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曲靖市闲】置土地处置办法 !。。 曲靖市人民【政府公告 — 第34号 【 》现公布曲靖》市闲置土地处置办】法自20《08年7月26【日起施行 曲靖】市人民政《府 二○○八!年六月十一日 】曲靖市闲置土地【处置:办法 第一—条 为依法处【理,闲置土地优化—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!地利用效率根据【国家、省有》关法律、法规和文】件规定结《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  ! 第二条 【本办法?所称的?闲置土地是指土地】使用者依法取得建设!用地土地使用权【后,未经有权机关批准】超过规定的》期限未动工》开发建?设的建设用地 ! 第三【条 国土资—源,行政主管《部门负?责闲置土《地处置的调》查认定和行政—查处工?作,。建,设、财政、规划【。、,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!按照:各自职责《协助做好闲置土地】处,置的相关工作 ! 》第四条 有下列】情形之一《的,认定为闲置土地  !     (一!)以出让方式—取得土地使用权【。超,过出让合同约定【或建:设用地批准书(或】者原建设《用地许可证)规定的!动工开发期限满一】年未动?工开:发的; 《     (二!),以出让方式取—得土地使用》权出让?合,。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!批准书(或》者,原建设用地》。许可证)未规—定动:工开发日期的自出让!合,同生效之日或核发】建设用地批准书【(或者?原建设?用地许可《证)之日起满一年】未动工开发的; 】 :     (三)以!划拨: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!超过国有土地划拨决!定书(或者》建,设,用地批准书、原建】设用:地许可证《)规:定的动工开发期限】满一年未动工的; ! : ,    (四)已动!工开发建设但已经开!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占!应,动工开发总面—积不足三《分,之,一或者已投资金额占!总投资金额(不含】出让:金,),。不足百分之二十五】且未经市人民政府批!准,终止:开发建?设连续满一年—的,;,。 《   ? (五)因单位撤销!、迁移等原因—停止使用原划拨的】国,。有,土地:的; —    (》六)公?路、铁路《、机场、矿》场等经核准报废【的;:     (七】)原划拨的国有存】量,土地使用权人无能力!自,行开:。。发改造的; 】 ?    《。(八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》的其他情形 —     前!款第四项所指投【资额由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门》依据有资质的房【地产评估机构出【具的在建工程评估】报告:认定评估费用由土地!使用者支付;动工开!发建设是指土地【使用者已领取施工许!可证并进场》正常施工;》未经批准中止—开发建设《连续时间《满一年?。的由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依照【。施工:许可证认定 ! , ?第五条 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不认【定为闲置《土地  【    (一)因不!可抗力造成》无法开发的;—。   —  (二)》因规划调整》。。而改变有关》土地规划建设技术指!标造成无法开—发,。的; 《 :    (》三)其他因》政府: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!。为造成无法开发【的 》。 第六条 】 经认定的闲置土地!按以下方式》处置    ! (一)《责令土?地使用者在两个月】。之内动工建设并【按规:定缴纳土地闲置费后!办,理相关?开发建设手》续;   】。  (二)经有权机!关批准延《长动工?开发建设《时间的一般》不,得超过一年并且延】长,期内应当依》法收取土地闲置费】     】(三)?协议收回的》由土地使用》者与国土部门—土地:储备机构签订土地收!购协议对土地—使,用者补偿取得—。土地使用权》费用后解除》土地出让合同—收回土地使用权【     (!四)满两年未动工】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!。使用:权     !(五)市、县(市)!人民政府安排—临,。时使用(如公—共停车场《、,临时绿地等》)待原项目开发【建,设条件?具备后重《新批准开发》;临时使《用土地的收》益归市、《县,(市)人民》政府所有临时用【地,使用期限最长—不得超?过两:。年人民?政府临时使用闲置】土地期间原土—地使用者免缴土【地闲置费原》土地:使用期限不再顺延 !。 : 第七条】 已办理建设土】地地使用权供—地原地?类为耕地的》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!耕种并收获的可【以由原耕种该幅耕】。地的集?体或者个人》恢复耕种也可—以,。由用:地单:位组织耕种》;一年以上未—动工开?发建:设,的按:规定缴纳土地—闲置费;《连,续两年未使用—的依法无偿收回土】地使用权 【 ?。 第八《条, 闲?置,土地按以下程—序处置 》     (一】。)自闲置土地—认定通知书》送达土地使用者之日!起30?日之内市、》县(市)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拟—订闲置?土,地处置方案无偿【收回闲置《土地的应当》。由当地国土》资源行政主》管部门立案、调查】取,证并听取土》地使:用者:的陈:述和申辩土地使用】者,。要求听证的》。应当举行听证闲置】土地依?法设立?了抵押权的在拟订闲!置土地?处置方案时应—当通知?抵押权人《。参与闲置土地处【置方:案的拟订工作 】     (【二)闲置土地—处置方案经原批【准用地的人民政【府批准后由》。市、县?(市)人民政府【向土地使用者送达闲!置土地处置决定书】同时告知土》地使用者《。有,申请行?政复议和提起—行政诉讼的权利 】 【第九条 《 以出让方式或划拨!方式取得土地使【用权的闲置》。土地由?。国土:资源行政《主管部门向土地【使用:者下发缴纳》土地闲置费》通知书闲置满一年】不满两年的》一次性?按该宗地出让或划】拨土地价款的—20%收《取土地闲《置费 ?。    — 土地使用者应【当,在收到缴纳土地闲置!费通知书规定的【期限内缴纳土地闲】置费拒不缴纳的国】土资:源行:政主管部门可—以申请人民法—院强:制执:行 :。 : 》第十条 《 被收回闲置土【地的:土地使用者应—当自收回闲》置土地决定》书送达之《日起3?0日之内到国土【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!理土地注销登记【手续:交回土地使用证【书,逾期不?办理土地《注销登?记手续?。、不交回《。土地使用权》证,书的由?国土:资源行政《主管部门向》社会公告后直接注销!土地登?记和土地使》用权:证书 ? —。。 第十一条 —。 人民法《。院,已查封的闲置—土地国土资源—。行政主管部门在人民!法,院解除查封后注销土!地登记和土》地证书 》 : 第十二【条 市、县(市】)人民政府依法收回!的闲置土地统一纳入!土地储备机构储备】按照规划《要求确定土地用途】及土地使用条—件后依照现行土地政!策供地?。。 《 第十三条 ! ,在土地闲置期—间国土资《源行政管理》部门不受理该—。土地使用者的其【他建设?用地申请;对闲置量!大的: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!其参加土地招标【拍卖挂牌《和新项目《申报: , : 第十四条! 阻碍工作人员依!法执行公务应当【予以治安管》理处罚的由公—安机:关依法?予以处罚;构成犯】罪的移送司法—机关:。依,。法追究刑事责任 !。 : 第十五【条 国土资源行】政主:管部门及其工作【人员玩?忽职守、徇私枉法、!滥用职权《的依法给《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移送司法机关—。追,。究刑事?责任 《 第【十,六,。条 各级财政【从闲置?土地增值《收益和土《。地闲置费收入中【。提取一定比例的业】务费专项用于—处置:闲置土地工作的相】关费用?支出 】 第十《七条 本规—定由曲靖市》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! 《 第十八条 】 本规定自2008!年7月26》日起:施,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