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八章《 ,市政公用设》施
》第五十五条》、 市政《工程:。。设计和建设应当【符合城市规》划,。、专业?规,划和有?关标准?。、规定采用》统一的城市》坐标系统和》高程系统道》路及其隔离》带、河道和》绿地属城市》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城!市规划管理部—。。门分别?以道:路及其隔离带—红,线、:河道蓝线和绿—地,。绿线:为标记?进行统一规划—管理
! 第五十六》条、 道路》。绿,化规定
! (一)》园林景?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!40%红线宽度大】于50米的道路绿】地率不得小于3【0%;红线宽度【在4050米的【。道路绿地率不得小】于25%;》。。红线宽度小于—40米的道路绿【地率:。不得小于20—%
《 (二)】。绿化选栽应符合行】车视距的要求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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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七条、 市政】道路设计中应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!的无障碍坡道及标志!符合方便残》疾人使?用的城市道路—和建筑物《设计规?。范,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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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八条、 在!道路红线《范围:内除按规划铺设【各种管线建》。设公:交停靠站、电话【亭、交通标志、立交!桥、人行地下—通道、人行》天桥、环卫及夜间】照明设施外》不得设?置任何建筑物、构】筑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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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—九条、 在城市道路!上空建设跨路—建、构筑物时主【。干路最小净高不得】。。小于5.0米次干】。路最小净高不—得小于?4.: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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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!条,、 新建、改建城市!桥梁按照桥梁设计规!范要求并遵循—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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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新建《、改:建桥梁的净宽不应】小于规划的道路红线!宽
】 (二)桥梁的设计!应考虑管《。线通过
!。 (三)桥梁【的横断面划分应【与道路横断面—。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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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十一条《。、 沿?规,划河道范围修建码】头、驳岸、》跨河桥?梁或其他建、构筑】物应符合以》下规定
— 》(一)新建驳—岸构筑物前沿应【在规划河道蓝—线以外?
: , (二【)河道改道》时新河?道未建成之前现有河!。。。道不得填堵》
【。 (三)通航—净空应符合规—划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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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六十二《条、 ?凡在规划《道路上申请通行机动!车的:道路开?。口要符合下列规定】
(!一)一个建设项目原!则上允许《开设:一个机动《车道口当相邻道【路为两?条或两?条以上时则向—低一级的道》路上开口并》尽可能远离交叉口】
》。 (二)在城】市道路交《。叉口范?围开设机动车—。道口时其《开口位置在城—市主:。、次干路的机动车道!中心线至《相,交道路?红线:边线的距《。离原则上不小于【50米;在支路【上的其距离原—则上不小《于3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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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》十三条、 各类【管线设置应符—合下列要求
】 《 (一)必须与【城市管线网衔接
!。 (二)!应根据各类管线的】不同特性和》设置要?求综合布置》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!平与垂直净距应符合!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!划规范GB50【289-98及有关!专业规?范的:规定各类管线—原则上应《采取地?下敷设的方式
! (—。三,)管:线干线应《当布置在靠近主要】。负荷中心或者支管】较多的一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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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各种管线其走】向应:尽量与道路中—线相平行横穿道【路的线路应尽—量与道路走向垂【直其埋设深度—应,。。根据道路结构、标高!和管线的安全要求】确定管顶至机动车】道路:路面垂直距》离,不得小于0.7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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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):在,人行道?内,建设各种《管沟其管沟预—制,盖板不得《外露保证人》行道平整、美观【
》 , (六)管线【穿越河道埋设—、架空跨越通航【河道、随桥敷—设,应符合有关专业【技术:规定
! (:七)现有管沟—、线敷设与》规划位置《不符合?的有:。条件应逐步迁移【改造:
(!八)新建城市—道路时?各类管线应与道路】同步:建设现有架》空杆线应《有计划地改》为地下敷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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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六十四条、— 以:下,地段的管线原则上采!用综合管沟》敷设
! (一?)交:。通,运,输繁忙、管线复杂】、管线安排有困难的!。快速路、主》干道以及立体—交叉口等大规—模工程;
】 (二)重】要城:市广场及其》道路交叉《口,;
—。 : (三?)道路与河》流,的交:。叉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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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,不允许?。随时挖掘《路面的路段;—
(!五)开挖《后难以修复的路面以!及某些特殊建筑场】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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