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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—城市房屋安》全管:理办法?
苏州市人民!。政,府令
第88号】
?苏州市城市房屋【安全管理办法—已经2005—年11月23日市】政府第50次常务】会议讨论通过—。现予发布市长阎立】200?5,年12月《29日?。
第一章—总则
第》一条为加强城市【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!民生:命财:产安全根据建设【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。、江苏?。省工程建设》管理:条例等法规规—章结合本市》实际制?定本办法
—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!于本市?行政区域内城市【(含建制镇下—同)房屋安》全管理
第三】条本:。办法所称房》屋安全管理》是指房屋使用安全管!理、房屋安全鉴定管!理,和危险?房屋防治管理—。
—涉及工程主体和承重!结构变动时工业【和民用建筑》加层的安全管理法律!、法规另有规定的】从其规定
第四!条,市房产行《政主管部门是—本市房?屋安全管理工—作的行?政主管部门》。市房屋安全》管理机构《受市房产行政主【管部:门,的委托负责》本市房?。屋安全的日常—监督管理工》作
县】级市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行政区域内的房【屋安全管理工作
! 规划、建】设、城管、公安、消!防、工?商、文广、》教育、安监等—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按照各自【职责共同做好房屋】安全监督与管—理,工作
《 第五条房屋—安,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!、防治结合》、综合治理》、科学鉴定、确【保安全的原则
!第二章房屋》使用安全《管理
第》六条使用《房,屋应当保证》房屋原有《的整:体性、抗震性、耐】。。久,性,和结:构安全并《在房屋允许》承载范围内进行【合理使?用
? 第七条拆改房【屋的主体和承重结构!应当:依法办理审批手【续房屋所有人—或,。者使用人具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!房屋:所,。在地市、县级市房产!行,政主管部门申—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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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《)拆改房《屋墙体、柱、梁、】板等主体结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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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在建成】房屋下建造地—下室或者降低房【屋地面地坪》标高;
!(,三):住宅改为公共—场,所,用房:。、办公用房、工业或!者仓:储用房办公用—房改为公共场所用】房、:。工业或者仓储用房】公共场所《用房改为工业或者仓!储用房等改变房【屋用途拆改房屋主体!和,房屋承重结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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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未改变房屋!。用,途超:过设计标准》或者规范增加—楼面荷载的》;
》 (?。五)在房屋屋顶上】设置水箱、》。铁塔、花园》、游泳池等设施【的;
— (六)其他拆改!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!明显加大荷载—。的行为
【 涉及其他许可的!申请人还应当—按照有关法》律,法规办理手续
】 第八条申请拆改】房屋主体和承重【结构应?当,向房产行政主—管部门提交》下列主要材》料
》 :(,一)房屋《所有权证或者房屋】租赁证明以及—房屋所有人书—面同意证《明;
《 (二)原】房屋的相关技—术资料;
! (三)原设计【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!应资质?的设计单位出—具的加?固施工图;
【。 《(四)房屋安全鉴定!机构出具的鉴定【结论;
!(五)?房产行政主》管,部门需要审验—的其他材料
【 第九条申请人拆】改,房屋:主体和?承重结?。构的必须严》格按:照批准的要求—进,行,施工:
房产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建:立,。健全监督制》度对拆改《房屋主体和承重结】构的情况《。。进行核?查
第十—。条兴建大型建—筑或者有桩基、【地下:建筑物和构筑物【等建设项目的建设】单位应当在开工【前申请对施工区相邻!房屋进行房屋安全跟!踪监测并按》照规:定采取安全》维护:措施
第—十一条物业管—理和社区《。。机,构在其管辖区—内发现房屋所有【人或者使用》人未:经许可擅《自拆改房屋主体和】承重结?。构的应当及时—予以制止并报告所】在地: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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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房屋安】全鉴定管理
【 第:十二条房《屋安全鉴定是指【。由依法设立的房屋】安全:鉴定机?构对房?。。。屋的完好与》损坏程度和使用【状况的安全性进行】鉴别、评定
】第十三?条市、县《。级市房产行政主管】部门设立的房屋【安全鉴定机构(以】下简称鉴定》机构)?负责房?屋安全鉴《定工作?并统一启用房屋安】全,鉴,定专用章
— 第十四条房屋【。所有人或者使用【人委托鉴定》机构进行《鉴定:时应当提供下—。列,材料
(!一):房屋安全《鉴定委托《书;:
? : (二)房》屋,所有权证或租赁合】同或者其《他证明其与鉴定房】屋有相关民事权【利的有?。效证件;
】 (三)房—。屋的相关《技术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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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法《律、:法,规规定应《当提:。供的其他材料
】 第:十五条鉴《定机构在接》受鉴定委托后—一般应?当在20日内、复】杂项目应当在30日!内出具房屋》安全鉴?定,文,书
对有!明,显险情的房屋鉴定】机构应当在接受【委托后?立即安排鉴定—对被鉴定房屋需【。要进行跟踪监测【的可以适当延—长鉴定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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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鉴定】机,构进:行房屋?安全鉴定按照—下列程序办》。理
? (一)受理!委托;
!(二)?初始调查《摸清房?屋的历史和现—状;:
(【三)现场《查勘、测试记录房】屋损坏?状况和各种》数据;
》 《(四)检测验算整理!技术资料;》
《 (五)全—面分析论证定—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!处理建议;》
(【六):签发:鉴定:文书
》第十七条进行—房屋安?全鉴定必《。须有:两名以上《鉴定人员《。参,加,对特殊复杂的—鉴定项目鉴定机【构可以聘《。。请有关专家或者邀】请有:关,部门派?。员,参与鉴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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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填【写房屋安全鉴定文】书应当使用规范术语!并提出处理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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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经鉴定【属危:险房屋的鉴定机【。构,必须及时发出危【。险房屋通知书;属】非危险?房屋的应《当在鉴定文书—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!。件下的有《效期:限
第十九条】鉴定机构应当按照】物价部门核定的【标,准向鉴定委》托人收取有关鉴定】费、检测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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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,条进行房屋安全鉴】定,执行建设《部危险?房,屋鉴定标准、—民,用建筑?可靠性鉴定》标准和?房屋: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等!规定对?工业建筑、》公共建筑、》高层建筑、文物【。保,护建筑、园》林建筑等的鉴定【还应当参照》有关专业《。技术标准、规—。范和规?程
第二十一】条,对鉴定机构出具【的鉴:定结:。论有异议的由房【产行政主管部—门,。按规定?组织专家论证房【屋所在地的鉴定【机构应当根据—专家论?证意:见重新?出具安全鉴定结【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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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章危险《房屋防?范与:处理
《 第二十二》条房屋所有人—应,当加强房屋安—全管理并在》每年汛?期,、重大节日前对其】房屋:进行全面安全检【查建立安全管理档】。案对安全隐》患及时?。进行:治,理
【房屋使?用人与所《有人不一《致的:使用人发《现房屋有不安全因】素时应当《及时:通,知所有?人进行房《屋安全鉴定并—积极配合治理隐患】
》 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应:当加强监督检—查指导、督促—和协助有关单位或者!个,。人治理危险房屋【
第二十三条房!屋有下列《情形之一《的所有人应当委托鉴!定机构对房屋进行】安全鉴?定
【。(一)达到或—者超过房屋合理使用!年,限的需要继续使【用的;
!(二)发生自然【。灾害:或者:其他事?故危:及房屋?安全:的;
】(三)?未改变原设计—结构但超过合理使】用年限?一,半的:人口密集的大—中型公共《建筑5?。年内未作安全—鉴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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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改变原设计结!构的人口密集的大】中型公共《。。建筑5年内》未,作安全鉴定的—
第《二十四条《危,险房屋的买》卖,、交:换、出租《、抵押按《照有关规定执—行
第二十五】条对经鉴定确认【的危险房屋》房,。屋所有人必须按照】鉴,定机构的《处理:建议及时《加固或?者修:缮治理需要使—用,人,暂时迁出《的使:用,人应当及《时迁出;拒不迁【出的:由使:用人承担由此而产】。生,的一切责任
第!二,十六条对被鉴定【为危险房屋的由房】。。屋所:有人按照以下的方式!进行处理
【 : (一)观察使用适!。用于采取《适当安全技术措施】。后尚能?短期使用但》需继续观察的房屋】。
(【二)处理《使用适用于采取【适当技?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!的,房屋
】(,。三)停止使用—适用于?已无修缮价值—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!及相邻建《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!房,屋
— (四?)整体拆除适—用于:整幢危险《且,无修:缮价值需要立即拆除!的房屋
!产权:不清或?者所有人下落不明】的危:险房屋?由房屋使《用人负责出资解【除危险?出资费用可以抵【扣租:金
第五章【罚,则
第二十【七条房屋所有人【或者使用人未经【批,准擅自拆改房屋主】体和:承重:结构的?由市、县级》。市房产行政》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整改—可并处?5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的罚款
】第二十八条违—反本办法第九—条第一款、第—十,条、第二十三条【第(三)《、(四)项规定【的由市、县级市【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整改—对非:经营活动中的—违法:行,为,可,并处1000元以下!的罚款;对经营活】动中的违法》行为可并处1000!元,以上1万元》以下的罚款
第!二十九条房屋所有人!或者使用人》怠于管?理致:使房屋发生损坏【或者对?安全隐患不》及时治理给他人造成!人身伤害《、财产损失的应当】承担相应的事故【。责任;构成犯—罪的由司法》机关依?法追究?。刑事责任
第三!。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!对未经批准》。擅自拆改房屋主【体和承?重结构的行为有权】进行举报《房产: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及时受理》并进行?查处
拒!绝、阻碍房》。产行政主管部门【依法:执行:。公务的由《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!安处罚
第【三十:一条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工作人员】、鉴定机构鉴定【人员徇私《舞,弊玩忽职守》导致造成财产—损失、人身》伤害的应《追究其相应》的行政责任;情节严!。重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?究其刑事责任
!第六章附则
】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!称危险?房屋是?。指结构已严重损坏】或者承重《。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!时可:。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!载能力?不,能保:证居住和使》。用安:全的房屋
— 本办法所称!房,。屋的相关技术资料是!指房屋的设计资【料、地质勘探资料、!施工技术资料—等,。
本办】法所称房屋合理使用!年限是指《钢混结构《房屋使?用满:55年?砖,混,结构房屋使用—满50年砖木结【构房屋使《用,满40年简易结构】房屋使用满10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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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办:法所称公《共建:筑是指车站、宾馆、!饭店、医院、商场、!交易场所、体育场】所、学校、文化娱乐!场所等?建筑
第三【十三条军产、宗教】。产及文物建筑—的安全?管理按?照国家有关规定【执行
《 ,第三十四条构筑物及!有关房屋附属设施】、农村房屋》的使用安全》。管理参照本办法【执,行
《第三十五《条本办法自》20:06年3月1日【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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