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苏州市城市房【屋安全管理》办法
苏【州市:人,民政府令
第8】。8号
苏州市城!市房屋安全管理【办,法已:经2005》。年11?月23日市政府【第50次常务会【议讨论通《过,现予:发布市长阎立—2005年12月】29日
》 第一章总则
【
第一?条为加强城市房【屋安全管理保障人】民,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!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!、江:苏省工程建设管理】条例等法规规章结】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》第二条本办法—。适用于本市行—政区域?。内,。城,市(含建制镇—下同)房屋安全管理!
: 第三?条本办法所称房屋】安全管理是指—房屋使?用,安全管?理、: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!危险房屋防治—管理
【 ,涉及工程主体和承】重结构?变动时工业》和民:用建筑加层的—。安全管理法律、法规!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?定
? 第四条市房产【行政主管《部门是本市房—屋安全管理工作【。。的,行,政主管部门市—房屋安全管理—机构受市房产行政主!管部门的委托负【。责本市?。房屋安全《的日常监督管—理工作
【 县级市房产行政!主管部门负》责本行政区域内的】房屋:安全管理工作
【
》规,划、:建设、城管、公安】、消防、工商、【文广、教《育、安监等有关行政!主,管,部门应当按照—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!屋安全监督与—管理工?。作
第五—条,房屋:安,全管理遵循预防为】主、防治结合、综合!。治理:。、科学?鉴定:、确:保,安全的原《则,
第二》章房屋使用安全管】理
第《六条使用房》屋应当保证房—屋,原有的整体》性、抗震性、耐【久性:和结构?安全并在房屋—允许承载范围内【进行合理使》用
第七条【拆,改,房屋的主体和—承重结构应当—依法办理《。审批手续房屋—所有人或者使用【人具有?。下列:情形之一的应—当向房?屋,所在地市、县级市房!产行政主管部—门申请
《
? (一《)拆改房屋墙体、柱!、梁、板等主—体结构;
【 (《。二)在建成房屋【下建造地下室或者降!低,房屋地面《。地坪标高;
【 : , (三)住》宅改为公《共场所用房、办公】用,房、工业或》者仓储用房办—公用房改为公共【场所用房《、工业或者》仓储用房公共场所】用房改为《工业或者《仓储用?房等改变房屋用途拆!改房屋主体和房屋】承重结?构的;
【 (四)》未改变房屋用途超】过设:计标准?或者规范增》加,楼面荷?载的;
【 (五)》在房屋屋顶上设置】水箱、铁《塔、花园、游泳池】等设:施的;
— (六)—其他拆改房屋主【。体,和承重结构明显加】大荷:载的行为
】。 涉及其他许可】的申请人还应—。当按照有《关法律法规办理【手续
?
第八条申请拆改!房屋主体和承重【结构应当向房产【行,政主管部门提交【下列主要材料—
《 (一)房屋所有!权证或者房屋租赁证!明以及房屋所有人】。书面:同意证明《;
《 (二)原房屋!的相关技术资料【;
:
》(三:),原设计单位或者其】他具有相应资—质的:设计单位出具的加】固施工图;
! , (四)房屋安全鉴!定机构出《。具的鉴定结论—;
:
, ?。 (五)房产行【政主管部门需要【审,验的其?他,材料
》第九:条申请人拆改—房屋主体和承重结】构,。的必须严格》按照批准的要求进】行施工?
,
, 《房产行政《主,管部门应当建—立健全监督》制度:对拆改房屋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】情,况进行核查
—
第十条兴建【。大型建筑或者有桩】基、地?下建筑物和构—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!设单位应当在开工】前申请对《施工区相邻房—屋,进行房屋安》全跟踪监测并按照】规定采取《安全维护措施
【
第十一条物业管!理,和社区机构在其管】辖,区内发现房屋所有】人或者?使用:人未经许可》擅自拆?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!构,的应当及时予以制】止并报告所在地房产!行政主管部门
【
第三《章房屋安《全鉴:定管:理,
第十》二条房屋安全鉴定】是指:由依法设立的房屋】安全鉴定《机构对房屋》的,完好与损坏程—度和使?用状况的安全性【进行鉴别、评定
! 第十三条》市、县级市》。房产行政《主管部门设立的【房屋安全《鉴定机构《(以下简《。称鉴定机构)负责】房屋安?全,鉴定工作并统—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!专,用章
第十【四条房屋所有人或者!使,。用,人委托鉴定机构进行!鉴定时?应当提供下列材【料
(】一)房屋安全鉴定】委托书;
【 ?(二)房《屋所有权证》或租赁合同或—者其他证明其—与鉴定房屋有相关民!事权利的有效证件】;
《 (《三)房屋的相—关技术资料;
】 (》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!。。应当提供的其他材】料
:
第?十,五条鉴定机构在【接受鉴定委》托后一般应当在2】0日内?、复杂项目应当【在,30日内出》具房屋?安全鉴定文》。书,
对有】明,显险情的房屋—。鉴,。定机构应当在接受】委托后立《即,安排鉴定《对被鉴?定房:屋需要进行》跟踪监测的》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期!限
《第,十六条鉴定机构进行!房,。屋,安全鉴?定按照下列程—。序,办理
《 , (一)受理】委托;
《
, (》二):初始调查《摸清:房屋的历史和现【状;
— (三)现场查勘!、测试记录房屋损坏!状况和各种数据;】。。
(四】)检:测验算整理技术【资料;?
: : (五)全面【分析论证定性作出】综合判断提出处【理建议?;
? 《(六)签发鉴定文书!。
第《十七条进《行房屋安全》鉴定必须有两名以】上鉴定人员参—加对特殊复杂的鉴】。定项目鉴定机构可以!聘请有关专家或者邀!请有关部门派员参】。与鉴定
第十】八条填?写房屋安全鉴定【文书应?当使用规《范,。。。术语:并,提出处理建议
! 经鉴定—属危险房屋的鉴定】机构:必须及?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!书;属非危险—房屋的应当在鉴【定文:书上注明在正常使】用条件下《的,有效期?限,
?第,十九:条,。鉴定机构应当按照】物价:部门核定的标准向鉴!定委托?人收取有《关鉴定费、检测费
!。
第二十》条进:行,房屋:安全鉴?定执行建设部危险房!屋鉴定标准、民【用建:筑可靠性鉴》定标准和房屋完损】等级评定标准等规定!对工业建《筑、公共建》。筑、:高,层建筑、文物—保护:建筑、?园林:建筑等的《鉴,定,。还应当参照有关专】业技术标准、规范】和规程
第二十!一条对鉴《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!论有异议的由房产行!政主管?部门按规《定组:织专家?论证房屋《所在地?的鉴定机构应—当根据专家论证意见!重新出具《安全鉴定结》论
?。 第四章危险—房屋防范与》处理:
第二十二条】房屋所有人应—当加强房屋安全管理!并在每年汛期—、,重大节?。。日前对其房屋—进行全面安》全检查?建,立,安全管理《档案对安全》隐患及时进行治理
!
? 房?屋使用人与所—有人不一《致的使用《人,发现:房屋有不安》全因素时应当及时】通知所有人》进行房屋安全鉴【定并积极配合治理】隐患
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加强监《督检查指导》、督促和协》助有关单位或者【。个人:。治理危险房屋
】 第二十三条房屋】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所?有人应?当委托鉴定机—构对房屋进行安【。全鉴:定
《 (一》)达到或者超过房】屋合理使用》年限的需要继续使用!的;
—。 , (二)发生自【然灾害或者其—他事故危《及房屋?安全的;
【 (三》)未改变原设—计,结,构但超过合理使【用,年限一半的人口密】集的大中型公—共建筑?5年内?未作:安全鉴定的;
! (四》)改变原设》计结构的人口密集的!。。大中型公共》建筑5年《内未作安全》鉴定的
—第,二,十四条危险房屋的买!卖、:交换、出租、抵押按!照有关规定执行【
第二》十五条对《。经鉴定?确认的危险房屋房】屋所有人必须—按,照鉴:。定,机构:的处理建议及时加】固或者修缮治—理,需要使用人》。暂,时迁出的使用—人应当及时迁—出;拒不《。。。迁出的由使用—人,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!切责任
第二】。十六条对《被鉴定为《危险:房屋的由房屋所有】人按照以下的方式】进行处?理
? , ?。(一)观《察使:用适用于《采取适?当安全技术措施后】尚能短期使用但需】继续观察的房屋
】
(—二)处理使用适用】于采取?。。。适当技?术措施后可解—除危险的房》屋
【(三)停《止使用?适用于?已无:修缮价值暂时不便】拆除又不危及相【。邻建筑和影响他【人安全的房屋—
(四)!整体拆?。除适:用于整幢危险且无】修缮价值《需要立即拆除—的,房屋:
? 产权不清或者!所有人下落不明【的,危,险房屋由房屋使【用人负责《出,资解除危险》出资费用可以抵扣租!金
? 第五?章罚则
第二】十七:条房:屋所有人或》者使用人未经批准擅!自拆改房屋主体【。和承重结构的由【市、县级市》房产行政主》管部门?责令限期整》改可:并处5万元以上1】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
—第二十八条》违反本办法》第九条第一款—、第十条《、第二十三条第(三!。)、:(四)项规》。定的:由市:、县级市房》产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整改对【非经:。营活动中《的违:。。法行为可并处1【000元以下的【罚款;对经营活动】中的违法行为—可并处100—0元以?上1万元以下—的罚款
第二】十九条房屋》所,有人或者使用人怠于!管理:致使:房屋发生损坏或者】对安全隐患不—。及时治?理给他人造成人身伤!害、财产《损失的应当承担【相应的事故责任;构!成犯罪的由司法【机关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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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条任何单《位和个人对未经批准!擅自拆改房屋主体】和承重?结构的?行,为有权进行举报房产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及时受理《并进行查处
】 拒绝、阻碍】房产行政主管—。部门依法执行公【务的由公安》机关依法《给予治安《处罚
第三十一!条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工作?人员、鉴定机构鉴定!人员徇?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!。造成:财产损失、人身【伤害的应《追究其相应的行政】责任;?。。情,节,。严重: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其刑】事责任
》 第:。六章附则
第三!十二条本《办法所称危险房【。屋是指结构已严重】损坏或?者承:重构:件已属危险构件随】时可能?丧失结构稳》定和承载能力不能】保证居住和使—用安全?的房屋
— ,。 本办法所称【房,屋的相关技术—资料是指房屋—。的设计资《料、地?质勘探资料、施【工技术资料等—
《。 本办法》所称:房屋合理使》用年限是指钢混结构!房屋使用满5—5年砖混结构房屋】使用满?50年砖木》结构房屋使》用满40年简易结】构房:屋使用满10年
】
《 本:。办法所称公共建筑是!指车站、宾》馆,、饭店、《医院、商场、交易】场所、体《。育场所?、,学校、?文化娱乐场》所等建?筑
第三十三】条军产、宗教产及文!物建筑的《安全:管,理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执:行
第三十【四条构筑物及—有关房屋附属设施】、农村房屋的—使,用安全管理参照本】办法执行
第三!。十五条本办法—自,2006年》3月:1,日起施行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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