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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甘肃省实》施工程建设强—制性标准监督办【法 : , (200—1年6?月18日 —省,建,设厅甘建标[—。2001]181号!) 第《一章: 总 》则 ? 第一条 为加强】工程建设强》制性标准实施的【监督工作保障工程】。安全维护《社会:。公共利益根》据中华?人,民共和国标准化【法、建设工》程质量管理》条,例、实施工程建设】强,。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和!甘,肃省标准化条例【特制定本办》。法 《 第—二条 凡在甘肃省】境内从事新建、【扩建、改建等工【程建设活动必须严】格执行?。工程建设强》。。制性标准 》 , 《 第三条》 本办法所》称工:程建设强《制,性标准是指直—接涉:及工:程质量、安全、卫】生及环境保》护等方面的》国家、行业》工程:建设标准强制性条】文和已?批准、?颁布的?现行甘肃省工—程建:设地方标《准强制?性条:款 : 第二章 【监督管理《 : ,第四条? 省建设厅》负责全省实施工【程建设强制》。。性标准的《监督管理工》作   》  省工程建—设标准管理办公【室会同有关》专业管理部门和市场!监管部门具体负责】工程:建设强制性标准【监督:管,理的:指导和督查 — 》    省级—其,它有关行政主—管部门?按照:省政府的职能—分,工负:责实:施工程建《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!管理工作 !    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府建设行政—主,。管部门负《责本行政区》域内实施工程建【设强:制性标准的监督【管理工作 — 第五条 —。工程建?设中拟采用》。的新技术《、新工艺、新材料不!符合现行强》制性:标准规定的应—由拟采用单位—提请建设单位—组织专?。题,技术论证报批准【标准的?建设行?政主管?部门:或有:关主管部门审定【   —  工程《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!或者国外标》准现行强制性—标准:未作规定或与现【行强制性标准不【符的建设单位应向】省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 》。第六:条 建设项目规定审!。。查机关应对工程建】设规划?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!的情况实施监督【 :    施工图设】计,文件:。审查单位应对工程】勘察、设计阶—段,执行强制《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!督   》  工程《质量监督机构应对】工程建设《施工、监理、验收】等阶段执行强—制性标准的》情况实施监督 【     建—设安全监督机构应】对工程建《设施工阶段执行实】施安全?强制性标准的情况】实施监督 】 第七条 建设项!目规划审查机关、施!工图设计文件审查】单位:、工程?质量监督机》构、建筑安全监督】机构均?。应在工?作制度中明》确监督实施强制【性标:准的条款其工—作人员?。必须具有良》好的职?业道德?和较强?。的专:业能力必须熟悉【掌,握工程建《设强制性《。标准 —。 : 第八《条 工程《建设标?准管理部《门,应当定期对建设项】目规划审查机构、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单,位、工程《质量监督机构—、,建设安全监督管【。理机:构实施强制性标准的!监督进?行,检查:并将检查结果在【一定范围内公告监督!检查可采《。取重点检《查、抽查和专项【检查的方式进行【 , — 第九条 强制性】标准监督检查的主要!内容包括《:, :    ㈠有关工】程技术人员是否熟】悉,、掌握?强制性标准; 【    《 ㈡工程项》目,的规划、勘察—、设: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验!收等是否符合—强制性标准的规定;!   《  ㈢工程项目【采用的建材、建筑】产品是否符》。合强制性标准的规】定; 《  :  :。㈣工程项《目的安全、卫生、质!量是否符合强—制性标准《的规定;  【 , , ,㈤工程中采用的导则!、指南、手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!是否符合强制性标】准,的,规定 》 第十条 》工程建设强制—性标准的解释由【其批准部门》负责 ? , ,   有关标准【具体技术内容的解】释由:工程建设《标准批准部门委托】的标准?的主编单位负责 】 第十一—条 工程技术人【员必须参加有关工程!建设强制性标—准的培训学习时间】计入继续教育—学时 《 ,。 第十二条 各【。级建设行《。。政,。主管部门或有—关行政主管》部门在处理重—大工程质量事故、质!量检查和设》计,审查时应有工—程建设标准管理【部门参加;工程事故!报告、质量检查结果!和设:计,审查批复应当包【括,是否:符合工?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的意见? : 第【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:对违反?工程建设《强,制性标准《的行为有权》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或有关部门》检举、揭发、投诉】。和,控告 第—三章 罚 则】 第十》四条 建设单位有】下,列行为?之一的?应责令改《正,并按:建设部实施工—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!督规定进《行罚:款: ?     ㈠明示或!暗示施工单》位使用不合格建【筑材料、建筑—产品的;  【   ㈡明示或【暗示勘察《。、设计?、施:工、:监理单位违反工【。程建设强制》性标准降低工—程,。质量的 第】十,五条 勘察》、设计单位违反工程!建设强制性》标准进行《勘,察、设计《。的责令改正并处以】10万元以上—30万元以下的【罚款  》   有《。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!。量事故的责令—停业整顿《降低资质等级;情】节严:重的吊?销资质证《书;:造成损失的依法【承担:赔偿责任 》 第十六条 施!工单位违反工—程建:设强制性标准的责】令改正处以》工,程合同价款2—。%以:上4%以下的罚【款;造成《建设工?。程质量不符》合,规定质量标准的【责令返工、修理并赔!偿因此造成的损失】;情节?严重的责令停业【整顿降低资质等级】或,者吊销资质证书 】。 第十七条 工!程,监理:单位违反强制性【标准规定将》不合格的建设工【程以:及,建筑材?料、建筑产品按照】合,格签字的责令改正】处以50万元以【上100万元以下的!罚,款降低资质等—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!;有违?法所得的予以没【收,;造成损失》的承担?连带赔偿《责任:。 》 第《十八条 《工程建?设各方及其》人员违反工程建【设强制性标准造成】工程质量、安全【隐,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!照建设?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有关规定对事故的】责任单位和》责任人进行》处罚 《 : 第十九条 !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和?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!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!用职权徇私舞弊【的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? 第四章 — 附 《则 第》二十条 本办法【省建设厅委托省工程!建设标准管理—办公室负责解释 ! : 第二十一】条 本办法自颁【布之日起施行 】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