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】市城市房《屋安全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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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人民【政府令
第—88号
—苏州市?城市房屋安全管【理办法已经2005!年11月23日市政!。府第50次常—务,。会议讨?。论,通过现予《发布:市长:阎立2005—年12月29日
! 第一章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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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条为加强城市房屋安!全管理保《障人: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】据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条例、江苏—省工程建设》管理:条,例等法?规,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
— ,。第二条本办》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!域内城市(含—建制镇?下同)房屋》安全管理《。
第三条本【。办法所称房》屋安全管理是指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】、房屋安《全鉴定?管理:和危险房屋》。防治管理
】 涉及工程主【体,和承重结《构变动?时工业和民用建筑加!层,的安:全管理法律》、法规另《。有规定的从其—规,。定
《第四:条市: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是本市房屋—安全管?理工作的《行政主管部门市【房屋安全管》理机构受《市房产行政》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!本市:。房屋安全的日常【。监督管理工作
! 县级市房产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本】。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】安全管理工作
! 规划、—建,。设、城管、》。。公安、消防、工商、!。。文广、教育、安监】等有关行政》主管:部门应当按照—各,自职责共同》做好房屋安》全监:督与管理工》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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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房屋【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!主、防?治结合、综合—。治理、科《学鉴定、《确保安全《。的原则
第二】章,房屋使用安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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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使用—房屋:应当保证房屋—原有的整体》性、抗震性、—耐久性和结构安【全并在房《屋允许承载范—围内进行合理—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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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《。条拆改房屋的—主体和承重结构【应,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!房屋所?有人或者《使用人具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当向房屋所!在地市、县级—市房:产行政主管部门【申请
【 (一?)拆改房《屋墙体、柱》、梁、板等主—体结构;《
(二)!在建:成房屋下建造—地下室或者》降低房屋地面—地坪标?高;
》。 (三)住宅】改为公共《场,所用房、《办公用房、》工业或者《仓储用房《办公用?房改为公共场所用房!、工:业或者?仓储用房公》共,场所用房改为—工业:或者仓储用房等【。改变房屋用途拆改房!。屋主体和房屋承重结!构的;
【 :(四)?未改变房屋用途超过!。设,计标准或《者,规范增?加,楼,面荷载的;
【 ? (五?)在房屋屋》顶,上设:置水箱、铁》。塔、花园、游泳【池等:设施的;《
? : (:六,)其他?拆改房?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明!显加大荷载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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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涉及其他许可—的申请?人还应当按照—有关:法律法规办》理,手续:
?第八条申《。请拆: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!构应当向房产行政】主,管部门提交》下,列主要材料
】。 , (一《)房屋所有》权证或者房屋租赁】证明:以及房屋所有—人书:面同意证明;
!。 (二)原【房屋的相关技术资料!;
【。(三:)原设计《单位或者其他—具有相应《资质的设《计单位出具的—加,。固施工图;
!。 , (四)房屋—安全鉴定机构出【具的鉴定结论;
! (》五)房产行》。政主管部门需—要审验的其他材料
!
第九条》申请:人拆改房屋主体和】承重结构的》。必须严格按照批准】的,。要求进行施工
! 房产行—。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建立《健全监督制度—对拆改房屋主体和承!。重结构的《情,况进行核查
【 ,第十条兴建》大型建筑或者有【。桩,基、地?下建筑?物和:构筑物等《建设项目的建—设单位应当在开【工前申?。。。请对:施工区相邻房屋进】行房屋?安全跟踪监测并按】照规定采取安—全维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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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一条物业—管,理和社?区机构在其管辖区内!发现房屋所》有人或者使用—人未经许可擅自拆改!房屋主体和承重结】构的应当及时予以制!。止并报?告所在?地房产行政》主管部门《
第三章房屋】安,全鉴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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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二条房—屋安全鉴定》是指由依法设—立的房?屋安:全鉴:。定机构对《房屋的完《好与损坏《。程度和使用状—况的安全性进—行鉴别、评》。定
第十三条】市、县级市房产行】政主管部门》设立的房屋安全【鉴定:机构(以下简称【鉴定机构)负责【房屋安?全鉴定工作并—统一启用房屋安【全鉴定专用章—。
第十四—条房屋所有》人或者使用》人委托鉴《定机构进行鉴—定时应当提供下【列材料
—。。 (一)—房屋安?全鉴定委托书;
!。 (二)房】屋,所有:权证或租赁》合同或者其他证【明其:与鉴定房《屋有相关民事权【利的:有效证件;
【 (》三):房屋的相《关技术?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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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法!律、:。法规规定应当—提供的其他》材料:
第《十五条鉴定机构在接!受鉴定委托后一般】应当在20日内、复!杂项目应《当在30日内出具房!屋安全鉴定文书
! 对》。有,明显险情的》房屋鉴定机》构应当在接受—委托后立《即安排鉴定对—被鉴定房《屋需要进行跟踪【监测的可以适当延】长鉴定期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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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六?条鉴定机构进行房】。屋,安,全鉴定?按照:。下列程序办理
】 (一—)受理委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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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初始调】查摸清房《屋,的历史?和现状;
》
? :(三)现《场查:勘、:测试记录房》。屋损坏状况和—各种数据;
】 (四)检测验!算整理技术资料【;
《 (《五):全,面分析?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!。断,提出处理建议;
】
(六)】签发:鉴定文书
— 第十七条进行【房屋安全《鉴定:必须有两名》以上鉴定人员参加】对特:殊复杂的鉴定项【目鉴定机构可以聘请!有关专家《或,者邀:请有关部《门派:员参与鉴定
【。 ,第十:八条填写房屋安全鉴!定文书应《当使用?规范术?语并提出处》理建议
— ?经鉴定?属危险房屋》。的鉴定机构必须及】时发出?。危险房屋《通知书;属非危【险,房屋的应当在—鉴定文书上注明【在正常使用条件【。下的有效期限
!第,十九条鉴《。定机构应当按照物价!部门:核定的?标,准向鉴定委托人收】取有关鉴定费、检测!费
第二—十条进行房屋安全鉴!定执行建设部危险房!屋鉴定标准、民用】建筑可靠性鉴定标】准和房?屋完损等级评定标】准等:规,定对工业建筑、公】共建筑、高层建筑】、,文物:保护:建筑、园林建筑等的!鉴定还应当参—照有关?专业技术标准—、规范和《规程:
第二》十一条对鉴定机构出!具的:鉴,定结论?有异议的由房产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!组织:专家论证《房屋:所在地?的,鉴定机构应》当根据专家论—证意见?重新出具安全鉴定】结论
《 第:四章危险房》屋防范?与处理?
?第二十二条》房屋所有人应当加强!房,屋安全管理并在【每年汛期、重大节日!前对:其,房屋进?行全面安全检查建】立安全管理档—案对安全隐患—及时进行治》理
? 房屋—使用人与所有人【不一致的使用人【发现房屋《有,不安全?因素时应当及—时通知所有人进【行房屋安全鉴定并积!极配合治《理隐患
— 房产行—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加强监督检查指】。导,、,。。督促和协助有关单位!或,者个人治《理危险?房屋
第二十三!条房屋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】人应当委托鉴定【。。机构对?房屋进行安全—鉴定
《 (一)达到!或者超?过房屋合理使用【年,限的需要继续—使用的;
【 (《。二)发生自然—灾害或者其》他事故危及》房屋安全《的;
》 , (?三)未改《变,原设:计结构但超过合【理使用年限一—半的人口密集—的大中型公共—建,筑5:年内未作《安全鉴定的;
】 (四)改变!原设:计结构的人口—密集的大中》型公共建筑5—年内未作安全—鉴定的
第二】十,四条危险房屋—的买:卖,、交换、出租、抵押!按照有关《规定执?行
第》。二十:五条对经鉴定—确认的危险房屋房】屋所有人必须按照】鉴定机构《的处理建《议及时加固》或者:修缮治理需要使用人!暂时迁出的使用人】应当及时迁》。出;拒不迁出的由】使用人?承,担由此而《产生的一切责—任
第二十六】条对被鉴定为危险】房,屋的由?。房屋所有人按照以】下的方式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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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观?察使用适《。用于采?取适:当安全技术措施【后尚能短《。期使用但需》继续观?察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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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处》理使用?适用于采《取适当技术措施【后可解除《危险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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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。停止使用适用于【已无:修缮价?。值暂时不便拆—除又:不危及相邻建—筑和影响《他人安全《的房屋
【 , (四)整体拆【除适用于整幢危险】且无:。修缮价值需要立即拆!除的房屋《
产权不!清或者所有人下【落,不,明的危险房屋由房屋!使用人?负责出资解除危险出!资费用可以抵—。扣,租金
《 第五章《罚则
《 第二十七条房屋所!有人或者《。使用人未经批准擅自!拆改房屋主体和承】重,。结构的由市、县级市!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可!。并处5万元以上10!万元以下的罚—款
第二十【八条:违反本办法第九条】第一款、第》十条:、第:二十三条《第(三?)、(四《)项规定的由市、县!级市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整改对非经营活动】中的违法行为可并】处100《0元以下《的罚款;对》。经,。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!可并处1000【元以上1万元以【下的罚款
— 第二十九条房屋】所有人或《者使用人怠于管理致!使房屋发生损坏或者!对安全隐患》不及:时治理给他人造【。成,人身伤?害、财产损》失的应当承担—相应的事故责任;】构成犯罪《的由司法机关依法】追,究刑事责任
第!三,十条任何《单位和个《人对未经《批,。准擅:自拆改房屋》主体和承重》结,构的行为有权进行举!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!查处
— 拒绝、阻碍房产!行政主管部》门依:法执行公务的由【公安机关依法给予】治安处?罚
第》三十一条房产行【政,主管:部门工作人》员、鉴定机构鉴【定人员徇私》舞弊:玩忽职守导致造成】财产损失、人—。身伤:。害,的应追究其相应的】行政责?任;:情,节严重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《究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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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六章附则
第三!十,二条本办法所称危】险,房,屋是指结构已—严重损坏或者—承,重构件已属危—险构件随时可能【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!能力不能保证居住】和使用安《全的房?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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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本办法所称】房屋的?相关技术《资料是指房屋的设计!资料、地质勘探【资料、施工技术资料!。等
— 本办法所称房屋合!理使用年限是指钢】混结构房屋使用【满55年砖混—结构:。。房屋使用《满50年砖木—结,构房屋使用满40】。年简易结《构房屋使《用满10年》
本办】法所称公共建—筑是指车站、—。宾馆、?饭店:、,医院、商场、交【易场所、体》。育场所、学校、文化!娱乐场?所等建?筑
第三十三条!军产、宗教产及【文物建筑的》。。安,全管:理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三十四条构!筑物及有关房屋附属!设施、农村》房屋的使用安全【管理参照本》办,法执:行
《第三:十五条本办法自2】006年《3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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