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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】省促进散装》水泥发?。展规定 》 山东省人民政!府令 ? 第《219号 山东】省促:进散装水《。泥发展规定已经【200?9年12月》3,1日省政府第60】次常务会议》通过现?予公布自201【0年3?月1日起施行 】二○一○年一月【十二日 】 , 山东省促进—散装水?泥发:展规定 第—一,条 : 为了促进》散装: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!约,资源和能源保—护和改?善环境提《高经济和《社会效益根》据,中华人?民共和国循环经济】促进法?、,中华人民共和国清】洁生产促进法等法】律、法规结合本【省实际制《。定,本规定 !。 :第二条 在本省行!政区域内从事水泥、!预拌混凝土和预【拌砂浆生《产、经营、运输、使!用和管理的单位和】个人应当遵》。守本规定 【 第三【条 本规定所称散!装水泥是指不用包】装直接通过专用设】备出厂、运输、储】存和:使用的水泥 !    本规定【所称预?。拌混凝土是指由【水泥、集料、—。。水以及所《需的外加剂和掺【合料:等在搅拌站按一定】比例计量、拌—制后通过专用设备】运输、使用的—拌合物   !  本?规定所称预》拌砂浆是指由水泥、!砂以及所需的外加剂!和,掺合料等在搅拌站按!一定比例计量、拌】制后通过专》用设备运输、—。使,用的拌合物》预,拌砂浆?包括: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! 第!四条 《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府应当加强对发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】领导:将其纳入当地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工!作目:标和措施促进散【装水泥的发展—。 】第五:条,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确定的—部门:(以下统称散装水泥!行政主管部门)负责!本,。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!的监督管理工作 】  《   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散》装水泥行《政主管部门所属的】散,装水泥管《理机:构承担散装水泥管理!的,具体工?作其工?作,经费列入《同级:财政:预算    ! ,经济和信息化—。、发展改革、公安】、财政、交》通,运输、住房城乡建设!、审计、《环境保护《、统计等有关部【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!。做好发展散装水泥的!相关工?作 《   ?  建材等行业协会!应当加强《行业自律《规,范行业行《为,为,会员:提供信?息,、技术、培训—等服务依法维护会】员和行业的合法【权益 》 ,。 第六—。条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《采取措施鼓励科研】教育机构、企业和个!人进行散装水泥推】广应用技术和—配套设施设》。备的科研《开发 ? 《 : 第七条 散装水!泥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!。和,。社会发展规划会【。同发展改《。革、住房《城乡建设、环境保】护等行政主》管部门编《制本行政《。区域内散装水—泥的发展规划和年】度计划并由散—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!实施 《     散装水!泥管理机《。构应当为《。散装水泥的生—产、经营和使用【提供信息咨》询、业务《培训等服务推广【应用新技术、新【工艺、新产品 【 , , 第八条】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及其有关—部门应?。当支:持、引导散》装水泥、预》拌混凝土和预拌砂】浆现代物流体系建设!。发展第?三方物?流提:高物流的社》会化、专《业化水平 》 【第九条 》省散装水泥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!部门根据《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!有关规定制定—并,适时发布《散装水泥生产工艺和!设备导向目》。录 ? —。第十条? 新?建、扩建和》改建:。的水泥生《产企业(包》括粉磨站和配制【厂)其散装水泥发】放能力?应当达到国》。家规定的《标准 —  :  已建成》。。的,。水泥:生产企?业应:当通过?技术改造、增加设施!。设备:等方式逐步提—高散:。装水泥发放》能力并达到》国家:规定的要求 !。。 第十—一条: 鼓?励,发展:预拌混凝土和预拌】砂浆    ! 新建、扩》建和改建预拌混凝土!、预拌砂浆项目有】关,部门应当《在,用地、资《金等方面《。给,予支持 — 第十【。二,条 : 水泥?生产企业以及预拌混!凝,土、预拌砂浆和水】泥制品生《产企业应当建立健】全质量管理体系保】证散装水泥、预拌混!凝土、预拌砂浆和】水泥制品《的质量符合国—家规:定的标准 】    预拌混【凝土、预拌砂—。浆和水泥制品生【产企业应《当全部使《用散装水泥 — 《。 第十三条 】 城市、县人民政】府所在地《的镇规划区以及【国家和省批》准的各类开》发区范?围内限期禁》止,。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!凝土、砂《浆     !市(县?)散装水泥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会同?有,关部门按照国家【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!。地实际情况提出【禁止现场搅拌混凝】土、砂浆的具体区域!和起始日期报—本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后?实,施并向社会公告 】 ?    禁止—现场搅拌《混凝土、砂浆区域】外的交?通,、能源?、水利、《港口等建设工程【以及:其他:政府投资的建—设工:程具:备条件的应当—使用预?拌混凝土《和预拌砂浆 】 :。 第《十,四条 ? 散装水泥、预拌】混凝土、《预拌砂浆的运输应当!使,用专用车辆并保持车!况良好、《车,貌整洁   ! , ,装载散装水泥、【预拌混凝土、预拌】砂浆的?专用车辆《和混凝土泵车—需要进入城市—市区:的应当凭当地—散装水泥管理机构】开具的证明事—先到当地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《部门办?理特定时间和路线】行驶的通《行,手续公安机关—交,通管理部门应当及】时,办,理 《 ,  :  装载预拌—混凝土?、预拌?。砂浆的?专用车辆和混凝土泵!车发生交通》违法行?。为的公安《机关交通管》理部门应《当及:时处理处理时问需】要1小时以上的【应当:。先予记录《放行待卸载》后再行处理》 《 ? ,。第十五条 —从事水泥、预拌【混凝土、预拌砂浆】和水泥制品生产、经!营,。。、运:输的单位和个—人,应当采取有效措施】确保生?产、:运,输、:储存等设施设备以及!。生产经营场》所符合国《家有关安全生产和】环境保?。护的要求 ! 第十六条 】 水泥?、预拌混凝》土,、预拌砂浆和水【泥制品生产企业应】当按照统计法—律、法规和统计制】度的:规,定真实?、准确?、完整、及时—地,向散装水泥》管,。理机构提《供散:装水泥生产和使【用,。统计数据《。不得虚报、瞒报和】拒,报 — 第《十七条 各级人民!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!当在:农村规划建设散【装水泥销售网—点建立健全散装水】。泥配送和服务—体系并鼓励》农村居民使用散装水!泥、:预拌混凝《。土和:预拌砂浆 — , 第十八】条 水泥生产企】业和使用单位—应当按照国家和省】有关规定《缴纳散?装水泥?专项资金《 , :     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违反】国家规定擅自减免】或者批准缓》缴散装?水泥专项资》金不:得,改变散装水泥专项】资金:征收对象或者提高】征收标准 —     —散装水泥专项资【金,属于政府性基金必须!专项用于发展—散,装,水泥事业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截留【、坐支、平调或者】挪用 ? ? ,。 第十》九条 违反本规】定建设单位在禁止现!场搅拌混凝》土、砂浆的》区域内现场搅拌混】凝土、砂浆》的由住房《。城乡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处—1万元以上3万【元,以下的罚款 】 ? 第?二十:条 : ,违反本规定水泥、】预拌混凝土、预【拌砂浆和水》泥制品生产企—业虚:报、:瞒报或?者拒报散装》水泥生产和使用统计!数据的由《散装水泥行》政主管部《门责令?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处2《0,00元?以上1万元以—。。下的:罚款 【 第二十一条】 :违反本规定水泥【生产企业和》使用单位《未及时、足额—缴纳或者拒绝缴纳】散装水泥《。。专项资金的由散装】水泥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缴纳并【加,收滞纳金《 第!二十二?条 违反》本规:定擅自减免或者批】。准缓缴散装水泥专】项资:金改变散装》水泥专?项资金征收对象【或者提高征收标【准或者截留、坐【。支、平调、挪—用散:装水:泥专项资金的由财】政,部门或者散装水泥】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;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依—法给予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?刑事责任《 》 第《二十:三条 ? 散装水泥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可以委?托其所属《的散装水泥管理【机构依法《查处违反本规定【。。的,行为: — 第二十四条 】 ,政府及?其有关部《门的工作人员在散】装水泥监督管—。理工作中滥用—职权:、,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依法给予处—分; 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 》 《 第二十五条【 本规定自201!0年3月1日起施】行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