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》3,.,2 : 地基基础》的,检验和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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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【.2.1《 天然地》基的基坑《(基槽)开挖后【应,检验开挖揭露的地基!条件是否与勘察【报告一致《如有异常情况应【提出处理措施或【修改设计的建—。议当:与勘:。察报告出入较大【时,应建议进行施工勘察!检验应包括下列【内容
《
,
1 岩土】分布及其性质;
!
,
:
2 地下水情】况;
》
3 》 对土?质地基可《采用:。轻型圆锥动力—。触探:或,。。其他机具进行检验
!
13.】2.2 桩基【。工程应通过》试钻或试打》。检验岩土条件—是否:与勘察报告一致如遇!异,常情况应《提出处?理,措施当与勘察报告差!异较大时应建议进】行施工勘察单—桩承载力的》检验应采用》载荷试?验与动测《相结:合的方法《对大:。直径:挖孔桩应逐》桩检验孔底》尺寸和?岩,土情况
!13.2.3 】地基处理效果—。。的检验除载荷试验外!尚可采用静力—。触探:、圆锥?。动力触探、标—准贯入试验、—旁压试验、波—速测试?等方法并应按本规范!第,。1,0章的规定执行
】
《
13.2.—4 基坑》工程监测方案应【根据场地条》件和开挖支护—的施工?设计确定并》。应包括?。下列内容《
:。
1 支!护结构?的变形;
】
?。2 基坑周边的地!面变:形;
》
?
3: 邻?近工程和地下设施】的变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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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【 地下水位;
】
,
,
5《 渗漏《、冒水冲刷》、管涌等情况
【
?
:13.2.5 下!列工程应《进行沉降《观测
》。。
1 地】基基础?设计等级为》甲级的?建筑物; 》
—。。2 不均匀地基】或软弱地基上的乙级!建,筑物;
》
3 】加层、?接建邻?近开挖?、堆载等使地基【应力发生显著变化的!工程;
》
4 【 因抽水等原因地】下水:位发生急剧》变化的工程;
!
5 — 其他?有关规范规定—。需要做沉降观测的】工程
】13.2.6— 沉降《观,测应按现《行标准建《筑变形测量规范(J!GJ 8)的规定】执行
》。
,
13.2.【。7 : 工程需《要时可?进行岩土体的下列监!测
】1 洞室或岩石边!坡的收敛量测;
!
2— 深基坑开挖【的回弹量《测;
!3 ?土压:力或岩体应力—量测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