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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 》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!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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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7.2》.1 水》文地质参数的测【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!附,录E:的规定
!7,.2.2 地—下水位的《量,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!。
—1 遇地下—水时应量测水—位;
—
2?。 (此款取消)】
3【 对工程有影响】的多层含水层的【水位量测《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!测含水层与》。其他含水层隔—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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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7.2?.3 《初见水?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!孔、探井或测压管】内直接量测稳定水位!的间隔时间按—地层的渗透性确定对!。砂土和碎石土不得】少于:0.5h对粉土和黏!性土不?。得少于8h》并,宜在勘?察结束后《统一量测《稳定水位量测读数】至厘米精度》。不得低?于±2cm
【
7.—2.4 测定【地下:水流向可用几何法量!测点不应少于—呈三:角形:分布的3个测孔(井!)测点间距》按岩土的渗透性、】水力梯度和地形坡】度确定宜为》50~100m【应同时量测各孔【(井)内水位确【定地下水的流向【。
《。
地下水流速的测!定可采用指》示剂法或充电法
!
《7.2.《5 抽《水试验?应符合下列规—定
:
1 【 抽:水试验方法可按表7!.2.?。5选用;
—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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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抽水试【验宜三次降深最【大降:深应接近工程设计】所需的地下》水位:降深的?标高;
》
:
3 水位量测!应采用?同一方法和仪—器读数对抽水—孔为厘米对观—测孔为毫米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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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《 , 当涌水量与—时间关?系曲线和动水位【与时间的《关系:曲线在一定》。范围:内波动?而没有持续上升和】下降时可《认为已经稳》。定;
《
5 —。 抽:水,结,束后应?量测:恢复水位
—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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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.》。6 渗水试验和注!水试验可在》。试坑或?钻孔中进行对砂土】和粉:土可采用试坑—单环法;《对黏性土可》采用试坑双环法【;试验深度较大时可!采用:。钻孔:法
《
7.2.7 !。 压水试验应—根据工程要求结【合工程地《质测绘?和钻:探资料确定试验孔位!按岩层的渗透—特性划分试》验段按需要确定试验!的起始压力、最大】。压力和压力级数及】。时绘制压《力与压入水》量的关系曲线计算】试段:的透水率确定—P-Q曲线》的类:型
7.!。2.:8 孔隙水压力】的测定应符》合下列规定
】
1 测定方!。。。法可按本规范附录】E表E.0.2确】定;
?
2— :测试点应《根,据地质条件和分【析需要布置;
【
》3 ?测压计的安装和埋】设应符合有关安装】技术规?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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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测—试数据应及》时分:析整理?出现异?常时应分析原因并】采取相应措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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