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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宁夏农村饮水安全!项目建?设,管理办?法, ? (2007年【8月23日)— 第一章 — 总 则 !第一条? , 为加快《解决我?区农: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!农民生存环》境和:生活条件加强项目】管理保证《各项建设《任务:顺利完成确》保农村饮水安全工】。程良性?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!厅关: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!障,工作的通知(国办】发〔20《05〕45》号)以及国家发【改委、水利部—、卫生部关于加【强农村饮水安—全工:程建: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!通知(发改农经〔】2007〕》1752号)、【宁夏回?族自:。治区:人,民政府关于南—部山区“生命工程】”建设管理办—法和农村饮水安【全项: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!。定结合我区农村【饮水工作的实际制】定本办?法 : 第】二条 ? 本办法适》用于全区境内为【解决农村《饮,水安全而兴建的各】类供水工程》    【 农村饮水安全【工程是指《为解:决农:。村居民生活用水在村!庄(含居民点—)、乡集镇、建制镇!修建的永《久,性供水工程包—。括,乡镇集中供水工【程、跨行政》村,的集中供《。水工:程(以下简称—跨村工程)、—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!的集中供水工程(以!下简称?。单村工?程)、分散》供水:工程(包括单户工】程和:联户:工程如?水窖集雨工》程等) 》 《 , 第三条 》 各级?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:部门是?农,村饮:水安全工程的—行业管理部门负【责,研究、制定农村【饮水工程管理—。的政策和规》。章,制度按照政》府引导、群众主导】。、行业指导的原【则商有关部》门加强对各类农村饮!水工:程的建设管理—、运行?管理、水《。价核:定、计量收费、养护!维修:、水源保《护等工作依》法保:护和配?置水资源节》约,用水: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! ? 《第四条 农村【饮水:安全工程管》理的总体目标是以】保障农村居民—生活用水、提供优质!供,水服:务为:宗,旨逐步建立适应【社会主义市场—经济体制《、符合农村饮水【工程特点、》产权归属明》。确,、责任主体落实、责!权利统一的管理体】制,和良性运行机制 !     各【级政府要《依法保护供水经【营,者、用?水户的合法权—。益建立通过民主协】商、组建农民用水】协会等用水》户参与式管》理模式引入》。市场化?运作方?式合理核《定水价、计量收费以!水养水确《保农:村饮水工程良性【。运行 】 第五《条 “十一五”】期,间重点解决》高氟水、高砷水、】苦咸水、污染水等饮!。。。用水水质《不达标?以及中部干旱带【饮用水严重》不,。足问题有条》件的可兼顾》发展特色产》业,按照“?谁投:资,。、谁建设、谁所有】、谁经营、谁—受益:”的:原则鼓励广》大农:民、企事《业等单位和》个人投?资建设、管理供水工!程 第二章 】 管理机构和职责! 第六条 自】治区政府成立农村饮!水安全工程规划【和建设领导小组领】导,小组成员单位有自】治区发展和改革【委员会、水》利,厅、:财政:厅、卫生厅、国【土资:源厅、?环保局?领导小组主要负责】制定工程建设的【有关政策筹》集工程建设资—金审定工程》年度计?划协调各方面的【关系:解决工程实施中出】现的问题 》     【领导小组《办公室设在水利厅】(以下简称项—目办公室)具体负责!。项目日常管理工【作、组织编制—项,目规:划和实施方》案、项目的审查、】协调指导工程建【。设管理等工》作 》 第七—条 实施农村饮水!安全项目坚持—计划、?资金、项《目统一管理各部门分!工,合作自治区发展和改!革委员会负责—全区农村饮水安全】项目规划、年度【计划的?综合平?衡和项目审批—。工作并会同自治【区水利厅申报总体】规划:、年度计《划分解?下达计划项目建设管!理的监督和检查自】治区:水利:厅负责组织》项,。目,规划的编制单项【。。工程的可行》性,。研究报告、实—施方案的审查和初】步设计的审批—监督项目的》组,织实施、检查指【导、验?收及运行管理财政厅!负责项目计划专项资!金,的下:达和自治《区配套?资金的落实》及,资金使用监督管理】卫生厅提出急需解决!的地氟病《、地砷病病区—需改:水的范围参》加项目的监督和【检查项目建成后【的水质检《测、监测自治区环】保局负?责水源保护监督和】。检,查全区农村饮—用水水质污染问【题的:防,治 :。 , , ? , 第八条 —。。各市应成立相应机构!主,要负责饮水项目建设!。的组织协调、实【施管理等工》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!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市水行政主》管部门作为本行政】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!项目的主《管部门具体负责农】村,饮,水安全工程开—工条件审核、检【查项目“三制”落实!、工:程进度统计、单【项工程?验收和?。工程:。运行管理《的监督等  !   各项目县【(市、区)成—立相应?机构主要负责农村饮!水安:全项目的实》施组织、协调及管】理等工作领导—小组办公《室设在县(市、区】)水行政主》管部:。门各:县(市、区》)水:行政主?管部:门为农村饮水安【全项:。目法人负责饮水安全!工程规划单项工【程可研?、初步设计或实【施方案的编制、【申报:项目建设、》验收和运行管理【等     !县(市、区)发【改部门负责本区【域,。内农:村饮水安《全工:程规划和年度计划的!综合平衡项目监【督、水价核定、招投!标的监管等工作会同!水利部门负》责项目选择、项【目申报、前期工作】预审:、落实下达年—度计:划等 第》三章 项目】申,报和审批 第【九条 日供水10!00:立方:米(或供水人口1万!人)以上的单项【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!序管理其他工程参照!基本:建设程序《管理 ? ? 第十条 】 各项目县》。(市、区)要按照】“,。。因,地制宜宜蓄则蓄宜引!则引宜提《则提三水齐》用多法并举建管并】重”:的原则依《据自:治区农村饮水现状】调,。查核定的《饮水不安全人—数、范围做好项【目储备和项目—申报:工作 】 第十《一条 项目申报】。由项目县《(市、区《)发:改部门和水利—部门:联合行文上报—自治区发改委—、水利厅抄送市【发,改部门和水利部门】项目县?(市、区《)必:须在前一年》6月底之前上—报,下一:年建议?计划自治《区发改委、水利厅根!据各项目《县(市、区》。)上报的建议计划】下,。达年度前期计—划各项目县(—市,、区)?根据:前期工作《计划:开展前期工作 ! 》第十二条 —农村饮水安全项【目规划、单项工【程可行?性研:究报告、初步—设计或实施方案【。。须由具有相应资质】的设计单位编—制规:划,。建设的农村》饮水安全项目必须做!到工程位《置具体、水源水质和!水量可靠、取水方】式明确、管》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!实 《    《 集中供水》工,。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!和有关规定要—有符合项目申报要】求的设计文件—设计文件包括饮水现!状,、建:设规模、水源条件、!工程建设方案、运行!管理方?案、供水协》。议等:内容报?告的附件主要有【现状饮用水》。水质化验报告;以机!井为水源的》引水附有水源机【井电测资《料、机井柱》状图、相关》的水文地《质资料以及水质【化验报告《;以地?表水为?水源的由具备—相应:资质的?单位:出,具水:源工程的水量—、,水,质评估报《告和化验报告;国补!投资在2《00万元以上的集中!供,。水工:程须编?制工程运《行管理专题报告【包括当地人》民政府制定的工程】建设运?行管理办《法和水源《保护、水价测算、水!价补贴等《有关承诺文》件同时附《。与受益群《众签订的供水协议】、管理单《位服务合同等 【     水窖!、集水?场和泉水改造等【。小型:工程申报时要求有】。总体规划、年度【实施方案、上—年度验?收卡及项目》。县,规划图(含已建范】围)水?窖、集水《场规划?。卡要求?细化到户;泉—水改造工程规划要】求细化到自》然村:并附典型设计 】 第十】三条: 各地要根据【经批准的农村—饮水:。安全工程规划编【制可行性研究—报告、初《步设计或实施—。方案日供水100】0立方?米,(,或供水人口》1万人)以上的【单项工程编制可行】性研:。究报告经自治区水】利厅审?查后由发展委审批】根据批准的》可,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!程初步设计初步【设计由水《利厅审批《;日供水100【0立方米(或供水人!口1万人《。)以下的单项工程】直接:编制实施方案(达到!。初步设?计深度)国》家补助投资》在100万元—以上的单项工程实施!方案由自治区—水利厅审《查后由发改委审【批;国家补》。助,投资在100万元以!下的单项工程实【施方案由自治区发改!。委委:托水:。利厅审批《报自治区《发,改委备案《 :第四:章 : , 项目实施— 第十四条 【 项目实施实—行分级目标管理【责任制自治》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!规,划和建设《领导小?组每年?都要与各市、—县(市、《区)政府签订目标】管理责任书明确【完成的?任务和职责各市、】县(市、区)—也要同项目实施单】位及受益乡》镇签订责任》书 【 第十五条 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】要,全面推行用水户全】过程参与工作机制】加强项目民主管【理工程建设》前要进行广泛的社区!宣传就工程建设方】案、:资金:筹集办?法、工程建成后的】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!和水价等充分征【求,用水户代表的意【见并与受益》农户:签订工程建设与管】理协议?协议应作为》项目申报的必备【条件和开展建—设与运行管理的【重,要依据工程建设【。中和建?成后要有受益农户】推荐的?代表参与监督和【管理 【 第《十六条 推行规】划建卡制、社会公】示制、集《中采购和招投标制、!工程监理制、管【理责:任制等“五》项”制度积》极推行资金》。县级报?账,。制   【  所有集中—供水工程实行—项目法人责任制、招!投标制?和工程?监理制扣除群—众自筹后《投资:超,过50万《。元的实行招标投【标制50万元以下的!实行合同制》管理工程所》。需要大宗材料和管】材都由项目》法人委托招》标代理机《构,招标采购  !   自治区—计划下达后各市要】在当地日报等媒体】上对工程建设规模、!受益:范围、投资、水【。价等进行公示—各项目?县(市、区)—。。也要通过《各种方式向受益【区群众进行公示 】。 ? ,   所有工程实行!规划卡和验收—卡“两卡制”—。管理 】 第十七条 根!据项: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!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!制和监管《机,制各项目县(市【、区)要委托—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对工程》建设履行质量—监督职责工程实行质!量,行政领导《责任制、《参建单?位工程质量领—导,人责任制《和,工程质量《检查监督责任—制 !第,十八条 砼集水】场,面积根据降水量大】小确:定原则?上中部旱《带的盐池《县、:同心县和海原—县砼集水场面积不小!于180平方米其】他地区不小于1【50平?方米 【 第十九—条 自治》区发展改革》。委、水利《厅全面负《责对全区项目实【施的监督和检查【检查内容包括组【织领导、制》度和办法的制定、项!目进度、工程质【量、资?金管理使用》、合:同执行情况等 】  ?   ?市级发?展改革委、水行政】主,管部:门负责?对辖区项目》实施:的,质,量、进?度、:资,金管理使用、—合同执行情况的【。监督和检查 第】五章 《 资金管理 第!二十条 》自治区领《导小:组按照中《央或自?。治区政府《决定:的项目?建设总体计划—。依据项目规划、可行!。性研究报告和年度】前期工作计划—编制下达项》目建设?计划各项《目县(区)不—得随意?变动:。 【 第:二十一?条 ?农村饮水《安全项目所需—资金由中央、地方和!受益:群众共同负担— 《。   ? 中:央补助、自治区配套!资,金主要用于工程材】料、设备购》。置和主体工程建设】。地,方配套和群》。众,自筹资?金应纳入《项目资金进》行,统一管?理使用项目资—金应:。实行专户储存—、专帐核算》、专款专用 —     项目!参,与单位要严肃财经纪!律严格执行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】的各项?规,。章制度严禁以—任何方式挤占、截】留、挪用项目—资金确保资》金安全运行提—高资金使《用效益 《     工】程土方和自》来水入户部》分,的水表、闸阀(含】锁闭:阀,、,。。。水笼头等)资金由】县(市、区)配套】及农户自筹解决群众!筹,资和投劳要建立专帐!进行登记 —     县【(市、?区,)财政、审计、【监察等部门要—加强对项目》资金的管理监督 ! —。第二十二条》 解决《规划:外受益人口饮—水安全问题、提高工!程建设标准以及解】决农村安全饮—水以外其他问题所】增加的工程投资【由县(市、区)【自筹解决中》央补助投《资已解决农村—饮水安?全问题的受益区【内如出现反复或新增!的饮水安全问题由】县(市、区》)自行解决 【第六章 》 :。项目验收 》 第二十三条 】。单项工程完成后【在项目?县自:验合格的基础上【申请: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!收其中总投资—小于500》万元的单项工程由】市水务局组织竣【工验收总投资在【500万元到30】00万元《。之间:的,。单,项工程?由自治区《水,利,厅组织竣工验收总投!资在3?000万元以上的】单项工程由自治【区发改委组织验收吴!忠,城,区和中卫城区所有】单项工程由》自治区水利厅、发改!委组织?竣工验收 — :    《自治区?发,改委、水利》厅、财政厅和卫【生厅等部门不定期】对单项工程组织抽验!验收情况作为安【排计划的主要—。。依据对验《收不合格的》工程要立即》整改并?通报:批评自治区视情况】扣,减抽验不《合格工程县(市、】区)下年度》投资 《 第二十!四条 项目完成后!项目村要《。有受益人《签字的实《。际,受益人口和补助资】金到户统《计表(见附件1【)集中供水工程【要求以自然村为【单位每村有不少【于3名村民代表签】字;水窖、集—水场等工程》要以户为单》位签:字 ? : ? 第二十五条 【 项:目县(?市、区)任务—完成后依照自治【区有关验收》办法分集中水供【水工程、泉水改【造工程、集雨工程等!不同类型在县(【市、区)自验—。合格的基《础上:。由市级组织竣工【验收所有《集中供水工》程必须提交单项【工程完整的》竣,工资料、审》计报告和工程—质量评定报告由【自治区进行抽验泉】水改造工程市—级抽验?比,例不少于建》设任务的80%、】集水场、水窖—等,市级:抽验比例不》少,于计:划任务的60—%    】 自治区抽查验【收的比例《为抽查验《。收的乡不少》。于,规划任务乡的—40:%每乡抽验的—自然村不少》于规划任务村的3】0,%集中供水工程【,抽验工程》数不少于30%【对,被,抽验的工程进—行现场验收对—受益农户进行群【。众测:评,重点是》对,工,。程质量、《水质、水量、水价】、管理、服务等是否!。满意进行测评听取】。基层干部和群—众的意见 【 ?。。。 第二十六—条 项目县—(,市、区?)验收主要针对【组织领导、任—务完成情况、工【程质量、资金—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!个方面按农》村饮水安全》工程验?。收内容和评》。。分标准(见附—件2:)进行 ! 第二十七条 !项目县(《市、区)验收评分按!百分制计算分—为四个等级总分9】0分以?上为优秀8》090分为良—好7079分为【合格小于7》0分为不合格 第!七章: 工程—。。运行管理 第二十!八条 各市、县(!区)水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对本【市、县农《村饮水项目的宏观管!理和监督《所有村镇《供,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均!应当:接受水行政》。主管:。部门农村饮》水,管,。理,站的指导和监—督 —。 : 第二十九条 工!程,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!。移,。交手续?明晰产权归属落实】管理:单位各级、各有关部!门要结合当》。地农村?的实际情况在认真调!查研究、充分听【。取当地农民》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的!意见的基础上采取】结合实际的管理【模式并将群众—参与纳入到工程管】理体制中除》小型、微《型工程外的所—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!都要实行市场化【运,营、企业化》管理的运行机制明晰!工程产?权归属?明确工程经营管理者!的权责因《地制宜采取参与【式管理?委员会、参与式公司!化、农?民用:水,协会管理模》式确保工《程长:。效运行 —。 , : 第三《。十条 大力—推行“产权明—晰、市场运作、竞】争承包?、股份经营、—协,会监督、确》保供水”《的管理模《式,要通:过股:份制:改革、?承包、租赁》、拍:。卖、转让等形式放活!经,营权调?。动,工程投资者和经【营管理者的积—极,性,对农户自建、—自有、自用》的集雨工程可采【取农户自管》的模式进行管理 】 》 第三十一—条 农村》饮水:安全工程经营管【理权的拍卖》、承包、租赁—、转让须经县级【政府或其授权—的单位批准并向用】水户公告《做到公开、透明、合!理,拍卖、承包、租赁】、转让?所,得的资金均由县级】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收《。回,。。作为县(市、区)农!村饮水工《程发展基金, 专户!存,储,专款专用《继续用于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!管理 【 第三十二条】 农?村饮水工程拍卖【是由县级人》民政府或其授—。权的单位批准对国】家和集体所有—的农村饮《水工:程使用权实》行公开竞价》出售由购买》者对:农村饮水工》程进行经营的管【理方式拍卖要签【定协议、明确责权要!明确拍卖使用年【。限可:以出售农村》饮水工程配套—设施的全部》或部分使用》权 》    拍卖后的】农村饮水工程要【首先保证《原设计范《围内的?用,水户饮用水不得擅】自调整供水性质【。 【 ,第三十三条 【供水单位或》个人要建立健全内】部规章制度规—范管理行为在确【保安全生产》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!提高管理《水平和服务》质量要建《立定:期报告?制度接?受水利?、卫生、《物价、审计等部【门的监督检查并自觉!接受用水《户和社?会的监督、质询【和评:议以形成有效的约束!监,督机:制, :。第八章 供】水管理 《 第三十四条— 供水工程应优】先,保证工程设计范【围内群众饮用—。水需要 《 第三!十五条 《 供水单位》(个人)应与用水户!签订供水协议—。,按协议规定供水由!于,工程施工、维—修等原?因,。确需暂停供水的,】供水单?位(个人)应提前三!天通:知用户;因发生【。自然灾害或供水工程!发生不可预见事故】而不能?提前通知用》户的,供《水单位(个》人)应在积》。。极抢修的同时,及时!通知用户,并—。报告县级水》行政主管部门 【 ?。 第三十六】条 集《中供水工程新增用水!户应向?供,水,单位(个人)提出申!。请经批准并缴—纳一定的增容费后】由,供水单位(个人)负!。。责勘察、规划、【设计和安装》其费用由《新增用水户负担【严禁擅自改动—、拆:。除供水?设施和私接管道取水! 第!三十七条《 供水单》位(个人)应努力降!。低运行成《本在水利部》颁布的供水单位【定员定?岗标准范围内—从严控制管理人【员供水管理》人员应具《备相应?的技术业《务能力,责任心强、!办事公道、身体健】康集中供水工程的】管理人?员必须接受技术培训!经考核合格后—持证上岗《 》。 第三十八条 ! ,。积极推广和》使用节水技术、产】。品,和设备所有集中供水!工程都应《当安装水《表并采用联户水表井!管理模式对用户水】表集中统一》安装:管理实行计划用水、!定额供水 》。。 【第三十?九条 ? 县水行《政主管?部,。门应当加强供水【业务技术指导对工】程管理?人员经常进行培【训,提高《管理水?平和业务素》质鼓励技术革新降】低成本提高》效益 第九章 ! 水源、水质管】理 第《。四十条 各项目】县(:市、区)《政府要结合各地实】际,在本办法实施时出台!饮用水?水源地保护》办法明?确水源保护》范围采取有效措施保!护好饮用水源 】     各项】目县(市、》区)政府协调—各部:门逐步建立健—全水质监《测服务体系督促有】关部门做好供水工】程水源的水》质,监测:工作 【 :。 ,第四十?一条 集中供水工!。程管:。。。理单:位(人员《)要按照供水技术】规范和农村》饮用水?卫生标?准的要求定期对【供水水质《进行检?测保:证供水质《量达到生活饮用水】标准各级卫》生部门也要对供【水工程水质进行定】期抽检 —     对于单】户的分散《。水源工程水》行政主管《部门要配合卫生【。部门做好对农民【安全用水的》指,导 【。 第四十》二条 ? 供水?工程管理人员必须】持县级以上卫生【防疫部门颁发的健】康证上?岗并:建立健康《档,案,,每年进《行,。一次体检,如发【。现有:传染病?,应立即《离岗治疗《 《 ? 第:四十三条 凡【因开矿、建厂或进行!其它生产建》设活动造成》水源变化《、水质污《染,和工程损坏引起人畜!饮水:不安全的应按—“谁污染谁负责【谁损坏谁补偿”的】。原则由造成破坏、】污染的单位或—。个人及时处理,【赔偿损失《 第十章 — , 水价核—定、水?费计收及财》务 第《四十四条《。 为保证饮水工程!长期发挥《效,益除单户工程—外所有?的供水工程》都应:。实行计量收》费其水价应由县级】物,价、:财政、水利部门按】照国家发改委、水】利部水?利工:程供水价格管理办】法(第4号令20】03年?),和自治区宁夏—农,村人畜饮水工—程供水?价格管理试行办【。法制定 】 , 第四十》五条 《 坚持计《划,用,水、节约《用水、超《定额用水加价—计收水费的原则【不同用户不同—水价:、不:同工程类型不—同水价、不同时段不!同水:价供水工程可实【行基本水价和计量】水价两部《制水价 》 第四】十六条 供水管】理单位(《个人)要《健全财务制度—。,加:强财务?管理对供水工程【的水价、供水量【、水费征收和使用】等情况实行定期公示!制增加?管理的透明度—。接受上级《价,格、财政《。、,审计、水《行政主?管部门及用水—户的监督《并按:规定每年向》。县级水行《政主管部门报—送财务报表 !    集中供水工!程提取的《折旧:费统一缴《。水行政?主,管部门管理用于工程!的维修、改造、【。更新等 !。 第四十七条【 县(市、区)】级行政区域内的水费!票据应统一样—式统一负责印制建立!健全票据的》领用核销和监—督检查制《。度 ?     水费】收取方?。在收取水《费,时必须据实向缴费方!开具:。正规票据不按规定开!具票据的可以拒【绝缴费 — 第十一章 】 奖 罚 第】四十八条《 建立奖罚—制度对在农村饮水】安全项目建设—管理中做出成绩【的先进?单位:和先进个人要—进行奖励工作失误的!视,情节按?有关规定追究—责任严肃处理对不】按计划执行》而影响较大》的县(市、区—)经自治《区领导小组研究给】予,通报批评直至停止】安排项目 —第十二章 》 附 则 !第四十九《条 本办》法,由,自治区发展和—改革委员会、—水,利厅:负责解?释各地可根据本办】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!实施细则《。 , 第五!十条 本办法自发!布,之日起施行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