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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新乡市供》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!。方案:。。 — 】新建[201—。。0]196号 】。 为加快《推进我市供》热计量工作实现建筑!节能和按热》量,。交纳:热费不断提》高和:改善:居民生活质》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!持续发展《。按照河?南,省转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!计量改革工作的【意见(豫建城—[2010]11】号)等?文,件要求?结合我?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!如下 【一,、指导思想》。。 ,     —认,真贯彻落实》民用:建筑节能条例—(国务院第》530?号令)、民用—建筑供?。热计量?管理办法(建城【[2008》]1:06号)等法—。律、:法规按照住房和【城,。乡建设?部等:四部:。委关于进《一步推进供热—计量:改革:工作:的,。意,见,(建城?[20?10]?14号文)》的,文件要求《建立、完善各项配套!政策实施过程—中,坚持:政府主导、供热【单位实施主体和同步!推进等?原则积极推动供热】。计量:改革达到分户计【量要求实行计量收费!促进建筑节能和【供热系统的节能 ! 二、!组织机构  】   成《立新乡市供热计量】工作领导《小组建立健全有效】。的供热?。计量和节《能,改造工作协作机制统!一,协调、部署》工,作中的重大问题 ! ? 三》。、工:作,目标 《  :   (一)新建(!改建、扩《。。建)建筑的供热计】量,。   》  :  :  :20:10年的新》建(改建、扩建)】建筑和新《。竣工的?建筑项目《凡使用集中供—热的其采暖》系统建设应全—面,按照供热计量强制】性标准要求进行设】计、施工保证达【到建筑节能标—准,和分户计量的要求】做,到“不欠新帐” 】   《  (二)既有【居住建筑《供热计量及节—能改造 》   ?   ?   按照签订【的,责任:。目标保质保量完成】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!量及节能改造工【作充分发挥国家奖励!资金的?引导作用调动—。供热单位、产权单】位、居民《个人以及其他投【资主体的积极性【精心组织实》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!既有居住建》筑供热计量及节能】改造任务 —  :   ?(,三)供热计量价格 ! ,   ?    《  根据城市供【热价格管《理办法结合我市供】热计量工作的实施】进度建?立,和完善供热计量【价格的形成机—制研:究制定供《热计量价《格标准逐步取消【按,面,积收费方式实现按】用热量计《。。量收费    ! (四)公共—建,筑的供热计量 【 ,    《 ,   凡已实施【集中供热的大—。型公建和《。办公:楼从2010年开】始用两年的》时间完成供》热计量改造安装计量!装置实行《按用热量计》价收费 【 四、工作任务【和要求  【   供热计量【改,革工作是一》个,系统工程《涉及建筑节能、【供热采暖系统—节能、计量》器具的?监管、供热计量收】。费价格的形成机制等!方面:要切实加强领—导、:。精心组?织充分?调动相关主体积【极性将各项工—作落到实《处   —  :(一:),强化新建建》筑的:供热计量监管— ,   《      供热计!量的监?管由市?住房: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具!。体,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!。供热计量《。。的监管机制纳—入到建筑节》。能的:闭合式管理中—严格按照建设程序】进行:建设    】。  :。。  :。 1、2010年】开始凡?采用集中供热的新建!建筑必须按照国家】和地方的《有关标准安装热计量!设施 《         !规划设计单位应当严!格按照国家相关【政策和热计》量标准进行供热计量!工程的规划设计【 :        】 施工?图设:计文:件审查机构》在进行施《。工图设计文件—审查:时应当按照标准对供!热计量设计文件进行!审查不符《合工程建《设强:制性标?准的不得出具—施工:图设: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!       ! , 建设单位申请施】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!包,含供热计量内容的施!。工图设计文件—审查合格证明否【则建设主管》部门:不予颁发施工—许可证 —。        质!量监督部门对于不符!合供热计量标准【的新建建筑不得组织!验收和交付使用【供热单位《不予联网供热 】。  : ,。      2、凡!。本方案发布》实,施后参加集》中供:热的新建《建筑:。项目的建设单位(】以,。是否取?得,售房许?可证做为新》建建筑和既有建【筑的:。区别)应与供热单位!签订:计量:供热合?同 《   ?     合—同中应包含建筑【物热力入口》供热计量装置和室】内,温度调控装置的技】术指标、质量标准】明确建设单位建【筑节能质量责任和】供,热单位供热计量装置!、温度调控》装置等配套》装置:的采:购、管理责任以及】违约责任《等内容建筑物—热力:入口和用户的供【热计量装置、室内温!度调控?装置等配套装置【的购置及《安装费用应纳入房屋!。建造成本 【 , ,      3、】供热计量和室内【温控装置的采—。购供热单位应采取】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!应单位采购》的计量器具应当具备!计量器具《许可证并通过安装】前首次检定用于室内!温控:的装:置应当符《合国家有关标准计量!仪表及?。其它:。设备、设施使用【。前应到供热行政主】管部门进行》。登记备案建设、【施工、?监理: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!。采用未经登记备案的!。。产品否则质监部【门不予通过》。竣工验收《 :    《     供热【单位应?当与供热计量装【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!置等配套装置的生产!销售单位签订合【同双方?就产品质《量、售后服务、【保修内容、 】 保修年限、保修】。费用以及因产品质量!造成损失的赔偿责】任等事项在合同【中约定?。。热量:表、室内温》控阀的?保修期不得》低于5年 —     》    4、建设】单位应按照》国家的相关技术标】准组织供热工程的】专项竣工验》收建设工程质—量监督单《位、供热单》。位要参加建设—单位组织《的竣工验收 【。 ,        】对于达不到要求【的建筑物不得办【理竣:工验收备案》手续、?不,。。得,销售使?用供热?单位不予《联网供热   ! , (二)既有居【。住建:筑节能改造工—作,。  《       按照!新乡市供《热计量及既有建筑节!。能改造工《作实:。施方案?结合我市《。实际认?真组织完成河南省下!达我:市的目标《任务要求既有建筑】围,护结构的节能改造、!供热:系统计?量和温度调控改造】以及热源及》供热管网热平—衡改造等三》项,改,造内容同步》推进 ?  ?     》  :。要求在2010年】采,暖季开始《前完成7.36万】平方:米的:既有建筑《节能改造任务达到6!5%的建筑节能标准!。和分户计量、—温度可控的技术【要求 ?。    》 (三)制定供【热计量价格出台【“两部制”热价试行!期暂定1年  !   ?   ? 制定供热计量【收费:暂行办法及供热计】量格:式合同示范文本凡实!行按热量收费的【供热单位均应与热用!户签订供热计量格式!合同    】     进—行供热计量的建【筑,应在当年实行按热量!收费对于《当年投用的新建建】筑因入住率低原【因计量设施可—进行试运行》试运行阶段暂按建】筑面积收《费待达?到供热计《量收费条件时应实】行按用热量收费 】 五!、奖:惩,措施 》    为了鼓励】用热户实施热—计量的积《极性在试行》期阶段暂按面积预交!热费实施“多—。退少不补”政策即】供热结束后》按热计量收》费办法?计算热费计》量热费高于》。。预交的?热费时不补缴热费;!低于预交的热—费时供?热单位向用》户退还两者差额【     对于!。不按政?府,计划安排在今年实】。施热计?量改造的《。公建单?位供热行政主管【部门有权要求—供热单?。位停:止供:热, , : 新乡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!新乡: ,  :市发展?和改革委员会 】 新乡?市财政?局新乡 《     市质量技!术监督?局 二〇一〇年】五月二十七》日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