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.3 爆破—。器材现场检》。测、加工和起—爆方法
—
《
6.3.》1 一般规定
!
6.3.】1.1 爆破工】程使用的炸药—、雷管、导爆管、导!爆索、电线、—起爆器?、量测仪《表均:应作现场《检测检测合格—后方可?使,用
》
6.3.—1.2? 进行爆破器【材检测、《加工和爆破作业的】人员应?。。穿戴防?静电:的衣物
《
》6.3.1.3 !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!用爆破?新技:术、新工艺、新器材!、新仪?表装备应经有—关,。。部门或经授权的【行业协会批准
!。
6.3.1.!。4 在潮湿或【有水环?境,中应使用抗水爆【破,器材或?对,不抗水?爆,破器:材进:行防潮、防水处理】。
》
6.3.2 爆!破器材现《场检测
》
,
6《.3.2.1— 在?。。实施爆破《作业:前爆破器材现场【。检测应包《括
》
—对所使用的爆破器】材进行?外观检查;
】
? : 对电雷管—进行:电阻值测定》;
:
,
】对使用的仪表—、,电线、电源进行必要!的性能检验
【
6》.3.2.》2 爆破器—材,外观检查项》目,应包括
【
—雷管管?体不应变形、破【损、锈蚀;
—
?
—导爆索表《面要均匀《且无折?伤、压痕、变—形、霉斑、油污【;
》
《 导爆管管内无】断药无异物或堵塞无!折伤、油污和穿【孔端:头封:口良:。好;
! : 粉状硝铵类炸【药不应吸湿结块【乳化炸药和水胶炸药!。不应破乳或变质【;
【 , 电《线无锈?。痕绝缘层《。无划伤、开绽
【
》6.3.2》.3 起爆—电源及?仪表的检验》。包括
】 起爆器的】充电:电压、外壳绝缘性】能;
》
《 采用交流电】起爆时应测定—交流电压并检查开】关、电?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!合要:求,;
【 ? 各种连接》。线、区域线、主【线的:材质、规格、电阻值!和绝缘性能;
【
:
爆】破专用?电桥、欧姆表和【导,通器的输《出,电流及?绝,缘性能
》
6.3.2!.4 A、B【级爆破工程检测及试!验,项目还?应包括
》
炸!药的殉?爆距离;
—
】。延时雷?。管的延时《时间;
【
? ?起爆网?。路连接方式》的传爆可靠性试验
!。
》6.3?.3 起》爆器材加工
!
6.3.3.1!。 加工《。起爆药包和起爆【药柱:应在指定的安全【地点进行加工数量】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!业用量
》
,
6.3—.3.2 在水孔!中使用的起爆药包孔!。内不得?有电线、导》。爆管和导爆索接【头
6】.3.3.3 【 当采用孔(硐)】。内延时爆破时应在】起,爆药包引出孔(【硐)外?的电线和导》爆管上标明雷—管段别和延时时间】
,
6—.3.3.》4 切《割导爆索应使—用锋利刀具不得使】用剪刀剪切
!
6.3.—4, 起爆方法
【
6—.3:.4.1《 :电,雷管应使用电—力起爆器《。、动力电《、照明电、》发电机、《蓄电池、干》电池起爆
—
6.3【.,。。4.2 》电子雷管应使用配套!的专用起爆器起爆
!
6.3.!4,.,3, 导?爆管雷管《。应使用专用》起爆器?、雷:管或导爆《索起爆
!6.3.4.4 !导爆索应使用雷管正!向起:爆
》
6.《3.4.5 【不应使用药包—起爆导爆《索和导?爆管
?。
,
?
6.3.4—。.6 工业炸药】应使:用雷管或导》爆索起爆没有雷管】感度的?工业炸药应使用【起,爆药包或起爆器具】起爆
》。
:
6.3.4.7】 各种起爆方【法均应远距离—操作起爆地点应不】受空气冲击波、【有害:。气体和个别》飞散物危害》
—6.3.4》.8 在有—瓦斯和粉尘》爆炸:危险的环境中爆破应!使用煤矿许》用起爆器材起—爆
—
,。6.3.4.9 】 在杂散电流大【于30m《A的:工作面?或高压线、射频【电危险范《围,内(:见表11~表1【。4)不应采用—普通电雷《管起:爆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