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4 】 混: , 合 土
!
6.4.1! 由细粒》土和粗粒土》混杂且缺乏中间粒径!的土应定名为混合土!
当【碎石土中粒径—小于0.07—。5mm的细粒—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!25%时应定名【为粗:粒混合?土,;当粉土或黏性土中!。粒径大于《2mm的粗粒—土质量超《。过总质量的2—5%:。时应定名为细粒混】合土
6!.4.?2 混《合土的勘《察应:符合下列要求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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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查【明地形和地貌特征混!合土的成因、分【布下:。卧土层或基岩的【埋藏条件; !
2 】 查明混合土的组】成、均?匀性及其在水平【方向和垂直》方向上的变化—规律;
!3 勘探点的间】距和勘探《孔的深度除应满足】本规范第4章的要】求外尚?应适当加密加—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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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应有一】定数量?的探:井并应采取》大,体积工试样进行颗粒!分析和?物,理,力学性质测定;【
5 !对粗粒混合工宜采用!动力触探《试验并应《有一定?数量的钻《孔或探井检验—;
6 ! 现场载荷试验【的承压板直径和【现场直剪试》验的:剪切面?直径都应大》于试验土层》最,大粒径的5倍载荷试!验的承压板》。面积不应小》于0.?5m2直《剪试验的《剪切面面积》不宜小于0.25m!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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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《.3 混合土【的岩土工程评价应包!括下列内容
】
1 》 混合土的承—载力应采用载—荷试验、动》力触探试验并结【合当地经验》确,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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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 混合土边坡的!容,许坡度值可根据现】场调查和当地—经验确定对重要工】。程应进行专》门试验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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