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四川:省项目总监理工程】。师,管理办法《
》第,一条 为了进【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!理行业从业人—员的管理规范建【设工:程项目总监理—工程师的《监理行为提高建设】工程监理水平保证建!。设监理工《作质量?;根据建筑法—、建:设工程质量》管理条例《、建:设工程安全》管理条例《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和建:设工程监理》规,范结合?四川省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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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条 凡在【本省行?政区域内从》。事,建设:工程监理活动的【单位: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!均应遵守本办法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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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条《 本办《法所称项目总—监理工程师(以【下简称?项,目总监)《系指由监理单位【法定代表《人书面授权全面履】行监理合同的—。全权负责人主—持项目监理机构工】作的:监理工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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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建设?工程项目监理—。。实行总监负》责制项目《总监不?设,级别全?面负责委托》监理合?同的履行《主持项目《监理:部的工作项目总监】对监理部其他监理】人员的监理行为承】。担管理责《任项目总监》理工程师《实行持证上岗制【度 》
— 第?五条 项目》总监理工程师的发】。证及年审工》作由四?川省注册监》理工程师《管理委员会负—责
! 第六条 为了】进一步提高项目总监!的执业水平对项目总!监作如?下要求
! ,(一)?年龄:在30岁以上取【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!业资格并《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!程监理工《作经验?;,遵纪守法身体健康】。胜,任现:场监理工作的监【理人员可《申报项目总监—。
《 (二)年【。龄在45岁以—上取得?四川省监理》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!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!监理工作经验;遵】纪守法身体健康【胜任现场《监理工?作的监理人员可申报!项目总监
】 (三》),年龄在?5,5岁:以下未取得国家监理!工程师执业资—格的:2008《年,12月31》日后不得担任项目】总监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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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 ?项,目总监只宜担任一个!一等工程《项目:;经建设单位最多】可担任三个》非一等工程》项目
第】八条 项》。目总监在从事—监理活动中必须【履行下列职责
! 1》、,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!。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!、强制性《。标准和制度;遵守职!业道德
— : 2、严格—按照建设《工,程监: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!。工程实施《监理依法行使签字】权
— 3、遵循—独立、客观、公【正的原则从事监理】。活,。动维护?业主和被监理单位的!合法:权益
【 , 4、遵守》国家:、省、市有关—执业资格管理规【定持证?上岗:不挂名虚设》
— 5、工作到位【按照国家规定承担】相应:规,模的工?程监:理工作并按》照国家和《省、市?规定:及合同的约定对建】设工程质量》和安全承担》监理责任
】 , 6?、廉洁从业自觉抵】制腐:败行为
】 7、接受政府】委,托的建设工》程质量安《全监督机构的监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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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九条 项目总【监在实施《监理过程中发现【存在工程《质量、安全事故隐患!的应当要求施工【单位整改;》情况严重的应当要】。求施工单位暂时【停止施?工并及时报》告建设单位》;施工单位拒不【整改或者不》停止施工的项—目总监应当将相关情!况及时向建设行【政主管?部门: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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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实,行项目?总监挂牌上岗制度】。进入现?场项目总监必—须佩戴全《省,统一制做《的“项目《总监工作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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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项目总监变》更,监理单位应保证【经招投标或合同协】商指:定,的项目总监实际进驻!工程现场项目—总监确需变更时【监理单?位应征得建设单位的!同意:并递交书面变更【通,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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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接替主持监理—机构工作的项目【总监必须《。具备本规定第五条的!相应资格
!第十二?条 ?根据工程质》量、建筑安全及工程!建设强制《性条文的要求项目总!监应定期《接受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所?规定的相关继续教育!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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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—项目:总监应?接受建设行政主管】部,门关于规《范监:理市:场、工程质量监理】及安全监理责任行为!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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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违反本—规定:的,企业:和个人由四川省建设!厅分别给予》责令整改、警—告、通报批评、不良!行为记录、网上公】示公告等处理并记入!企业及个人》的信誉档案;涉及】违反国家《法律:法规的?依据有关法律—。法规:条款进行处罚或追】。究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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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— ,本规定自公布之日】。起执行原四川—省项目总《监理工?程,师管理暂行办法【。。(川建厅质》安发[2000]】0500号)同时废!止
第【十六:条 本规定—由四川省建》设厅: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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