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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—城市危?险房屋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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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》002年4月2【3日 ? 省建设厅甘—建房〔200—2〕178号)【
?第一条 为》加,强全省?城市危险房屋管【。。理,,保障居《住和使用安全—,根据甘肃》省城市?。房,地,产管理条例第三十】四条和建设部城【市危险房《屋管理规定有—。关规定,《结合本省实》际,制定本规定【。
第二条 本规!定适用于城市—规划区国《有,土地上的各》类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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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本规定所称》危险房屋系指结【构已:严重损坏或承重构】件已属危险构—件,:随时有可能丧—失结构稳《定和承载能》力,不能保证居住和!使用安全的房屋 】
第四条 】。城市房屋所有权人】、使用人应》。当正确使用房屋,】。经常对房屋进—。行安全检查、维修】养护
禁!止擅自改变》房屋原?有受力结构,不得】超荷载使用房屋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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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《条, 各级房地》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城!市危险房屋》管理工作的行政【主管部门
第】六条 城市房地产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建立健全危险房【屋档:案管理制《度,完整妥》。。。善,保存危险房》屋鉴定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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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城【市,房屋安?全鉴定由具有—房屋安全鉴》。定资质的机构组织】进行,并统一—启用由城市房地产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制,发的“房屋安全鉴定!。专用章”
第八!条, 从:事房屋?安全鉴定的人员,必!须持有城市房地产行!政主:管,部,门颁发的房屋安全鉴!定作业证书
! :取得城市房》屋安全鉴定作—业,。证书须具备以下条】件:
㈠!取得中级《专业技术职称5年】以上: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!职务;
!。㈡从事相关》。专业工作5年以上】;
—。。 ㈢经?城市房地产》行政主管部门专业】培训:合格
《 第九条《 房屋安全鉴定由】申请人向房屋安【。全,鉴定:机构申请《
第十条— ,有下列情《形之一?的,房屋所有权人或!使用人?应当及时向房地【产行政管理部—门申请房屋安全鉴定!:
— ㈠出现不安—。全因素的;
】 ㈡达到规定的!使,用年:限或者达到前次安】全鉴定确定的使用期!限,的;
》 ,。 ㈢装修改—造涉及?房屋结构《改变和?荷,载增加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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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㈣改变房屋】用途及?安全的
》
第十一条【 使用?人发现其使用或【相邻的房屋》有,。危险的,《应及时告知房屋所有!权人申?。请房屋安全鉴—定房屋所有权人拒】不申请安全鉴定【的,使?用人可直接》申请安?全鉴定
—第十二条 申请房】。。屋安全鉴定应—填写:申请书,申请—书须载明以》下,事项:
】 ㈠申请人姓—名(:。名称)、住》址(地址);
】 ㈡房屋产】权状况?、坐落、结》。构、建筑面积—、使用?性质和申请安—全鉴定的部位—;
㈢】其它有关事项—
第十三—条 房屋安全鉴定】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!。定应遵守《下列程序:
【。 ㈠受—理申请?;
》 :㈡制定鉴定方案【;
? ㈢实施鉴定!;
》 ㈣全面分—析,:论证定性《,作出?综合判断《,提:出处理意见;
】 ㈤签发鉴】定文:书
第十四条】 房屋安全》鉴,定应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!日内开始,危急房屋!应在3日内开始
! 第:十五:条 房?。屋安全鉴《定执行建设部—颁布的城《市危险房屋鉴—。定标准对工》业建筑、公共—建筑、高层建筑【和文物保护房屋及其!他特殊房屋的—。。安全鉴定,还—应参照有关》专业技术标准、规范!。和,规程:进行
《 第十六《条 房屋安全鉴定】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!人员参加对结构【复杂:的鉴定项目,应请相!关专业人员或—相关部门参与鉴【定
第十—七条 ?鉴定为危险》。房屋的,按》下列规定处理:
! ㈠观察使用!。。适用于采取适当安】全技术措施后,可】短期:使用,但需继续观】察的房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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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㈡处理使】用适用于采取—适当安全技术措【施后,可短》期使用,但》需继续观察的房【屋;
㈢!变更使用适用于改变!用途后能安全使用】的房屋;
! ㈣停止使用适用】于无修缮价值,暂时!不,便拆除,《又不危及相邻建筑】和影:响他人安全的—房屋;
《
㈤整体】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!,无修?缮价值,《危及安全的》房屋
《。
鉴定【为非危险《房屋的,应在鉴定文!书注:明房屋?。正常使用条》件下的有效时限【有效时限不超过【。一,年
《第十八条《。 房屋安全鉴定文书!自签发之日起5【日内送达《;鉴定为危险房【。屋的,应在3日【。内送达
第【十九条 房》屋,安全鉴定应按—标准:收取费用
】。 鉴定费【及所需资料、检【验等费用《。由申请?人预交经《鉴定为危险房屋的】鉴定:。费及所需资料、【检验等费《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!担;:经,鉴定为非《危险房屋《的,鉴定费及—所需资料、检验【等,费用由?申请人承担
】第,二十条 经房屋安全!鉴定机构鉴定—为危房的,》房屋所有人或使【。。用人应当按照鉴定中!提出的要求及时【治理或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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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第二十一条》。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应对危险》房,屋,。治理:加强监督检查,【并在政府统一—领导下,做好抢【险救:灾,工作
《 其他】各有:关,部门对危险》房屋治理和抢险解】。危应当积《极,配合,需要》办理有关手续时【,应当优先、及时】予以办理
》
第二十二—条 房?屋所有权人在治理】出租的?危险房?。屋时,?承租人应予配合【
第二十三【。条 出租房》屋的所有权人拒不】按照鉴定处》理意见治理的—,,承,租,人可代为治》理,:治理费?用可以?折抵:租,金或由房屋所有【权人偿还租赁合【同另:有约定的除外
【。
第二十四条【 异产?毗连危险房》屋各:所有权人应共同【履行治理责任—,治理费用》由各所有权人—按照建设《部关于城《市异产?毗连房屋管理—的有关规定分担
! 第二?十五条 因下—列原因造成事故【的,房屋所有权【人应承?担民事责任:
! , ㈠有险不查或】损破不?。。修;
》 ㈡《经,鉴定机?构鉴:。定为危险房》屋,而未:采取:。有效的?解危措施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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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六,条 因下列》原因造成事故—的,使用人、行【为,人应承担民事—责任: 《
㈠使用!人擅自改变》房屋结?。构、构件《、设:备或使用性质—;
:
? ㈡?使用人阻碍》房屋所有权人对【危险房?屋采取解危》措,施;
《 《㈢行为人由于施工】、,堆场、?碰撞等行为危—及房屋?
: 第:二十七条《 房:屋,安全鉴定机构在房屋!安全鉴?定工作中有下—列行:为之一的,承担赔】偿责任;责任人员】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!机,关给予行政处分【,构成犯罪的,提】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!刑,事责任:
! ㈠将非危险—。房屋鉴定为危险【。。房屋而造成》财产损失的;
【
? ㈡将危险房屋鉴!定,为非:危险房屋,在有效时!限内发生事故的;
!
: ㈢因拖延时】间而发生事故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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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㈣将—房,。屋安全鉴定资—料损毁的
第二!十八条 本规—。定自发布之日—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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