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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供!热计量改革工作实】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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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:建[20《10]196号 】。
为加《快,推进我市《供热计量工》。作实:现建筑节《能,和,按热量交纳热费【不断提高和》改善居民生活质【量,实,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!发展按照河南省【转,发,的关于进《一步推进供热—计量改革工作的【意见(豫建城[2】010]11号【。)等文件要求结【合我市?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!下
—一、指导思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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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认真贯彻】落实民用《建筑节?能条例(国》务院第?530号令》)、民用《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!法,。(,建城[2008]】106?号)等法律、法规】按,。照住房和城乡建【设部等四部委关于】进,一步推进供热计【量,。改革:工作的?意见(建城》[20?10]?14号文)的文【件要求建立、—完善各?项配套政策实施过】程中:。坚持政府主导、【供热单位实施—主体和?同步推进等原则【积极推动供》热计量改革达—到,分户计量要求—实行:计量:收费促进建》筑节能和供》热系统的节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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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二、组织机—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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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成立新【乡市供热计量工【作领导?小组建立健全有效】的供热计量和节【能改:。。造工作协作机制统一!协,调、部署工作—中的:重大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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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工作目标!
(】一)新建(》改,建、扩建)建筑【的供:热计:量,
! , 2010年的新建!(改建、扩建)建】筑和新竣工的—建筑项目凡使用【集中供热的》其采暖系统建设应全!面,按,照供热?计,。量强制性《标准要求进行设【计、施工保证达到】建筑节能标准和分户!。计量的要求做—到“不欠《新帐”
【。 (二)既有居!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!能改造?
? 》 , 按照签订的责】任目标保质保量完成!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!量,及节能改造工作充分!发挥国家奖》励资金的引导作【用,调动供热单位、产权!单位、居民个人以及!其他投资主体—的积:极性精心《。组织实施完成省政府!下达的既有》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!节能改造任务— ,
《 , (三)供热计【量价:格
— 》 根据城市供热【价格管理《办法结合我市供热计!量工:作的实施进度建立和!完善供热《计量:价格:的形成机《。制研:究制:定,供热:计量价格《标准逐步取消按【面积收费方》式实现按用热量计量!收费
!(四)公《共建筑的《。供热计量
【。 ?。 凡已实【施,。集中供热的大型公建!和,办公楼从201【0年:开始用两年》的,时,间完成供热计量改】造安装计量装置实行!。按用热量《计价收?。。费
四、工!作任务和要求 【
? 供热计量【改革工?作是一个系统—工程涉及建筑节【能、供热采暖—系统节能、计量器】具的监?管、:供,热计量收费价格【的形成机制等方【面要切实加强领导】、精心组织充分调】动相关主体积极性将!各项工作落到实【。处,
》 (一)强化新】建建筑的《供热计量监管
! — , 供热?计量的监管由市住】房和城乡建》设局制定具体的实】施细则建《立,健全供?热计量的监管机制纳!入到建筑节能的【闭合式?管理中严格按照建设!程序:进行建?设
》 ? : 1?、201《0年开始凡采用集中!供热的新《建建筑必《须按照?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!准,安,装热计量设施 【
: 】规划设计《。单位:应当严?格,按照:国家:相关政策和热计量】。标准进行供热计量工!程的规划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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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施工图设计文【件审查机构在进行施!工图设计文》件审查时应当按照】标准对供热计—量设计文《件进行审查》不符合工程建设强】制性:标准的不得》。。出,具施工图设计文【件审查合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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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建设单《位申请施工许可【证时应当提交包【含供热计量内容的】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审查合》格证明否则建—。设主管部门》。。不予:颁发施工《许可: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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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质量监督】部门对于不符—合供热计量标—准的新建《建筑不得《组织:验收和交《付使:用供热单位不—予联网供热
! : 》2,、凡本?方案发布实施后参加!集中供热的》新建建?筑项目的建设单位(!以是否取得售—房,。许可:证做:为新:建建筑?和既有建《筑的区?别)应与供》热单位签《订计量?供热合同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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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合同》。中应包含建》筑物热力《入口:供热计?量装置和室》内,温度调控装》置的:技,术指标、质量标准】明,确,建设单位《建筑节能质量责任】和供热单《位供热计量装—置,、温度调控》装置等配套》装置的采《购、管?理,。责任以及违约责任】等内容建筑物热力】入口和用户的供热】计量装?置、室内温》度调:控装置?等配套装置的—购置:及安装费《用应纳入房》屋建造成本
【
》 ? 3、供热计量和】室内温控装》置,的采购供热单—位应采取公开招标方!式,确定供应单》位,采购的计《量器具应当具备计量!器具许可证》并通过安装前首次检!定用于?。室内温控的装置应当!符合国家有》。关标准计量仪—表及其它《设备、设《施使用?前应到供《热行政主管部—门进行登记备案建】。。设、施工、监理单】位,要严格执行不得采用!未经登记备案—的产品否则质监部门!不,予通过竣工验收
! : : 供热单位!应当与供《热计量装置和室【内温度?调控装置等配套装置!的生产销《售单位签订合同【双方就?产品质量、售后服】务、保修内容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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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修》年限、保修费用以】及因:产品质量造成—损失的赔偿责—任等事?项在合同中约定热】量表、?室,内温控阀的保修期不!得低于5《年
】 ? 4、建设单—位应按照国家的相关!技术标?准组织供《热,工程的专项竣工验】。收建设?。工,程质量监督单位【。、,供热单?位要:参加建设单》。位组织的竣工—。验收
】。 《 ,对于达不到》要求的建《筑物:不得办?理,竣工验收备案手续】、不得销售使用供】热单位?不予联网供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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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《(二)既有》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!作
》 》 按照新乡市供】热计量及《既有建筑节》能改造工作实施【方案结合我》市实际认真组—织完成河《南省下达我市的目标!任务要求既》有建筑围护结构【。的节能?改造、?。供热系?统,计量和温度调控【改造以及热源及供】热管网热平衡改造等!三项改造内容同步】推进
》 】要求在20》10:年采暖季开始前完】成7.36万平方米!的既有建筑节能改】造,任务:达到65%的建筑】节能标准和分户计量!。。、温度可控》的技术要求
! (三》)制定供热计量价格!出台“两《部制”热价试行期暂!定1年
【 制】定供热?计量收费暂》。行办法及供热计【量格式合同示范文本!凡实行按热》量,收费的供热单位【均应与热用户签订供!热计量格式合—同
【。 进—行供热计量的建筑应!在当年实行按热量收!费对于当年投用的】新建:建筑因入住率低原因!计量设施可进—行试运行试运行阶】段暂按?建筑面积收费待【达到供热计量—收费条件时应实【。行按:用热量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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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五、:奖惩措?施
】为,。了鼓:励用:热户实施热》计量的积极》性在试行期阶段暂】按面积?预交热费实施“【多退少?不补”?政策:即供:热结束后按热计量收!费办法?计算热费计》。量热费高于预交【的热费时不补—缴热费;低》于预交?的热费时供热单位向!用户退还《两者差额 》
对于不!按政:府计划安排在—今年实施热计—量改造的公建单【位,。供热行政主管—部门:有权要求供热单位】停止供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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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局新【乡 市发—展和改?革委员会
【。新乡:。。市财政?局新乡? 《。 市质量技术监督!局,
二〇一〇年五月!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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