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:宁夏农村饮水安【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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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《07年8《月23日)
第】一章 总【 则?
第一条 为加!快解:决我区农村饮—水安全问题》改善农民生存环【境和生活条件—。加强:项目管理保》证各项建《设任务顺利》完成确保农村饮【。水安全工《程良性运《行根:据,国,务,院办公厅关于加强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】作的通知(国办【发〔2005—〕45?号,)以及国家发改【。委、水利部、卫【生部:关于加强农村饮【水安:全工程建设和运【行管理工《作,。的通知(发》改农经〔200【7〕:1752号)、【。宁夏回族自治区人】民政府关《于南部山区“—生命工程”建设管理!办法和农村饮水安】全项目建《设管理的有关规【定结合我《区农村饮水工作【。的实:际制定?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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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本办法适《用于:全区境内为解—决农村?饮水安?全而兴建的各类供水!工程
》 : 农村饮水安全!工程是指为解决【农,村居民生活用水在】村庄(?含居民点)、乡集镇!、建制?镇修建的永久性供】水工程包括》乡镇集中供水工程、!跨行政村《。的集中供水工程(以!下简称跨《村,工程)、单个行【政村或自《然村的集中供水【。工程(以下简—。称单:村工程)、》分散供水工程(包括!单户工程和联户工程!如水窖集雨》工程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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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各级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是农村饮水】安全工程的行业【管理部门《负责研究、》制定农村《饮水工程管理的政】策和规章制度按【照政府引导、群众主!导,、行业指导的原则】。商有关部门加强对】各类农村《饮水工?程的建设管理、运】行管理、水价—核定、计量收费、养!。。护维修、水源保护】等工作依法保护和】配置水资源节—约用水确保工程发挥!效益
! ,第四条 农村【饮水:安全:工程管理的总体目标!是以保障农村居民】生活:用水、提供》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!。。逐步建立适应—社会主义市场—经济体制《、符合农村饮水工程!特点:、产权归属明确、责!任主体落《实、责权利》统,一的管理体》制和:良性运行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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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各级》政府要依法》保护供水经营者、】。用水户的合》法权:益建立通过民主【协商、组《建农民?用水协会等用水【户参与式管理—模式引入市》。场化运?作方式合理》核定水价、》计量收费以水养水】确保农村《饮水:工,。程良性运行》。
【 第五条 “十一!五”期间《。重点解决高氟水【、高砷水《、苦咸水、污染水等!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!。及,中部干旱带饮—用水:严重不足问题—有条件的可兼顾【发展特色产业按照“!谁投资、谁》建设、谁所有、谁】经营、谁受益”的原!则,。鼓励:广大农民、企—事业等?单位和?个人:投资建设、管—。理供水?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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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管!理机构和职责
】第六:。条 自治》。。区,政,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!。工程规划《和建设领导小组【领导小组成员—单位有自《治区发展《。和改革委员会、水】利厅、财政厅、卫】生厅、国土资源厅、!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!负责制?定工:程建设的有关政策筹!集工程建《设资金审定工程年】度,计划协调各方—。面的关系解决工程】实,施中出现《的问题
— 领—。导小:组办公?室设:在,水利厅(以下—简称项目办公室)】具体负?责项目日常管—理工作、组织编制项!。目规划和实施—方案、项《目的审查、协调指导!工程建设管理等工】作
】 ,第七条 实施【农,村饮水安《全项目坚《持计划、资金—、项目统一》管理:各部门分工》合作自治区发展【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!区农村饮《。水安:全项目规划、年度】计划的综合平—衡和项目审批工【作,并会同自治区—水利:。厅申报总体规划、】年度计划分解下【达计:划,项目建设管》理的监督和检查【自治区?水利厅负责组织项】目规划的编制单项】工程的?可,行性研究报告、【实施:方案的审查和初【步设计?的审:批,监督:项目的组《织实施、检查—指,导、验收及运—行管理?财政厅负责项—目计划?专项资?金的下?。达和自治《区配套资金的落实】及资金?使用监?督管理卫生厅—提出急需解决的【地氟:。病、地砷病病区需改!水的范?围参加项目的监督和!检查项目建成后的】水质:检测、监《测自治区环保局【负责水源《保护监督和检查全】区农村饮用水水【质污染问题的防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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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?各市应成立相—应机构主要负责饮水!项目:建设的组织》协调、实施管理等工!作领:导小组?办公室设在》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,市水行?政主:管部门?。。作为本行政区域【。内农村饮《水安全项《目的:主管:部门具体负责农村】饮水:安全工程开》工条件审《核、检查项目“【三制”落实、工程进!度统计、单项工程验!收和工程运行管理】的监督等
— 》 各项目县(市、】区)成立相》应,机构:主要负?责,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】。的实施组织、协【调及管理《等工作领导》小组办公室设在【县(市、区》)水行政主管部门各!。县(市、区)—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为农—村饮水?安,全项:目,法人负责饮水安【全工程规划单—项工程可研、初【步,设计:或实:施方案?的编制、申报项【。目建设、验》收和运行管》理等
【 : 县(市、区)【发改部门负责—本区域内农村—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!年度计划的综—合平衡?项目监督、》水价核定、招投标】的监管?等工作会同》水利部门负责项目选!择、项目《申报、前期工—作预:审、落实下》达年度计划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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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章 — 项目?申报和审批
第九!条 日供》水1000立方【米(或供《水人口1万人)以上!的单项工程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】管理其?他工程参照基本【建设程序《管理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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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条 各项目县!(市、区)要按【照“因地《制宜宜蓄则蓄—宜引则引宜提则【提三水齐用多法【并举建管并重—”的:原则依?据,自治区农村饮水【现状调查核定—的饮水不安》全人数、范围做好项!目储备和项目申【。。报工作?
】第十一条《 :项目:申报由项目县(市】、,。。区)发改部》门和:水,利部门联合行文上】报自治?区发改委、水利厅抄!送市:发改部门和水利部门!项目县?(市、区)必须在】前一:年6月底《之前上报《下一年建议计划自治!区发改委、水—利厅根据各项目【县,(市、区)上—报的建议计划—下达:年度前期计划各项目!县(市、区)根据】前期工作计》划开展前期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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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】 , 农村饮水安全【项目规划《、单项工程可—行性研究报告、初】步设:计或实施方》案须由具有相—应,资质的设《计,单位编制规》划建设的农村饮水】安全项目必须做到】工程位置《具体、水源》水质和水量可—靠、取水方式明确、!管理体制和运行【机制落实
— 集中供!水工程按照基本建】设程序和有关规【定要有符合》项,目申:报要求的设》计文件设计文件【包,括饮水现状、建【设规模、水源—条件、工《程建设?方案、运《行管理方案、供【水协议等《内容报告的》附件主要有现—状饮用水水质化验报!告;以机井为水源的!引水附有水源机井】电测资料、机井【柱状图、相关的【水文:地质资料以》及水质化验》报告;以地表水为】水源的由具备相应】资质的单位出具水】源工程?的,水量、水质评—估报告和化验报告;!国补投资在200】万元以上的集中供】水工程?。须编制工程运行管】理专题报告》包括当地人民—政府制定的工程【建设运行管理办法】和水源保护》、水价测《算、水价补贴等有】关承诺文件同时【附,与受益?。群众签订的供水协议!。、管理单位服务合同!。等
【 水窖、集水场】和泉:。水改造等小》。型工程申报》时要求?有总体规划、年【度实施方案、上年度!验收卡及项目县【规划图(含》已建范围)水窖、集!水场规划《卡要求细化》到户;泉水改—造工程规《划要求细《化到自然村并附【典,型设: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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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条 各地要】根据经批《准的农村饮》水安全工程规划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!、初步?设,计或实施方》案,日供水1000立方!米(或供水》人口:1万人)《以上的单项工程编】。制可:。行性研究报告经自】治区水利厅审查后】由发展委审批根据】批准的可行性研究】报告:编制工程初步—设计初步设计—由水利厅审批—;日供水《10:00立方米(或供】水人口1万人)以】下的单项工》程直接编制实施方】案,(达到初步设计【。深,度,)国家补助投资在】100万元以上的单!。项工程?实施方?案由自治《区水利?厅审查后由》发,改委:审批;国家补助投资!在100万元以下】的,单项工程实施方案由!自,治,区发:改委委托《水利厅审批报—自治区发改委—备案
第四章 】 项目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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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四条《。 项?目实施实行分级【目标管理责》任,制自治区《农村饮水《安全工程《规划和建设领—导小组每年都要与】各市、县《。(市、区)政府签】订目标管理》责任书明确》完成的任《务和职责各市、县(!。市、区)也》要同项?目实施单《位及受?益乡镇签订责—任书
】 第十《五条 农村饮【水安全工程要全面】推行:用水户全《过程参与工》作机制?加强项目民主管理工!程建设前要进行广】泛的社区宣》传就:工程建设方案、资金!筹集办法、工—程建成后的管理【体制、运《行机制和水价—等充分征求用水【户代表的意》见并:与受:益农户签订》工,程建:设与管理协议协【议应作为项目申报的!必备:条件和开展建—设与运行管理的【重要依?据工程建设中和【。建成后要有受益【农户推荐的代—表参与监督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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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六》条 : 推行规划建卡制、!社,会公示制、》集中采购《和,招投标?制、工?程监理制、》管理责任制等“【五,项”制度积极—推行资金县级报账】制
— 所有集中供】水,工程实行《项目:法人责?任制、招《投,标制和?工程:监理制扣除群众自】筹后投资超》过50万元》的,实行招标投》标制50万》元以下?的实行合同制—管理工程所需—要大宗材料和管材都!由,项目法人委》托招标代理》。机构招标采购—。
自!治区计划下达后各】市要在当《地日报等《媒体上对《工程建设规》模,、受益范围》。、,投资、水价》等进:行公示各项目—县(市、区)也要】通过各种方式向受益!区群众进《行公示
】 所有工程【实行规?。划卡和验收卡“两】。卡制”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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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: , 根据项《目特点建立健—全行之有效的工【。程质量?责,任制和监管机制【各项:目县(?市、区)要委—托工程质量监督【机构对工程建设履】行质量监督职责工】程实:行质量?。行,政领导责《任制、参建单位工程!。。质量领导人责任制】和工程质量检查监督!责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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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八条 砼集水场】面积根据降水量【大小确定原则—上中:部旱带的盐池县、同!。心县和海原县—砼集:水场面?。积不小于1》80平方米其他地】区不小于150平方!米
】 第十九《条 自《治区发展《改革委、《水利厅?全面负责对全—区项目实施的监督和!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!。织领导、制度和【办法的制定、项目】进度、工程质量、】资金管理《使用、合同执行情】况,。等
— 市级发展【改革委、水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《对辖区项《目实施?的,。质量、进《度、资金管》理,使用、合同执—行情况的《监督:和检查
第五章】 , , 资金管》理
第二》十条 自治—区领导小组》按照中?央或自治区》。政府决定的项—目建设总体计划依据!项目规划、可行【性研究报告和年度前!期工作?。计划编制下》达项目建设计划各】项,目县:(区)?不得随意变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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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一条 》农村饮?。水安全?项目所需《资金由中央、地方和!受益群众共同负担】
》 ?中央补助《、自治区配套资【金主要用于工程材】料、设备购置—和主体工程建设【地方配套和群众自】筹资:金应纳入《项目资金进》行统一?管,理使用项目资金应实!行专户储存、专【帐核算、专》款专用
— , 项目—参与单位《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!执行项?目资金管理》使用:的各项规章制度严】禁以任何方式挤占、!截留、?挪用项目资》金确:保资金安《全运:行,提高资?金使用效益
【 》 工程?土方和自《来水入户部分的水表!。、闸阀(含锁闭【阀、:水笼头等)资金【由县(市、》区)配套及农—户自筹解决群—。众筹资和投劳—要建立专帐进行登记!
】县(市、区)财政】、审计、《监察:等部门要加强对【项目资金的》管理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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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【条, 解决规划外受益!人口饮水安全问题、!提高:工程:建设标准以》及解决农村安全【饮水:以外其?他问题所增加的工程!投资由?县(市?、区)?。自筹解决中央补【。助投资已解决农村饮!水,安全:问题的受益区内【如出现反复或新增】的饮水安全》问题由县(市、【区):自行解决《
第六章 【 项目《。。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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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【 单项工程完成后】在项目?县自验合格》的基础?。上,申请上级《。主,管部门竣工验收【其中总投《资小于?5,00:万元的单项》工程由市《水务局组织竣工【验收总投资在5【0,0万元到3000】万元之间《的单项工程由—自治区?水利厅组织竣工验收!总投资在3》0,00万元以上—的单项工程由自治】区发改委《组,织验收吴忠城区【和,。中,卫城区所有》。单项工程由自治区】水利厅、发改委【组织竣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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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!区发改委、》水,。。利厅、财《政厅:和卫生厅等部—门不定期对单项工程!组织抽验验收情况】作为:安排计划的主要【依据对?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!立即整改《并通报?批评:自治区视情况扣减抽!验不合格工程—县(市、区)下【年度投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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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四条》 项目完》。。成后:项目:。村要有受益人签【字的实际受》益人口和补》助资金到户统计表(!。见,附件1?)集中?供水工程要求—以自然?村为单位《每村有?不少于3名》村民代表签字—;水窖、集水场等工!程,要以户为《单位签?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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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条【 :。项目:。县(市、区)任务】完成后依《照自治区有关验收办!法分集中水》供水工程、泉水改造!。工,程、集雨工程等不同!类型在县(市—、区:)自验?合格的基础上由【市级组织竣工验【收所有?集中供水工程必【。。须提交单项工—程完整的竣工—资,料、审?计报告?和工程质量评定报】告由自治区》进行抽?验泉水改造工—程市级抽验比—。例不少于建设任【务的:80%、《集水场、水》窖等市?级抽验比例不少于计!划,任务的60%—
《 自治区【抽查验收的比—例为抽?查验收?的乡不?少于规划任务乡的】40%每《乡抽验的自然—村不少于《规划任务村的—。30%集《中供水工《程,抽验工程—数不少于30—%对被抽《。验的工程进行—现场验收对》受益农户进行—群众测评《,,重点是?对工程?。质量:、水质?、水量、水价、【管理、服务等是否】满意进?行测评听取基层干】部,和,群众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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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! 项?目县(市、区)验】。收主要针《对组织领《导、任务完成情况、!工程质量、资金投】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!方面按农村饮—水安全工程验—收内:容和评分标》准(见附件2)进】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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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。。十七条 》项目:县(市、区)验收评!分按:。百分制计算》分为四个等级—总分90分以上为】优,秀8090分为良】好7079分为合】格小于?70分为不合格【
第?七章 —。工程:运行管理
—。第,二十八条《 :各市、县《(区)水行政—主管部门《。负责对本市、县【农村饮水项目的宏观!管理和监督所有【。村镇供水工程—的运行管理》。均应当接受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农【村饮水管理站的【指导和?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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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!条 工程验收合格!后及时办理移交【。手续明晰产权归【属,落实管理单位各级】、各有?关部门要《结合:当,。。地农村的实》际情况在认》真调查研究、充分】听取当地农》民和农?民用水户协会的意】见的基?础上采取结合实际】的管理模式并将群众!参与纳入到工程【管理体制中除小【。。型、:微型:工程:外,的所有农村饮—水安全工程都要实行!市场化运营、企【业化管理的运—行机制明晰工—程,产权归属《明确工程《经营管理者》的权:责因地制宜采取参】。与式管理委员—会、参与式》公司化、农民用水】协会管理模式确【保工程长效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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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条, , 大力推《行“产权明晰、市场!。运作、竞争承包【、股份经营、协会监!督,。。、确保供水”—的管理模式要通过股!份制改革、》。承包、?租赁、拍卖、—转,让等:形式放活《经营权调动工程投资!者和经营《管理者的《积,极性对农户自建【、自有、自》用的集雨《工程可采取农户【自管的?模式:进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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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三,十一条?。 农村饮水安全工!程经:。营管理权的拍卖【、承包、租赁、转】让须经县级政—。府或其授《权的单?位批准并向用水户】公告做?到公:开、透明、合理拍卖!、承包?、租赁、转让所得的!资金均由县级—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收回《。作为县(市》、区)农村饮水【。工程发展基金—, 专?户存储专款》。专用继续用于—农村饮水工程建设】。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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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二条 【农村:饮水工程拍卖是由县!级人民?政府或?。其授权的《单位批准对国—家和:集体所有《。的农村饮水工程【使用权实行公开竞价!出,售由:购买者对农村饮【。水工程?进行:经营的管理方式拍】卖要签定协议—。、明确责权要明确】拍卖使?用年限可以出售农村!饮水工程配》套设施的全部—或部:分使用权
】。 , ?拍卖后的农村饮【水工程?要首先保证原—设计范围内的用水户!饮用水不得擅自调整!供水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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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三条 》。供水单位或个人要】建立健全内部规章】。制度规范管理—行为在?确保安全生产—和正:常供:水的:基础上提高》管理水平和》服务质量要建立定】期报告制度接受水】利、卫生、物价、】审计等部门的—监督检查《并自觉接受用—水户和社《会的监督、质询【和评议以《形成:有效的约束监督【机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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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—。 供水管理—
第三十》四条: 供水工程应【优,先保证工程设计范】围内群众饮用—水需要
】
第三十五【条 : 供水单位(个【人)应与用水户【签订供水协》议,按协议规定供水!由于工程《施工、维修等原因确!需暂停供水》的,供水单》位(个人)应—提前三天通》知用户;因发生自】然灾害或《供水工程发生不可预!见事故而不》能提前?通知用户《的,供水单位(【个,人)应在积极抢【修,的同时,及时—通知用户,并报告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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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十六条 《 集中供《水工程新增用—水,。户,应向供水《单位(个人)—提出申请经批准并】缴纳一定的增容费】后由供水单位(个】人)负责勘察、规划!、设:计,和安装其费用—由新增用水》户,负,担,严禁擅自改》动、拆除供水设【施和私接《管道取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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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十七条— 供水单》位(个人)应努力降!低运行成本在水【利部:颁布的供水单位定】员定岗标准范围【内从严控制管理人员!供,。水管理人员应具备相!应的技?术业务能力,责任】心强:、办事公道》、身体健康集中供】水工程的《管理人员必须—接受技术培训经考】核,合格后持《证上岗
! 第三十八条 !积极:推广和使用节水技】术,、产品和设备所有】集,中供水?。工程都应当安装水】表并采用联》户水表井管理—模式对用户水表集中!统一安装管》理实行计划用水、】定额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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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三十:九条 ?。 县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》加强供水业务技【术指:导对工程管理人员经!常进行培训,提高管!理水平和业务素质】鼓励技术革新降低成!本提高效益
第九!章 : ?水源、水质》管理
第四十【条 各项》目县(市、区—)政府要结合各地实!。。际在本办法》实施时出台饮—。用水:水源地保《护办法明确水源【保护范围采取有效】措施保护好饮用【水源
【。 ?。各项目县(市、区】)政府协调各部门】逐,步建立健全水质监】测服务?体系督促有关—。部门做好供水工程水!源的水质监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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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四十一条 】集中供?水工:程管理单《位(人员)要按【照供:水,技术:规范和农村》。饮用水卫生标准【的要求定期对—。供水水?质,。进行检?测,保证:供水质量达到生【活饮用水标准—各级卫生部门也要对!供水工程《水质进行《定期抽?检
】 对:。于单户的分散水源】工,。程水行?政,主管部门要配合卫生!部门做?。好对农民《安全用水《的指导
! 第四《十二条 供水工程!。管理人员必》须持县级以上卫生】防,疫部门颁《发的健康证上岗【并建立健康档案,每!年进行一《次体检,如发现有传!染病,应立》即离岗治疗
】
第四十】三条 凡因开【矿、建厂或》进行其它生产建设活!动造成水源变化、水!质污染和工程损【。坏引起人畜饮水不】。安,全的应?按“谁?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!补偿”?的原则由造》成,。。破坏、污染》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处!理,,赔偿损失
第】十章 水】价核定、水》费计收?及财务
》第四十?四条 为保证饮水!工,程长:期发挥效益》除单户工程外所有的!供水工程都应—实行:计量收费其》水价应由《县级物?价、财政《、,水利部门按照—国家发?改,委、水?利部水利工程供【水价格管理办—法,(第4号令200】3年)和自治区宁】夏农村人畜饮水工程!供水价格管理—试行办法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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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四十五条 》 坚持计划—。用水、节约用水、超!定额用水加价计收水!费的原则不》同用户?不同水价《、,不同工程类型不【同水价、不同时段】不同水价供水—工程可实《行基本水价和计【量水价两部制—水价
】。 第四十六条【 供水管》理单位(个人)要健!全财务制度,加强财!务管理对供水—。工程的水《。价、供水量、水费】征收:和使用等情况—实行定期《。公示制增《加管理?的,透明度接受》。上级价格、》财政、审《计、水行政》主管部?门及用水户的监督并!按规定每年向县级】水行:政,主管部?门报送财务》报,表,
? :。 集中供水工】程提取的折旧费统】一缴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管理《用于工程的维修、】改造、更新等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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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条】 , 县:(市、区)级—。行,政区:域内的水《费票据应《统一样式统一负责印!制建立健全票据【。的领用?核销和监督》检查制?度
—。 水费收取【方在收取《水费时必须据—实向缴费方开具正】规票据不按规定开】具票据的可以—拒绝缴费
】第十一章《 ? ,奖 罚
—第四十八条 建立!奖罚制度对在农【。村,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!理中做出成绩的先】进单位和先进—个人:要进行奖励工—作失:误,。。。的视情节按有关【规定:追究责任严肃—处,理对不按计划执【行而:影响较大的》县(市、区)—经自治?区领导小组研究【给予通报《批评直至停止安排项!目
第十二—。章 《 附 《则,
第四十九—条 本办法由自治!区发展和改革—委员会、水》利厅负责解释各【地可根据本办法结】合当地实际》制,定实施细《则
!第,。五十条 本办法】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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