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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山,东省基本建设—项目登记备》案办法? 《省,。政府146号—令, 山东省—基本建设项目登【记备案办法已经2】002年10月【。1,6日省政府第28次!常务会议《。通过,?现予发布,自200!3年1月《。1日起施《行 省 》长 张高丽》 ? 二○○《二年十?月三:十,一日 山东省【基本建设项目登【记备案办法 第一!条 为简化》基本建设项目办理程!序,:优化经?济发展环境,根据国!家和省?有关规定,制定本】办法 第二条 本!办法所称基本—建设项?目(以下简称项目】)登记备案,是指对!由企业自主决策【、使用自有资金、】商业:银行贷款《或者:通过市场融资投资建!设的竞争性项目,】。取消项?目,建,议,。书和可行性研究报】告,的审批,并以项【目登记备案证明【取代项目《审批文件的制度 !第三条 除下列项】目仍按照基本建设管!理规定进行审批外,!其他:项,目一律实行登记备案!:   (—一)国家《产业政策限制发【展的项目《。;   (二【)基础设施和—自然垄断性行—业的项目; —   (三)政【府投资的项》目,;   (四)】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!的,项目;   (】五)利用国外贷【款和国内政》策性贷?款的项目; 【。  :。(六:),国家:和省:规定必?须进行审批的其他项!目 第四条 县以!上发展计划部门负】责项目登记》备,案工作;建》设、国土资源—、环保、《消,防等有关部》门依据?各自职?责做好相《应的管理工》作 第《。五条 县以》上发展计划》部门应当加强登记备!案项目的《监督检查,做好项】。目,信息的?汇总、分析和公布】,正确?引导投资方向,为】社会提?供高效?优质服务《 第?六条 项目登记备】案实行分级》办理省?属项目和总投—资限额以上的—项目,由省发展计划!部门负责办理;其他!。项目:由市、?县(市、区)发【展计划部门负—责办:理 :。  : 项目总投》资限额由省发展计】。划部门确定 — 第七条 申—请项:目登记备案的企业】,在作出投》资决策后,应当向发!展计划部门提交【企业营业《执照副本、项—目可行性研究报【告、环境影响评【价批准?。文件和项目登记【备案:申请等资料》;新增建设用地的】,,还应当提交用地预审!文件   提【交,的资料应当真—实、有效 》 第八条 发—展,。计划部?门应当对申请登记备!案,项目的下列内容进】。行审:查: 《  (?一)是否符合国家】产业政策、投资【政策的规定》;   (—二)是否符合国【家、省有关环境【保护、土地和资源】利用的规《定;:  ? (三)《是否符合法律、法规!的其他有关规—定 第九条 发展!。计划部门自收到【登,记,备案相关资料—之,日起3个工作日内】。。,对符合前条—规定的项目予—以登记备《案,并出具》登记备案证明;对】不符合?规定的项目不予登】记备案,并书—面说明理《由 第十条 发】展计划部门出具【的登记备案证明与】批复的其他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!告,和下达的《年,度投资计划具有同】等效力,企业可【凭登记?备,案证:明,办理用地《、规划、《建设、消防等手续】对应当?实行登记备案而【未依法登记备案的项!目,有关部门—不得办?理相关手续》国家和省另有规【定的,从其规—定 第十一条 】。取得:登,。。记备案证《明后项目发生—重大变更或者1年内!未,开工建设的,必须重!。新办理登记》备案手续,原登【记备案证明自然失效! 第十二条— 有下列《情形:。之一的,为项目【发生重大变更: 】   (《一)建设地》。点,发生变更的;  !。。 (二)主要—建设内容发生变化】的;  》 ,(,三)建设规模有较】大,变,动,。的;   (四】)新增用地面积【超出原备案面积的】;   》(五:。)总投资《额超出?原备案?数额30%以—上的;   (】六)变?更建:。设方案可《。能对环境产生重【大影响的《 第十三》条 :。。。企业违反《。本,办法,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,由【发展计划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,情节—严重的,可并—处3万元以下罚【款: 《  (一《)应办理《而未办?理登记备案手续擅】自开工?建,设的; 《   (二》)项目发生重大【变更而未重新—办理登?记备:案手续?的;  》 (三)《提供虚假资料—或,者,采取其他手段—骗取登记备案—证明的   具有!第(三)项情形的,!发展计划部门应【当及时收回登记【备案证明《,并告知《。金融机构《等有关单位和个【人 第《十四条 发展—。。计划部门和其他有】关部门违反本办法】,有下列行为—之,一,的,责?令限:。期改正,情节—严重:的,对?直接负责的主—管,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依》法,给,予行政处分: 】  (一)》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!出,具登记备案》证明的;《   (二—)对符合规定—的项目,《拖延、拒绝办理登记!备,。案手续的;  】 (三?)为未取得登记备案!证明的?项目:办理用地《、规划、建设、【消防等相关手续【的 第十》五条 本办法自20!03年1月1日起】施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