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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水!利工程质量监—。督管理规定实施【。。细则(试《行) 第【一章 总则— 第一《条, ,为加强?我区水利工程质【量监督管理确保【工程质量与安—全充分?发挥投资效》益,。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!质量管理《条例和有关法—律法规结合》。宁夏:水利工程建》设实际特《制定:本细则 】 第二条 【水利工程质量监【督机构作为本级【水行政主管部门对】水,利工程质量进—行监督?管,理的专职机构对水】利工程质《量进行强制性—监督管理 】    凡在自治区!。境内新建、》扩建、改建的各【类水利水电、—。水土保持、灌溉排水!、城乡供水等工程】(以:下简称水《利工程)由水利工程!质量:监督机?构负责质《量监督工程项目法人!、监理、设》计、施工、质—量检测、设备材料】及中间产品》。供应等工《程参建单位应自【觉接受质量监督【机构的监《督 ?   《  质量监督—机,构对:水,利工程的质量监【督行为不替代—工程建?设,各责任主《体的质量管理—职能和责任 ! ? 第三条 水—利工程质《量监督的《依据 《     —(一)?国家有关的法律【、法规; 》   》  (二)水—利水电行业有—关技术规程、规范】质量标准《;     !(三)经批准的设】计文件、合同—约定标?准等: : , 《 ,第四条? 水利工程验收应】由水利工程》质,量监督机构对—工程质?量进行等级核定并】提,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!或质量?监督报告 —第二章? :。机构与人员》。 , 第五条《 水利工程质—量监督机构(以下】简称质量监督机构)!原则上按自治区和地!级市两级《设置市级《水利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业务上接】受自治区水利质【量监督机构的指【导   【  :具备设?置质量监督机构【条件的县级水行政主!管部门可《。设置质量监督—专职机构经自治区级!质量监督《机构认证并经—市水利?质量监督机构—授权后履《行本行政区域—水利:工程:质,量监督职责 【 第六】条, 各?级,质量监督机构应根】据工作需《要和专业配》套,的原则配《备满足?。工作需要《的专职质量监督员】质量监督机》构,的工作?经费由同级财政【解决 ! 第七条 水利】工程质量《监督员必须具备【。以下条件  !。   (一)—熟悉水利水电工【程建:设,的法规、方》针、:政策:和技:术标准 》。     (二)!取得工程师及—以上职称《。资格或具《有大:专以上?学历并?有五年以上从—事水:利水电工程设计、】。施工、监理、咨【询或建设管理等工】作经历 》。     (三)!坚持原?则秉公?办事责任心强—。     】(四:)经:过培训并通》过,考,试(考核《)取得“水利—工,程,质量监督员证”【 第!八条 质量监督【机构可聘任符—合条件的工》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!项目的兼职质—量监督员《为保证质量监—督,工作的客《观公正?工程项目法人—、,监理、设计、—施工、设备制造的人!员不得担《任该工程的》兼职质量《监督员? 】第九条 市、县(区!)级质量监督机构】。的,质量监?督,员必须经自》治区级?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】机构考核、认—证取得合格》。。证,。书后:。。方可:从事质量监督工作】 — 第十条》 自治区水利—工程质量《监督机构的》主,要职责   ! , (一)贯彻执【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!水,利工程建设质量【管理:的方针、政策、法】。律、法规及相关【标准 《 ,     (二【),。制订全区水》利工:程质量监督、检【测相关规定和办法】并监督实施》。  》   (三)负责全!区水:利工程的《质量监督《工,。作的:统一管?理指导和《检查各市级站—的质量监督工作对】。各级质量监督—机构:的监督?员资格每两年复核一!次 《     (四【)对自治区境内【建设:。的本:细则规定规模的【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!督完成?上,级主管部门指定【。的质:量监督任务协助配】合水利部和》流域机构的水利工程!。质量监督《工,作接受水《利部、水《利厅内设主管机【构的业务指导— :    》 (五)参加—稽察工?作和重大质量事【故的:分析处理协助—处理有关《水利工程质量争端】检查:受监督?水利工?程,的实体质量和从业】行为监督全区水利】工程质量《行为协助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开展水利从》。。业单:位及:个,人的资质管》理,和信用管理 】。  :。   (六)参加】自治区水《利工程优秀设—计,、优质工程》评选参与自治区【水利工?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!和个人的评选 !     (—七)参加受监—督水利工程相—关阶段的验收和竣】工验收提出工程质】量核定意见或监督】报告 《   《 , (:八)掌握区内水利工!程质量动态》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!组织培训质量监督】人员开展水利工【程质量检查活—动组织交流质量监督!工作经?验 》    (九)【协助自治区水—行政主管《部门参与全区—水,利工程质量检测机】构的资?质审查和从业行为】管理 —。 ?。。 第十一条 市【级水利工程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!责 《   ?  (一《)贯彻执《行国:。家和自治区有—关水利工程建设【质量监督管理的方】针、政?策执行水利》行业有关技术规程、!规范、技术标—准     !(二)负《责辖区范围》内水利工《程的质量监督工【作, : :    (三)对本!市辖区内以》。下各类水《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!     】1.本细《则规定规模的水利】工,程项目  】   2.自治【区水利?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!托监督?的水:利工程项目》     】(四)?参与本辖区内—。水利工程优秀设【计、优质工程评选】参与本辖区内水利】工程质?量管理先《进单:位和个人的评—选 》    (五)【组织受监督水—利工程?实体质量和》从业者?质量行为的检查【参与水利《工程质量事故的分】析处理?仲裁受监督工程的有!关质量?争端: :     (六】)参与受监督—水利工程《的相关验收和竣【工验收提出工—程质量核定意—见或监督报告— :     (七)!掌握本区域》水利工程《的质量动态》定期:向自治区《工,程质量监督机—构汇报;组织培【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!员和质量管理—人,员学习交流水利工程!。质量监督《和管理工作》经,验不断提高质量监督!管理:工作水平 】    《(,八)协助水行政主】。管部门开《展水利从业单位【及个人的资质管理】和,信用管理《  》   县级水利工】程质量监督》。机构可?按照市级水利工【程,质量监督机构的授】。。权开:展工:作, 第四章 —。 质量监督 —。 第十?二条 水利工程【质,量监督方式以抽查】为主大型水利—工程根据需要—可建立质《量监督项目分站【中、小型水利工【程可根据工作需要】组建质量监督—项目分站《。(组)或《进行巡回监》。督 : , ,。 , 第》十三条? 自工?程开工正式办理【质,量监督手续到工程竣!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!程交付使用之—日为:水利工程《建设项目的质量监】督期(?含合同?质量保修《期,) !第十四条 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!人(:。以下:简称项目法》人)应在工程开工前!到相应的《水利工?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!监督手续与质—量监督机构签—订水:利工程质量监督书时!必须提供以》下资料  】   (一》)填写完备的水利工!程质量监督申请【书; 《     (二】),完整的工程》项目建设审批—文件; 》 ,     》(三)?项目法人与监理【。、设计、施工单【。位签订的《。合同(或协议—)副:本;     (!。四)项目法人、监】。理、设计《、施工等单位的基本!情况和?工,程质量?管理:组织等?资料:;     (五!。)申请受监督工程】项目划分《的初步方案; 【     (六【),工程项?目总体实《施进度计划》安排和各阶》段,。验收节点时》间计划; —  :  :(七)与自》治,区,水行政?主管部?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!单位签订的》。工程质量检测协【议和检测计划书 ! 第十五条 】各级质量监督机构】自收到?质量监?督申:请资料之日起十【个工:作日内?对符合要求的工【程核:发质量?监督通?知书;对不符合【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!告知原?因     【未办理工《程质量监《督手续的各级水【。行政主管部门不得】批准:。开工 第十六!条 质量监督【机,构根:据受监督工程的规模!、重要性等制—订,质量:监督计?。划确定质量监督【的组:织形式对工》。程,项目实?施质量?监督 第【十,七条 工程质量】。监督工作的主要内】容为:   《  :。(一)监督》检查监理《。、设:计、施工和有—关,产品制作单位—的资质证明  】   (《二)监督检查—建,设、监理单》位的:质量控制体系和【施工单位的质—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!单位现场服务情况 !   ?。  (三)对—工程项目的单位【工程、分部工程【、单元?工,程的划?分进:行确认  —   ?(四)监督检查相关!。技术规程《、规范和质量—标准的执行情况 !    (五)检查!核,实项目法人、—建设:、,监理单?位对工程质量—检验和评定情—况抽查项目法人【对工程实体质—量的检测情》况,对工程质量进行随】机抽查、《检测和映《证 :。     (六)】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!交工程质《量监督报告》并向:工程竣工验收委员】会,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意!见 第十八】条 工《程质量监《督权:限     (】一)对?监,理、设计《、施工等单》位的资?质等级、经营—。范围进行核查发【现越级承包工程等】。不符合?。。。规定要求的责成【项目法人限期改正并!向水行政主》管部门报告 【  : , (二)质量监督人!员,持水利工程》质量:监督员?证有权进入施工【现场:执行质量监》督对:工程:有关部位进行检查】、,检测调?阅建设、监理和施】工单:位的检?测试验成果、检【查记:录,和施工记录  】 ,  (?。三)对违反技术规程!。、规范、质》量,标准或设计文件【的施工?。单位书?面通知建设、监【理单:。位采取纠正措施 】 ,    (四—)对:使用:未经检验或检—验不合?格的建筑材》料、构配件》及设备等责成—项,目法:人采取措施纠—正,     (【五)对从《业单:位及:人员不良质》量行为?取证记录并提交水行!政主管部门核—准,后纳入信用》档,案记录    】 (六)提》请有关部门》或,司法:机关追究造成重大工!程,质量事故单位和个人!的相关?责任 第五章 !质,量监督检测 【第十九条 》。 工程质量》检测是质量》监督和检查的—重要手段质量监督】机构可?根据质量监督工【作需要委托有资质】的质量检测单位协】助开展质量监督工作!。 第!二十条 质量【。监,督机构可委托质量】。检测:单位完成以下任务 !。。  《。   (一)核查】受监督?工程:参建单位的试验【。室装:备、人?员资:质、试验方法—及成果等 —     (【二):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!检测并出具报告 】 ?    (三)对】其他检测单位出具】的检测试验报告进】行比对?检查    ! (四)参》与工程质《量事:故分析和《研究处理方案 】     (五)!质,量监督?机构委托的其他【任,务 第六章 【奖 惩 《 第二十一》条 项目》法人未按第十—六条规?定要求办理》质量监督手续—的质量监督机构【报请水行政》主管部门依》据相关规定进行【处罚 《 :。 第二十【二,条 质量检测单位!伪造检测数据、【结论的视《情,节轻:重报上级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对责任《单位和?责,任人按有关规定【进行处罚构成犯罪】的,由,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!刑事责任《 《 第二十三条! :质量监督员滥—用职权、《玩,忽职守、循私舞弊的!由质:量,。监督机构报请水【行政主管《部门视情节轻重予】。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!司法机关《依,法追究其刑事责【任, — :。第二十四条》 对在工程质量】监,。督和质?量检:测工作中做出突【出成绩的单位和个】人由质量监》督部门报《请水行政主》管部: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! 第七?章 附 则 第】。二十五条 自【治区、市级质量【监督职责分工参【考,附件水利工程质量分!级,监督参照表执行特】。殊情况依照上—级主:管,部门决?定或初步设计批【复执行 《 第二!十六条? :本规定?自发布之《日起施行《原宁夏回族》自治区?水利工程质量监【督管理规定(宁【水计发〔1》998?〕11号《)废止? 】第二十七条》 ,本规定由宁夏—水利厅负责》。解释 ! 附件水《利工程质量分级监】。。督参照?表(略) !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