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, 甘肃省城市!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】 , (—2002年4—月23日 省建设!厅甘建房〔2—002〕178【号,), 第一条 为】加强全省城市危险】房屋管理,保—障居住和使用—。安全,根据》甘肃省城市房—地,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!条和建设部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】规,定有关规定,结合本!省实际,制定—本,规定 第二条】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!规划区国有土地上】的各类房屋 】 第》三条 本规定所【称危险房屋系指结】构已严重《损坏或?承重构件《已属:危险构件《,随时有可能丧失结!构稳定和《承载能力,不—能保证居《住和使用安全的房】屋 第【四条 城市房屋【所有权人、使用【人应当正《确使:用房屋?,经常对《房屋进行安全—检查、维修养护【     禁止擅!自改变房屋原—有受力结构》,不得?超荷载使用房屋【 第五条 各】级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》门是城市危险房【。屋管理工作的行政】主管部门 第六!条 城市房地—产行政?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!危险房?屋档案?管理:制度,完整妥善保】存,危险房屋鉴定—资料 第七【条 城?市,房屋安全鉴定由具有!房屋安全《鉴定:资质的机构组织进行!,并统一启用由【城市房地产行—政主管部门制—发的“?房,屋安全鉴定专用【章” 第八条】 从:事房屋安全鉴定的人!员,必须持有城市房!地产行政主管—部门颁?发的房屋安全鉴定作!业证书 《     取—得城市房屋安—全鉴定作业证—书须具备以下条件】。: ?    ㈠取得【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】。5年以上或具—有高级专业》。技术:职务;?   《  ㈡?从事相?关专业工作5—年以上; 》     ㈢经【城,市房地?产行政主《管部门专业培训【合格 第九条】 房屋安全》鉴定由申请人向【房屋安全《鉴定机构《申请 第—十条 有《下,列,。情形之一的,—房屋所有《权,人或使?用人应当及时向房】地,产行政管理部门【申请房屋安全鉴【定:  》   ㈠出现不【安全因素的;—     ㈡【达到规定的》使用年限或者达到】前次安全《鉴定确定的》使用:期限的;  【   ㈢《装修改造涉及—房屋结构改》变和:荷,。载,增加的;   】。  ㈣改变》房屋用途《及安全?的, ? 第十一条 使用!人发:现其使用或相—邻的房屋有危险的,!应及:时告知房屋所有权人!申请房屋安全鉴定】房屋所?。有权人?拒不申请安全鉴定】的,使用人可直【接,申,。请安全鉴定 】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!安全鉴定应填写申请!书,申?请书须载明以下【事项:   【  ㈠申《请人姓名《(名称)《、住址?。(地:址);     !㈡,房,屋产权?状,况、坐落、结—构、:建筑面积、使用【性质和?申请:安全鉴定的》部位:; :     ㈢其它有!。关事项 》 ,第十三条《 房屋?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!屋安全鉴定应遵守下!列程序:   】 , ㈠受理申》请; 《。    《㈡制定鉴定方—案; 《    ㈢实施【鉴,定;  》  : ㈣全面分析,【论证定性,作出综】合判:断,提出处理意见;!。     —㈤,签发鉴定文书 】 第十四《条 房屋安全—鉴定应自受理—申请之日《起5日内开始—,,危急房屋应在3日】内开始 —第十五条 房屋安全!鉴定执?。。。行建设?部,颁布的城市危险房屋!鉴定标准对》工业建筑、公共建】筑,、,高层建筑和文—物保护?房屋及其他特—。殊房屋的安全鉴定,!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!术标准、规》。范和规程进行 】 第十六条 —房,屋安全鉴定必须【有两:。名以上鉴定》人,员参加对结》构,复杂的鉴定项目,】应请相关专业人员】或相关部门》参与鉴定 第十!七条 鉴定》为危险?房,屋的,按下》列,规定处理《:    — ㈠:观察使用《适,用于采取《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!,可:。。短期使用,》但需继续《观察的房屋; 【     》㈡处理使用适用【于采取适当安全技】术措:施后:,可:短期使用,但需继】。续观察的房屋;【。   《  ㈢?。变更:使用适用于改—变用途后能安全【使用的房屋; 】  :  ㈣停止使用适用!于无修缮《价值,暂时不便拆】除,,又不危《及相邻建筑》和影:响他人安全的房屋;!  ?  : ㈤整体拆除适用】于整幢危《险,,无修缮价值,危及!安全的房屋 【。   ?  鉴定为非危【险,房屋:的,,应在鉴定文书注】明房屋正常使用【条,件下的有效时—限有效时限不—超过一年 第】。十,八,条 房?屋安全鉴定》文书:自签发之日起5【日内送达;鉴—定为危险房屋的,应!在3日内送达 !第十九条《 房屋?安全:。鉴定:应按标准收取费用】  》  : 鉴定?费及所需资料、检验!等费用由《申请人预交经—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!定费及所需资料、检!验等费用由房屋所】有权人承担;—经鉴定为非》。。危险房屋的,鉴【定费及所需资—料、检验《等费用由申请人【承担 第二【十,条 经房屋安全【鉴,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!,房:屋,所有人?或使:用人应当按照鉴【定,中提出的要求及时】治理或拆《除 第二十一】条, 房地产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对危险房屋治!理,加强监督检查,并】在政府?统一领导下,做【好抢险?救灾工?作 : :    《 其他各有关部门对!危险房屋治理和【抢险解危应当积【极配合,需要—办理:有关:手续时,应当优先、!及时予以办》理 第》二十二条 房屋所】有权人在治》理出租的危险房【屋时,承租人—应予配合 第二!十,三条 出租》房,屋的所有权人拒不按!照鉴定处理意见【。治理的,《承租人可代为治【理,治?理,。费用可以折》抵租金或由房屋【所,。有权人偿《还租赁合同另有约】定的除外 》 第二十四条 异!产毗连危《险房屋?各所有权《人应共同履行—治理责任,治—理费用由《各所有权人按照建设!部关于城市异产毗连!房屋管理的有关规】定分:担 ? 第二?十五:条 因下列》原因造成事故的,房!屋所:有,权,人应承担《民事责任《:,。 ,   ?  ㈠有险》不查或损破》不修;   【  ㈡经《鉴定机构鉴定为危】险房屋而未》采,。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!      【 ,第二十六条》 因下列原因—造成事故的,使用人!、行为人应》承担民事《责任:  【 ,  ㈠使用人—擅自改变房》。屋结构、构件、设】备或使用性质;【     ㈡使用!人阻碍房屋所有权】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!危措施;    ! ㈢:行为人?由,于施工、堆场、碰】撞等行?为危:。及,房,屋 第二十【七条 房屋》安,全鉴:定,机构:在房屋安《全鉴定工作》中有下?列行为?之一的,承》担,赔偿责任;责—。任人员由其所—。在单位或《上级机关给》予行政?处分,构成犯—罪的,提请司法【机关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: 》     ㈠将非】危险房屋鉴》定为危险房屋而造】成财产损失的;【     ㈡将】危险房屋鉴定为非】危险房屋,在有【效时:限内发生事》故的;    】 ㈢因?拖延时间而发—生事:故的;     !㈣将房?屋安全鉴《定资料损毁的 】 第二十《八条: 本规定自发—布之日起《施行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