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甘肃省实施工【程建设?强制性标准》监督办法
—
(2《001年《6月:1,8日 省》建设厅甘建标[20!01]?181号)
第一!章 总《 则
第一条! 为加强工程建【设强制性标准实施】的监督工作》保障工程安全维【护社会公《共利:。益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标?准化法、建设工程质!量管:理条例、实施工程建!设强制性标》准,。监督规定和甘—肃省标?准化:。条例特制定本—办法
【
: ,第二条 凡在甘肃省!境内从事新建—。、扩建、改建等【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严!格,执行工程建》设强制性标准
【
【第三条? 本办?法所称?工程建设《强制性标《准是指直接》涉,及工程?质量、安全、卫生及!环境保护等方面的】国家、行业工程建设!标准强制性》条文和已《批准、颁《布的现行甘肃省工程!建,。设地方标准强制性】条款
第—。二章 监督管理】
第四条 【省建:设厅负责全》省实施工程建—设强制性标准—。的监督?管理工作《
,
省工【程建设标准管理办】公,室会同有关》专业管理部门—和,市场监管部门具体】负责工程建》设强:制性标准监督管理】。的指导和督查
【
【 省级其它有关】行政:主管部门按照—省政府的职》能分:工,负责实施工程—建设强制性标准的】监督:管理工作
】 县—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建设行政》主,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实施工程【建设强制性标准【的监督管《理工作
【第五条 工程建设】中拟采用的新技术】、,。新工艺?、新材料不符合现】行强制性标准规【定的应由拟采用单】位提请?建设单位组》织专题技术论—证报批准标准的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!有,。关主管部《门审:。。定
】 工:程建设中采用国际】标准或?者国外标《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!作规定或与》现行强制性标准【不,。。符的建设单位应【向省建设《行政主?管部:门备案
第】六条 建设项目规定!审查机关应对—工程:建设:规划阶段执行—强制性标准》的情:况实施?监督
?
施—。工图设计文件—审查单位应对—工程勘察、》设计阶段执行强【制性标准的》情况实施监督
【
工程【质量监督机构—应对工程建》。设施工、《监理、验收等阶【。段执行强制性标准】的,情况实施监》督
建】设安:全监督机构应对【工,程建设施《工阶段执行实施【安全:。强制性标准的情【。况实施监督
】
第《七条 ?。建设项目规》划审查机关、施工图!设计文件审查单【位、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、建筑安全监督】。机构均应在》工作:制度中明《。确监督实施强制【性标准的条款其【工作人员必须具【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】和较强的《专业能力必须熟悉掌!握,工程建设《强制性标《准
!第八条 《。工程建设标》准管理部《门应当定期对—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!构、施?工图设计《文件审查单位、工程!质量监督《机构、建设安全监督!管理机?构实施?强制性标准》的监督进《行检查并将》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!内,公告监督检查可采取!重,点检查、抽查和专项!检查的方式》进行
【
第九条— 强制性《标准监督检查—的主要内容包括:
!
《 ㈠有关工程—技术人员是否熟悉】、掌握强制性标准;!
? ㈡工程项目的!规划、勘《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《理、验?收等是?否符: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!;
— ,㈢工程?。。项目采用《的建材、《建筑:产品是?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!规定;
!㈣工程项目的安全、!卫生、质《量是否?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!定;
㈤!工程:中采用的导则、指南!。、手册计算机软件的!。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!标准的规定
】 ,第十条 工》程建设强制》性标准?的解释由其批准部门!负责
有!。关,标准具体技术—内容的解释由工程建!。设标准批《准部门委托的标准】的,主编单位负责
【
第十》。一条: 工程技术人—。员必须参加有—关工程建设强制性】标准的培训学习时间!计入继续教育学时
!
第十二—条 各级《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:或有关行《政主管?部门:在处理重大工程质】量事故、质量—检查:和,设计审查时》应有工程建》。设标准管《理部:门参加?;工程事故报告、】质量检?。查结果?和设计审查批复应】。当包括是否符合【工程建设强》制性标?准的意见
!
第十三条【 任何?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!程,建设强?制性标准的》行为有权向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或有关《部门检?举、揭发、投诉【和控告
—第三:章 罚 —则,
第十四条 】建设单位有下—。列行:。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!并按建设部实施【工程建设《强制性标准监—督规定进行罚款:】
《 ㈠明示或暗示施!工单位使用》不合格建筑材料【、建筑产《品的;
!㈡明示或暗示勘【察,、设计?、施工、监》理单位违反》工程建设强制—性,标准降低工程质量】的
第十五条! 勘察、设计单位违!反工:。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!行勘察、设》计的:。责令改?正,并处以10万元以上!30万元《以下的罚款
【 : 有?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!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!顿降低资质等级;情!节严重?的吊销?资质证书;造成损】失的依法承》。担赔偿责任
!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!违反工程《。建设强制《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!以,工程合同价款—2,%以上4%》以,下的:。罚款;造成建设【工程质量不符合【规定质量《。标准的责令返—工、修理《并赔偿因此》造成的?损失;情节严重的】。责令:停业整顿《降低资质等级或者】吊销资?质证书
— 第十七条 —工程监?理单位违反强制【。性标准规《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!程以:。及建筑材料》、建筑产品》按照合格签字的【责,令改:正处以50》万元以上100万】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!质等级或者》。吊销:资质:证书:;有违法《所得:的予以没收;—造成损失《。的承担连带赔—偿,责任
! 第:十八条 工程—建设各方及其—人员违反工程—建设强制性》。标准造成工程质【量、安全隐患或【。者工程事故的按照】建,设工程质《量管理条例有—关规定对事故的责】任单位和责》任人进行处罚
!
:
?第十九条 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!政,主管部门的工—作人员玩《忽职守滥用职—。权徇私?舞,弊,的,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:依,法,追究刑?事责任
第四】。章 附 》 则
第二【十条 本办》。法,省建设厅《委托:。省工程建设标准管】理办公室负责—解释
—
第二—十一条 本办法【自,颁布之日起施—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