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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】省建设工程勘—察设计管理办法(修!正,)  —   江苏省—人民政府关于修【改,〈江苏省建设—工程勘察设计管【理办法〉《的决:定已于?2,003?年4月1《。。0日经省《人民政府第2次常】务会议讨《论,通,。过现予发布施行 !二00?三年四月二》十二日 《  :  : 江苏省人》民,政,府关于修改江苏【省建设工程勘—察设:。计管理办法的决【定 ?   ? 为适应行政审【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决!定对江苏省建—设工程勘察设—计管:理办法作如下修改】    一、】将第十六《条修改为工程勘察设!计发包承包双方应】。当依法签订勘察设】计合同并明确双方】的权利和义务工【。程勘察设计合同【可以使用《国家推荐的示范文】本, :。 ?    二、将第!十九条修《改为:符合:第,十五条规定具—有甲级资《。质的省外《工程勘?察设计单位到—本,。省承接工《程勘察设《计业务应当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核验资《格,(资质)《并接受项《目,所在地建设行—政主管?部门的?监督管理 【    三、!将第三十二条第【(,三)项删除》。 : 《。  : 条文《顺序作相应调整 !    【 本: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!行   ! 江?苏省建设工程—勘,察设计管理办—法根据本决定作【相应修改重》新公:布 江!。。苏省建设工程勘察】设计管理办法(修】正) 】 (20》00:年3月31》日江苏省人民政府】令第168号发【布施行 根据20】03年4月》22:日江:苏省人民政府关于】修改<江苏》省建设工程勘察设】计管理办法>—的决定修《订): , 第】一章 ?总,则 : 第一条 》。为加强建设》工程勘察《设计管理规范工【程勘察设计行—为维:护工程建设市场【秩序根据江苏省工】程,建设管理《条例:和国家?有关法律、》法规制定《。本办法 !。。 第二《条 在?本省行政区域—内,从事建设工程勘察】设计活动必须—遵守本办法 【。。。   本办法所】称,工程勘察是指建【设工程项目立项【后依据工程建—设目标?通过对地形》、地质、水文等【。要,。素进行测绘、—勘探、测试及综合】分析测定《查,明建设?场地和?有关范围《。。内的:地质:地理环境特征提【供建设?所需的勘察成果【资料及其相关活动】    】 本办法所称工程】设计是指依据—工程建设目标运用】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!对建设工程的—工艺:、土木、建筑—。、公用等系统进行综!合策划、论证编【制建设所《需要的设计文件【及其:相关的活动 ! ? 第三条 】工程勘察设计应当执!行国家和本省的工程!建设标准、规范【、规程确保》工,程勘察设计质量坚持!经济效益《、环:境效:。。益和社会效益的统】一 — ?第四条?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是全省】建设工程《勘察设计的综—。合,管,理部门其《主要职责《是,   《 , (一)贯彻—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和方针、政策制】。定具体的实施措施;! ?    (二】)按规?定负责对工程勘察设!计单:位、工程勘察设【计中介服务机构和以!设计:为主体的工程—总承包单位的资【质管理以及》勘,察设计人员执业资】格的管?理统筹规划和—指导工?程勘察设《计队伍的发展; 】    【 (三?)研:究制订工程勘—察设计行业的技【术政策组织》编制、?审批和?管理标准设计;【   【 (四)指导【工程勘?察设计单《位,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!工程勘察设计项目】的质:量检查、《。。监督和全省》优秀工程勘察设【计的评定、奖励【;  【  (五》)培育和《管理工程勘察设计】市场:调解:。工程勘察设》计纠纷?依法查处《工程勘察设计中的违!。法、违章行为 【   — 设区的市—、,县(市)人民政府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管!理,工作 《 ?  : 水利《、交:通、电力、邮电等部!。门,按照:各自的职《责依法?。负责本系统相—关工程项目》勘,察设:计的具体组织—。实,施和管理工作— : 第《二章 资质管理 !第五条 从》事,工程:勘察:设计活动的单—位必须?持,有相应的《工程勘察设计—资质证书申请工【程勘察设计》资质证?书必:须具:备下列条《。件 :    (一)符!合国家和《。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!发展规划;》   ! , ,(二)有《依照法定程序设立】机构:的文件; 》   】 :(三)符合工程勘】。察设计资《质分级标准的—要求:。 【 《 第六条 工【程,。勘察设计资质—按国:。家,规定分为甲、乙、丙!三个等级    ! 申:。请工程勘察设计资】质的程序是申请【单位向其所在地设】区的市?或县(市)人民政府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,。申,请,按规定报送》有关材料经所在地设!区的市人民政府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初】审同意后报》送省人民政府建【设行:政主管部门申请甲】、乙级资质的—由,。省人民政府》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审查经—商有关专业部门后报!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审批其中本省!所属单位的工程【勘,察、建筑工程设计乙!级资质由《省人民政府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!国务院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;申请丙级》。资质的经商有—关专业部《门后由省人民—政,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审批 》 ?  :  : ,持有工程勘察设计】资质证书的单位【要求晋?升资质等级或者增】加,工程勘?察,。设计:业务:范,围的按照《前款规定办理 !。 《 第七条! ,工程勘察设计—单位弄虚作假—虚报资质审查材料的!由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取消其】申报资格已取得资质!证书或资质升—级的由省级建—设行政?。主管部门予以废止且!。5年内不得申请资质!审,查;情节《严重的由省级—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降低或取消原资质等!级 】。 第八?条 工程勘》察设计资质实行年】检制度未《经年检或年检不【合格的?不得继续承接工程勘!察设:计业务并《由省人民政》府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!;经整?改仍不合格的—予以降低资》质等:级或注销工程勘【察设计资质证书 ! 第【九条 工程勘—察设:计资质证书仅限于】本单:位,使用不得伪造、涂改!、转让?。、出租、出借 【 【第十: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!位应按工《程,勘,察设计?资,。。质,证书规定的等—级及业务范围—承接业?务不得擅自超越 】 》 :第,十一条 具》有工程勘察》设计注册执业资格】的人员只《。能,受,聘,于一个工程勘察设】计单位从《事工:程勘察设计其执【业范围不《得超越?其执:业资:格证书等级》和所:在单位的工》程勘:察设计资质等级 】 : ? 第十《二,条 持有工程勘【察设计资质证书的】单,位可以聘用离退休工!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!。但需经被聘人员【原工作单位同意并】办理聘用手续离退】休工程勘察设计【技术人员《只能受聘于一个单】位从事?工,程勘察设计活动 】   ? 离退休及辞职、!被辞:退的工程勘察设计】技术人员不得侵害】其原所?在单位专有》技术权益 【 《第三章 《业务管理 第十】三条 工程》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!除依法不适于招投标!发包:的以:外都:必须通?过招:标方:式发包?。给,具有相应资质的工】程勘察设《计单位 》   国家对招】标投标有某些—特殊专业性规—定的从其规定并【同时接?受,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【的统一归口管理和监!督 】 第!十四条 《工程项目的勘—察设计发包应当具】备,。下列条件 —   (》。一)项目《已依法确立; 】  】  (二》)已取得《由规:划部门提《。供的规划设计条件】; 》 :    (】三)具备《设计需?要的基?础技术资《料; ! ,    (—四,)法律、法规—和省人民《政府:。规定的其《他条件? 【 【 第十五《。条 :承接工?程勘察设计业—务必须具备下列条】。件    【(一)取得国务院建!。设行:政主管部门》统一印制、由建设】。行政:主管:部门核发的工—。程勘察设计》。资质证?书; ? :    !。 (二?)持有工《。商行政管理部—门核发的企业法人】。营,业执照 《 【 — 第十六条 工【程勘:察设计发包承包双】方,应当依法签》订勘察?设计合同并》明确双方的》权利和义务工程勘】察设计合同可以使用!。国家:推荐的示范》文本: 第!十七条? 个人及《未取得工程勘察【设计资质证书—的单位不《。得承接工程勘察设】计业务? : : ? 第十八条 工程勘!察,设,。。。计,项目在保《证整个建《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!性的前提下可按【技术要求分别由两】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!应资质的工程勘【察设计单位共同【承接并应当签订协】议或合?。同明确一方为主体承!担,方负责对整个工程项!目设计的总体协调】任何单位不得—以联合、《联营或其他名—义超越?自己的资质等级范】围承:接工程勘察》设计业务    !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!资质证书的单—位不得以任何形式】与无:证单位?和个人联《合承包?工程勘察设计业务】 】。 , , 第十【。九条 符合》第十五条规》定具有甲级资质【的省外工程勘察设计!单位到本省承接【工程:勘察设计《业务应?当由建?设,行政主管《部,门核验资《格(资质)并—接受项?目所在地建设—行政:主管部门的监督管】理 】 第二十《。条,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!对其所承接的勘【察设计?业务:实行项目《登记管理《作,为勘察设计单位资质!申报、年检和有关技!术人员登记注册【。执业等的依》据 】。 第二十一条— 工程勘察设计收】费应当执行》国家和?省规定的《标准国家和》省没:有规定收费标准【的双方可以协商确】定 :    合同双方!不得违反国家—和省有关《最,低收费标准的规定】任意:压低勘?察设计?费用 ! 《 第》。二十二条 工—程勘察设《计单位编制的工程】。勘,察设计?文,件及其持有的—专,有技术等知识产权】受法律保护任何单】位和个?。人不得?剽窃:、抄袭未《。经原工程《勘察设计单位同意】不得:出售、转让 第四!章, 质:量管理 第二【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!。。计文件必须符—合国家和《本省有关工程—勘察设计标准—、规范和《技术规程《的规定因特殊—情况:需,要采用外《国或香港《、澳门、《台湾地区有关工程建!设标准、规》范,。。时须经省人民政府】建,设,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批准 】 : 第二十四》条 本省工》程建设?。标准设计《由,。。省,人民:政府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门《审批:实施未经《省人民政府建设行】政主管?。部,。门批准工程勘—。察设计单位不得引用!外省(直辖市—、自治区)的工程】。建,设标准设计图 ! 第二十】五条 工程勘察设】计单位应当》建立健全质量—保证体系建立—责任制严《。格执行各项规章制】度,并接受质量》监督管理工程勘察】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!家有关?规定编制《标明编?制单位名称、—资,质等级、证书编号并!由单位法定代—表人、技术负责人】及有关技《术人员?签字、盖章设计【图纸必须《使用本单位专用图】签并加盖由本省【省人民政府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门统一刻制—的出图专用章—后方:为有效凡《实行个人执业资格制!度,的,专业:须由具有相应资【格的注册执业人【员签字并加盖—。执,业专用章 》 【第二十六条 工程】勘察:设计:应当优先采用—先,进技术、设备—和优质?材料、配套》部件不得在设计文】件中采用《已淘汰?或不符合《要求的产《品, ,    工程【勘察设计单位不得】在设计文件中指【定使用特定》生产:和经营单《位的:材料、?设备因特殊需要必须!注,明的:。应单列目录并加盖本!单位技?术专:用章 》 — 第二十!七条 工程勘—察设计文件实行审】查制:度    — ,初步设计《完成后按规定报建】设行:政,主管部?门或有关部门进行初!步设计审查 — 【    施工【。图设计审查》。应按工程项目分【级管:理权限由相应—部门:组织:进行建筑工》程施工图设计审查】由建:设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其中依法!需进行专项》审查的?由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统一组织 】 【 》 第二十八条 工】程勘:察设计文件的修改】。由原编制单位—负责经?批准的工程勘察【设计文件发生重大修!改时需?报原审批单位审批】其他任?何单位?和个人不《得擅自修改》。 ? ? 第二十》九条 ?。工程勘察设计—单位应?做好:技术服?务负责?交代设计意图解【释设计文件》配合:施工解决施工过程】中因设计而引起的问!题参加交工验收【。、投产试运行和竣】工,验收 】 第三十条 【因工程勘察设计【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!量,问题的应由原工程勘!察设计单位负责修】改工:程勘察设计文件不得!另计工程勘察设【计费用并《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!经济损失如需委托其!他工程勘《察设计单位》。修改的所需工程勘】。察设计费用》由原工程勘察设【计单位承担 】 《。 第三十一》条 勘察设计—单位对其所承接的工!程勘察设计质量【在合理使用》。期内终?。身负:责因勘察《设计原?因造成质量问—题法:定代表人及》技术人?员应依法《承担相?应,的责任 《 第五章《 法律责任》 第三十二条 】工程勘察《设计业务承包人【。或者工程建设—中介服务机构有下】。列行为之一的其【勘察设计文》。件无效?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建设【行政:主管:部,门,依照建?设,工程质量管理—条例及有关法—律,、法规的《规定予以处罚—    (一】)未取?得资质证《书或者超《越资质证书规—定的:范围承接有》关工程业《。务的; 《 — : :   (二)【转包有关工程业务】的;: : ?  【  (《三)转让、出售、出!租,、涂改或《者伪造?。图签:图,章、印章、资质证】书的:; 】    (!四)其他违反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 !。 : ? ? 第三—。十三:条 招标《人、投标人或者工程!建设中?介服务?机构违反有关—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!理规定的《依照有关《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的规定?处罚: 《。 第三—十四条 违反—本办法规定有下列】。行为之?一的由?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改正、没收!违法所?得,并视情节《轻重处以警》告、暂扣或者吊销】资质证书并处—发50?00元以《上50000元以下!。的罚款;   】 , (一)不执行【。国家和?本省颁布的工程【勘察设计《标准、?规范及技《术规程的; 【 :  】  (《二)使用不符—合设计要求》和产:品质:量标准的建筑—材料:、构配件和设备【的 】 ,    有】前款所列行为—属于违反工程—建设强制性标准【的依照建筑工程质量!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!。 【    因】有前两款所列违法行!为,造成重大工程—质量和人员伤亡【事故的应当赔—偿损失?并依法?追究领导者和主要责!任人员?的行:政责任;构成犯【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— 《 【第三十五条 持证】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!办法由省人》民政府建《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在:该,单位:所持勘察设计证【书副:。本上作违《章记录五年内—累计违章记录两【次的限期停》业整改?;记录三次的资【质等级降一级;记】录三次?以上的;吊销—资质证书  【  对情节严重】、多次严重违反工】程勘察设计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工程勘察】设计单位还应—追究单位法定代表】人和直接《责,任人的?责,任并可建议撤换责任!单位:。的,法定代表人 ! 《 : , —。第三十?。六条 工《程勘:察设计单位职工私自!收取、?私分工程勘察—设计费私自收取【设备材?。料生产厂家、施工】单位及?业主的佣金、回【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没收其非法所得!对,当事人可处以— 3000》。0元以?下的罚款并可—建,议所在?单,位,给,予行政处分》;情节严重》的取消其个》人执业资格;构成犯!罪的依法《追究其刑事责—任 — 第三十—七条 工《程勘察设计人员【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!政主:管部:门给予警告、责【令限期改正、没【收违:法所:得可处以30—000元《。以,下罚款情节严重【或造成重大责任事】故、构成犯罪的【依,法追究?刑事责?任 :    (—一):同,时受聘于两个或【两个以上勘察设【。计,单位执业《的; — ,  【 , (二)》私人:挂靠、私下组织【或参与承接勘察设】计业务活动》的; 【。    ! (三?),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!标准的材《料和设备的 【 》 ? 【。第三十八条 —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?建设:行,。政主:管部门在查》处有:关行政违《法案:件时必须有》两名以?上的执法人》。员并出示执法证件】;实:施行政处罚》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!。统一制发的罚款、没!收,财物单据《 :   《罚没收入必须全部】上缴国库 》 : — 第!三十:九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《属于公?安、工商行政管理等!部门职责范围—的分别?由公安、工商行政】管理等?部门:依照有关法》律、法?规和:规定:予以处罚 】 《。第四十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和其—他有关部门》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!、拒绝或《者不及时履行法【。定职责、超》越,。或者滥用职权、泄】露秘密?、徇私舞弊》、行贿受贿索贿、包!庇违纪违法行为、侵!犯公民?和企:业合法权益》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!级主管部门》给予行政《处分;构《成犯罪?的由: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》 — 第四十一条 违!反,本办法规《。定对他人造成损【害的应当依法承担】民事责?。任  《  ?在工:程勘察设计活—动中发?生的民事《纠纷当事《人应:。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!的应当按照双—方签订的仲》裁协议向《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无!。仲裁:协议:或,。者仲裁协《议,无,效的可以依法向【人民法院起诉 【 , 《 — 第四十二!条 当事人对—具体行政行为不【服的可以依》法申请行政复—议或者提起行—政诉讼 第六章】 附则 第四十三!条 本办法自发布】之日施?行 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