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【。件1宁夏回族自【治区建?筑门窗节《能性能标识工作管】理试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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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!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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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贯彻!落实民?用建筑节能》条例(国《务院530号令【)加强我区建筑门窗!。节能性能标》识工作的管理确保标!识工作的有》序,。开展根据住房—和城乡建设》部建筑门窗》节能性能标识—试点工作《管理办?法结合我区实际制】。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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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?。于宁夏?回族:自,治,区,行政区域内》新建、?改建:和扩建的民用建筑】工程中使用》的门窗?产品
!。 第三条《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!。门窗节能性能标【识(以下简称“【标识”)是》指表示?标准规格门窗的【传热系数、遮阳【。系数、空气》渗透:率、可见光透射【。比等节能性》能指标的一种信【息性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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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, 本办法所称建筑门!窗节能性《能,标识分国家》级建筑门窗节能性】能标识和自治区级】建筑门?窗节能性《能标:识
】 ,第,五,条 自治区》住房和城乡》。建设厅负《责国家级建筑门窗】标识:试点:的监:督管理负责自治区级!建筑门?窗标识试点》的,实施和监督》管理工作委托自治区!建筑节能《与墙体材料》改革办公室具体负】责建筑门《窗节能性能标识的日!常管理工作
! ,。 各市县住房—和城乡?建设主?管,部门负责所辖行政】区域内?建,筑,门窗标识工作的监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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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 自治?区住房和城乡—建设:厅成立建筑门窗节能!。性能标识专家委员会!(以下简称“—门窗标?识专家委员会”)承!担建筑门窗标识试点!中,的技术性评》审、指导《咨询:等工作
! 第七条 从事!建筑门窗节能性能】标识测?评的机?构,须经:。住房和城乡》建设部和宁夏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认—。定后方可在规—定的范?围内从事建筑门窗】。节能性能标识测评】工作(自《治区建筑门窗节能】性,能标:识测:评机:构认定标准》及申请表见附件【3、4)门》窗节:能性能标识》测,。评机构负《责企业生产条件【现场调查、产品抽样!和样品节能性能指标!的检测与模拟计算】并出具?建筑:门窗节能性能标识】测评报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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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鼓【励我:。区民:用建筑?。工程:建设:中使用具《有门窗性能标识的门!窗,产品国家和自治【区建筑节能、绿【色建筑?和低能耗建筑等示范!工程及申请绿色【建筑评价标识、【民用建?筑能效测评》标识和住宅性能认】定等工程应使用具】有门窗性能标—识的门窗产品
第!二章 标识》申请、评审》及认定
第九条】 ,国家级建筑门窗【节能性能标》识的申请、》评审认定和标识按】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!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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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条 自治区级建筑门!窗标:识申请条件
! : (一)具有【独立法?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!于,10:00万元;
! (二—。)建立了可靠—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!正,常批量生产能—力;
! (三?)产品符合国—家颁布的有关—门,窗标准?并通过产品》型式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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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申请!自治区级建》筑门窗标识的企【业应先向建筑门窗测!评,机,构提出生产条件现】场调查?和产品性能检验委托!签订生产条件现场调!查与建筑《门窗节能性能标识】。检验委托协议
】
》 第十二条 门】窗标识测《评机构应按照统【一的现场调》查规则对企业申请】标识产品的生产条】件进行现场》调查并在规定时【间内出?具建筑门窗节能性能!标识测评报告报告】内容应真实、—准确:
【 第:十三条 申—报自治区级建筑【门,窗节能性能标识的】企业应提交材料【如下
【 : ,。(一)建筑门窗【节能性能标识申报】表一式三份(附【件1);
— (二)!营业执照副本—复印件(核验原【件复印件加盖公章】);
《 , (四【)产品鉴定证—书;
— (四)产品!的型式检验报告原件!、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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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建【筑门窗?。标识:测评机构出》具的建筑门》窗节能性能标—识测评报告原—件、复?印件;
【 (六)【其他:证,明材料
【
第十—四条 ? 自治区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厅组织】。相,关部门和建筑门窗】节能性能标识专【家委员会相关—部,。门和:专,家对企业申请的建筑!门窗标识申报—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专!家组不少于7人【评,审,专家:按照应标识的内容和!规定评审程序对申】报,标识的相关材料进】行审:查必:。。要时应现场》察看通过论证形成评!。审意见评审》意见通?过与否?。取表决?。。的方式进行,70%!以上专家同》意为评审通过—。
【 第十五条 评】审,通过:的门窗标《识目录经自治—。区住房和《城乡建设厅审定后在!宁夏住房和》城,乡建设厅网站公示】公示期为15天【经公示无异议的【由,自治区住房和城【乡建设厅批准—颁发建筑门窗节【。能性能标识证书【向,全区公布
第【三,章 标识》使用管理
第十】六条 国家级【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!识证书?和标签的式样及使用!按照住房和城—乡建:设部有关规定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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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! , 自:治区级建筑门窗【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及!其使用
规】定
《。 , (一)证书!内容包括证》书编号、《证书说明《、企业名称》、批准?日,期与:有效期、《标,识产品性《能指标(包括产品标!签编码、产品型号】、传热系数、遮阳系!数、空气渗透率【、可见光透》射比等信《息)、查询网—址等;
【 (二)【企业可在《产品:广告:、产品的《宣传:材料上使用证书的】有关内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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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企业可在工程招!标、产品销售—过程中向顾客出示】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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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八条 自治区级!建筑门窗节能性【能标识标签及—其,使用规?定,
》 , (一)标—签,。应,包括以下基本—。内,容
》 , 1、》标签:编号;
【 ? 2、企业名称【;
【 :3、产品基本信息;!
,
【4、标准规格产【品的:节能性?能指标;
】 ? 5、批准日期与有!效期:;
!6、:查,询网址及《。声明
《 , 》(二)企业可按住】。房和:城乡:建设厅规定的—统一样式及标注【自行印制《标签;?
】(,三)企业应在—获得标识门窗产品】的显著?位置:。粘贴标?签,粘,贴位置应《有利于识别和市场】监督;
】 ?(四)?企业可将标签粘【贴或:直接印刷《于,产品包装物、产品使!用说明?及广告宣传等—印刷品上《直接印刷在印刷品】上的标签可按—比例放大或缩小【内容应清晰可辨
!
—。第十九条 自【治区建筑门》。窗节:能性能标识证书有效!期为二年《企业应在有效—期截止日期前6【。个月重新提出申请
!
— 第:二十条 企业【应建立?证书和标签的使用】。制度:每年的12月2【0日至3《1日向宁夏住房【和城乡建设》厅报告标识证书和标!签测:评使用情况》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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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 门窗标识测【评机:构应建立健》全管理?制度每?年12?月20?日至31日向—宁夏住?房和城乡建》设厅报告标识工作情!况
!第二十一条 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利:用标识对《其产品进《行虚假宣传、—不得转让、》伪造或?冒用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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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监】督检查?。
第二《十二条 住房和城!乡建设厅《不定期开展全区【建筑门?窗节能性能》标识、门窗使用【情况检查对违反规】定的: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!报做出停止使用标识!和撤销标识的处理】并在网?上予以?公示
】 第二《十三条 凡有下列!情况:之一者将对门—窗节能性能标—识测评机构处以通】报限期整改》。和取消标识》测评资格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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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一)出具虚假报】告;
《 (二】),泄露申请标识的企业!或产品的商业秘密】;
《 (三)】不能继续《满足标识实验室的】相关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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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】条 在证书有【。效期内凡有下—列情况之一者暂【。停企业使《。用,标识
】 , (一?)产品?的,生产条件与申请【标识:的要求不符;
! (二)】产品达不到标识证书!。中的技术指》标;
《 (三)!证书或标《签的使用《不符合规定要求【。
第!二十五条 在证书!有效期内凡》有下列?情况之一者》撤销该?产品的节能标识证书!企业不得使用该产】品的节能标识证书】和标签
【 (一)经】监督检?查和检验《判定取?得标识的产品—为不合格产品;
!。 ? (《二)以不真实的申】请材料获得标识的】;,
: (三】)涂改、出借—、转让证书标签或违!反有关规定》、损害标识信誉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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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没有正当—理由:拒绝监督检查;
!。 《 , (五)标》识暂停使《用时间超过一—。年
? : 被撤销标】识证书的《。产品自撤销》之日起三《年内不得再次提【出标识申请
第五!章 附 》 则
第二十六条! , 本办法由自治区住!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!解释:
【 第二十七条— 本办法自—发布之日起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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