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—宁夏水利工程质量】监督管理《规定实施《细则(试行)— 第一章 !总则 《第一条 为》加强我区水利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!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充!分发挥投资》效益根据国务—院建设工程质—量,管理条?例和有?关法律法规》。结合宁?夏,水,利工:程建设实际特—。制定本细则 ! 第二条【 ,水利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作为本【级水行?政主管?。部门对水利工程【质量进行《监督管理的专职机】构对水利工程质【量,。进行强?制性:监督管理 【    《 凡在自治区境内】新建、扩《建,。、改建的各》类,水利水电《、水土保持、灌【溉排:。。水、城乡供水等工】程(以下《简称水利工程—)由水利工程质量】监督机?构负责质量监—督,工程:项目法人、监理、】设计、施工、质量检!测、设备材》料及中间产品—供应等工《程参建单位应自觉接!受,质量监?督机构的监》督,  》   质量监—。督机构对《水利工程的质量【监督行?为,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!任主体的质量管理】职能:。和责:任 !第,三条:。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!。的依:据     !(一)国家有关的】法律、?法,规;    ! (二)水利水电】行业有关《技术:规程、规范质量标】准; — ,   ?(三)经批准的设】计文件、合同约定】标准等 》 —第四条? 水利工程验收应由!水利工?程质量监督机—构对:工程质量进行—等级核定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】定意见或质量监督报!告, 第二章 —。 机构与《人员 ? 第五条《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!机,构,(以下简称质—量监督?机构:)原则上《按,自治区和地级—市两级?设,置市级?水利: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业务上接受自】治区:水利质?量监督机《构的指导《     】。具备设置质》量监督?机构条件的县级水行!政主管?部门可?设置质量《监,督专职机构经自【治,区级质量《监督机构认证并经】市水利质《量,监,督机:构授权后履行本【行政:区,域水利?工程质量监督职责】 】第六条 各级【质量监?督,机构:应,根,据,工作需要和专业配套!的原:则配备满足工—作需要的专职质量监!督员质量《监督机?构的工作《经费由同级财政【解,决 : 第七!条 水利工程【质量监?督员必?须具备以《下条件  】  : (一)熟悉水利】。水电工程《建设的法规》、方针、政》策,和技:。术标准   !  :(二)取得工程【。师及以上职称资格】。或具:有大专?。以上学历并有五年】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!程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、咨询或建设管】理等工作经历 !     (三)】坚持原则秉公办【事责任心《强 》    (四)经过!培,训并通过考试—(考核)取》得“水利工》程质:量监督员《证” 】 第?。八条 质量监—督机构可聘任—符合条件《的,工程技?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!的兼职质量》监,督员为保证质量【监督工作的客观【公正:工程:项目法人、监理【、设计、《施工:、设备制《造的人员不》。得担任?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!督员: 【。 第九条 市、县(!区,。)级质量《监督机?构的质量监督—员必须经《自治区级水》。利工程质量监—督,机构考核、认证【取得合?格证书?后方可从事质量监】督工作 《 第十!条 自治《区水利工程质—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!责   【  (?一)贯彻执行国【家和自治《区,有关:。水利工程建设质【量管理的《方针、政《策、法律《、法规及相关标【准    】 (二)制》订全区水利》工程质量监督、检测!相关规?定和办法《并,监督实施《 : :  :  (三)负—责全区水利》工程的质量监督【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!和,检查各市级站的【质量监督工》作对各级《质量监督《机构的监督员—资格每两年复核一】次 ?     —(四)对《自治区境内建—设的:。本细则规定规—模的水利工程实【。施质量监督》完,成上级主《管部门指定的质量】监督任务协助配合】水利部和流域机构】的水利工程质量监】督,工作接受《水利部?、,水利厅内设主管【机构的业《。。务指导  】   (《五)参?加稽察工作和重大质!。量事故的分析处理】。协助处理有关水利工!程,。质量:争端检查受监督水利!工程的实体》质量和从业行—为,。监督全区水利工程】质量行为协》助,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开展水利《从,业单位及个人的资】质,管理:和信用管理 !    《(六)参加自治区水!利,工程优秀设》。计、优质工程评选】参与自治区》水利工?程质量管理先进【单位和个人的评选】    【 (七)参加受【监督水利工程—相关:阶段的验收》和竣:工验:收提出工程质量核】定意见或监》督报告   !  :(八)掌《握区:内水:利工程?质,量动:态和质?量监督工作情—况组织培训质—量监督人员开—展水:利工程质量检—。查活动?。组织交流质量监督】工作经验 —     (九)!协助自治《区水行?政主:管部门参与全区水】利工程?质量检?。测机构的资质审查】和从业行为管理 ! : : 第十一条 市】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!站的主要职》责 ?     —(一)贯彻执行国家!和自治区有关—水利工程建设质量】监督:管理的方针、政策执!行水利行业》有,关技术规程、—规,范,、技术标《准,   —  (二)负责辖】区范围内《水利工?程的质量监督—工作   】 , (三)对》。本市辖区内》以下各类水利工程实!施质量监督 !  :  1?.本细?则,规定规模《的水利工程项目【   —  2.自治区【水利:工程质量《监督机构《委托监?督的水利工程项目 !  《。   (四)参与】本辖:区内水利工》程优秀设计、优【质,工程评选参与本辖区!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!先进:单,位和个人的评选【     】(五:。)组织受《监督水利工程实体】质量和从业者—质量行?为的检查参与水【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分!析处理仲裁受监督工!程的有关质》量争:端     !(六:)参与?受监督水利》工程的相关验收【和竣工验收提出工程!质,量核定意《。见或监督《报告:     】(七:)掌握?本区域水利》工程的质量动态定】期向自治区工程【。质量:。监,督机构汇《报;组织培》训水利工程》质量监督员》和质:量管理人《员学习交流水利工】。程质量监督》和管理工作经验不断!提高质量《监督管理《工作水平 — :  :  (八《)协助水行政—主管:。。部门开展水利从【业单位及个人—的资质?管理和信用管理 ! : ,   县《级,水利工程质》。量监督机构可按照市!级水利工程质量【监督机构《。的授权开展》工作 第四—章 质量监督【。 第十《二条 水《利工程?质量监?督方式以《抽查为主大》型水利工程根据需】要可建?立质量监督》项,目分:站中、小《型,水利工程可根据工】作需:。要组建质《量监督项目分站【(,组)或进行巡—回监:督, 第!十三条 自工程【开工正式《办理质量监》督手续到工程竣工验!收委员会同意工【程交付使用之日为水!利工程建设项—目的质量监督—期(含合同》质量保修期)— — 第十四条 【水利工程建》设项目法人(以【下简称?项目:法人)应在工程开】。工前到相应的水利】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办?理监督手续与质量】监,督机构签订水利工】程,质量监督《书时必须《提供以下资》料    】 (一)填》。写完备的水利工【程质量?监督申请书》;  —   (二)完整的!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!件; 》 ,    《(三)项目法人与监!理、设计、》施工单位签订—的合同(或协议【)副本; 》。     (—四)项?。目法人、《监理:、设计、施工—等单位的《基本情况《和工程质量管—理组织等资料; 】   ?  (五)申—请受监督工程项【目划:分的初步方》。案;    【。 (六)工》程项目总体实施进】度计划安《。。排和各阶《段验收?节点时?间计划;    ! (七)《与自治区水行—政主管部门认可的】第,三方检测《单位签?订,的工程质量检测协】议,和检测计《划书 ? : 第十五《条 : 各级质量监督机】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!请资料之日起十个】工作日内对》符合:要求的工程核发【质量监督通知书;对!不符合要求的退回】申请人并告知原因】     未【办理工程质量—监,督手续的各级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不得批准开—工 : 第十六—条, 质量监督机构根!据受监督工程—的规模、重要性等制!订质量监督计划【确定质量监督的【组织形式对工—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! ? 第十七条 — 工程质《量监督?工作的主要内—容为 ?     (一)】监,督检查监理、—设计、施工》和,有关:产品制作单位的资】。质证明 》    (二)监督!检查建设、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】。制体系和施》工单:位的质量保证体【系以及设计》单,位现场服务情况 !    (三)对】工程:项目:的单位工程、分【部工程?。、,单,元工程的划分—进行确认    !。 (四)《监督检查相》关技:术规程、《规范和质量标准的】。。。执行情况 》。     (五【),检查核?实项目法人、建【设、监?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!验和评定情况抽【查,项目法人对工—程实体质量》的,检测:情况对工《程质量进行随机【抽,查、检测和》映证 ?  :   (六》)在工程竣工验收前!。提交:工,程质量监《督报告并《。向工程竣工验—收委员会提》出工程质量评定【意见: 第十—八条 工》程质量监督权—限     (一!),。对监理、设计、施工!。等单位的资质等级、!经,营范围?。。进行核?查发现越级承包工程!等不:符,合规定要《求的责?成项:目法人限期改—正并向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报《告   》  (二)质量监督!人员持水《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!有权进入施工现场】执行:质量监?督对:工程:有关部?位进行?检查、检测调阅建设!、监理和施》工单位的检》测试验成果》、检查记录》。和施工记录 —  :   ?(三)对《违反技术规程—。、规:范、质量标准或【设计文件的》施工:单位书面通知建设、!监,理单:位采取纠《正措施 》    (四)对使!。。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!合格的建筑材料【。。、构配件及设备等】责成项目法》人采取措施纠正 】 ,    (五—)对从业单位—及人员不《良质量?行为取证记录—并提交水行》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纳!入信用?档案记录 —   ? (六?。)提请有关部门或司!法机关追究造成重】大工:程质:量事故?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!任 第《五,章 质量监督检测! 第十九条 工!程质量检测是质【量监督和检查的重要!手段质量监》督机构可根》据质量监督》工作需要委托有资】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协!助开展质量监—督工作 《 第】二十条 》质量监督《机构可委《托质量检测》单位完?成,以下任务 》 ?  :  (一)核查受监!督工程参建单位的】试验:室装备、人员—。资,质,、试验方《法及成果等 】     (—二)对工程质量进】。行抽样检测并出【具,报告  【   (三)对其】他检测单位》出具的检测试验报】告,。进,行比对?。检查    ! (四)《参与工程《质量事故《分析和研《究处理方案 —     (五!)质:量监督?机,构委托的其他任务】。 , 第六章 》奖 惩? 第二《十一条? 项?目法人?。未按第十六条规定要!求办理质量》监督手续的质量【监督机构报请水行】政主管?部门依据相关规【定进行处罚 — 第】二十:二条 《质量检?。测单位伪造》检测数据、结论【的视:情,节轻重报上级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对责任单位和【责任人按有关规【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!的由司法《机关依法《追究其刑事责任 ! 第二】。十三条 》质量监?督,员滥用职《权、玩忽职守、循】私舞弊的由质—量监督机构报请【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《视情节轻重予以【处罚构成犯》罪,的由司法机关—。依,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! 第二!十四条 对在【工程质量监督和【质量检测工》作中做?出突出?成绩:的单位和个人由【质量监督部门—报请水行政主—管部门给予表—彰,和奖励 《。 第七章 附 则】 第二十五条 !自治区?、,市级质?量监督职责分—工参考附件水利工】程质量分级监—督参照表执行—特殊情?况,依照上级主管部【门决定或初步设计】批复执?。行 》。 第二十【六条 本规定自】发布之日《起施行原宁》夏,。回族自治《区水: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!规定(宁水计发〔1!998〕11—号,。。)废:止 — ?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!由宁夏水利》厅负责解释 】 》附件水利工程—质量分级《监,督参照?。表(略)《 ?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