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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》靖市土地储备—资,金管理办法
!曲靖市人民政府公】。。。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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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32号
》现公:布曲靖?市,土地储备资》金管理办法自—2008年6月【。26日起施行
【
曲靖市人民政【府
》二,○○八年《六月十一日
【曲,靖,市土地储备》资金管理《办法
第一章 】 总则
第一条】 为?规范土?地储备行为加—强土地储《备,资金财务管理根据】。国家、省有》关,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!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
》
》第二:条, 本办《法适用于《市、县(市)—土地储备资》金,。财务收?支活动
》
第三条! 本办法》所称土地储备—资,金是指土地储备【机构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征收、》收购、优先》购买、?置换或收回》土地以及对其进行】前,期开发等所需—的资金
!。 第四条 — 土地储备》资,金实行专款专用、分!账核算并实行预【决算管理
》
第二章 土【地储备资金》来源及管理
第五!条 土地》。储备资金来源—。
【 (一?)财政部门从已【供应: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!出,让收入中《安排给土地》储备: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!偿费用、土地开发】费用:等土地储《备开发过程中发【生的相关《。费用
—。 (》二)从土地》纯收益中《。按比例计提的土地收!。益,基金
— (三)土地!储,。备机构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通—过金融机构等筹【措的:资金市土《地储备中心涉及【贷款等融资活动需经!市财政局审核报市】人民政府批准—不得:超计划、超》规模举借《贷款
《 《 (四)土—地储:备机构向其他—部门借?入的资金
】 ? (五)经》财政部?门批准可《用于土地《。储备开发的》其他资金
【 ? (六)上—。述资:金,在土:地储备机构》使用过程中》产生的?利,。。息收入
! 第六《条 :。 财政部门根据【土地储备开发的需要!以,。及预算安排》及时核?拨用于土地储备【开发的各项》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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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土地》储备机?构,储备:开,发土地筹措的资金】规模应当与年度土地!储备计划相衔—接,不得超计划》、超规模筹措资金土!地储备?机,构筹措的资金只能】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开!发严禁?用,于其他用途》
:第三章 土地储】备资金使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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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八条: 土地储备资【金专项用《于征收、收购、优先!购买、置换》或收:。回土地以及储备土地!供应前的前》期开发等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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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第九:条 土地储备资金!使用范围具体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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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!征收、收购、优先】。购买、置换》或收回土地需要【支付的土地价—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!费用:包括土地补》。偿费和安置补—。。助费: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!补偿:。费、拆?迁补偿费以及依【法,需要支?付的与征收、收【购、优先购》买,。。、置换?或收回土地有关【的其他费用
【 (二】),征,收、收购、》优,先购买、置换或收回!。土,地后进行必要的【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包!括前期土地开发性】。支出:以及按照财政—。部门规?定与前期土》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!含因出让土地涉【及的需要《进行的相关道路、】。水、电、气、热、】通讯:、照明、绿化、土】地平整等基础设施】建设:支出:
(!三)征收、》收购、优先购买【、置:换,或收回土《地需要支付的金【融及其他机构融资】成本支出《
《 (四)储】备开发?土地期间的业务管理!。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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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经同】级,。。财政部门批》准的与土地储备开】发有关的其》。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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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条 上述!土地储备专项资【金必:须专款专用使用前须!经财政部门审核【并报同?级人民政府审—批
【 :第十:一,条 对储》备土地进行前期开】发整理等工作由土】地储备机构制订方】案,经同级财政部门审】。。核后报?同级人民政》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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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【 土?地储备?机构用于征地—和拆迁补偿费用【以,及土地开发费用【。支出严格按照国务院!办公厅关于规范【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让收支管理的】通知(国办》。发〔2006—〕100号》)以及财政部国【土资源部中》国人民银行关—于,印发〈国
有【。土地使?用权:出让收?支管:理,办法〉?通知(财综〔200!6〕68《。号):、云南省人民政【。。府办公厅转发国务】院办公厅关》。于规范国有》土地使用《。权出:让收:支管理的《通知(云政发〔20!07〕193号)的!有关:规定执行
】
第》十三条? :土地储备机》构所需的日常—经费应当《。与土地储备资—。金,实行分?账核算管理》不得相互混用
第!四章 ? ,土地储备零》星收入管理
【第十四条《 , 土地储《备零星收入是土地储!备机构在持有储【备土地期间临时利用!土地取得的零星【收入
! ,。第十五条 》 土地储备零星收】入包括下列范围
】
? ? (一)出租储备土!地取得?的收入
】 (二》),临时利用《储备土地取》得的收?入
!(三)?储备土地的地上建】筑物及附《着物残值变卖—收入
! (四)其》他收入
【。
第十六【条 土地储备【零星收入纳》入一般预算实行“】收支两条线”管【理土地储备零星收】入使用“一般缴款】书”分?别缴入各级》国库凡实行》非税收入《收缴制?度改革的按》照非税收入收缴改】革有:关规定执行
【。第五章 》土地储备资金—收支预决《算管理
》第十七?条 : 土地储备机构应】当于每年第三季度】参照上一年》度土地储备计—划按宗地编制下一年!度土地储备》。。资金收支项目—预算:经主管部《。门,和同级财政部门审】定后报同级》人民:政府审批《。其,中属于政府采—购范围的应当按照规!。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!严格按照《政府采购有》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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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 — 土地储《备机构应当严格按】照批:复的预算执》行并根据《土地储备《开发的工作进—。度、:实际:支出以及融资还款】需要提出资金使用】申请报同《级财政部门》审核后报同级人民】政,府,审批同级人民政【。府审批后财政部门应!在10个《工作日?内,及时拨付《资金其?中属于财政性—资金:的土地储备开发支】出按照财政国库管】。理,制度的?有关规定执行
】
《 第十九》条 土地储备【。机构负责合理分摊】土地成本按宗—地进行核算土—地,储备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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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条: , 土地?储,备机构需《要调:整土地储备资金收】支项目?预算的应当按照【规定编制预》算调整方案经主【管,。部门和同级财政【部门审核后报同级】人民: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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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, ,。 每年年度》。终了土地储备机构要!按同级财政部门规定!。向,同级:。财政部?门报送土地储备【资金收支项目决算并!详细提?供宗地支出情况土地!储备:。资金收支项》目决算及土地储备】项目竣工决》。算由同级财政部【门负责?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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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二十二条 》。 ,土地储备机构—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从!财政部门《拨付成?本费用严《格按政府收支分类】科,目填列有关》收入:支,出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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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,三条 土地—储备:机构日常经费预决算!管理:和会计核算办—法按同级财政部【门规定执行》
:第六:章 ?监督:。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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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【 财政、审计、国】土资源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负责对土—地储备?资金使用情况、土地!储备收入缴入国库情!况以及土地》储,备机构执行会计核】算制度?、政府采购》制度等进行》监督检查确保土地】储备资金专款专【用努力提高土地【储备资?金管理?效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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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五条 土地【储备机构应》当,。严格执行本办法规】定自觉?接受财政、》审计、国《土资源部门的监【。督,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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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《十六条 对于【违反:本办法规定》的,行为:严格按照国务院【发布的财政》违法行为《处罚处?分条例(国》务院令第427【号,)等有关规定进行处!理并依法追究有关】责任人的《责任
第七章 !。附则
第二十七】条 本办法—由曲靖市人民—政府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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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条 】 本办法自》2008年》6月26日起—施行2?。002年《10月22日发布】的,曲,靖市土地收购储备资!金管理?。暂行办法(》曲靖市人民政府【第,1,6号令)同时—。废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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