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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靖》市城:市绿化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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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章 总 则
!第一条? 为了《搞好城市绿化建设】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!平,促进城市经【济、社会和环—境的:协调发展《让城市?绿起来、美起来【使市民拥有一—个整洁、优美的工】作,和生活环境》根据城市绿化条【例,、国务?院关于加强城—市绿化建《设的通知、》云南省城市绿—化办:法和云南省城—市,绿化企?业资质管理办法【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结合》曲,靖实际?制定本?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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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曲靖市城市规划!区和建制镇规—划区内?城市:绿化的规划、建【设、管理和保护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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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条 本【办法所指的城市【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!区内各?类公园、道路—、防:护,隔离带、居住—区、办公区》、生产区等进行植树!、栽花?、,种草等
】 本办法—所指的公共绿—。地、居住区绿地、】防护绿地、单—位附属?绿地、生产绿地、风!景林地都《属于城市绿地
! 《。 (一)《公共绿地指向公【众开:放的各级各类公【园、:小,游园和街边绿地【
】(二)单位附属绿】地指:机关、团《体、学校、医—院、部队、工厂【、社区等《单位的绿化用地
! (三)!居住:区绿地指城市—规划:居住区内《除公园和行道—树以外的绿化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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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 : (四《。)生产绿《地指为城《。市绿化生产苗木【、花:卉、地被植物、草坪!和种子的苗圃、草】圃、花圃等
】 (五)防!护绿地指《以隔离、《卫生和?安全:为目的的《绿带及?绿地
》 : (六)风景林!地指城?市规划?区内依托自然地【貌、美?化和改善环境的【林地
【 (七)道【。路绿化?指城市所有》道路的绿地包—括分车带绿地、中心!绿岛、林荫道—绿化和行道树
! (—八)城市和郊—区的风景《名胜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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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? 曲靖市建设局】是曲靖市城》市,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!在市政府的领导【下统:一组织全市的城市】绿化:工作:负责对各县》(市)区城市—。。绿化的检查、监督和!指,导并负?。责市级重点工—程项:目的规划和建设各县!(市:)区建设行》政主:管部:。门主管本行政区【域内的城《市规划区的城市【绿化工作城》。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的主要?职责是宣传》贯彻执行有关—城市绿化的》方针政策、法律【、法规、规章—;起草城《市绿化专业规划报同!级人民政府》批准后组织实施;负!责城市绿化的行业】管,。理城市绿化养护引入!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养!护市场化变“—。以费养人”》为“以?费养业”《林业、国土资—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!职责做好城市绿【。化管:理工: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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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。 城市各级人民政】府,应当把城市绿—化,建设纳入国》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》计划鼓?励科学?研究推?广先进技术优—选特色植物突—出植物造景创—建园林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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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《条 : 城:市,。中的所?有,单位:和个人应当依—照国:家有关?法律、法规履行参】加城市绿化建—设、保?护、管理《及其他绿化义务【任何单位《和个人都有权控告、!检举和制止损害【城市绿化及其设【施,的行为
! 对在《城市绿化工作—中成绩显《著的:单位和个人由—市,人民政府给予—表彰和奖励
【。第,二章 城市—绿地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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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城【。市绿地系统规—划是城市总体规划】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!人民政府《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!划编制?绿地系统规》划并由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!织实施城市绿—地系统规划应当【。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!围控制线实施城市】绿,化绿线管理制度【。凡规:划确:定的绿地任》何单位和个人都【不得擅自占用—或改作他用确—因特殊情况需占用】或改用的应报—。城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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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八条》 绿化《规,划建设用地指—。标的:比例为
】 (一)旧【城改造?区,不低于25%—;
【 (二《)工矿企业、—事业:单位不低于30%】其中对环境》容易:产,生严重?污染:的单:位不:。低,于,40%;
【 (三)新!建开发区、住宅、】大专院校、科—。研机构、宾馆、饭】店、体育《场(馆)、大型【公共建筑《不低于35》%;
— (》四)新建的大—型商业中心不低于】10%;《
》 , (五)医—院、疗养院不低于4!0%;
! (?。六)其他建设工【程不低于30%【
? 城市绿化!。实行统一规划分期】实施做到城区绿【化与郊?区,绿,化相结合《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!相结合城市》绿化与城市建设、】生态保护相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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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九条 生产绿地】在城:市用地中所占—比,例为2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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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公共绿地》、单位?附属绿地等城市绿】化工程的规划设【计,应体现地方特—。色,以植物造景为主【适当配置泉、—石,、,雕塑和?。建筑小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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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,一条 ? 城市绿化》。工程的规划设计【应当:委托持有风》景名胜城市》绿化经营《资质证的单》。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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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二条 城市中新建!。、改建、扩》建工程?和住宅?项目的配套绿化【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!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!工程:设计方案必》。须由城?市人:民政府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进行审—批
【 第?。十,三条 城市—规划管理部门—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!规划方?案时应按本办—法第八条所规定的绿!地指标审批确保城】。市绿化?用,地面积经审查—达,。不到国家《。和省、市规定标【准,的应按照规》。划要求实施异—。地绿化
第—。三章 城市绿化建!设
第十四条【 城市《绿化建设要严格【按照规划进》行与城市《其他建设协调发展凡!是可以绿化的地方】都,要绿化禁《止地面裸露或种植农!作,。物
!第十五条 —城市绿化建设要因地!制宜宜树《则树宜花则》花宜草则草做到【乔、灌、花、—草结合提倡立体绿】化、屋顶绿》化、垂直《。绿化和阳台绿化等多!种,。绿化形式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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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六条 电力、电!信、广电等部—。门的各种管线—、,交,通信:号、标志及》设施应?严格按?国家标准执》行各类新建管—。线应当?。避让现有城市绿地】确实无法《避让的在施工—前应当依法》。征得: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同:意并采取《相应的?补偿措施《
】第十七条《 城市《新建、?扩建、改建工—程项目和新开发【。住宅项目在基本建】设,投资中?应包括配套的绿化建!。设资金城市工程建】设资:金超过?建设:工程:招标投标《限额的城市绿化工程!项目应当实行工【程招标投标及工程监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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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第十八条 》 城市生产绿地【的建设?应当适应城市发展】和城市建设的需要除!按建成区《23%的生产—绿地:指标发展外鼓—励城市?集体和个人发展苗】木,。生产积极培育乡【土树种适当引进【外地品种有计—划地:发,展各种苗木花—卉
第四章 城市!绿化管理《
第十九条 【 城市?的公共绿地、风【。景林地、防护—绿地、行道树及【街道绿化《带的绿化由》城市建设《行政:主管:部,门通过?。。引入竞争机制的【。方,式进行管理;各单位!的附:属绿地由该单位【负,责;旧城改造或新】建居住区的》绿,地由:开发单位负责其【他居:住,区绿地由其管理【单位负责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?在业务上进》行指导、检查、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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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条 【不论绿?地权属如何任—何单:位和个人都不得【擅自:改,变城市绿化》规划用地的性质或破!坏绿化规划用—地的地形、地—貌、水体和花—草树木
! ,。 第二十一条—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都不得擅【自占用城市绿—化用地已《占用:的应当限期归还或恢!复;因建《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!的事:先要提出《申请经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批准【方可占用工程结【束后必须恢复绿地】原貌;损坏绿地【设施的?要给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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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:。。任何单位均不得任】意侵占单位附属【绿地确需改变绿地用!途,的须报经建》设,行政主管部》门,批准单位必》需保证绿《地率达标达不到规】定标准的应进行【异地绿化
第五】。章 城市绿地保】护
?第二十三条 【加强城市绿地植物】的保护搞好养护【管理适时松土、灌溉!、施:肥、修剪和》防治病?虫害
】。 第二十四条 !任何单?位和个人都不得毁坏!绿化树木;严禁在】绿地内倾倒废弃物】、,堆置物?品、割草取》土、放牧捕猎—、开荒垦植;严【禁在树旁搭架设【棚、:生火置炉;严禁穿】行隔离绿带、践踏】花坛草坪;严禁爬】树摇树、折枝剥【皮、刻?画,树木、?采摘花朵;严禁翻】越,围墙护栏,损坏园】林建:筑和其他城市绿化】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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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五条 严禁就树!建房或者圈》。围树木、擅自在【公共绿?地内设置《商,。业服务摊点、—广告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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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:六条 百年以【上树:龄的树木《和,稀,有珍贵?树,木,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!。重要纪念意义的树】木均:属古树名木对古树名!木要实行《。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建!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!护,范,围,进,行重点?保,护散生于野外和各】单位范围《内的由用地单位负责!管护城市《建设行?政,主管部门负责监【督和:。技,。术指导?。严禁砍?伐或迁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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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七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擅自—砍伐城市绿》化树木或者》占、挖城市绿地因建!设或其他特殊—需要砍伐城市绿化】树木或临时占、挖】城市绿地的应报经建!设行政?主,。管部门同《意并依法予以—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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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八条— 对各种架—空线:路或地下管线进行】建设和维修时需要】对树木修枝、打顶、!断根:、移栽的必须报【经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批准并给予相应】。补偿
! 第二十九》。条 调《入、:引进苗木《花卉、种子》和其他繁殖材料【必须:进,行检疫未经检—。疫或检疫不》符合标准的不准引进!和调入
第六章 ! 奖 励—
第三十条 【 对认?真执行本办法和【与本办法有关的法】律、法规在城市绿化!中成绩突出有下列情!况之一的单位和【个人由?市人民?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】励
》 ? ,(一)城市绿化建】设中成绩显著的【。
】(二)防《治和扑救自》。然灾害有功的
! 《 (三)城市绿化管!理工作卓有》成效的
— (四)】宣传城市绿》化提高公民绿化意识!成绩:显著的?
(!。五)在城市》。绿化科研《中发明?创造效果显著的
! ,。 (六)】积极提出合理—建,议,效益突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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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!)为筹?集,城市:绿化资金作出突出贡!。献的
— 《(八)检《举违反有关》绿化规定和本办法】有功的
! (九)城市绿】化其他?方面:作,出,特殊成?。绩的
第七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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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》条 对违反本【。办法有?下列行为《。之一的单位和个【人由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给【予处罚?
】(一:)城:市绿化工程》的设:计方案未经批—准或:。者未:按照批准的设—计方案施《工的责令停》。止施:工限期改正》或者采取《其它补救措施—
】(二)城市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工程—项目的?。绿化用地面》积达不到国家和【省规定?标准的由建设—。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按规划》。要求指定的地点进行!。异地绿化;拒不【执,行的可处5000元!以上3万元以—下罚款
》 (【三)侵占公共绿地的!责令限期《退还恢复原状并处2!00:0元以上1万元以】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
! (四)未【经批准擅自砍伐城】市绿化树木的处2】000元以上1万元!以下罚?款
】 (五)《。。擅自改变绿地用【途的责令限期恢【复原状;拒》不执:行的按侵占公—共绿地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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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(六:)擅自迁移、砍【伐名木?古树的依法予以处】罚
】 (:七)擅自在公共绿地!内设置商业服务摊】点或广告牌围圈树木!在绿地内堆放物料】或倾倒废《弃物的处100【。0元:以上500》0元以?下罚款?;造成损失的依法承!担,。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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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八)损》坏草坪、花坛—、,绿篱:、苗木等或在树上】。钉钉、拴物》、刻字?攀摘花木的处5【0元以上5》00元以下罚款;】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:。担,赔偿责任
】 (九—)各类管线架设应当!避,让现有?。城市绿地确实无法避!让的:在施工前应当依法征!得建设行《政主:管部:门同意并采取相应】的补偿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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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三十二条 违反!本办法有关》的法律法规或—以暴力威胁、阻【碍,国家机关工作—人员依法执行绿化管!。理公务的视其情【节按国家《有关法律《、法规进行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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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:三条: :。建设行政主》管,部门的工《作人员?。滥用职权、》玩忽职守《、徇: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【第八章 附— 则?
:第三十四条 本】。办法由曲靖》市人:民政府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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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五条 本办】法自2?004年12月1】日起施行曲》靖市:。城市园林绿化—管理办法 (市政】府令第7号)同时废!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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