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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附件1宁夏回族自】治区建筑门窗—。节能性能标识工【作,管理试行办》法, 第一章! 总? 则 第一条 】 为贯?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!条例(国务院53】0号:。令)加强我区建【筑门窗节能性能【标识:工作的管理确—保标识工作的有序】开展根据住房和城】乡建设部建》。筑,门,窗,节能性能标识—试点工作管理办法】结合我区《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? 第二条 】。本办法适《用于宁夏回族自【治,区行政区域》内新建、改》建和扩建的民用建】筑工程中使用的门窗!产,品 — 第三条 本】办法所称的建筑门窗!节能性?能标:识(以下简称“【标识”)是指表示标!准规格门《窗的传热系数、遮阳!系数、空气渗—透率:、可:见,光透射比等节能【性能:指标的一种信—息性标识 ! 第四条—。 本办法所称建筑】门窗节?能性能标识》分国家级建筑门【窗节能性《能标识和《自治区级建筑门窗节!能性能?标识 《 第五条! ,自治:区住房?和城乡建设厅—负责国家级建筑【门窗:标识试点的监督【。管理负责自治区【级建筑门窗标识试点!的实施?和监督管理工作【委托自治《区建筑节能》。与,墙体材料改》革办公室具体负责建!筑门窗节能性能【标识的日《常管理工作》     —各市县住房和城乡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】所,辖行政区域内建【筑,门,窗标识工作》的监督管理  】  :  ?第六条 》自治区住《房和城乡建设厅【成立建筑《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专!家委员会(》以下简称《“门窗标识》专家委员会》”)承担建》筑,门窗标识试点—中的技术性评—审,、指导咨询等工作 !。 【第七条? 从事建筑门窗】。节能性能标识—测评的机构须经住房!和城乡?建设部和宁》夏住房?和城乡建《设厅认定后》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!。从事建筑门》窗节能性能》标识测评工作(自治!区建筑门窗节—能性能标识测评机构!认,定标准及申请表见附!件3、4)门窗【节能性能标》识,。测评机构负》责,企业生产条件现场调!查、产品抽样和样品!节能性能《指标:的检:。测与模拟计算并【出,具建筑门《窗,节能性能标识测评报!告 : 第八【条 鼓励我—。区民:用,建筑工程建》。设中使用《具有门窗《。。性能:标识的门窗产品国家!和自治区建筑—节能、绿色建筑和低!。能耗:建,筑,等示范工程及申请】绿色建筑评》价标识、《。民用建筑《。。能,效测评标识》和,住宅性能认定等工程!应,使用具?有门窗性能标识的门!窗产品? :第二章 标》识申请、评审及认】定 第《九条 国《家级建筑门窗—节能性能标识的申请!。、评审认定和标【识按照住房和城乡】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! : : 第》。十条 自治区级【建筑门窗标识申请】条件 ?。。     【(一)?具有独立法人—资格注册资金—不,。少于1?000万元》; :  《   (二)建立了!可靠的质量保—证体:系具有正常批—量生产?能力; 《 ,     (三】)产品符合国—家颁布的有》关门窗标准并通过】产品型式《检验 — , 第《十一条 申请自】治区级建筑门窗标】识的企业应先—向建筑门《窗测评机《构,提出生产条件现【场调查?和产品性能检验委】托签订生产条—件现场调查与建筑门!窗节能性能标识检】验委:托协:议 《 ? 第十《二条 门窗标识】测评:机构应按照统一的现!场调查?规则对企业申请标识!产品的生产条—件,进行现场调》查并在规定》时间内出具建筑门窗!节能性能标识—测评报告报》告,内容应?真实、准确 — 》 :第十:三,条 申报自治【。区级建筑门窗节能】性能标?识,的企:业应提?交材料如下 !    《(一)建筑门—窗节能性能标识申报!表一式三份》(,附,件1)?; 》   ? ,。(二)营业执照副本!复印:件(核验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!);   】 , ,(四)产品鉴定证】书; —  :  (?四)产?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原!件、复印件; !   ?  (五)建—筑门窗标《。识测评机构出具的建!筑门窗节能性能标】识,测评报告原》件、复印件;—    【 (六)其他证明材!料 — 第《十四条 》自治区?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】组织相关部门和建】筑门:窗节能?性,能标识?专家委员会相关部门!和专:家,对企业申请的建筑门!窗,。标识申报《材料进行评审—评审专家组不—少,于7:人评审专家按照应标!识的内容和》规定评审程序对申】报标识的相》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!时应现场《察看通过《论证:形成评审意见评审意!见通过?与否取表决》的方式进行,—70%以上专家同意!为,评审通过 【 》第十五条 》 评审通过的门窗】标识目录《经,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!设厅审定后在宁夏】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网站《公示公?示期为?。15天经公示无【异议的由自治区住】房和城乡建设—厅批准颁发建筑门】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!向全区公布 — 第三章 标【识使用管理 — 第十六条 国】家级建筑门窗节【能性能标识证书【和标签的式样及使】用按照?住房和城乡建设【部,有关:规定执行 ! ?第十七条 》 ,自治区级建筑门窗】节能性能《标识证书《及其使用 】规定  【  :。 (:一,)证书内容包括证书!编号、证《书说:明、企业名称—、批准日《期与有效期、—标识产?品性:能指标(包》括产品标签编—。码、:产品型号《、传热系数、遮阳】系数、空气渗透率】、可见光透射比【。等,信息)?、查询网址等; 】   》  (二)企—。业可在产品广告【、,产品:的宣:传材料上《使用证书的有关内】容,;   【  (三)》企业可在《工程招标、》产品销售过程中向】顾客出?示证书 《 : 第十八】条, 自治区级建【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!标签及其《使用规定 【    《 (一)标签应包括!以下基?本内容 》    》。 1、标签编号【。;   【  2?、企业名称》; ?  ?   3、》产品基本《信,息; ?     4、!标准规格《产品的节《能性能指标; 】    》 5、批准日期【与有效期; !。    6》、查询?网址及声明 】  :  : ,(二)企业可—按,住房和?城乡:建设:厅规定的统一样式及!标注自行印制标【签;   】  (三)企业【应在获?得标识门窗产—品的显著位置粘贴】标,签粘贴位置应有利于!识别和市场》监督;   !  (四)企业可将!标签粘贴或直接【印刷于产品包装【物、产品使用说【明及广告宣传等【印刷品上直》。接印刷在印刷品上】的标签可按比例放大!或,缩小内?容应清晰可》。辨 【 第十九条 自!治区建筑门窗节【能性能标识》证书:有效期为二年企业应!在,有效期截止日期前6!个月:重,新,提出申请 — , 第—。二,十条 企业—应建立证书和—标签的使用制度每年!的12月《20日至3》1日向?。宁夏住房和》城乡建设《厅报告标《。识,证书和标《签测:。评使用情况 — , 第二】十一条 门窗标识测!评机构应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】每年1?2月20日至31日!。向宁夏住《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!标识工作情况— 》 第二》。十一条 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。得利用标识对—其产品?进行虚假宣》传、不?。得转让、《伪造或冒《用标识 第四章 ! :。监督检查 第二】十二条 住房和】城乡建设厅不定期开!展全区建筑》。门,窗节能性能》标识、门窗》使用情?况检查对违反规【定的根据情节—轻重予?以通:报做出停止使用【标识和撤销标识的处!。理并在网上予—以公示 — 《 第二十三条 凡!有下列情《况之一者将对门窗】节能:性,能标识测评机构【处以通报限期整改和!取消标识《测评:。资格处?理 》    《(一)出具虚—假报告?。;, 《    《(二)泄露申—请标识的《企业或产品的商业秘!密; 》  : ,  (三《)不能?。继续满足标识实验】室的相?。关条件 】 第二十四【条 在证》书有:效期内凡有》。下列情况之一—者暂停企业使用标】识   【。  (一)产—品的生?产条件与《申请标识的要求不符!;, ,    — (二)产品达不到!标识证书中的—技术指标; 】     》(,三)证书或标签的使!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!。 第二!十五条 》。在证书有效期内【凡有下列《情况之一者撤销该产!品的节能标识—证书企业不得使用】。该产品的节》能标识证书和标【签     !(一)?经监督检查和检【。验判定取得》标识的产品为—不合格产品; 【    — (二)以不真【实的申请材料—。获得:标识的;  !  : (三)涂改—。、出:借、转让证》书标签或《违反有关规定—、损害标识信誉的】; 》  :  (四)没—有正当理《由拒绝监督》检,查; ? ,。   《  (五《)标识暂《停使用时《间,超过一?年,  》  : 被撤销标识证书的!产品自撤《销之日?起,三年内?不得再次提出标识】申请 ?。 第五章《 附 则 【 第二十六条 】本办法?由自治?区住房和城》乡建设厅负责解释】 第!二十七?。。条 本办法—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! 》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