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福建省建设厅【关于完善房屋建筑地!下室防排涝设施有】关问题的通》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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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?建设〔2006〕】2,。号
《 各设区《市,建设局、规划局、】房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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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城市内涝《引,发,地下室进《水、损坏地下室设备!、造成房《屋建筑功能不能正】常,使用给人民群众的】生产、生活带来极大!不便为?保,证地下室和》。地下空间《的,正常使用现将有【关事项通知如下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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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【有关部门应编制或】修,编,城市防?涝排涝专项规—划按照?国家防涝标准的【城,。市等级和防涝标准把!山洪:影响列入城市—排涝的重要因素将山!洪防御标准和—内河排涝标准综合考!虑科学?。合理确定城市建设防!涝,设防标准并确定建设!工程防涝用地高程】作为工程设计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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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—市防涝设防新标准尚!未出:台前:。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应?根据近年来洪—涝灾害?实际情况先行—合理确定《城市工程项目防【涝用地高程》以满足工程项目地下!室改造需要
!二,、 ?。。新建工程应严格执行!城市工程用地高【。程,标准
《 1、—省市领导《机关、防《灾救灾、电力调度】、交通指挥、电【信枢纽、广播、电】。。视、气象、金融、计!算机信息等重要建】筑和生命线》工,程,的设计?要确:。保在城市超设防标】准情况?下的应急防》涝排涝能力;—变配:电用:。房、备用发电机房、!消控中?心应设置在地面一层!及一层以上(—。高于防涝用地高程】)
2】、高:层建筑变配》电用房、备用发电】机房、消控中心【条件许可情况—下也应尽量设—置在:地面一层及》一层以上一般建筑物!地下室的变》配电用房、》发电机?房和水泵房等设备】用房不得设置在【地下二?层及二层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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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新建!工程地下室入口、通!风口及电缆沟、【进水主管标高应高于!防,涝用地?高程;地《下室汽车《库入:口等均?应按有?关规范设《置闭合挡《水槛;地下室排水】泵,。排水:。能力要有所加—。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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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《 位于城市—低洼地段易受—涝灾的已建建筑物】地下室?应按防涝《。。要求进行改造
! 1《、 当?地下室入口等—口部的标高》。低于规定要求—时地:下室车库入口应增设!闭合档水槛或防【水闸敞开式车道上】。方有效?汇水面积较》大时:宜加设?车道顶盖;地下【。室,通风口?、排水管《道,要有防止涝水倒【。灌措施?或封堵装《置;
《 : ,。 2、 建筑物地】下室变配电设备用房!应进行预《防涝水淹《渍配:变电设施的必要改造!可采用防水墙隔离等!安全措施;
】 3、 加大地!下室集水坑和水泵】排水能力排》水泵供电应连接备】用发:电机:;原有的集水坑排】污潜水泵应进行控修!维护保证正常运作并!完善其控制功能;】
? ?。4、: 进入?地下室管线的—穿墙套管及》地下室墙面漏透【水部位应严格—按国家?标准:。维修施工保》护管管?。口应采用防水材料】封堵;
】 5、 重要公共】建筑物、生命—线工程的地下室变配!电设:备应有?计划逐?步迁移到地上;一时!难,以迁移?的应在地面先建【立第二或第三—套自备应急供电电】源设施保证》应,急供电?
四》、 业主单—位要限期完成有关工!作城市低洼地段易】。受涝灾的已建—建筑物各业主—单位应于200【6年5月台风雨季】来临之前限》期完成?地下室防、》排涝工程改》造
五、 】 地下?室改:造和变配电设备【迁移工程《按项目?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各!设区市?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!况提出房屋建—。筑地下室防排涝具体!措,。。施
二○○六年】一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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