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曲靖市土地储备!资金管理《办法
》
曲靖市人民—。政府公告《
? 第32号
现】公布曲?靖市土地《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自!2008年6月2】6日起施行
【曲靖市人《民政府
二】○○八年六月—十一日
曲靖市】土地储备《资金管理办法
】第一章 》总则
第一条 !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!加强土地储备—资金财务管》理,根据国家、省—有关:法律法规和文件【规定:结合本市实》际,制定: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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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本办》。法适用于市》、县(?市)土地储备资金财!务收:支活:动
【 第三条 【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!。资,。金是指土地储备机】构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征【收、收购、优先购买!、置换或收回—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!期开发等所需—的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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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土地储备资【。金实行专《款专用?、,分账核算并》实行预决算管—理
第二章 【 土:地储备资金来—源及管?理
第五条 】土地储备资金来源】
】(,一)财政《部门从已《供应储备土地—产生的?土,地出:让收入中安排给【土地储备《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!偿费用、土地—开发费用《等土地?储备开发《过程中发生的—相关费用《
? (二)】从土地纯《收益中按比》例计:提的土地收》益基金
】 (三)—。土地储备机构—。。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通过《金融机构等筹措【的资:金市土地储备中心涉!及贷款等融》资活动需经市—财政局审《核,报市人?民政:府批准?不得超计划、超【规模举借贷款
! 》(四)土地》储备机构向其他【部门借入的资金【
,
:。 (五)】经财:政部门批准》可用于土《地储备?开发的其他》资金
— (》六)上述资金在土】地储备机构》使用过程中产生【的,利息:收,。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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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财政】部门根据土地储备】开发:的需:要以及预算安排及时!核拨用于土》。地储备开发的各【项资:金
!第七条? 土地储备机构】储备开?发土地筹《措的资金规模应当】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!相衔接不得超计【划,、,超规模筹措资金土】地储备机构》筹措的资金只能专项!用于土地储备开发严!禁用于其他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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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土地储备资】金使用范围》
:第八条 》土地储备资金专项】用于征收、》收购、?优先购?买、:置换或?收回土?地以及储备土地供】应前的前期》开发:。等支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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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九条 土—地储:。备,资金:使用:范围:具体包?括
】 (一)征收、收购!、优先购买》、置换或收回土地需!要支付的土地价款】或征地和拆迁补偿】费用包?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!补,。助费、地上附着物】和青:苗补偿费《、拆迁补《。偿费以及《。依,法需要支付》的,与,征收、收购、优先购!买,、置换或《。收回土地有关—的其他?费用
— ? (二)征收—、收:购、优先购买、置换!或收:回土地后《进行必要的前期【土地开?发费用包括前期土】地开发?性支出以《及按照财《政部门规《定与前期土地—开,。发相关的《费用等?含因出让土地涉及】的需:要进:行的相关道》路,、,水、电、气、热【、,通,讯、照明、绿化、】土地平整等基础设】施,建设支出
】 : (三)》征收、收购、—优先购买、置—换或收回土》地需要支付的金【融及其他机构融资】成本支出
!。 (四)—储备开发土地—期间的业务管—理费用
【 (五—。)经同级财政—部门批准的》与土地储备开发【有,关的其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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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上述土地【。储备专项《资金必须专款专【用使用前须》经,财政:部,门审:核并报同级人民政】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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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一条 《 对: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!发整理等工作由土】。地储备机构制—订方:案经同级财政—部门审?核后报同级人民政】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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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 土地!储备机构《用于征地《和拆迁补偿费用【以及土地开》发费用支出严—格,按照国务院办—公,厅,关于规范《国有土地《使用:权出让收支管理的】通知(国办发〔20!06〕10》0号)以及财—政部国土资源部【中国人民银行关【于印发〈国
有】土,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!理办:法〉通知《。(财综〔2006】〕68号《),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!公厅转?发国务?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!有土地使用》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!知(云政发〔2【0,07〕193—号)的有关》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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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 【土地储备机构所需】的日常经费》应当与?土地储备资金实【行分账核算》管理不得相》互,混用
第四—章 土地储—备零星收入管理
!第十四条 》 ,土地储备零星收【入是土?。地储:备机构在持有储备土!地期间临时利—用土地取得的零【星收:入
!第十五条 土【地储备零星收入【包括下列范围
【
》 (一)出租储备!土地取?得,的收入
】 (二)临时】利,用,储,备,土地:取得的?收入
】 (三)储—备土地的地》上建:筑物:及附着物残》值变:卖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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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其他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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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 》 土地储备零星【收入纳入一般预算实!行“收支两条线【”管理土地储备零】星收入使用“一般缴!款书”?分别缴入各级国【库,凡实行非税收入收】缴制度改革》的按:照非税收入》收缴:。改革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五章 【土地储备资金收【支预决?算管理
第十七条! 土地储备—机,构应当于每年—第三季?度参照?。上一年度《土地储备计划按宗地!编制下一《年度土地《储备:。资金收支项目预【算,经主管部门和同级】财政部?门审定后报同级人民!政,府审:批其:中属于政府采购范】围的应?当,按照规定《编制政?府采购预《。。算,严格按照政府采【购有关规《定执行
—
? 第十八条 】土,地储备?。机构应当严》格按照?批复的预算执行并】根据土地《储备开?发的工?作进度、实际—支出以及融》资还款需要》提出资金使》用申请报《同级财?政部门审核后报【同级人民政府审批】同级人民政》府审批后《财,。政部门?应在10个工作日内!及时:。拨付资金其中属于】财政性资金的土地储!备开发?支出按照财政国【库管理制度的有【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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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九条 土地—储备机构负责合理】。分摊土地《成本按?宗地进?行核算土地储备成】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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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条 《 土地储备机构需要!调整土地储》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!的应当按照规定【编制预算调整方案】经主管部门和—同级财政部门—审核后报《同级人民政府批准】
第!二十:一条: 每年年度终了】土地储备机构要按】同级财政《部门规定向同级财】政部门报送》土地储备资》金收支项目决算并】。详细提供宗》地支出情况土—地储备资金收—支项目决算及土地储!备项目竣工决算由同!级财政部门负责【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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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二条 《 土地储《备机构所取得的【。收入以?及从财政部门—拨付成?本费用严《格按:政府:收支分类科目填列有!关收入?支出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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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条 】。 土地?储备机?构日常经费预决算管!理和:。会计核算《办法按同级财政部】门规:定执行
》第六章 监—督检查
第二十】四条 ? 财政、审计、国土!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负责对土地储备】资,金使:用情况、土地储【。备收入?缴,入,国库情况以及土地】储备:机构执行《。会计核算制》度、:政府采购制》度等进行监》督检查?确保:土地储备资金专【款专用努力》提高土地储》备资金管理》效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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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五条 】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!严格执行本办—法规定自《觉接受财政》、审计、国土—资源部门的监督【。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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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六条 对】于,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!为严格?按照国务院》发布的财政违法行】为处:罚处分条《例(国务院令第【427号)等有【。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!法追究有关》责任人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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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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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七条 本—办法由曲靖》市人民?政府负责《解释
?
《。
第二十八条】。 本办法自2【008年6月2【6日起施行》20:02年1《0月22《日发布的《曲靖:市土地收购储备资】金管理暂行办—法(曲?靖市人?民政府第16号令】)同: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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