?人必须按照鉴—定,。机构的处理》建议及时加固或者修!缮治理需要使—用人暂时迁》出,的使:用人应当及时迁【出;:拒不迁出的由使用】人承担由此而产生】的一切责任
—
第二十六条对被!鉴定为危险房屋【的由房屋所有人按】照以下的方式—进行处理
【 ?(一)观察》使用适用于采取【适当安全技术措施】后尚能短期》使用:但需:继续:观察的房屋
—
, (二)【。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!适当: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!险的房屋
—。 (三)停止!使用适用于已—无修:缮价值暂时不—便拆除又不》危及相邻《建筑和影响他人【安全的?房屋
【 ,。(四)整体》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!且无修缮价值需要】立,即拆:除的房屋
】 产权不清或者】所有人下落不明【的危险房屋由房屋使!用人负?责出资解《除危:险出资费用可—以抵扣租《金
第五章罚则!。
第二》十七条房屋所有【人或者?使用人未经》批准擅自拆改房屋】。主体和承重结构的】由市、县级市房产】行政:主管部?。门责令限期整改【。可并处5万元以上1!0万元以《下的罚款
【第,二,十八条违反本—办法第九条第—一款:、第十条、》第二十三条第(三】),、(四)《项,规定的由市、县【级市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责令限?期整改对非》经营:活动中的违法—行为可并《处,1000元》以下的罚《款;对经营》活,动中的违法》。。行为可并处1000!元以上1万元以下】的罚款
第【。二十九条房屋所【有人或者使用人怠于!管理致使房屋发生】损坏或者对安全【隐,患不及时《治理给他人造成人】身伤:害、财产损失的【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!责任;构成犯罪的由!司,法,机关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,
?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!个人对未经批准【擅自拆改房屋主体】和,承重结构的行—为有权进行举报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及:时受理并进》。行,查处
— :拒绝、阻碍房—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!执行公?务的由?公安机关《依法给予治安处【罚
第三十一】条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:工,作人员、《鉴定机构《鉴定人员徇私—舞弊:玩忽职守导致—造成:财产损失《、人身伤《害的:应追究其相应的行政!责任;情节严—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。究其刑事责任
!第六章附则
第!。三,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危!险房屋是《指结构已严》重损坏或《者承重构件已—属危险构件随—时可能丧《失结构?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!保证居住和使用安】全的房屋
【 : 本办法所》称房屋?的相关技术》资料是指房屋—的设计资料、—地质勘探《资料、施工技—术资料等
! 本办法所》称房:屋合理使用年限是指!。钢混结构房》屋使用满55年砖】混结构房屋使—用满50年》砖木结构房屋—使用满40年简易】结构房?屋使用?满10?年
— 本办法所称公共建!筑是:指车站、宾馆—、饭店、医院—、商场、交易场【所、体育场所、学】校,、文化娱乐场所等】建筑
第—三十三条《军产、宗教产—及,文物建筑的安全【管理按照国》。家有关?规定执行《
第三》十四条?构,筑物及有关》房屋附属设施—、农村房屋》的使用安全》管理参照本办法执】行
第三十【五条本办法自200!6年3月1日起施】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