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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。曲靖市麒麟区城市】绿化管理《办法: 第一条为加!强,麒,麟区:城市管理规范绿化管!理促进城《市经济、《社会:和环:境的协调发展—使市民拥《有一个整洁、优美的!工作和?生活环境《根,。。据国:务院城市绿化条【例、:。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!。、云南省曲靖城【。市管理?。条例等法规结合【。麒麟区?实际制定本办法 ! : , 第二》条本:办法适用于麒麟城】区规:划区内的城》市绿化设计、建【设管理及保护— 第!三条本?办,法所称的《城市绿化是指—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!。各类公?。。园、道路、》防护隔离带、居住】。区、:办,公区、生产区等的绿!。化 ? , 第—四条本?办法所称的绿地【是,     】(一)公园绿地【指向:公众开放的各类【公园、植物园、【小游:园、广?场绿地; 【    《 (二)附》。属绿:地指城市规划—区内的机关、单位】、团体、学校—、,医,院、:部队和居民住—宅区内的绿地;【。     】。(,三)生产绿地指为】城市绿?化提:供苗木、花卉、【地被植物、花草和种!子的苗圃《。、草:圃、:花,圃等:绿地; —   ? , (四?),防护绿地指城—市用:。于隔离?、卫生、安全等以防!。护为目的的》林,带和绿?地;:。 ?     (五【)其他绿地指城市规!划,。区内依托自然地【。貌美化和改善环境】的林地?、城市和近郊的风景!名胜区、分》车带和中心绿岛的】。绿地以及《城市街道绿地 】 第五条!麒麟区建《设局是城市》。绿化的行政主管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!     (一!)负责宣《。传贯彻城市绿化的】法律、法规; 【     【(,二)负责起草城市】绿化的总体规划和】专,业详细规《划并组织实施;【 ?     (三【)负责城市》绿化的?。行业:管理;  】   ?(四:)负责把城市绿化养!护引:入,竞争机?。制实行养护市场化】运,作,。   —  :各相关单《。位要按照《各自:的工作职责做好城】市绿:化管理?。工作各级组织要把城!。市绿化纳入》年度发展计划有组】织,、,有安排、有步骤【的对老化、退化【、病:死的树木、》草坪进行《更新:换代:及补植(《种);制定防范【措施防止绿地遭受水!、火:、旱、风、病虫害、!霜冻等灾《害一旦发生灾—害必须及时组织抢】。救 【 第六条城市【规划区内《的,所有:单位:和个:人应履?行城市绿化》建设、保护、管【理及其他绿化义务】积极植树、种草、】栽花;?搞,好单位的《庭院绿化《做好园林绿化的法律!、法:规的宣?传,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!都有控告、》检举和制止损—坏城市?。。绿化、?庭院绿化《及其园林设施等违法!行为的权利有遵守】本办法的义务 】 —第七:条麒麟城区的园林绿!地规划?是城市总体规划【的重要?。组成部分由麒麟区】人民政府《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。区域内的绿化—规划、建《设和管理《。工作单位和》居民住宅区》内的庭院绿化的规】。划,建设由?麒麟区园林绿—。化管:理,处,。负责:组织实施  !   麒麟城区规】划区实?行绿线管理制—度凡规划确定的绿地!任,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擅《自占用或改作他用】确因特殊情况需【临,时占用的必须报经麒!麟区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工程结束后必须【恢复绿地原貌损坏绿!化设施的《照价赔偿 ! 第八条园林绿!化建设要严格—按照规划有计划的组!织实施与城市建设】和生态保护相结合并!协,调发展麒麟城区规】划区内的绿化—规划建?设用地和庭》院绿地的比例为 】 ,    》 ,(一)旧城改造区不!得少于25%—; 》    (二—)新建开发区—、大专院《校、科研机构、【宾馆:、饭店、体育场(】馆)、大型》公共建筑区3—5%; 【    (三—。)工矿企业、事业】单位30《% 其中对环境容】易,造成严重污染的【单,位4:0%以?上;: ,     (】四,)新建的大型商业】中心:10%; 】    (五)医院!、疗养院40—%;  【 ,  (六)住宅区(!庭院)35%; !     (【七)生?产,绿地在?。城市:用地中占23—%;   】  (?八,),公园绿地《、生产绿地植物【种植面积不得低于】总面积的80%; !     【(九)其他建设【工程区?30% 《 第九!条城市绿化》工程的?规划设计《和施工监理由麒【麟区园林《绿化管理处承—担或者委《托具有相《应资质的单位承担】 第!十条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工程和住宅—区(庭院绿化)【项,。。目的配套绿化工【程应与主体工程【同步规划、同步【设计工程设计方案必!须报经麒麟》区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批;绿】化工程必须在主体工!程竣工后二个—月内完成绿化—。工程竣工《后方可进行建设工】程项:目竣工验收 ! 《第十一条所有建【设工程的配套绿化工!程规划?达不到?第八条规定的绿地面!积指标?的一律不得开工建】设 ? 第【十二:条凡调入或者调出本!区域内的《苗木:、花卉、籽》种和其它繁殖树【种时调运之前—必须按国务院植【物检疫条例的规定】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!疫不符合标准的一律!不准调运 》 《 第《十三条绿化建设提倡!多种树和认》养公共绿《地,倡导市民在自己居】住的庭院内》。进行绿化美》化公园绿地》、附属绿地建设要因!地制宜把引》进优良品种与发展乡!土树种相结合地【方特色树种的苗【木数量须占所选【。用苗木总《量的60%以上城】市绿化?应以:植物:造景为主以种—草为辅?使乔木、灌木、【栽,花、泉、石、雕塑、!建筑小品《相结合提倡多—。种形式?的绿化如立体绿化、!屋顶绿化、垂直绿】化和:阳台绿化等》 ? 第十【四条园林绿》地,。的植物配置必须【遵守以下规定主【要街道、城镇出【口入口?、河岸等位》置以乡土常绿乔【木为主胸径》应在6厘米以上;公!园、风景区以珍贵植!。物、观赏植物为【主;机关、》学,校,、医:院、:部队等?庭,院的绿化以常—。绿木本花卉植物为主!;,工厂生?产区及其《周围:以抗污染、净化环境!的植物为主临—街实体围墙必须【通透: ? 第十五条!城市的公园》绿地:、生产绿地、防护】绿地、行道》树及街道《绿化带的《绿化:由麒麟区园林绿化】。管理处负责养—护管理;城市附属绿!地由单位自》行负责养护管—理;:旧城改造或新建【居住区的绿地由开】发单位负责养—。护管:。理;单位建设—的防护林带由单位】负,责,养护管理;其—他绿地?由其:所,属单位负责》。养护管理业务上接】受园林主管部—门的监督检》。查和:指导不?论绿:地权属如何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不得擅自改变【城,市绿:化规划用地的—性质、用《途或破坏绿化规划用!地的地形、地—貌、水体和花草【树木: 《 , 第十六条麒麟!区园林主管部—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!树权归?园林:部门所有;各单【。位自行种植养护【的树木树权归该单位!所,有;:居,住区内?。的树木树权归管【理部:门所有不论树木权属!如何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!伐因建设《需要砍伐树》。木时必?须报经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申!请单位?必须:按批准的株数和【树,种砍伐并按“砍一栽!五”的规定补—植树木或按规定标准!缴纳绿化补偿—费 ?。 , 第—十七:条古树名木树权【均为国家《所有:禁止擅自砍》伐、迁移对古—树名木实行统—一管理建立》档案和悬挂标志划定!保护范围城区中的古!树名木由园林—主管部门负责—养护管理;单位【范围内的古树名【木,由各:单位负责养护管理;!乡(镇)范》围内的古树名木由】各乡(?镇)负责《养护管理《园林主管部门负责监!督检查和技》术指:导 —。 第《十八:条电力、电》信、市政等部门的各!种管线、交通信号标!志及设施应与—城市绿化格》调相协调在建—设中发生冲突时【按照“后《建让:。先种后种《让先建”的原则【。经园林主管部门批准!采取让道《、绕道或者高—低,、深浅错《位的:办法解决《 【 第十九条因—抢险、救灾、突发】事,故等紧急情况需【砍伐:修剪树木的可先行】砍伐、修剪但险情】消除后15日内砍伐!。、修剪单位应到麒麟!区园林主管部—门,补办:手续(各《乡镇到村镇管理所办!理) — 第二十条架!空,。线路或者《地下管线进行建【设和维修时需要【对树木修枝》、打顶、《断根、移栽的—必须报?经园林主《管部门批《准实施单位要按规定!。缴,纳绿化补偿费 【。 》 第二十一条树木!高,度与架空线之间【和树木分枝点高度】与路面?之间要保持适当【的安全距离当树木】生长影响架》空线:。或者交通安全时树】木管护单位》应当修剪树木被【影响安全《的单位应积》极配合;当树木生长!足,以危及?架,。空线或者交通安全时!被危及安全的单位】应当及?时通知树木管护【单,位采取措施消除安】全隐患? 《。 第二十二条!凡在街边绿地、【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】内,摆摊设点必须报【经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批准服从】园林主管部门和公园!、,风景名胜区管理【部门:的统一安排》和管:理 》 《第二十三条》。所有单位和》个人门前、居住区和!庭院的绿地全部实行!“门前三包”(包管!理、包绿化、包卫生!)责任制由街道办】事处与单位签—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街!道居民委员》。会监督实施年终【由园林主管部门牵头!会同有关部门对【目标管理《责任制执《行情况进《行检查评《比验:收和:。考核奖励《。 第!二十四条禁止—。。任何单位和》个人擅自砍伐、损】坏城市及庭》院绿化树木 — : 第二十】五条:。禁止毁?坏草坪、《花卉、绿《篱,、园林建筑和其他城!市绿化设施 ! : , ,第二十六《。条禁止穿行翻越绿篱!围栏、践《踏草坪?、攀折树枝、刻画】。树木、采摘花朵 】 : : 第《二十七条禁止—依树放置物》。品、:搭设棚架、生火置炉!、在树上钉钉子、】扎铁丝?、拉绳挂物、拴【牲畜 《 第二十!八条禁止在绿地【内割草、取土、焚烧!、放牧、躺卧、【毁绿垦植、私—搭,乱建、堆放物料 !。 ? : 第二?十九条禁止向城市】绿地和?庭院绿地内泼洒污水!倾倒废弃《物和排放各种—。有害、有毒液—体,。 《 第三十条】。禁止就树建房—或者围圈树木、【擅自在公《共绿地和庭院绿【地内摆?摊设:点,、,设置广告牌》和搭建临《时建筑物 【 , 第三十【。一,条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:单位和个人由麒麟】。区人民政府》     给!予表彰奖励 】     (—一):在城市绿化》建设中成绩》显著的; 》     (】二):积极:参加城区义务植【树超额完成任务的;!。    【 (:三)防治、抢救自然!灾,害有功?的; —    (四)【城,市,绿化管理工作卓有】成效的;《   —  (五)宣传【城市绿化提高公【民绿化意识》成效显著的; !     (六)】在城市绿化科研中发!明,创造效果《显著的?。;    】 ,(,七):积极提出合理化建】议效益突出的—; :     (】八)为?筹集城市绿化资【金作出突出贡献【的,;     !(九)检举违反绿】化法:规和本办法》有功的;  !  : (:十)在?城市绿化中其它方】。面做:出特殊成绩的—     】 第三十二】。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单位?和个:人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依》据云南省城市绿【化办法、云南省【曲靖城市《管理条例等法律【。、,法规给予处罚 】 ,     (一)】擅自:改变城市《绿化和庭院绿化【工程设计方案未经】批准或未按批—准设计方案施工【的;  【   (二)—新建:。、改建、扩建工程】项目:。的绿:化用地面积达不到】第八条规定标准的;! 《   ? (三)侵占公共(!庭院)绿地》、单位?附属绿地《。。或者:擅自改?变绿:地性质?、用途、《毁绿建房的》;   【  (四《。)未经批《准擅自砍伐》城市(庭院》)树木、《修枝断根的; 】 :。  :  :(,五):擅自迁移砍伐古【树名木?的;  【   (六》)擅自在公共—(庭院)绿地内摆】摊设点、设》置广告牌围圈树【木在绿地内堆放物】料或者倾倒》有毒、有害》液体和各种废弃物】的; 《     —(七)损坏草—坪、:花坛、绿篱》、苗木等《或者:在树上钉钉、拴【物、:刻画涂?写,、张贴宣传》品和标语、攀—折花:木等; 《    — ,(八)破坏园林建】筑和其?。他城市?(庭院)绿化设【施的:;     !(九)不按》规定检疫苗木—、花卉、籽种—和其他繁殖材—。。料的; —     》(十)各类管线的】架设应当避让—。城市绿地确实无法】避让:的在施工前应依法征!得麒麟区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同】。意并采取《。相应的?补,偿措:施否则由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《依法予?以处罚  】    》 第三十三条违反!本办:法或者其《他法律法《规并以暴力威—胁、阻?碍行政机关工—作人员执行绿化【管理公务的按国家】有关法律法规依【法处理;触》犯刑律的将追—究,其刑事责任 【 》 第三十四条—城市绿化管理人员玩!忽,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私《舞弊:构成犯?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!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 【 第三十五!条乡(镇)政府【所在地?的集镇独立设置的】开发:区、工?矿,区的绿化《管理参照本办—法执:行 《 : 第三十《六条本办法》自2006》年4:月1日起施行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