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节! 道路、绿—地带征及《建设规定
第!4.:8.1条《 , 项目?带征与建设
【 (一)项目!带征道路属县—城总体?规划中?明确的?红线宽度1》8米以下的》。城市道路和区间道】路用地一律由项目】单位带?征其:中12米《及12米以》下的区间道》路,由带征单位负责建设!并纳入?规划验?收,内,。容
(】二)项目带征绿【地除钱?陶公路、群》贤,路、金柯桥大道、湖!安线、柯《海线:、,杨绍线城《区段、柯岩大—道、柯袍线瓜渚湖】公园、大小坂湖城市!休闲区内沿》湖,及新杭甬运河、【。内环河?。、外环河、》新三江闸西干河、东!小江、鉴湖江、规划!柯岩江、新开河、萧!甬运:河沿线(柯》桥,古镇保护区除外)等!规划确定的沿河【景观:绿,带由县人民政府实】施建:设管理外其》他地段的绿地由项】目带征并按规划要】求出资建设》列入规划验收内容
!
(三)】按规划?红线要求须》无偿退让城》市道路的用》地应由项目单位【负责带征并按规划】要求建设退》让场地或配》建绿地
》 (四)拍卖!。土地:的道路?。。带征和绿地种—。养按土地拍卖时双方!签订的合同条款【办,理
(五!。)滨海工业区、柯桥!开发委、鉴湖—-柯岩旅游区可结合!。实际参照执行—
《第4.?。8.2条 建【设项目配建》绿化面积在规划【审批:时因客观原因确实达!不到规定指》标要求的应进行易地!绿化县?建设:。局在办理建设—。用地规划许》。可证时应收取不【。足绿化面积部分的】易地绿化补偿费【对,在规划验收时绿化】面积不足审批要求】的应责令项目单位整!改若确实达不到审】批要求的不足部分】应进行易地绿化并】按规:定收取易地》绿化补偿费易地绿】化补偿费的收—费标准由县物—价、:。财政:部门按国家》有关:政策核定《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