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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宁夏农村饮水安!全项目建设管理办】法 (—2,。007年8》月23日) — 第一章《 《总 ?则 : 第:一条 为加快【解决我区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】改善农民生存环【境和生活条》件加:强项目管理保证【各项建设任》务顺:利完成?确保农村饮》水安全工程良性运】行根据国务》院办公?厅关于?加强:饮用水安全保障【工作:的,通知(国办发〔20!0,5〕45号》)以及国家》发改委?、水利部、卫生部】关于:加强农村饮》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!行管理工作的通【知(发改农》经〔2007〕17!52:号)、?宁夏回族自治—区人民政府关于【南部山区“生—命,工程”建设管理办】法和农村《饮水安全项目—建设管理的有关规】定结合我区农村饮水!工,作的实际制》定本办?法 】 第二条 》 本办法适用—于全:区境内为《解决农村饮水安【全,而兴:建的各?。类供:水工程  】   农《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!为解决?农村居民生活—用水在村庄(含居】民点)、乡集镇【、建制镇修建的【永久性供《水工:程包括乡《镇集中供水工程、跨!行政村的集》中供水工程(—。以下简称跨村工程】)、单个行政村或】自然村的《。集,中供水?。。工程(以下简称单村!工程)、分散—供水工程(包括单户!工程和联户工—程如水?窖集雨工程等)【 】。。第三条 》各级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是农村饮水安—全工程的行业管理部!。门负责研究、制定农!村饮水工程管理的政!策,和规章制《度,按,照政府引《导、群众主导—、,行业指导的原—则商有?关部门加强对各类】农村:饮水工程的建设【管理:、运行管理、水价】核定、计量收费、养!护维修、水源保护】等工作依《法保护和配置水资源!节约用水确保—工程发挥效益 【 , 《 第四条 农村!饮水安全工》程,管理的?总体目?。标是以保障农村【居民生?活用水、提供优质供!水服务为宗旨逐步】建立适应《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!制、符合农村饮水工!程特点、产权归属明!确、责任主体落实、!责权利统一》。的管理体制和良性】。运行机制  !   各级政府要依!法保护供水》经营者?、用水户的合法权】益建立通过民—主协商、组》建农民用水协会等用!水户:参与式管理模式引入!市场化?运作:方式合理核定水【价、计量收费以【水养水确《保农村饮水》工程良性运行 ! , :。 第五条 “】。十一五”期间重点】解决高氟《水、:高,砷水、苦咸水、污染!。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!标以及中部》干旱带饮《用水严重不足—问题有条件的可兼顾!发,展特色产业》。按照“谁投资、谁建!设、谁所有、谁经】营、谁受益》”的原则鼓励广【大农民、《企事业等单位和个】。。人投资建《设、:管理:供水:工程 《第二章? 管理机构和!职责 《第六条 自治区】政府成立农村饮【水安:全工程规划和建设】。领,。导小组领导小—组成员单位有自【治区发展和》。改革委员会、水【利厅、财政》厅、卫生厅、国【土资:源厅、环保局—领导:小组主要《负责制定工》程,建设的有关》政策筹集工》程建设资金》。审定工程年度计划协!调各方面的关系解】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!。问题    ! 领导小组办—公室设在水》利厅(以下》简称项目办公—室)具体负责项目日!常管理工作、组【织编:制项目规划和实施方!案、项目的审—查、协调指导工程建!设管理等工作 【 第】七条 实施农村】饮水安全项目坚持计!划、资金、项目统一!管理各部门分工【合作自?治区发展《和改革委员会负【。责全区农村饮—。。水安全项目规划【、年度计划的综合】平衡和项目审批工】作并会?同,自,治区水利厅申报总体!规,划、:。年度计划分解下【。。达计划项《目,建设管理的》监督和检查自治区水!。利厅负责组织项【目规划的编制—单项工程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】、实施?方案的审查和—初步设计的》审批监督项目—的组:织实施、检》查指导?、验:收及运行管理财政厅!负责:项目计划专项—资金的下达》和自治区配套资【金的落实及资金【使,用监督管《。理卫生厅提出急【需解决的地氟—病、地砷病病区【需改水的范》围参加项目的监【督,和检查项目建成后的!水质检测、监测自】治区:环保:局负责水源保护监督!和检查全区农村【饮用水水质污染问题!的防治 ! 第八《条 各市》应成立相应机构主要!负责饮水项》目,建设的组织协调、】实施管理等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!设在市?水行政主管部门市】。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作《为本行政区》域内农村饮水安【全项目?的主管部《门具体负责》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!工条件审核、检查项!目“三制”落—实、工?程进度统计》、单项工程》验收和工程运—行管理的监督等【     各!项目:县(市、《区)成立《。相应机?构主:要负责农村饮水安全!项目的实施组织、】协调:及管理等工作领导小!组办公室设》在县(市《、区)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各县(市、区)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为农村饮水安【全项目法人负—责饮水安全》工程规?划单项工程》可研、初步设计或实!施方案的编》制,、申报项目建设、】验收和运行管理等 !  《   县(市、区)!发改部门负责—本区域内农村饮水安!全工程规划和—年度:计划的综合平衡【项目监督、水价核定!。、招投?标的监管等》。。工,作会同水利》部门负责项目选择】。、项目申《报、前期工作预审、!落实下达年》度,计划等 第—三章 —项目申报和审批 】 第九条 日【供水1000立方】。米(或供《水人口1《万人)?以上的单项工程按】照基本?建,设程序管《理其他工程参照【。基本:建设程?序管理? ? 第十【条 各项目县(】市,、区)要按》照“因地制宜宜蓄】则蓄宜引则引宜【提则提三水齐—用多法?并举建管并重”【的原则依据自—治区农村饮水现状调!。查,核定的?饮水不安全人数【、范围做好项目储】备和:项目申报工作 【 , 第【十,一条 ? 项目申报》由项目县(市、【区)发改《部门:和水利部门联合行】文上报自治区—发改委?、水利厅抄》送市发改部门—和水利部门项目【县,(市、区)必—须在前一年6月底】之前:上报下一《。。。年建:议计划自治区发【改委、水利厅—根据各项目县(【市、区)《上报的建议计划【下,达年度前期计划各】项目县(市、—区)根据前期工作计!划开展前期工作【 《 , 第十》二条: 农?村饮水?安全项目《规,划、单项工程—可行性研究报告、】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!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!设,。计,单位编制规划建设的!农村饮水安》全项目必《须做到工程》位置具?体,、水源水质和水【量,可靠、取水》方式明?确、管理体制—和运行机制落实【 ?     集—中,。供水工程按照基本建!设程序和《有关规定要有符【合,项目申报要求—的设计文件》设计文?件包括饮水》现状、建设规模、】。水源条件、工程建设!方案、运《行,管理:方案、供水协议等】内容报告《的附件主要有现【状饮:用水水质化验报告】;以机井为》水源的?引,水附有水源机—井电测资料、—机井柱状图、相【关的水文地质资料以!及水质化验报告;以!地表水为水源的由】具备相应资质—的单位出具》。水源工程《的水量、《水质评估报告和化】。验报告;国》补投资在《200万元以上的】集中供水工》程须编制《工程:运行管理专题报告包!括当地人民政—府制:定,的工程?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和!水源保?护、水价测》算、:。水,价补贴等有关承诺】文件同时附与—受益群众签订—的供水协议、管理】单位服务合同等【 , ?    水窖—、集水场和》泉水改造《等小型工程申报时】要求有?总体规划、年度实施!方案、上年》度验收卡及项目县规!划图(?含,已建:。范围)水窖、集水】场规划卡要求—细化到?户;:泉水改造《工程规划《要求细?化到自然《村并附典《。型设计 — ? 第十《三条 各》地要根据经批准的农!村饮水安全》工程规划编制可行】性,研,究报告、初步设【计或:实施方案《日供水1000立方!米(或供水人口1】万人)以上的单【。项工程?编制:可行性研究》报告经?自治区水利厅—审,查后由?发,展委:审批根据《批准的可行》性研究?报告:编制工?程初步?设计初步设计—由水利厅审批;日供!水1000》立方米(或供水人口!1,万人)以《下的单项工程直【。。接,编,。制实施方《案(达到初步设计】深度)?国家补助投资—在100《万元以上的》单项工?程,。实施方案由自治区】。水利厅审《查后由发《。改委审?批;:国家补助《投资在100万元以!下的单项工》程实施方案由自治区!发改委委托水利厅】审批报?自治区发改委—备案 第》四章 ? 项目实施 !第十四条 》 项目实施实—行分级目标》管理:责任制自治》区农:村饮水安《全,工程规划和建设领】导小组?每年都要与各市、】县(市、区)政府】。签订目标管理责【任书明确完成的任】务,和职:责各市、县(市【、区)也要同项目实!施,单位及受《益,乡,镇签订责《任书 》。 》第十:五,。条, 农村饮水安全】工程:要全面推行》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!作机制加强项目【民主管理工程—建设前要进行广泛】的社区?宣传就工程建设【方案、资金筹集办法!、工程?建,成后的管理体制、运!行机制和《水价等充分征—求用水户代表的意】见并与受益农户【。签订工程建设—与,管理协议协议应作】为项目申报的—必备:条件和开展》建设与运《行管理的重》。要依据工程建—设中和建《成后要有受益农【户,推荐的代表参与监督!和管理 【 ,。 第十》六条 推》行规划建卡制、社】会,公示制、集》中采购和《招投标制《、,工,。程监理制、管理责任!制,。等“五项”制度积】极,推行资金县级报账】制,  》   所有集中供水!工程实?行项:。目法人责任制、招投!标制和工程》监,理制扣除群》众,自筹后投资超过5】。0万元的实行招标】投标制?50万元《以下的实行合同制】管理工?程,所需要?大宗材料和管材都由!项目法人委托招标代!。理机构招标采—购 《    《。 自治区《计划下达《后各市要《在当地日报等媒体上!对工程建设规模【、受:益范围、投资、水】。价等进行《公示各项目县(【市、区)也要通过】各种方式向受益区】群众进行《公示 》   ?  所有工程实行规!。划卡和?验收卡“两》。卡制”?管理 【 第《十七条? 根据项目—特点建立健全行【之有效的工程质量】责任制和监管机制】各,项目县(《市、区?)要委托工程质量监!督机构对工程建【设履行质量监督职责!工程实行质》。量行政领导责任【制、参建单》位工程?质量领导人责—任,制和工程质量检查】监督责任制 ! 第十八【。条 砼集》水场面积根据—降水量大小确定【原则上中部》。。旱带的?盐池县、同心县和】海原县?砼集水场面积不【小于180平方【。。米其:。他地区不《。小于150平方米】 第!十九条? 自治区发展改革!。委、水利《。厅全面?负,责对全区《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检!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!领导、制度和办法的!制定、项目》进度、工程质量【、资金管理使用【、合同?执,。行,情况等? ,  《   市级发展改革!。委、水?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对辖】。区项目实施的—质量:、进度?、资:金,管理使用、合同执行!。情况的?。监督和检查》 , 第五章 — :资金管理 第二十!条 自治》区领导?小组按照中央或自治!区政府决《定,的项目建设总体计划!依据:项目规划、可行【性,研究报告和年度前期!工作:计划编制下达—项目建设计划—各项目县(》区)不?得随意变动 ! 第二—十一:条 : 农:村饮水安《全,项目所需资金—由中央、地方—和受益群众共同【负担 》     中央【补助、?自治:区配套资金主—要用于工程材料、设!备购置和《。主体:工程建设地方配套】和群众自筹资—。金应纳入项目资金进!。行统一管理使用项】目资金应实行专【户储存、专帐核算】、,专款专?用     !项目参与《单位:要严肃财经》。纪,律严格执行项目资】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!章制度严《禁以任何方式挤占、!截留、挪《用项目?资金确保资金安【全运行?提高资金使用效【益  —  : 工程土方和自来水!入户部分的》水表、闸阀》。(含锁闭阀、水笼】头等)资金由—县(市、《区)配套及农—户自筹解决群众【筹资和投劳要建立专!帐进行登记 【 ,   ?  县(市》、区)财政》。、审:计、监察等部门【要加:强对:项,目资:。金的管理监督 【 第二!十二条 解决规划!。外受益人口饮水【安全问题《、提高工程建设标】准以及解决农—村,安全饮水《以外其他问》题所增加的工程【投资由?县(市、区》)自筹?解,决中央补助投资【已解决农村饮水【安全问题的受益区】内如:出现:反,复或新增的饮水安】。全问题由《县(市、区)自行解!决 : 第六章《 项》目验收 《 第二?。十三条 单—项工程完成》后在项目县自验合】。格的基础上申请上】级主管部门竣—工验收其中总投【资小:于500万元的单】项工:程由市水务》局组织竣工验—收总投资在500】万元到3000万】元之:间的单项工》程由自治区水利厅组!织竣工验收总—投资在3《000万元》以上的?。单项工程由自治区】发改委组织验—收,吴忠城区和中卫城】区所有单项工—程由自治区水利【厅,、发改委《组,织竣工验收 【 ,    《。 自治区发改委、】水利厅、财政厅【和卫:生厅:等,。部门不定期》对单项工《。程组织抽验》验,收情:况作为安排》计划的主要依据【对验收不合格的【工程要立《即整改并通报批评自!治区视情况扣减抽验!不合格工程县(市】、区)下年度—投资 — 第二—十四:条 项目完成后项!。目村要有受益人签字!。的,实际受?益,人口和补助资金到】户统计表(》见附件?1)集中供水工【程要求?以自然村为单位每】村有不少于3名【村民代表《签字;?水窖、集水》场等工程要以户为】单位签字 — 第【。。二十五条 》。。 项目县《。(,市、区)任务完成】后依照?自治区有关验收【办法分集《中,水供水工《程、:泉水:改造:工程、集雨工程等不!同类型在《。县(市、区)自验合!格的基础上由市【级组织竣工》验收所有集中供水工!程必须提交单项【工程完?整的竣工资料、审】计报告和工程—质量评定报》告由自治区进—行抽验?泉水改造工程市级】。抽验比例不少于建设!任,务的80%、集水场!、水窖等《市级抽验比例不少】于计划任务的60%!   —  自?治区抽查验收的比例!为抽查验收的乡不少!于规:划任务乡的》40%?每乡:抽验的?自然村不少》于,规,划任务村的》30%?集中供水工程—,抽验工程数不少】于30?%对被抽《验的工程进行—现场验?收对受益农户—进行群众测》评,重?点是对工程质—量,。、水质、水量、水】价、管?理、:服务等?是否:满意进行测评听【取基层?。干部和群众的意【见 — 第二十六条 ! 项目县(市、【区)验?收主要?针对组?织,领导、任务》完,成情况?、工程质量》、资金投入和工【程管理等五》个方面?。按农村饮水安全工】程验收内容》和评分标准(见【附件2)进》行 ? ,。 ? 第二十七条【 , 项目县(市—、区)验收评分按百!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!。级总:分90分《以上为优秀80【90分为良》好7079》分为合格小于70分!为不合格 第七章! 工》。程运:行管理 第二十八!条 各市》。、,县(:区)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负责?。对本:市、县农村》饮水项目的宏观【管理和监督所有村镇!供水工程的运行【管理均应当接—受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农村饮—水管理站的》指导和监督 ! : 第二十九—条 ?工,程验收合《格后及时办理移交手!续明晰产权归属落实!管理单位各级、【各有: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农!村的实际《。情况:在认真调查》研究、充分》听取当地农民—和农民用水户协【会,的意见的基础上采】取,结,合实际的管理模式并!将群众?参与纳入到工程管理!体制中除小型、【微型工程外》的所有农《村饮水安《。全工程都要实行市】场化运营、企业化管!理的运?行机制?明晰工程产》权归属明确工程经】营管理者的》权责因地制》宜采取?参与式管理》委员:会、参?与式公司化、农民用!水协会管理模式确保!工程长?效运行 》 , : : 第三十《条, 大力推行“产权!明晰、市《场运作、竞争承包】、股份经《营、协会监督、确】保供水?”的管?理模式要《通过股?份制改革、承包、租!赁、拍卖《、转让等《形式放活经营权【调动工程《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!的,积极性对农户—自建、自有、自【用的集雨工程可【采取农户自管的模式!。进行管?理 — 第三》十一条 农村【饮,水安全工程经营管理!权的拍卖、承包、租!赁、转?让须经县级政—府或其?授权:的单位批准并向用水!户公告做到公开、】透明、合理拍卖、】承包、租赁》、转让所《得的资金均由县级水!行政主管部门—收回作为县》(市:、,。区)农村饮》水工程发展基金【, 专户存储专款】专用:继续用于《农村饮?水工程建《设和管理《 《 第》三十二条 》 ,农村饮水工》程拍卖是由县级【人民:政府或其授权—的单位批准对—国家和?集体所?。有的农村饮水—工程使用权实—行公:开竞价出售》由购买者对农村饮】水工程进行》经营的管《理方式拍卖要—签定协议、明确【。责权:要明确拍卖使—用年限可以出售农】村饮水?。工程配套设施的【全部或部分使用权 !     拍卖!后的农村《饮水工程要》首先保证原设计范】围内:的用水户饮用水不】得擅自调整供水【性质 ? 【第三十?三条 供水单位】或,个人: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!制,度规范管理行为在】确,保安全生《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!上提高管理》水平:和服务?质量要建立定期报告!制度接受水利、卫生!、物价、审计等部】门的监督检查—并自觉接《受用:水户和社会的监督】、质:询和:评议以形成有—效的约束监》督机制 第—八章 供【水管理 第三十】四条 供水工【程,应优先保《证工程设计范围【内群众饮用》水,需,要 : — 第三十《五条 《。。供水单位(个人)】应与用水户签订【供水协议,按协议规!定,供水:由于工程施工—、维修等原因—确需暂停供》水的,供水单—。位(个人)》应提前三《天通知用《户;因发生》自然灾害《或,供,水工程发生不—可预见事故》而不:能提:。。前通知用户的,供水!单,。位,(个:人)应在积极抢【修的同?时,及?时通:知用户?,并:。报告县级水》行政:主管部门 》 :。 , ? ,。第三十六条 集】中供水?。工程新增用水—户应向供水单—。位(个人《)提出申请经批准】并缴纳一定的增容】费后由供水单位(】个人)负责勘察【、规划、设计和【安装其费用由新【增用水户负担严禁擅!自改动、拆除供水设!施和:私接管道取》水 ? 第三】十七:条 供水单位【(个人?。),应努力降《低运行成本在水利部!颁布的供水单位定】员定岗标准》范围内?从严控制管》理,人员供水管理人员应!具备相应的技术业务!能力,责任心强、办!事,公道、身体健康集】中供水工程的管理人!员必须接《受技术培训》经考核合格后—持证上岗 】 第》三十八?条 积极》推广和使《用节:水技术、产品和设】备所有?集中供水工程—。都应当安《装水表并采用联【户水表井《管理模式对用户水】表集中?统一安装《管理:实行计划用水、定额!供,水 【 , 第三十九条 县!水行政主《管部:门应当加强供—水业务技术指导对】工程管理人员经常】进行培训,提高【管理水平和业务【。素质鼓?。励技术革新降低【成,本提高效《益 : 第九章 水!源、水质管》理 第四十条【 ,。 各项目县》(市、区)政府要结!合各地?。实际在?本办法实《。施时出台饮》用水水源地保—护办法明确水—。源保:护范围采取有效措】施保护好饮》用水源   !。。  各项目县(市】、区)政府协—调各部门《。逐步建立健》全水质监测》服务体系督促有【关部门?做好供水工程水源的!水质监?测工作 《 , 《 第四十一—条,。 集中供水—工程管理单位—(人员)要按照供水!技,术,规范和?农村饮?用水卫生标准的要】求,。定期对供《水水:质进行检测保证【供水质量达到生活饮!用水标准各级—卫生部门《也,要对供水工程水质进!行定期抽检 【 ,     对于【。单户的分散水源工程!水行政主《管部门要配合—卫生部门做好—对农民?安,全用水的指》导 《 , 第四十二条! 供水工程管理】人员:必须:持县级以上卫生防】。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!上岗并建立健康档】案,每年《进行:一次体检,如—发现有传染病,应】立即离岗治》。疗 《 》。第四十三条 — 凡因开矿、建厂或!进行其它生产建设活!动造成水源》变化、水质污染和工!。程损坏?引起人畜饮水—不安全的应按—“谁污染谁》负责谁损《坏谁补偿”》的原则由造成破坏、!污染:的单:位或个人及时处【理,赔偿损失 】第十章 《 《水价核定、》水费计收及财—务 第四十四【条 为《保证:。饮水:工程长期发挥效益】除,单,户工程外《所有的?供,。水工程?都应实行计》量收费其水》价应由县《级物价、财》。政、水利部门按【照国家发改委、水利!部水利工程供—水,价格管理《办法(第《4号令?2003年》。)和自?治,区宁夏农村人—畜饮水工程供—水价格管理试行办法!。制定 ? 第】四十五条 》 坚持计划用【水、节约用》水、超定额用水【加,价计:收水费的原》则不:同,用户:不同水价《、不同工程类—型不同水价、不【同时段不同水—价供:水工:程可实行《基本水价和计—量水价两部制—。水价 》 第四十六!条 供水管理【单位(个人)—要健全财务制—度,加强财务管理】对供水工程的水【价、供水量、水费征!收和使用等情况【实行定期公示制【增加:。管理的透明度接受上!级价格、财政—。、审计、水行政【。主管部?门及用水户的—监督并按规定每【年,向县级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报,送财务报表 !    集中供水工!程提取?的折旧费统一—缴水行政主管部门】管理用?于,工程:的维修、《改造、?更新:等 》 第四十七条! 县(市、区)】。级行政?区域内的《水费票据应》统一样式统》一负责印《。制建立?健全票据的领用【。核销和监督检—查制度 》 : ,。   水费收取方】在收取水费时必须据!实向缴费方开—具正规票据不按【规定开具票》据的可以拒绝—缴费 第【十一章 》。。 奖 《 罚 第》四十八条 建立奖!罚制度对在》农村饮水安》全项目?建设管理中》做出成绩的先进【单,位和:先进:个人:要进行奖励》工作失?误的视情节按有【关,规定追究责》任,严肃:。处理对?。。不按:计划执行而》影响较大《的县(市、区—)经自治区领导小】组研究?给,予通:报批评直至停止安】排项目? 第十《。二章 附 !则, 第四十九条【 , 本办法由自治【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】。会、水利厅负责解】释各地可根据本办】法结合当地》实际制?定实施?细则 ! 第五十《条, 本办法》自发:。布之日起施行 【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