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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山东省住宅物业服】务收费管理办—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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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规!范住:宅物业服务收—费行为维护业主、】物,业使用人、物业服务!企业的合法权益根】据中:华,人民共和《国价格?法、山东省物业【管理条例《等法律、法规结合】。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!
第!二条 本办法适【用于:本省行政区域内【住宅:物业服务收费及监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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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本办?法所称住宅物业服】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!企业按照物业服【务合:。同的约定对住宅【小区内的房》屋及配套《的设施设《备和相关场地—进行维修、》养护:、管理?维护物业管》理区域内的环境卫】生和相关秩序向业】主或者物业使—用人收?取的费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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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四条 提倡业主【通过公开、公平、公!正,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!物业服务企》业鼓励物业服务企】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!。争禁止价格欺诈【促进物业服》。务收费通过市场形】成,
第!五条 住《宅物业服务收费应】当遵循合《理、公开以》及,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!应的原?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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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省价【格主管?部门会同省住房【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!责全省?住,宅,物业服务收费—的监:。督管理工作》
: 设区】的,市,、,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价格》主管部?门会同同级房地产管!。理,部门或者建》设行政主《管部门(以下统称物!业主管部《门)按照价格管理】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!监督管理《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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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条: 住宅物业》服务收费《根据住宅的》种类、特点及物业】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!府指导价和》市场调节价
! 普》通住宅前期物业服】务费、停车服务费】实行政府指导价由】设区的市、》县(市、区)—人民政府价格—主管部门会同同【级物业?主管部?门制定?在本地?。区执行的《基准价?及浮动幅度》报同级人民政府【批准:并每年向社会公布具!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!位与前?期物:业服务企业在规【定的基准价和浮【动幅度内约定—
非普通【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!成立后?的普通住宅物—业服务收费》实行市?场调节价由业主【。大会或全《体业主?与,物业服?务企业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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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: 普通住宅前期【物,业服务费根据—物业服务的等—。级、服务质量、服务!成本等因素实行分】等级定价
】 , 物业服务等】级标准由设区的市】物业主管部门—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!门制定并公》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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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。九,条 普通住宅物业】服务成本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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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一)管】。理服务人员的—工资、?社会保险和》按,规定:提,。取的福利《费等;
【 : , (二)物》。业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设备—的日常运行、维护、!检,测,费用;
【 (三)【物业管理区域清【洁卫生费用;
【
《 (四)物业】。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!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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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五《)物业?。管理区域秩序维护】、安全防范》费用;
《
— (:六)办公费用—;
】 (七)物业服【务企业的固定资【产,折旧:;
? 《 (八)物业【。共用部?位、共用《设施设备及公众责】任保险费用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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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(九)经业主】同意的其它费用
】
【物,业共:用部位、共用设施】设备的维修》、更新?和改:造费用应当通过专】项,维修资金予以列【支不得计入》物业: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!务成本
— 《 供水?。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!费由供水单》位承担不《得,列入物业《服务:成本
! 第十条 物业服务!。合,同应当约定物业【服务:等级、服务内容、】收费标准、收费【方式:及收费起始》时间、合同终止情】形等内容《涉及物业买》受人共同利益—的其约定应当一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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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。设单位与《物业买?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!合同应当包》含,上述物业《服,务合:同内容
】 , , 前期物业管理住】宅小区?因开发建设单—位分期?开发、分批交付使】用的原?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!和绿化环《境,等未能达《到购房合同约—定标:。准的:物业服务收费—应,当适:当减免差额部分由】建设单位补偿—物业:服务企业
【
第—十一条 《业主或者物业使【。用人:应当自?物业交付之日起【按月交纳物》业服务费已纳入物业!服务范围但》物业尚?未交付业主或—者物业使用》人的物业《服务:费用:。由开发建设单位【交纳:
业!主或者物业使用【人无正当理由拖【延办理交付》手续的物业服务费】。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!业主或?物业使用人》办理交?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!收
《 , 物业服务合!同有约?定,的物业服务费可以】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!超过:半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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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物,业服务费按法定房】屋,产权面积(不含与住!宅配:套的储藏室面—积)计收《
】改变设?计用途用于经营的】房,屋,、车库?、储:。藏室按相应的经营性!用房物业服务费标】准收取
】。
?。第十:三条:。 ,房,屋交付后空置—一年:以上:的其物?业服务?费按实际运行费用】。适当:减收合同另有约【定的从其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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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四条 —车位租赁费》实行政府《指导价由《设区的市《、,县(市、《区)人民政府价【格主:管部门会同同级物】业主管部门制定【在本:地区:。。执行:的基:准价及浮动幅度报同!级人民政府批准具体!收费标准由承—。租人与建设单位在】规,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!度内: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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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五条?。。 物业管理》区域:内业主?共有:车库:内的车位使》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!务费
》。 停车【服务:费包括车库、车位】的设施?设备运行及维护、保!洁、秩序维护、购买!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!的费用?
: 》 业主或者物业使】用人对?汽车或非机动车【辆有:看管要求《的应当与物业服务】企业另行《约定
》 : 己购买车位】。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!服务费应《当适:当减收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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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占!用物业管理区域【内业主共有道路【或者其他场地—停放汽?车的应?当交纳车位场地使】用费收费标准由业】主大会确定所收费】用属全体业主共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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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!企业:对车辆实行出—入证管理的应当【为业:主或物业使用人【免费:配置出入证因遗【失、损坏需要补【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!本费
】 第?十八条 物业服【。务企业不得向进【入物业管理区域【内为业主或者物业使!用人配送、维修、】安装、执行公务【等车辆收取》停车费用
— 除【前款规定以外的其】。他外来车辆》停放超过《2个小时的可以收取!一定费用《
第!十九条 供水、供气!、供电?、供暖等专业—经营单位应当按照】与业主签订的服【务合同向最》终用户收取费用
! , ? 物业服务—企业接受专业经【。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!位委托代《。。收费用的《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!费等额外费》用但可以根据—约定向专业》经营单位及环卫管】。。理单位收《取,报酬:
《 专业—经,营单位及环卫管【理单位不得强制【物业服务企业代【收费用不得因物【业服务企业拒绝代】收有关费用而—停止:向最终用《。户提供服务》
【 第二十条 —业主或者物业—使,。用人对其物》业进行室内装—修产生?的建筑垃圾应当【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!者,社区居民《委员会指《定的地点堆放并承】担清运?。费用:具体收费标》准由双方《协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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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条《 物: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!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法!律、法?规,、政策严格履—行物业服《务合同服务标准与】收费标准应当质价相!符
!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!务企业应当在物业】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!公示:服务企业名称、服务!。内容、服务标准、】计费方式《、计费起始时间、】服务项目、收—费标准以及收—。费依:据、1?2358价格举报】电话等接《受业主的监督不【得向业主《或者物业使用—。人收取任何》未予:标明:的费: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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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》三条 物业服务【企业应?当,定期:在物业管理》区域显著《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!益的收支《账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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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四》条 物业服》务,企业违反《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!同擅自扩大收费【范围:、提高收费标—准、重复收费—的业主或《者物业使用人有【权拒绝缴纳
】。 : 物业服务企业!依约履?行义务的业主或【者物业使用人—应当按时足额交【纳物业服务费不得】以任何理由拒绝【交纳业主拒不缴纳的!物业服务企业—可依法追缴
!。 : 物业产》权转移时业主或【者物业使用人应【当结清物业服务费】
】第二十五条 政府价!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!。。务实行成《本监审制《度和价格监测制度】物业服?务企业应《当,按照政府价》格主管部《门的要求如实反【映情况提供必要【的资料
! 第?二十六条 政府价格!主管部?门,应当加强对物业【服务收?费的监督检查物【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由》价格主管部门—依据价格法、价格】违,法行为?行政处罚规定—等法:律、法规《予以处罚
! (一)超【出政府指导》价浮动幅度制定【收费标准的;
】 (二)!低,于服务等《级要求提供服务并收!费的;
】 : :(三)采取分—解,收费项目、》重复收费、扩大收费!范,围,等方式变相提高收】费标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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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》),强制服务并》收费:。的;
》 《 (五)不》按规:定实行明《码标价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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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【六)其他违反—价格法律、法—规,。。规定的行《为
【 第二十七条 】价,格主管部门、物业】。主管部门《未按:照价格法《、,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!。和,本办法管理和监【督物业服务的—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!、物业主《管部门予以纠—。正并依法追》究有关人员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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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!前已签订物业服【务合同尚《未到期的物》业,服务及其收费标准】等仍按原合》同约定执行合同到】期后按本办法规【。。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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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九条 其—他管理?人的:物业服务《收费可参照本规定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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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三十条 》各,设区:市应结合当地实际制!定具体实施》办法并报省物价【局、:。省,住房城乡建》设厅备?。案
第三!十一条 本办法自】2012《年1月1《日起施行5》年山东?省物价?局、山东省建设厅】关于:印,发<山东省物业服务!收,费管理?实施办法>的通【知(鲁?价,费发〔?2004〕》205号)同—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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