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靖】市城市绿化管理【。。。办法
第【一章 《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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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】搞好:。城市绿化《建设管理提高城市】绿化水平,促进城市!经济、社会和—环,境的协调发展让城】。市绿起来《、美起?来使市民拥有一【个整洁、优美的【工,作和生活《环境根?据城市绿化》条例、国务院关【。于加强城市绿—化建设的通知、云】南省城市《绿化办法和云—。南省: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管!理办法等有》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结合曲靖《实际制?。定本:办法:
第!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曲?靖市城市规划区和建!制镇规?划区内?城市绿化的规划【、建设、《管理和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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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:条 本办法所【指的城市绿化是指在!城,市规划区内各—类公园、道路—、防护隔离带—、居住区、》。办公区、《生产区等进行植树】、栽花、种草等
! 本【办法所?指的公?共绿地、居》住区绿地、防护绿地!、,单位:附属绿地《、生产绿地、风【景林地?。都属于城《市绿地
【 :。 (一《)公:共绿地?指向公?众,开放的各级各类公园!。、小游?园和街?边绿地?
】(二)单位附属绿】地指:机关、团体、学【校、医院、部队【。、工厂、社区等单】位的绿?。化,。用地
》 (三【)居住?区绿地指城》市,规划居住区》内除公园和行道【树以外的绿化用地】
— (四《)生产?绿地指?为城市绿化生—产苗:木、花?卉、地被植物—、,草坪和种子的—苗圃、草圃、花圃等!
【 (五)防护绿地指!以隔离、卫生和安全!为,目,的的:。绿带及绿地
—
(六!)风景?林地:。指城市规划区内【依,。托自然地貌、美化】和改善环《。境的林地
【 (七)道!路绿化指《城市所?有道路的绿》地包括分车带绿【地、中心绿岛、林荫!道绿化和行》道树
》 (—八)城市和》郊区的风《景名胜?区
【 第四条 —。 曲靖市《。建设局是曲靖—市城市绿化》的,行政主?管,部门在市政府的领】导下统一组织全【市的城市《绿化工作《负责对?各县(市)区—城市:绿化的检查、—监督和?指导并负责市级重】点工程项目》的规划和《建设各县(市—)区建设行》政主管?部门主管《本行:政区:域内的城市规—划区的城市绿化【工作城?。市绿化行政》。主管部门的》主要职责《是宣传贯彻执—行有关城市绿化【的方针政策、法律、!法规:、规章;起草城市】绿化专业规划报同】级人民?政府批准后组织实】施;负责城》市绿化的行》。业管理?城市绿化养》护引入竞争机制逐】步实:现养护市场化变“以!费养:人”为“以》费养业”林业、【国土资?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!职责做好《。城市绿化管》理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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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条 城市各级【人民政府应当把城】市绿:化建设纳《入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计划鼓励科学研!究推广先进技术优选!特色植物突》出植物造景创—。建园林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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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【。 城市中的所有】。单位和个人应当依】照国家有《关法律、法规履行参!加城市绿化建设【、保护、管理及【其他绿化义》务任何单《位和个人都有权控】告、检举和制止损害!城市:绿化:及其设施《的,行为
— 《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!成绩显著的》单位:和个人由市人民【。政府给予表彰—和奖:励
第二》章 城《市绿地规划》
第七条 城市!绿地系统规划—是城市?总,体规划的重》。要组:。成部分城《市,人,民政府?应当根据城市—总体规划编制绿【地,系统规?。划并由?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组织实施城》市绿地系统规划应】当明确划定各类绿】地范:围,控制线实《施城市绿《化绿线?管理制度凡规划确】定的绿?地任何单位》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!用或改作他》用,确因特殊情况需占】用或改用的应报城】。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?审,批
!第八条? 绿化规划—建设用地指》标的:比例为
》 (一)!旧城改造区》不低于25%—;
— (二)—工矿企业、事业单位!不低:于30%其中对【。。环境容易产生严【。。重,污染的单位》不低于40%;
! :。 (》三,)新建开发区、住】宅、大专院》校、科研机构、宾馆!、饭:店、:体育场?(馆)、大型公共建!筑,不低于35%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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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新建!的大型商业》中心不低于》10%;
! (五)—医院:、疗养院不低—于4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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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其他建【。设工程不低于3【。。0%
》 : 城市》。绿,化实行统一》规划分期实施做到城!。区绿化与郊区—绿化相结《合普遍绿化》与重点?绿化相?结合:。城,。市绿化与城市建设、!生态保护相结合
!
《 , 第九条 》 生产绿地在—城市用地中所—占比:例为2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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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条 公共绿地!、单位附属》绿,地等城市《绿,化工:程的:规划设计应体现地】方特色以植物—造景为主适》当配置泉、石—。、雕塑和建》筑小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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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一条 城市绿】。化工程?的规:划设计应当委托持】有风景?名胜城市绿化—经营资质证》的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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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二条 城市—中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。工程和住宅项—目的配套绿化工程】应当与主体工程【同,步,规划、同步设计工程!设计方案必》须由城市人》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进行《审,。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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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》条 城《市规划管理部门在】审批建?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!时应:按本办法第八—条所规定的》绿地指?标审批确保城市绿化!。。用地面?积经审查达不到国家!和省、市《规定标?准的:应按照规划要—求实施?异地绿化
第三】。章 城市绿—化建设
第十四条! 城市绿化建设】要严格?按照规划进》行与:城市其?他,建设协调发展凡是可!以,绿化的地方都要【绿化禁止地面裸露或!种植:。农作: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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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城市绿—化建设要《。因地制宜宜》树则树宜花则花【。宜,草则草做到乔—、灌、花、草—。结合提倡立》体,绿化、屋顶》绿化、垂直绿化【和阳台绿化等—多种:绿化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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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。六条 《电力、电信、广电等!部门:的各种管《线、交?通信号、标志及设】施应:。。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!各类:新,建管线应当避让现】。有城市绿地确—实无法?避让的在施工前应当!。依,法征得城市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!相应的补偿措—施
?
》 第十七条 【城市新建、扩—。建、改?。建,工程项目和新开【发住:宅项目在《基,本建设投资中—应,包括配套的绿—化,建设资金城市工程建!设资金超过建设工】。程招标投标》限额的城市绿化【工程项目应当实行】工程招标《投标及?工程监理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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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 】城市生?产绿:地的建设应当适【应城市发展》和城市?建设的需要除按建成!区23%的生产绿】地指标发展外—鼓,励城:市集体和个人发【。展苗木生产积极培】育乡土树《种适当引进外地品】种有计?划地发展各种苗木】。花卉:
第?四章 城市绿化管】理,
第十九条 城!市的:公共绿?地、风景林地、防】护绿地、《。行道树及《街,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!市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:通过引?。入竞争机制的方【式进行管理》;各单?位的:附属绿地由该单【位负责;旧》城改造或新建居住】区的绿地由》开发:单位负责其》他居住区绿地由其】管理单?位负责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在业务上!进行指导、检—。查、监督
!。
第二十条 !不论:绿地:权属如何任》何单:位和个人《都不得擅《自改变城市绿化规】划,。用地:的性质或破坏—绿化规?划用地的地》形,、地貌、水体和花】草树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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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都不得擅》自占用?城市绿?化用地?已占用的应当限期归!还或恢复;因建设】。需,要临时占《用绿地的事》先要提出《申请经建设行政主管!部,门批准方可占—用工程?。结束后必须恢复【绿,地原貌?;损坏绿地设施的】要给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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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二条 《任何单位均不得【任意侵?占单位附属绿—地,确需改?变,绿地用途的须报经】建设行?政主管?部门批?准单位必需保证绿地!率达标达《不到规定标准—的应进行异地绿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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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城市绿!地保护
第—二十三?条 加《强城:市绿地植《物的保护搞好—养护管理适》时松:土、灌溉、》施肥、修剪和—防治:。。病虫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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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四条 任何单】位和:个人都不得毁—坏绿化树木;严禁】在绿地内倾》。倒废弃?物、堆置物品—、割草取土、—。放牧捕猎、》开荒:垦,植;严禁在树—旁,搭,架设棚、生火—置,炉;严禁穿行隔离】绿带、践踏》。花坛草?坪;严禁《爬树摇树《、折枝剥皮、刻画】树木:。。、采摘花《朵,;,严禁翻越围墙护【栏,损坏园林建筑】和其他城《市绿化设《施
【 第二十五条 】 严禁就树建房【或者圈围《树木、擅自在公共】绿地:内设置商业服—务摊点、广告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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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六条 《 百年?以上树龄的》树木和稀《有珍贵树《木以及具有》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!意义: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!对古树名木要实行统!一管理分《别养护建立档案【和,。标志:划定保护范围进行重!点保:护散:生于野外和》各单位范围内的由】用地单位负责管护】城市建?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负:责监督?和技术?指导严禁砍伐或迁】移
【 第二十七条 !任何:单位和?个人不得擅》自砍:伐城市绿化树—木或者占《、挖城市绿地因建】设或其他《特殊需要砍伐—。城市绿化树》木,或临时占《、挖城市绿地的应】报经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!。法予以补偿
【
第【二,十八条 对各种架!。空线路或《地下:管线进?行建设和维修时需要!。对树木修枝、—打顶、?。断,根、移栽的必—须,报经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批准并》给予相应补偿
】
》 第二十九》条 调入》、引进苗《木花卉、《种子和其他繁—殖,材料必须进行检疫未!经检疫或检疫不【符合标?准的不准《引,进和:调入:
第六章》 , 奖 励—。
:第三十条 对认】真执行?本办法和与本办法】有关的法律、—法规在?城,市,绿化中成绩》突出有下列情况之】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!。人,民政:府给予表彰和奖励
!
, 》 (:一,)城市绿化建—设中成绩《显著的
《
: : (二)—防治和扑救》自然灾害有》功的
》 , (三)城】市绿化管理》工作卓有成》效的
》 : (《四)宣传城市—绿化提高公》民绿化意识成—绩显著的
】 : :(五)?。在城市?。绿化科研中发明【创造:效果:显著:的,
【 (六?)积极提出合理建议!效益突出的
! (》七)为筹集城市【绿化资金作出—。突,。出贡献的
】 (八—)检举违反有关绿化!规定和本办法有【功的:
? 《 (九)城市绿化其!他方面作出特殊【成绩:的
第七》章 法律责任
】
第三?十一条 对违反本!办法有下《列,行为之一《的单位和个人由建设!行政:主管部门给予处罚
!
? : (?。一,)城:市绿化工程的—设计方案未经—批准或者未按照【批准的设计方—。案施工的《责令停止《施工限期改正或者】采取其?它补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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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(二)城—市新:建、改?建、扩建工》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!积达不到国》家和省规定标准的】由建设单位到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按规划要!求指定的《地点进?行异地?绿化;拒不执—行的可处5000】元以:上3万元以下—罚款
》 ? (三)侵占公共!绿地的责令限—。期退还恢复原状【并处2000元以】上,。1万:元,以下罚?款;造成损》失的依法承》担赔偿责任
【 (四】),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!市绿化树木》的处2000—。元以上1万元以【下罚款
《
《 : (五?)擅自改变绿—地,用途的?责令限?期恢复?原状;拒不》执行:的,按侵占公共绿地处】理
? ? (六)—。擅自迁移、砍伐名木!古树的依《法,予以处罚
》
— (七)《擅自在公《共绿地内《设置商?业服务摊点或广【告牌围圈树》木在:绿地内堆放物料【或倾倒?废弃物的处》1000元以—上5000元以下】罚款;造成损失的依!法承担赔《偿责任?
— , (八)损坏—草坪、花坛、绿篱】、苗木等或在树【上钉钉、拴物、刻】字攀摘花木》的,处50?元以上500元【以下罚款《;造成损《失的依法《承担赔偿责任
】 —(九:)各类管线架设应当!避让:现有城市绿地确【。实无法避让的在施】工前应当依法征得建!设行:政主管部《门同意并采取相【。应的补偿措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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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二条》。 违反《本办法有关的法律法!规或:以暴力?威胁、阻碍国家【机关工作人员依【法执:行绿化管理公务【的视其情节按国【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】进行处?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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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三十三条 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!工作人员滥用职【权、:玩忽职守、徇—私舞弊的依法—给,予行政处《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第八】章 :。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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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:四条 ? 本办法由曲靖市】人民政府负责解【。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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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五条 本办法】自200《4年12月1—日起施行《曲靖市城市园林绿化!管,理办法 (》市政府令第7号)】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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