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【东省促?进散:装水:泥,发展规定
!山东省人民》政府令
【第219号
山】东,省促进散装水泥发】展规定已经200】。9年12月31日省!政府第60》次常务会议通过现】予公布?自2010年3月】1日起?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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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《○年一月十》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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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】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!定
第一条— , 为了促《进散装水泥的发【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!能源保护《。。和,改,善环境提高经—济,和,社会效?。益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!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清洁生产促—进法等法律、法【规结合本《省实际制定本—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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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条》 , 在本省行政区【域内从?事水泥、预拌混【凝土和预拌砂浆【生,产、经?营、运输、使用和管!理的单位和个人应】当遵守本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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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 本规定!所称散装《。水泥是指不用包装】直接通过《专用设备出厂、【运输、储存和使【用的水泥
— : 本规定所】称预:拌混凝土是指—由水泥、集料—、水以及所需—的外加剂《和,掺合料等《。在搅拌站按一定比】例计量、拌制后通】过专用设备》运输、使《用的拌?合物:
【 本规定《所称预拌《砂浆是指《由水泥、砂以及所】需,的外加剂《和掺合?料等在?搅拌站按一》定比例计量、拌制后!通,过专用设备运—输、使用的拌—合物:预拌砂浆《包括干混砂浆和湿】拌砂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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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 》 县级以上人—民,政,府应当加强对—发展:散装水泥《工作的领导将其纳】入当地国民经济【和社会发展》规划并制定相应的】工作目标《和,措施促进散装水【。。泥的发?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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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。条 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确定的?。部门(以下统—称散装?水泥行政《主管部门)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散装【水泥的?。。监,。督管理工作
【 , : :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散装水泥》行政主管部门—所属的散装》水泥管理机》构承担散装水泥【管理的具体工作【其工作经《。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!
》 : ,经济和信息》化、发展改革—、公:安、财政、交通运】输、住房城乡—建设:。、审计、《环境保?护、统计等有关【部门应当按照—职,责分工?做好发展散》装水泥的相关工作】
?。 建材等行!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!自律规范行业行【。为为会员提》供信:息、技?术、培训等服务依】法维:护会员和行》业的合?法权: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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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六条 《 县: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应当采取措施鼓励科!研,教,育机构、企业和个人!进,行散装水泥推广应】用技术和《配套设施设备的科】。研开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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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散,。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根据当》地国民经济》和,。社会发?展规划会同发展改】。革、住?房城乡建设、环【境保护等行政主【管部:门,编制:本行:政区域内散装水【泥,。的发展规《划和年度《计划并由散装水泥管!理机构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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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散装水《泥管理?机构应当《。为散装?水泥的?。生产:、经营和使》用提供信息咨询【、业务培训等服务推!。广应用新《。。。技术、新工艺、新】产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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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?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及其有关】部门应当支持—。、,引导散装《水泥、预拌混凝【土,和,预拌砂浆现》代物流体系建设发展!第三方物流提高物流!的社会化、专业化水!平
】 第九条 》 省散装水》泥行:政主管?部门应?当,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!家发展散装水泥【的有关规《定制定并适时发【。布散装水泥》生产工艺《和设备?导向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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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 ,新建、扩建》和改建的水泥生【产企业(包括粉磨站!和配制厂)》其散装水泥发放【能力应当达到国家规!定的:标准
! 已建?。成的水?泥生:产企业应当通过技术!。改造、增加》设,施设备等方》式逐步提高》散装水泥发》放能力并达到国家】规定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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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一条 《 鼓励发展预拌【混凝土?和预拌砂浆
! 新建、扩建!和改建预拌》。混凝土?、预:拌,砂浆项目有关部【门应当在用地、资】金等方面《给予:支持
!。 第十二条 水】泥生:产,企业以及《预拌混凝土、预【拌砂浆和水泥制品】生产企?业应:当建立健全质量管】。。理体:系保证散装水泥、】预拌混?凝土、预拌》砂浆和水泥制品的质!量,。符合国?家规:定,的标准
】。 预拌混—凝土、预拌砂浆和】。水泥制品生产企【业应:当全部使《。用散装水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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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 城—市、:县人民政府所在【地的镇规划》区以及国家和省【批准的各类》开发区?范,。围内限期禁止建设工!程现场搅《拌混凝土、砂浆【
》 市(县)散装!水泥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会同有关】部门按照国家—和省有?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!情况提出禁止现【场搅拌混凝土、砂】浆的具体区域和起始!日期:报本级人《民政府批准后—实施并向社会—。公,告
【 禁止现场搅【拌混凝?土、砂浆区域外的】。交通:、能源、水利—、港:口等:建设工程以及—其他:政府投资的建设【工程具备条件的应】。当使用预拌混凝土】。和预:。拌砂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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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条 散—装水泥、预拌—混凝土?、预拌?砂浆的?运输应当《使用专用车辆—并保持车况良好【、车貌整洁
! : 装载散装水泥】。、预拌混凝》土、:预拌砂?浆的:专用车辆和混—凝土泵车需要—进入城市市区—的应:当凭当?地散装?水泥管理机》。构,开具:的证明事先到当地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,门办:理特:定时间和路》线,行驶:的通行手《续,公安机?。关交通管《理部门应当及—时办理
— 装载预拌!混凝土?、预拌砂浆的专用车!辆和混凝土泵车【发,生,交通违法行为—的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》应当及?时处理处理》时问需?要1:小时以上《的应当?。先予记?录放:行,待卸载后再行—处理
】 第十五》条 从事水—。泥、预?拌混凝土、预拌砂】浆和水?泥制品生产、经【营,、运输的单位和个】人应当采取有—效,。措施确保生产—、运输、《。储存等设施设—备以:及生产经营场所符合!。国,家,有关安全生》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!
— , 第十六条 水泥!、预拌混凝土、【预,。。拌砂浆和水泥制品】生产企?业应当按照统计法律!、法规和统计制【度的规?定真实、准确—、完整、及时地向散!装水泥管《理机:构提供散装水泥生】产和使用统计数据不!得虚报、《瞒报和拒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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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?条 ?各级人民政》。府及其?有关部门《。应当:。在农村规划》建设散装水泥—销售网点建立健全散!装水泥配送和服【务体系?并,鼓励农村居民使用散!装水泥、预拌—混凝土和预拌—砂,浆
】 第十八条 水】泥生产企业和使用】单,位应当按照国家和】省,有关规定《缴纳散装水泥—专项资金
】 任何—单位:和,个人不得违反—国家规定擅自减免或!者批:准缓:缴散装水泥专项资】金不得?改变散装水泥专【项资金征收对象或】者提高征收》。标准
》 : ?散,装水泥?专项资金属于政府】性基金必须》专项:用于发?展,散装水?泥事业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截留、坐支、平】调或者挪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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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违反】本规定建设单位在禁!止现场搅拌混凝土】、,砂浆的区域》内现场搅拌混凝土】、砂浆?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!。政主管部门》责,令限期?改正;逾期》不改正的处1万元】以上3万元以下的】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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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条 ? 违反本规》定水泥、预拌混【凝土、预拌砂浆【和水泥制品生产企】业虚报、瞒》报,或者拒报散装—水泥生?。产和使用统计数据】的由:。散装水?泥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期不改正—的处2000元以】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!
【 第二十一条 】违反本规定水泥生产!企业和使《。用,单位:未及:时、足额《缴纳或者拒绝缴纳】散装水泥专项资【金的由?散装水泥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。期缴纳并加》收滞纳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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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二条 违反本!。规定擅?自减免或者批—准缓缴散《装水:泥专项资金改变【散装水泥《专项资金征收—对象或者提高征收标!准或:者截留?、坐支、平调、【挪用散装水泥专项】。资金的由财政部门】或者散装水泥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;?对,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》员依:法给予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》
【 第二?十三条 《。 散装水泥行政【主管部门可以委【托,其所属的散装—水泥管理机构依【法查处违反》。本规定?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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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四条 》政府及其《有关:。。。部门的工作人员在】散装水?泥监督管理工—作,中,滥,用职权、玩忽职【守、徇私舞弊的【依法给?予处分; 》。。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—。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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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五条 《本规定自20—10年3月》1,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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