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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山东省住宅物业】服务收费管》理办法
第】一条 为规》范,住宅物业服务收【费行为维护》业主:、物业使《用人、物《。业服务企业的合法】权益根据中》。华人民?共和国价格法、山东!省物业?管理条例等》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省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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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!省,行政区域《内住宅物业服—务收:费及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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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本办法所称住宅物!业服务收《。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!按,照物业服务》合同的?。约定对?住宅小?区内的房屋及—。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!关场地进行维修、】养护、管《理维:护物业管《理区域内的环境卫】生,和相关秩序向业【主,或者物?业使用人收》取的费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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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条? 提倡业主》通过公开、公平【、,公正的市场》竞争机制《选择物业服务—企业鼓励《物业服务《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!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!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!市场形成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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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住】。宅,物,业服务收费应—当遵循合理、公开】以及收费与服—务水平相《适应的原则
】。
第六【条, ,省价格主管部—门会同省住房—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!责全省住宅》物业服?务收费的监督管理】工,作
】 设区?的市:、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:府价格主《管部门会同》同级房地《产管理部门》或者: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(以下统》称物业主管部门【)按:照价:格管理?权限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!物业服务收》费监督管理工—。作
】。 第七条 住宅【物业:服务收费根》据住宅的种类、【特点及物业服务阶】。段分别实《行政府指导》价和市场调节—价
? , 》普通住宅前期物业】服务:费、停车服务费实】行政:府指:导价:由设区的市、县(市!、区)人民政—府价格主管》部门会同《同级物业主》管部门?制定在本《地区执?行的基准价》及浮:动幅度报《同级:人民政府批》准并每年向社会公】布具体收《费,。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前!期物业服务企业在】规定的基准价和【浮动幅度内》约定
》 非普通住宅以及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】的普通住宅物业【服务:收费实行市场—调节价由业主—大会或?全,体业主与《物业服务企业约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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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》 普通?住宅前期物业服【务,费根据?物业服务《的等级、《服,务,质量、?服务成本等因素实】行分等?。级定价
【 , 物业服务等级!标准由?设区的市《物业主管部门—会同同级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】并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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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?普通住宅物业服【务成本包括
【。 《 (一)管理服】务人员的工资—。、,社会保险和按规【定提:取的福利费》等;
【 : (二)物业—共用部位《、,。共用设施设备—的日常运行、—维护、检《测费用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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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物业—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!用;
《 ? (四)物【业管理区域绿—化养护费用;—
? (五)】物业管理区域—秩序维?护、安全《防范费用;》
《 (六)办公!费用;?
》 ?(七)物业服—务企业的固定—资产折旧;
】 , 《(八)物业共—用部位、共用—。设施设备及》公众责?任保:险费用;
! : (九)经业主同意!的其它费《用,
? 》物业共?用部:位、:共用设施设》备,的维修、更新和改造!费用应当通过专【。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!不,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!或者物业服务—。成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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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供【水二次加压设—备运行电费由供【水单位承《担不得列《入物业服务成本
】
【第十条 物业服【。务合:同,应当约定物业服务】等级、?服务内?。容、收费《。标准、收《。费方:。式,及收费起《始时间、合同终止情!形等内容《涉及物?业买受人共同利【益的其约《定,应当一致
】 : 建设单位与物业!买受人签订的房【屋,买卖:合同应当包含上【述物业?服务合同内容
!。 》前期物业管》理住宅小《区因开发《建设单位分期开发】、分批交付使用【的原因造成小区配】套设施和绿化—环境等未能》达,到购房合《同约定标准的—物业服务收费—应当:适当减免差额部分由!。建设单位补》偿,物业服务企业
】
第十一!条,。 业:主或者物业使—用人: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!起,按,月交:。纳物:。业,服务费已《纳入物业服》务范围但物业—尚未交付业》主或者物业使用【人的物业服务—费,用由开发建设—单位交纳
— : ? 业主或者物—业使:用人无正当理—由拖延办理交付【手续的物业服务费】从,建设单位书面—通知业主或物—业使用人办》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!月计收
! 物业服》务合同?有约定的物业服务】费,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!般不超过半年—
【 第十二《条 物业《服务费按法定房屋产!权面积(《不含与住《宅配:套的储藏室面积【)计:收
》 改变设计】用途用于经》营的房屋、车库【、储藏?室按相应《的经营性用房物【业服务费标准收取
!。
第十!三条: 房屋?交付:后,空置一年《以上的其物》业服务费按》实际:运行费用《适当减收合同另有约!定的从?其约定
【
第》十四条 车位—租赁费实《行政府指导价由设区!的,市、县(市、区【)人民?政府:价格主管部门会【同同级物《。业主管部门》制定在本地》区执行的基准价及】。浮动幅度报同级【人民政府批》准具体收《费标准由承租人【与建设?单位在规定的基准】价和:浮动幅度内约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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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。十五条? 物业管理区域内】业主:共有车库内的车【位使用人应当交【纳停车服务费
! 停车服】务费包?括车库、车位的设】施设:备运行?及维:。护、保洁、秩—序维护、购买公【众,责任保险等发生的】费用:
— 业主或》者物业使用人—对汽车或《非机动车辆有看【管要求的应当—。与物: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!
】己购:。买,车位但未停》放车辆的停车服务】费应当适当减收【
第!十六条? 占用物业》管理区域内业主【共有道?路或者其他场—地停放汽车的应【当交纳车《位场:地使用费收》费,标,准由业主大会—确定所收费用属【。。全体业主共有
】。
第【十七条 物业服务】企业对车《辆实行出入证管理】。的应当为业》主或物业使用—人免费配《置出入证因遗失、损!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!。当收取工本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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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物业《服务:企业不得向进—入物业管《理区域内为业—主,或者物业使用人配送!。、维修、安装、【执,行公:务等:车辆收取《停车费用
! 除前款—规定:以外的其他外来车】辆停:放,。超过2个小时的【。可以收?。取一定?。。费用
! 第十九条 供【水、供气、供电、】供暖等专《业经营?单位应?当按照?与业主签订的—服务合?同,向最终用户收—取费用
《
— ,物业服务企业接【。受专:业经营单位》及环卫管理单位委】。托代收费用的不【得向业主收取手续】费等额外费用—。但可以根据约定向】专业经营单位—。及,环卫管理《单位收取报酬
! 》专,业经营单位及—环,。卫管:理单位不得强制物】业服务企业代收【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!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!用,而停:止向:。最终:用户提供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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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业!。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!。其物业进行》室内装修《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!按照:。。物业服务企业或者】社区居民委》员会指定的地—点堆:放,并承:担清运?费用具体收》费标准由《双方协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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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二十一《条, 物业服务》企业应当加强—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法!律、法规、政策严】格履行物业》服务合同服务—标准与收费》标准应当质价相【。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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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二条 物业!。服务企业应当—在物业管理区—域内显著位置公示】服务企业名称、服务!内容:。、,服务标?准、计费方式—。、计费起始时间、服!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】以及收费依》据、12358【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!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!主或者物业使用人】收取任何未》予标明的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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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条 】物业服务企》。业应当定期在—物业管理《区域显著《。位置公告共》有部分收《。。益的收支账目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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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四条 物业服】务,企业违反规定—以,及物:业,服务合?同擅:自扩:大收费范围、提高】收费标准、重—复收费的业主或【。者物业使用人有权拒!。绝缴:纳
? 》 物业服务企业【依约履行《义,。务的业主或》者物:业使用人《应当按时足额交【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!任何理由拒绝—交纳业主拒不缴纳的!物业服务企》业可依法追缴
! , ? 物业产权转移时业!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!当结清物业服务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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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十五条 政府—价,格主管部门对—物业服?务,。实行成本监审—制度和?价,格监测制《度,物业服务企业应【当按照政府》。。价格主管《部门的要求如实反】映情况提供》必要的资《料
【 第二《十,六条 政府价格【主管部?门应当加强对—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!检查物业《服务企业《有,。下列行?。为之一的由价格【主,。管部:门依据价格》法、价格违法—行为行政《处罚:规定等法律、法【规予以?处罚
】 , (一)超出政【府指导价浮动幅度】制定收?费,标准的?;
》。 , (二)低于】服务等级要求提供】服务并收费的; 】
《 ? (:三)采取分解—收费:项目、重复收—费、:扩大:。收,费,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!收费标?。准的;
【 (四)强】制,服,务并:收费的;
!。 ?(五)不按规—定实行明码标—价的;
】 (六》)其:他,违反价格法律—。、,法,规规定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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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七条 价格主】管部:。门,、物业主管部—门未按照《价,格法、山东省物【。业管理条例和—本办法管理和监督物!。业,服务的由上》级价格主管部—门、物业主管部门】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!有关人员责任—
第!二十八条 本办法】实,施前已签订物业【服务合同尚未—到期的物业服务及】其收费标准等—仍按原?合,同约定执行合—。同到期后按本办法规!定执行
!。。 第二《十九条 其他管理人!的物业服务收—费,。可参照本规定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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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条 各设区市—应结合当地》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!法并报省物》价,局、省住房》城乡建设厅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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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》条 本办法自201!2年1月《1日起施《行,5年山东省物—价局:、山东省建》设厅:关于印?发<山东省》物业服务收费—管,理实施办法>—的通知(鲁价费发】〔2004〕205!号)同时废止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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