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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宁夏农村》饮水安全项目建设】管理办法《
(20【07年8月23【日,)
?第一章 总 ! ,则
第一》条 为《加快:解决我区农村饮水】安全问题《改善农民《生存环境和生活【条件加强项目管【理保证?。各项建?设任:务顺利完成确保农村!饮水安全工程—良性运行《根据国?。。务院办公厅关于加】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!作的:通知:(,。国办:发〔2005—〕45号)》以及国家《发改委?、水利部、卫生【部关:于加强农村饮水【安,全工程建设和运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】(发改农经》〔2007》〕175《。2号)?。、宁:夏回:。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!于南部山区“生命工!程”建设管》理办:法和农村饮水安全项!目建设管《理的有关规定结【合,我区农村饮》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!办法
】 :第二条? :本办法适用》于全区境内为解决】农村饮水安全而兴建!的各:类供水工《程
— 农村饮水安】全工程是指》。为解:决农村居民生活用】水在村庄(含居民点!)、乡集镇、建【制镇修建的永—。久性供水《工程包括乡镇集中供!。。。。水工程?。、跨行?政村的集中》供水工程(以下简称!。。跨,村,工程)、单个行政】村或自然村》的,集中供?水工程(以下简称】单,村工程)《、分散供水工程【(包括单户工程和】联户工程如水—窖集:雨工程?等)
! 第三?条 各《。级人民政府水—。行,政,主管部门是农村饮水!安全工程的行业管】理部:门负责?研究:、制:定农村饮水工程【管理的政策和—规章制度按照政【府引导、群》众主导、行》业指导的原则商【有关部门《加强对各类农村饮水!工程的?建设:管理、运行管理【、水价核《定、计量收费、【养护维修、水源保】护等工作依法保护和!配置:水资:源节约?用水确保工程发【挥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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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 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!理的总体目》标是: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!用水、提供优质供水!服务为宗旨逐步建立!适,。应社:会主义市场经济体】。制、符合农村—饮水工程《特点、产权归属明】。确、责?。任主体落实》、责权利统一的管理!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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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? 各级?政府:要依法保护供水【经营者、用水—户的合法权益建立通!过民主协商》、组建农民》用水协会等用水户】参与式管理模式引入!市场化运作方—式,合理:核定水价、计—量收费以水养水【确保农村《饮水工程良性运【行
:。
第】五条 ?。 “十?。一,五”期间重点解决】高氟水?、高:砷水、苦咸水—、污染水《等饮用水水质—不达标以及中部【干旱:带,饮用水严重》不足问题有条—件的可兼顾发展【特色产?业按照?“谁投?资、谁?建设、谁所》有、谁经营、谁受】益”的原《则,鼓励广大农民、企事!。业等单?位和个人投资建【设、管理《供水:工程
第二章【 , ?管理机构和职责【
:第六条 自治区政!府,成立农村饮水—安全工程规划和【建设领导小》组领导?小组成员单位有自】治区发展《和改革?委员会、水利厅、财!政厅、卫生厅、国土!。资,源,厅、环保局领导【小组主?要负责制定工程建设!的有关政策筹—集工程建设》资金审定工程年度】计划:协调各方面的关系】解决工程实施中出】现的:问题
【 领导小组办公!室设在水《利厅:(以:下简称项目办公室)!具体负责项目—日常管理工作、组织!编制项?目规:划和实施方案—、项目的审》查、协调指导工【程建设管理》等工作
【。
第七—条 ?实,施农:村饮水安全项目坚持!。计划:、资金、项目—统一管理各部门【分工合作自治区发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】责全区农《村饮水安全项目规】划、年度计划的综】合平衡和项目审批工!。作并会?同自治区《水利厅申报总体规划!、年度计划分—解下达计划项目建】设管理的监督—和,检查自?治区:。水利厅负责组织【项目规划的编制单】项工程的可》行性:研究报告、实—施方案?的审查和初步设计】的审批监督》项目:的组织实施、检查】指导、验收及运【行管理财政》厅负:责项目计划专项【资金的下达和自【治区配套资金的落】实及资金使》用监督?管,理,。卫生厅提《出急:需解决的地》氟病:、地砷?病病区需改水—的,范,围参加项目的监督和!检查:项目建成后的水质】检测、监测自治区环!保局负责水源保护监!督和检?查全区?农,村饮用水《水质:污染问题《的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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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— ,各市应?成立相应机构主【要负:责,饮水项目建设的组】。织,协调、实施管理等】工作:领,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!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作!。为本行?政区域内农村饮【水安全项目的主【管部门?具体:负责农村饮水—安全工程开工条件审!核、检查项目—“三:制”落实《、工程进《度统计、单项工【。程,验收和工程运—行管理的监》督等
【 各项目县(】市,、区:)成立相《。应机构主《要负:责,农村饮水安全项目】的实施?组织、协调》及管理等工作领导】。。小组办公室设在【县,(市、区《)水行政主管部门各!县(市、区)水【行政主管部门为农】。村饮水安《全项目法《人负责饮《水,安全工程规划单项工!程可研、初步设【计或实施《方案:。的编制、申报—项目建设、》验收和运行管—理,等
《 《 县(市、区)【发改部门负》责本:区域内?农村饮水安》全,工程规?划和:年度计?划的综合平衡项【目,监督、水《价核定、招投—标的监管等》工作会同水》利部:门负责项目选择、项!目申报、前期—工作预审、落实【下达年度《计划等
第三【章 项目【申报和?审,批
第九条— 日供水10【00立方米(或供水!人口1万人)以【上的单项工程按【。照基:本建设程序管理其】他工程参照基—本建设?程序管理《
第!十条 各项—目县(市《、区)?要按照“因地制宜】。宜,。蓄则蓄?宜引则引宜提则【提三水?齐用多法并举建管】并重”的原则—依据自治《区农村饮《水现状调查》核定的饮水不安全人!数、范围《。做好项目储备和【项目申报工作
! ,。
第十—一条 项目申【报由:项目县(市》、区)发改》部门:和水利部门》联合:行文上报自治区【发改委?、,水利厅抄送市—发改部门和》水利部门项》目县:(市、区)必须在】前一年?6月底之前》上报下一年建—。议计划?自治区?发改委、水利厅根据!各项:目县(?市、:区)上报《的建:议计划下《达年度前期》计划各项目县—(市、区《)根据前期工作【计划开展前期—工作
】 第十二条— 农村饮水—安全项目《规划、单项工—程可行性研究报【告、初步设计或【实施方案《须由具有相》应资质的设》计单位编《制规划建设的农村】饮水安全项目必须】。做到工程位置—具体、水源》水质和水量可—靠,、取:水,方式明确、管理【体制:和运行机制落实
】。
: : 集中供水工】程按照?基本建设程序和有】关规:定要有符合项目【申报要求的设计【文件设计文件包括】饮水现状、建设规模!、水源条件、—工程建设方案—、运:行管理方案、供水协!议等内容报告的附件!主要有现状饮用水水!质化:验报告;以机井为】水源的引水附有水】源机井电《测资料、机井柱【状图、相关》的水文地《质资料?以及水质化》验报告;以地表水为!水源的由具备相应资!质的单位《出,具水源工程的—水量、水质评估报】告和化验报》告;国补投资在【200万元以—上,的集中?供水工程须编制工程!运行管理《专题报告包括—当地人?民政府制定的工【程建设运行管理【办法和水源保护、水!价测算、水价补贴等!有关承诺《。文件:同时附与受益—群众:签订的?供水协议、管理单】位服务合同等
】 《 水窖《、集:水场和泉水改造【等小型工程申报时】要求有总《体规划、年度实【施方案、上年度验】收卡:及项目?县规划图(》含已:。建,范围)水窖、集水场!规划卡要求细—化到户;泉水改造】工程规划要》求细化到自然村并附!典型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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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三条 —各地要根据经批准的!农村饮水安全—工程规划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!、初步设计》或实施方案日供【水1:0,00立方米(或供】水人口1万人)以】。。上的单?项工程?编制可行《性研究报《告经自治《区水利厅审查后【由发展委审批根据】。批准的可《行性:研究报告编制—工程初步设计初步】设计:由,水利厅审批》;日供水1000】立方米(或供水【人口1万《。人)以下的单—项工程直接编制实施!方案(达到初步设】计深度?),国家补助《投资在10》0万:。。元,以上的单项工—程实施方《。。案由自治区》水利厅?审查后由《。发改委审《。批;国?家补助投《资,在100万元以【下的单项工程实施方!案由自治区》发改委委托水—利厅审批《报,自治区?发改委备《案
第《四章 项【目实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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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。 :。项目实施实行分级目!标管理责《任制自治区农村【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!建设领?导小组每年》都要:与各市、县(市、】区,)政府签订》目,标管理责《任书明确完成—的任务和职责各市、!县(市、区)也要同!项目实?施单位及受》益乡镇签订责任【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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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条 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】要全面推行用水【户全过程参与工作】机制加强项目民【主管理工程建设【前要:进行广泛的社—区宣传就工程建【设方案、资金筹集办!。法、工?程,建成后的管理体制、!运行机制《和水价等充》分征求用水》户代表的《意见并与受益农户】签,订工程建设与—管理协议协议应【作为项目申》报的必备条件和开展!。建设与运行管理的】重要依据工程建【设中和建《成后要有受益农【。户推荐的代》表参与监督和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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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十六条 【推行规划建卡制、】社会:公示制、集》中采:购和招投标制—、,工程:监理制、《管理责任制等“五】项”制?度积极推行资金【县级报账制》
《 所有集【。中供水工程实行项目!法人责?任制、招投》。标制和?工程监理制扣除群】众自筹后投资超过】50万元的实行招】。标投标制50万元】以下的实行合同制管!理工程所需要—大宗材?料和:管材都由项目法人委!托,招标代理机构招【标采购?
】自治区计划下—达后:各市:要在当地日报等媒体!。上对工程建设—规模:、受益范《围,、投资、水》。价等进行公示各项目!县(市?、区:)也要通过》各种方式向受益区群!。众进行公《示,
】所有工程实行规划】。卡和验收《卡“两卡制》”管理
《
— 第十七《条 根据项目特】点建: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!程质: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!各项:目县(市、》区,)要委托工程质量】监督机构对工—程建设履《行质量监督》职责工程《。实行质量《行政领导责任制【、参建?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!责任制和工程质量检!查监督责任》制
《
第十八】条 ?砼集水场面积根据】降水量大小确—定原则上中》部旱带的《。盐池县、同心—县和海原县砼集水】场面积不小于1【80平方《米其他?地,区不小于《15:0,平方:。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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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, 自治区发展—改革:委、水利厅》全面负责对全区项目!实施的监督和—检查检查内容包括】组织领?导、:。制度和办法》的制定、《项,目进度、工程质量、!资金管理使用、合同!执行情况等
】 , 市》级发展改《革委、水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》对辖区项《。目实施的质量、进度!、资金管理使用、合!同,执行:情况的监督》和检:查
第五》。章 资金管理!
:第二十条 自治】区领导?小组:。按照:中央或自治区—政府决定的项目建】设总体计划依—据项目规划、—可行性?研究报告和年度【前,期工作计划编制下达!项目:建,设计划各项》目县(?。区)不得随意变【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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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! ,农村饮水安全—项目所需资》金由中?央、地方和受—益群众共同负担
】
《 : ,中央补助、自治【。区配套资金》主要:用于:工程材料、设—备购置和主体工【程建设地方配套【和群众自筹资金应】纳入项目资金进行】统一管理使》。用项目资金应实行专!。户储存?、专帐核算、专【款专用
! 项目参与单位】。。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!执行项目《资金管?理使用?的各:项规章制度严—禁以任何方式—挤占、截留、—挪用项目资金确【保资金安全运—行提高资金使用效】益
《 《 工程土《方和自来水》入户部分的水表【、闸阀(含》锁闭阀、水笼头【等)资金由县(市、!区)配套及》农户自筹解决群【众筹资和投》劳要:建立专帐进行登记】。
】县(:市、区)财》政、:审计、监察》等部门要加强—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监!督
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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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二条 — 解:决规划外受益人口饮!水安全问题、—。。提高工程建设标准以!及解:。决,农村安全饮水—以外其他问》题所增加《的工程投资由—县(:市、:区)自筹解决中央】补助投资已》解决:农村饮?水,安全问题的》受益:区内如?出现反复《。或新增?的饮:。水安全问题由县(市!、,区)自?行解: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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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章 项目【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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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三条 单项工【程完成后在》。项目县自验合格的】基础上申请上级主管!部门:竣工验收其中总【。投资小于50—0万元?的单项?。工程由市水务局【组织竣工验收总投】资在500万元到】3,0,00万元之间的单项!工程由自治区—水,。利厅组织竣工验【收总投资在30【0,。。0万元?以上的?单项:工程由自治》区发改委组织验收】吴忠城区和》中卫城区所》。有单项工程》由自治区水利厅、】发,改委组织竣工验【收
? , 自治【区发改委、水利厅、!财政厅和卫生—厅等部门不定期对单!项工程组织抽—验验收情况作为安排!计划的?主要依据《对验收?不,合格的工程要立即】整改并?通,报批:评自治区《。视情况扣减抽验不】合格工程县(市、】区)下年度投资【
第!二十四条 项目完!成后项目《村要有受益人签字】。的实际受《益人口和补助资金】到户统计表》(见附件1)—集中供?。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!为单位每《村有不少于3—名村民代《表签字;《。。水窖、集水场等【工程要以户》。为单位签字
—
第】二十五条 项目县!。(市、区)任务【完成后依照》自治区有《关验:收办法分集中—水供水工程》、泉水改造工程、集!雨工程?等不同类型在县(市!、区)自《验,合格的?。基础上由市》级组织竣工》验收所有集中供【水工程必《须提交单项工—程,完整:的,竣工资料《、审计报告和工【程质量评定报—告由自治区进行【抽验泉?水改造工程市级抽验!。比例:不少于建设任务【的8:。0%、集《水场、水窖等市级】抽验比?例不少于计划任务】的60%《
:。 自【。治区抽查验收—的比例为抽》查,验收的?。。乡不少于《规划:任务乡的40%每】乡抽验的自》然村不少于规划任务!村的30%集中【供水工程,抽—验工程数不少于3】0%对?被抽验的工程进行】现场验收对受益【农户进行《群众测?评,重点是》对工程质量、水质、!。水,量、:。水价、管理、服务】等是:否满:意进行测评听—取基层?干部:和群众的意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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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第二》十六条 项目县】(市、区)》验收:主要针对组织领【导、任?务完成情况》、工程质量、资金】投入和工《程,管理:等五个?方面按农村饮水【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!。。评分标准(见—附件2)进行
【
【第二:十,七条 项目—县(市?、区)验收评分按百!分制:计,算分为四个等级【总,分90分以上—为优秀8《090?分为:良好7?079分《为合格?小于70《分为:不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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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【 工程运行管理
!第二十八条 各市!。、县(区)》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对本市、县农村【饮,水项目?的宏:观管理和监督—所有村镇供水—工程的运《行管理均应当接受水!行,。政主管部门农村饮】水管理站的》指导和监督
—。
》 第二十》九条 ? ,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!办理移交手续明【。。晰产权?归属落实管》理单位各级》、各有关部门要【结,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!况在认真调查研【究、:。充,分听取?。当地农民和》。农民用水《户协会的意见的基础!上采取结合实际的管!理模式并将群众参】与纳入到工程管理体!制中除?小型:、微型工《程外的所《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!都要实行市》场化运营《、企:业化管理《的运行机制明—晰工程产权归属明】确工程经营》管理:者的权责因地制宜采!取参与式管理委【员会、参与式公【司化、农民用水【协会管理模式—确保工程长效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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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条: 大力推行“产权!明晰、市场运作、竞!争承包、股份经【营,、协会监督、—确保供水”》的管理模《式,要通过股《份制:改,革、承包、租赁、】拍卖、转让等—形式放活经营权【调动工程投资者和经!。营管理者的》积,极性对农户自建【、自有、自用—的集雨?工程可采取农—户,自管的模式》。进,行管理
】
?第三十一条 — 农:。村饮水安《全工程?。经营管?理权的拍《卖、承包、租赁【、转让须经县级【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!批准并向用水户公告!做到公开、透明、】合理:拍,卖、承包、租—赁、转让《所得的资《金均: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!门收回作为县(市】、区)农村饮—水,工程发展基金,【 专户存储专—款专用继续用于农】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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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三,十二条 》农村饮水工程拍【。卖是由县《级,人,民政府或其授权【的单位批《准对国家和集—体所有的《农村饮水《工程使?用权实行公开竞【价,出售由购买者对农】村饮水工程进行经】。营的管理《方式拍卖要》签,定协议、明确—责权要明确拍卖使】用年限可以出售农村!饮水工程《。配,套设:施的全部或部分【使用权
》 ,。 拍—卖后的农村饮—水工程要首先—保证原设《计,范围内的用水户【饮用水不得擅自调】。整供水性《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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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! 供水单位或—个人要建《立健全内《部规章?制度规?范管理行为》在确保安全生产和】正常供水的基础上提!高管理水平和服务】质量要建立定期报】告制:度接受水利、卫生、!物价、审《计等部门的监—督检查并自觉接受】用水户和社会—的监督、《质询和评议以形成有!效的约束监督机制
!
第八章 供!水管理
第三十】四条 《供水工程《应优先保证工程【设计范围内群众【。饮用水需要
【
—。第,三十五条《。 供水《单位(个人)应【与用:水户签订《。供水协议,按—协议规定供水由于】工程施工、维修【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!的,供水单位—(个:人):应提前三《天通知用户;—因发:生自然灾害或供水】工程发?生,不可预见《。事故而不能》提前通知用户的【。,,供水单位(个人)应!在积极抢修的—同时,及时通—知用:户,并报告县级水】行,政主管部门
】
第—三十六条《 , 集中供《水工程新增用水【户应向?供水单?位(个人)》提出申请经批准【并,缴纳:。一定:的,增容:费后:。由供水单位(个人】)负责勘察、规划、!设计:和安装其费用由新增!用水户负担严禁【擅自改?动、拆除供》水设施和私接管【道取水
— ,
第》三十七条《。 供水单位—(个人)应努力降】低运行成本在水【利部颁布的供水【单位定员定》岗标准范围内从严】控制管?理,人员供水《管理人员《。应具备相应》的技术业务能—力,责任心强、办事!公道、?身体健康集中—供水工程的管理【人员必须接受技术培!训经考核合格后【持证上?岗
》
? 第三十八条 积!极推广和使用节水】技术、产品和设备所!有集中供水工程都应!。当安装水表并—采用联户水表—。井,管理模式对用户水】表,集中统一安装管【理实行计《划用水?、定额?供水
》
第—三十九条《 县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加强供水业务!技术指?导对工程《管理:人员经?常,进行培训《,提:高,管理水平和业务素】质鼓:励技术革新降低【。成本提高《效益:
第九章 !水源、水质管理
】
第四十条 【各项目县(市—、区)政府要结【合各地实际在本【办法实施《时出台饮《用水:水源:地保护办《法明确水源保护范】围采取有《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!源
:
: ? 各?项目县?(市、区)政—府协调各部门逐步建!立健全水《质监测服务体—系督促有关》部门做好供水工【程水源的水质—监测工?作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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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!。。 集中?供水:工程管?理单位(《人员)要按照供【水技术规范和农村饮!用水卫生标准—的要:求定期对《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!证,供水质量达到生活饮!用水标准各级卫生部!门也:要对供水工程水质进!行定:期抽检
】 对于单—户的分散水源工程】水行政主《管部门要配合—卫生部门做好对【农民:安全用水的》指,导
:
第四!。十二条? 供水工程管理人!员必:须持县?级,以上卫?生防疫部门》颁发:的健康证上岗—并建立健康档案【,每年进《行一次?体检,如发现—有,传染:。病,应?立即离岗治疗—
— 第四十》三条 凡因—开,矿、建厂或进—行其它生《。产建设活动造—成水源变《化、水质污》染和工程损坏引起人!畜饮水不安全的应】按“:谁污染谁负》。责谁损坏谁补—偿”的原则由造成破!坏、污染《的单位或个人—及时处理,赔偿损】失
第十章 】 水价核—定、水费计收—及财务
第四【十四条 为—保,证饮:水工程长期》发挥效益除单户工】程外所有的》供水工程都》应,实,行计量收费》其水价应由》县级物?价、财政《、,水利部?门按照国家发改【委、:水利部水利》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!。法(:第4号令200【3年)和《自治区宁夏农村人】畜饮水?。工,程供水价格管理【试行办?法制定
《
第】四十五条 坚持!计划用水、节约用】水、超定额用水加】价计收水费》的原则不同》用户:不同水价、》不同工程类型不【同水价、不同时段】不同水价供水工程可!实行基本水价和【计量水价两部—制水价
【
第四十六条! 供水管理—单,位(个人)要健全】。财务制度,加强财务!管理对供水》工程:的水价、供水量【、水费征收》和使用等情》况实行定期公示制】增加管理的透—明度接?受,上级价格、财政、】审计、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及【用水户的监督并按】规定每年向县级【水行政主管部—门报送财务报—表
《 》集中供水工》程提取的折旧费统】一缴水行政》主管部门管理—用于工程的维修【。。、改造、《更,新等
【
第四十七条】 县(市、—区)级行政区域内】的水费?票据应统一样式【统一负责《印制建立健全票据】的领用核销》和监:督检:查制度?
【 水费收取方在收取!水费时必须据实向】缴费方开《具正规票据不按规定!开具票据《的可:以拒绝缴费
!第十一章 奖!。 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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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— :建立:奖罚制度《对在农村饮水安全项!目建设管《理中做出成绩—的先进单位》。和先进个人要进【行奖励工作失误的】视情节按有》关规定追《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不!。。按计划?执行而影响较大的】县,(市、?区):经,自治区领导小组研】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!停止安排项目—
:第十二章 】附 则
—第四十九条 本】办法由自《治,区发展和改革—委员会、《水利厅负责》解,。释各地可《。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!实,际制定实施》细则
【
: 第五十条 本办!。法自发?布之日起施行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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