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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二章 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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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 需要—按照绿?。色建筑要求建设的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!编制立项报》告(含可《。行性研究报告)中】设立绿色建筑专篇(!不再另设《。建筑节能《专篇)确定项目【拟达到的绿色—建筑:星级标准对拟采用的!有关绿色技术进行可!行性分析《并将实施绿色建【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!估算
】。 绿色建筑》专篇经市建设行政主!。管部门提《出意见后报》市发:展,改革:部门办理《立项审批、核准【或,者备:案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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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建【设单位申《报绿色建筑建设项】目的规划方》案设:计文本应《当依据绿色建—筑的相?应标准和规》范编制?绿色:建筑专项内容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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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—划编制?应,当充分考虑适合本地!。区的通风、采—光等自然条件根据】节能、?节地、节水》、节材和环保的要求!合理确定建筑空间布!局,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!
第九【条 建设单位—应当按照绿色—。建筑的?相应标?准和规范委》托勘察设计设计单位!应当依据绿》色建筑的《。相应标准和规范进】行设计保证》绿色建筑设》计,质量优先采用可【。再生能源 》
第十条【 对于设计文—件规定?采用的没有国—家、行业或者地方】技,术标准的《新技术、新材—料应当由《具备资?质的:检测:机构出具检》测报告并经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组织:论证、审定后—方可使用
!第十一条 施—工图审查《。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!应标:准和:规,范进行
】。。 绿色建《筑,专项施工图设—计文件审查对—达不到绿《色建筑?相,应标准的《不得出具绿色—建,筑审查合格文件 】
第》十二条 建》设单位不得擅—自修改已通过施工】图,设计审查的建—设工:程设计文件;确需修!改,的应当按《照原审?批程序重新办理审批!手,。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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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 建设单位在施】工图设计《。文件审查通》过后可以向建设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申,请绿色?建筑设计评价证【书提交评价标—识申报书、工程【立项:批件、申报单位【的资质证书、工程设!计图纸和相》关绿色技术》工,。程方案
! 申请一《。。星级、二星》级绿色建筑设计评】价证书的项目由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!建设行政主》管,部,门评审;申》请三星级绿》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!的项目由省建设行】政主管?。部门报国家》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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