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3 !爆破器材现》场检测、加》工和起?爆方法?
6!.3.1 一【。般规定
!6.3.1.1 !爆破工程使用—的炸药、雷管、导】。爆,管、导爆索、电【线、起爆器、量【测仪表均应作—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!方可:使用
】6.3.1.2 !进行爆破器》。材检:测,、加工和爆破作【业的人员应穿戴【防静电的衣物
【
6.3.!1.3 在—爆破工程中推广【应用爆破《。新技术?、新工?艺、:新器材?、新仪表装备应【经有:关部门或经授权【的行业协会》批准:
—6.3.1.4【 在潮湿或有【水环境中应使用抗水!爆破器材或对不抗】水爆破器材进行【防潮、防水》处理
6!.3:.2 《爆破器材现场检测
!
6.3.!2.1? 在?实施爆破作》业前爆?破,器材现场检》测应:。包,括
:
,
:
对【所使用的爆破—器材进行外观检查】;
《
? 对电雷管】进行电阻值测—定;
》
? 对使用【的仪表、电线、电源!进行必?要的性能《检验:
6.3!.2.2 爆破器!材,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!
?
? 《。雷管管体不应变形、!。破损、锈蚀;
【。
》 导爆索【表面要均《匀且无折《伤,、压痕、《变形、霉斑、—油污;
《
,
,
导爆!管,管内无断药无—异物或堵《塞无折伤、油污【和穿孔端《头封口良好;—
— 《粉状:硝铵类炸药不应吸】湿结块乳化炸药和水!胶炸药不应》破乳:或变质;
】
,
电线无】锈痕绝缘层无划【伤、开绽
】
6.3.—2.3 起—爆电源及仪表的【检验包括
【
:
? 起爆器的充电电!压,、外壳绝缘性能;】
》
《 采用交流电起【爆时应测定交流电压!。并检查开关、电【。源及输电线路是否符!合要求?;
! 各种连接—。线、区?域线、?主线的材质》、规格、《电阻:值和绝缘性能—;,
,
》 爆破专用电!桥、欧姆表和—导通器的输出电流】及绝缘性能
—
《
6.3.》2,.4 《A、B?级,爆破工程检测及【试验:项目还应包括
】。
炸!药的殉爆距》离;
】 延时雷管】的延时时间;
】
:
起爆网!路连接方式的传爆】可靠性试验
】
,
6.3.3【 起?爆器材?加工:
:。
6.—3.3.1 加】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!柱应:在指定的安全—地点进行加工数量】不应超过当班爆破】作业用?量
》
:6.3.3.2 !在水孔中使》用的起爆药包孔内不!得有电线、导爆管】和导爆索接头
】
6.3【.3.3 》 当:采用孔(硐)—内延时爆破时应在起!爆药包?引出孔(硐)外【的电:线和导爆管上标明雷!管段别和延时—时,间
【6.3.3.4【 切割导爆索应】使,用锋:利刀具不得使用剪】刀,剪切:
《
6.3.4 !起爆方?法
—
6.3《。.4.1 —电雷管应使》用电:力起爆器、动—力电:、照明?电、发电机、蓄电】池、干电池起爆
!
?。
6.3.4.【。2 电子雷—管应:使用配套的专—用起爆器起爆
!
6.》3.4.3 导爆!管雷管应使》用专用起《。爆,器、雷管《或导爆索《起爆
6!。.3.?4.4 导—爆索应使《用雷管正向起爆
】
?
6.3.4.5! 不应使用药包】起爆导爆索》和导爆?管
6】.3.4《.6 工业—炸药应使用雷管【或导爆?索起:爆没有雷管感度的】工业炸?药应使用起爆药包】或起爆?器具:起爆:
6.3!.4.7 —各种起爆《方法均?应远距?。离操作起爆地点应不!。受空气冲击》波,、有害气体和个别】飞散物危害
—
,
6.3.4!.,8 在有》瓦斯和粉《尘爆炸危险的—环境中爆破应使用】煤矿:。许用起爆器材起爆
!
6.3】.4.9《 在杂散电流大于!30:m,A,的工:作面或高压线、【射频电危险》。范围内(见表1【1~表14)不【应采用普《。通电雷管起爆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