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靖市!。土地储备资金—。管理办法
曲!靖市人民政府公告】
: 第32号—。
现公布曲靖【市土:地储备资金管理【办法:自2008年—6月26《日起施行
曲靖】市人民政府
【 二?。○,○八年六月十一日】。
曲靖市土地储】备资金管理办法
】
第一章 —总则
《第一条 》为规范?土地储备行为加强】土地储备资金—财务管理根据—国家、省有关法【律法规和文件规【。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。。本办法
】
第《二条: 本办《法适用于市、县【(,市)土地储备资【金财务收支活动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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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本!办法所?称土地储《备资金?是指土地储》备机构?。按照国?家,有关规定征收、收】购、:优先购买、置换【或收回?土地以及对》其进:行前期开发等所需的!资金
】 第四《。条 土《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!专用:、分账核算并实【行预决?算管理
第二【章 土地储备资】金来源及管理
】第五条 土地【储备资金来源—。
(!。一)财政部门从已供!应储:备土地产《生,的土地出让收入中】安排给土地》储,备机构?的征地和拆迁补【偿费用、《土地开发费用等土】地,储备开发过程中【发生:的相关费《用
!(二)从土地纯收益!中按比例《计提的土地收益基金!
— (三)土地【储备机构《按照国家《有关规定通过—金融机构等》。筹措的资金》市土地储备中—心涉及贷款》等融:资活动需经市—财,政局审核报市人民】政府:批准不得超计划、】超,。规,。模举:借贷款?
【 (四)土地储【备机构向其》他部门?借入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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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《经财政?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!储备开发的其他【资金:。
: ? (《六)上述资金在土】地储备机构使用过】程中产生的》利息收入
】
第六条 !财政部门《根据土地储备开【发的需要《以及预算安排及【时核拨用于土地【储备:开发的各《项资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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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土地储备机构储备】开发土地《筹措的资金规—模应当?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!相衔接不得超—计划、超规模筹措】资金土?地储备机构筹措的资!金只能专《项,用于:土地储备开发—严禁用于其》他用途
《。
第三章 》 土地储备资金使用!范围
《第八:条 : 土地储备》资金:专项用?于征收、收购、优】先购买、置换或收回!土地以?及储备土地供应【前的前期开》发等支出《
,。。。
第九!条 土地储备【资金使?用范围具体包括
】
? (一)【征收、收购、优先购!买、置换《或收回土地需—要支付的《土地价款或征地和】拆迁:补,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!费和:安置补助费、—地上附着物和青【苗补偿费、》拆迁补偿费以及依法!需,要支付的与征—收、收?购、:优先购?买、置换或》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!费用
?
, (【二)征收、》收购:。、优:先购买、置》换或收回土》地后进行必要—的前期土地开—发费用包括前—期土地开发》性支出以及按—照财:政部门规定与前【期土地开发相关的】费用等含因出让土】地涉及的需》要进行的相关—道路、水、电、【气、热、《通讯、照《明、绿化、土地平】整等基础设施—建设支出
—。 (三)!征收、?收购、优先》购买、置换》。或收回?土地需?要支付的《金融及其他机构融】资成本支出
—
, , (四【)储备开发土地期间!的业务管理》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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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(五)经同级财!政部:门批准的与土地储】备开发有关的其他费!用
》
? 第十条 上【述土地储备专项资】金必:须专款专用使用前须!经财政部门审—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!审批
】 第十一条— 对储备土地进行!前期开?发整:。理,等工作由土》地储:备机:构制:订方案经《。同级财政部门—审核后报同级—人民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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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第十二条 土地】储备机构用于征地】和拆迁补偿费—用以及土地开—发费用支出严格【。按照国?。务,院办公?厅关于规《范,国有土地《使,用权出让收支管【理的通?知(国办《发〔2006〕【100号)以—及财政?部国土?资源部中《国人民银《行关于印发〈国【
有土地使—。用权出?让收支管理办法〉】通知(财综〔20】06〕68号)【。、云:。南省人民政府办公】厅转发国务院办公】。厅,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!用权:出让:收支管理的通知(】云政发〔2007〕!。19:3号)的有关规定】。执行
【
: 第十?三条: , 土地储备机构所需!的日常经费应当与土!地储备资金实行分】账核算管理不得【相互混用《
第四《章 土地储备零星!收入管理
第十四!条 土地储备【零星收入是土—地储备机构》在,持有储备《土地:期间:临,时利用土地取—得的零?星收入
【
: 第十五》条 土地》储备零星《收入包括《下列范?围
《 , (一)出租!储备土地取得—的收:入,
》 (二》)临时利用》。储备:土,。地取得?的收入
》 : (三)储备!土地的地《上建筑物及》附着:物残值变卖收入
】
》。 (四)》其他收入
!
, 第十六条 土!地储备零星》。收入纳入一般—预算实行《“收支两条》线”管?理土地储《。备零星?。收入使?用“一般缴》款书”分别》。缴入各级国》库凡实行非税收入】收缴:制度改革的按照非税!。收入收缴改》革有关规定执行
!第,。五章 土》地,储备资金收支预决】算,管理
《第十七条 土地】储,备机构?应当于每年第—。三,季度参照上一年度土!地储备计划》按宗地编制下一年】度土地储备资—金收支项目预算【经主管部门和同【级财政部门审—定后报?同级:人,民政府审批其—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!。的应:当按:照规定编制政—府采购预算严格【按照政府采购—有关规定执行
!
第—十八条 土地储备!机构应当《。严,格按照?批复的预算执行【并,根据土地储备开发的!工,作,进度、实际支—出以及融资还款【需要提出《资金使?用,。。申请报同级财—政部:门审: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!审批同级人民—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!应在10个工作日】内及时拨付资金其中!属于:财政性资金的土地】储备开发支出按照财!政国:库,管理制?度的有关规定执【行
【 第十《九条: 土地《储备机构负》责合理分摊土地【成本按?。宗地进行核》算土地储备成—本,。
》
第二十条 】 土地储《备机构需要调—。整土:地储备资金收—支,项目预?算的应当按照规【定编制预算调—整方案?经主管部门》和同:级,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!级人:民政府批准
【。
第二】十一条 每年年】度终了土地储备机构!要按同级财政部门规!定,向同级财政部—门报送土地》储备:资金收?支,项目决算并详—细提:供宗地支《出情况土地储备资】金收:。支项目决算及土【地,储备项目竣工决算】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!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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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二十二条 【 土地储备机构所取!得的收入以及从财政!部门拨?付成本费用》严格:按,政府收?支分类科目填列有关!收,入支:出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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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!条 土《地储备机构》日常经费《预决算管理和会【计核算办《法按同级财政部【门,。规定执行《
第六章 监】督检查
第—二十四条 财政、!审,计、国?土资源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责《负责对土地储备【资金使用情》况、土地储》备收入缴《入国库情况以及土地!储备:机,构执行会计核算【制度:、政府采购制—度,。等进行?监督:检查确?保土地储备》资金专款专》用,努力:提高土地储备—资金管理《效率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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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! 土:。地储:备机构?应当严格《执行本办法规定自】觉接受?财政、审计、国土】资源:部门的监督》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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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六条 对!于违:反本办?法规定的行为—严格按照《国务院发布的财【政违法行为处—罚,处分条例(国—务院:令第427》号,)等有?。。。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!法追究有《关责任人的》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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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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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本!。办法由曲《靖市人民政府负责】解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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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《条 本办法自20!08年6月26【日起施行2002】年10?月2:2日发布的曲靖市土!地收购?储备资金管理暂【行办法(曲靖市人】民政:府第16号令)【。同时废?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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