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】章, 总 则 — 第一条— 为进一步加—。强全区?保障性安居工程【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贯!彻国务?院办公厅关于保【障性安居工程—建设和?管理的指导意见(】国办发?[,2011]4号)、!住房:和城:乡建:设部关于加强保障】性安居工程质量管】。理的:通知(建保[20】11]69号—)精神确保》工程质量安全规范】工程监督检查和建】设管理依据建设工】程质量管理条例【、建设工程安—全生产管理条例等】法律法规、技术标】。准,结合我区实》际制定本办》法 《 《 第二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全》区范围内《新建、改建、配建的!廉租住房、公共租】赁住房、经济—适,用住房和限价—。商品住房以》及城: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!、,林区棚户区、垦【。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!。区等城?镇保障性安居工【。程质量安《全管理工作》 第!三,条 保障性安—居,工程建设实行属【地管理自治》区住房和城乡建【设,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?全区保障性住房工】程建设质量安全【监督指导《工作:;各市、《县,住房和?城乡:建设主管部》门及其工程质量安全!监督机构负责本【行政:区域内保障性—安居工程建设质【量安全监《督,管理的具体实施【对,。辖区:保障性安居工程【的规划?。许可:、施工图审查—、工程?招投:标、质量安全管【理、施工许可、建筑!节能专项验》收和住宅分户验收】、竣工验收备案等】。建设程序进行监督】管,理和指导《 : 第【四条 保《障性住房工程的建设!。单位、勘察》、设计、《图审、施工》、监理企业、检测】机构等建设各—方责任主体》单位和质量安全责任!人必须严格履行【基本建设程序—执行国家工程建【设标准强制性—条,文加强?建筑材料进》场检验及《施工验收全过程【质量:安全管理切》实,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!定的质量安》全义:务依法对保障性安居!。工程质量安全承担】相,应终身责任鼓励【保障性安居》工程项目实施住宅性!能认定和绿色建筑标!识认定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