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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 【 爆破器材现场检】测、加工和起爆方法!
6!.3.?1 一《般规:定
:
?
6.3.1.】。1 爆破工—程,使用的炸药、雷管】、导爆?管、导爆索》、电线、《起爆器、量》测,仪表均应作现—场检测检测合格后】方可使用
】
6.3.—1.2? 进行爆破器材检!测、加工和爆破【作,业的人员《应穿戴?防静电?的衣:物
【6.3.1.3 !。在爆破?工程:中推:广应用爆《破新技?术、新?工艺、新器材、新】仪表:装备应经《有关部门或经授【权,。的行业协会批准
】
《
6.3.1—.4 ?。 在潮湿或有—水环境?中应使用抗水—爆破器?材或对不抗水爆破】器,材进行防潮、—。防水处理
》
?
6.3.2【 爆破器材现场检!测
6.!3.2.1》 :在实施爆破作—业,前爆破器《材,现场:。检测:应包括
】
对所【使用的爆破》器材进行《外观检查;
!
,
对电雷管!进行电阻值测定;
!
【 对使用的仪表】、电线、电源进行必!要的性?能检验
—
6《.3.?2.2 爆—破器材外观》。检查项目应包—括
《
雷】。管,管体不?应变形、破》损,、锈蚀;
!
? 导爆索表面【要均匀且无折伤、压!痕、变形《、,。霉斑、?油污;
》
导!爆管管内无断药无】异物或?堵塞:无折伤、《。油污和穿孔端—头封口良好》;
! 粉状硝铵类炸药!不应吸湿结》块乳化炸药和水胶】炸药不应破乳或【变质;?
《
电线无!。锈痕绝缘层无—划伤、开绽
—
?
6.3.2.】3 起爆》电,源及仪表的检验包】括
【 : 起爆器的—充电:电压、外壳绝缘【性能;?
】 采?用交:流电起爆时应测定交!流电压?并检查开关、电源】及,输电线路是否符【合,要求;?
:
《 : 各?种连接线、区域线、!主线的?材,质、规格、电阻值和!绝缘:。性能;?
《
《。 爆破专用—电桥、欧《姆表和导通器的【输出电流《及绝缘性能》
:
《6.3.《2.4 A、B】级爆破工程》检,测及:试验项目还》应包括
】
炸药的殉!爆距离;
—
【 延时?雷管的延《时时:间,;
《
? 起爆网【路连接方式的传爆可!靠性试验《
,
6—.3.3 起爆器!材加工
—。
?6.3.3.1 !加工:起爆: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!。指定的安全地—点进: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!当班爆破作业用量
!
6.3】.3.2 》 在水孔中使用【的起:爆药包孔内不得【有电线、导爆管【和导爆?。索接头
》
?。。
,6.3.3.3 】 当:。采用孔(硐)内延时!爆破时应在》。。起爆药包引出孔(】硐)外的《电线:和导爆管上》标明雷管段别和【延时时?间
?
6》。.3.3.》。。4 切《割导爆?索应使?用锋利刀具不得使】用剪刀剪切》
《
:6.3.4 【起爆方法
】
6.3.—4.1? 电?雷管应使用电力起爆!器、动?力电、照明电、【发电机、《蓄电池、干电池起爆!
6.】3,.,4,.2 电子雷管】。应使用?配套:的专:用起爆器起》爆
?
《6.3.4.3【 导爆管雷管应使!。用专:。用起爆器、雷—管或导爆索起爆
】
《
6.3《.4.4《 导爆《索应使?用雷管?正向:起爆:。
6.3!.4.5 》 不应使《用药包起爆》导爆索和导爆管
】
》6,.3.4《.6 工业炸药应!使用雷管或导爆索】起爆没有雷》管感:。度的工业炸》药应使?用起爆药包或起爆器!具起爆
】
6:。.3.4.7— 各?。种起爆方法均应远】距离操作起爆—地点应不受空气冲击!波、有害气体和个别!飞散物危害》
?
6.3—.4.8 在有】瓦斯和粉尘爆炸【危险的环境中—爆破应使用煤矿许】用起:爆器材?起爆
—
,
6.3.4.9】 在杂散》电流:大于30mA的工】作面或高压线—、射频?电,。危险范围内》(见表1《1~表14)不应】采,用普通电雷》管起爆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