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6.3? 爆破器材现【场检测、《加工和起爆》方法
?
【6.3.《1 一《般规定
《
6.3.!1.1 爆破工程!使用的炸《药、雷管、导爆【管、导爆索、电线】、起爆器、量测仪】表均应作现场—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!使用
】6.3.《1.:2 进行爆破【器材检测、加工【和爆破作业的人员】应穿戴防静电的【衣物
】6,.3.1.3 【 在爆?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!。破新技术、新工艺】、新器材、新—仪表装备应经有关】部门或经授权—的行业协会批准
!
6.3.】1.4 在潮湿】或,有水环境《中应使?用抗水爆破器材【或对不抗水爆—破器:材进:行防潮、防》水处:理
【6.3?.2 爆破—器材现场检测
!
:
6.3.》2.:1 在实施爆破】作业前爆破器材【现场检测应》包括
! 对所使—用的爆破器材—进行:外观检查;
!。
《 对电《。雷管进?行电阻值测》定,;
!。 对使用的仪表】、电线、电源进【行必要?的,性能检验《。
《
6.3》.2:.2 爆破—器材外?观检查项《目应包括
—
雷!管管体不应变形【、破:损、锈?。蚀;
】 ? 导爆索表面要均】匀,且无折伤《、,压痕、?变形、霉斑、油【污;:
】 , 导:爆管管内无断药【无异物或堵》塞无折?伤、油污和穿—孔,端头封口《良,好,;
《
【粉,状硝铵类《炸药不?。应吸湿结块乳化炸】药和水胶《炸药不?应破乳或《变质;
【
电线】无锈痕绝缘层无划伤!、开绽
》
?
6.3.2—.3: 起爆电源—及仪表?的检:验包括
【
起【爆器的充电电压、】外壳绝缘性能—;
?。
采!用交流电起爆时应】测,。定交流电压并检查】开关:。、电:源及输电线路—是,否,符合要求《;
【 ? 各种?连接线、区域线、主!线的材?质、规格、电阻【。值和绝?缘性:能;:
:
【 爆破专《用电桥、《欧,姆表和导通器的输出!电流及?绝缘性能
【
6.3.2.!4 A、》。B级爆?破,。工程检?测及试?验项目还应包—括
《
【炸药的殉爆距离【;
! :延时雷管《的延时时间;
【
】 起爆网路连接方式!的传爆可靠性试验】
6.】3.3?。 起爆器》。材加工
【
6.3.—3.1 加—工起爆?药包和起爆药—柱应在?指,定,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!数量不应超过当班】爆破:作业用量
—
《6.3.《3.:2 : 在水孔中》。使,用的起爆药包—孔内不得有电—线、导爆《管和导?爆索接头
!
6.?3.3.3 — 当采用孔(—硐,。)内延时《爆破时?应在起爆药包引出】。。孔(硐)外》的电线和《导爆管上《标明雷管段别和延时!时间
—
:6.3?.3.4 —切割导爆索应使用】。。锋利刀具不得使【用剪刀?剪切
《
6.3【.4 起爆—方法:
?
6.3.4.!1 电雷管应使】用电力?起爆器?、动力?电、照明电、—。。发电机、蓄电池【、干电池起爆
!。
6《.3.4.》2 ?电子雷管应使—用配套的《专用起爆器起爆
】
6.【3.4.3 导】爆管雷管应》使用专?用起爆器、雷管或导!爆索:。起爆
—
:6.3.4.4 !导爆索应使》用雷:管正:向起爆
《
《
,。6.3.4.5 !不,应使用药包起—爆导:。爆索和导爆管
】
6.3.4!.6 工业—炸药应使用》雷管或导《爆索起爆没》有雷管?感度的工业》炸药应使用起—爆,药包或起爆器具起爆!
》
6.3.4.7 ! 各种起爆方法均】应远距离操作起【爆地点应不受空气冲!。击波、有害》气体和?个别飞散物危—。害
—
6.3《.4.8 在【有瓦斯和粉》尘爆炸危《险的环境中》爆破应?使用煤矿《许用起爆《器材起爆
》
6.【3.4.9 — 在杂散电流—。大于30m》A的工作面或高【压线、?射频电危险范围内】(见表1《1~表?14)不应采用【普通:电雷管起《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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