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二章 消《防,安全条件 》 : ,第五条 《火灾高危《单位在建《筑物:投入使用或》者营业后10日内】应当到当地》公安:机关消防机》构办:理火灾高危》。单位登记在》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!收、:备,案手续或《者公众?聚集场所消防安【全,检查合格证时能【够确定申请人—属于:。火灾高危单》位的:公安机?关消防机《。构应当直接予以登记!并通知?申请人   火】灾高危单位办理登】。记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应当予以》登记不?得收取费用不得【。附加条?件 第六》。条 火灾高》危单位使《用的建?筑物、?场所应当遵守消防】技术标准和监督管】理规定?未经公安机》。关消防机构依法验】收、检查合格不【。得投入?使用或者营业;【已经:投入使?用、营业的应当【停止使?用或者营《。业,   火》灾高危单位施工期间!应当严格执行—国,家建设工《。程施工现场消防【安全技术规范保障】消防安全 —第七:条 火灾《高危单位建筑—消防设计范围内【。的消防车通道、防】火间距、消防—车登:高操作?面应当设置》明,显标识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!用   《。 火灾高危单位进】行外墙外保温施【。工应当?使用不燃保温材料 !。 第八条 火—灾高危单位配置消】防设施、《器材、标志应当符】。合下列要《求   【 , (一?)选用消防产品【符合市场准入—规定和消防安全【质量要求《;   》 (?二)设?置种类、数》量、位置等符—合消防技《术标准和管理规【定;  《。 (三)自动消】防系统施工质量合】格并通过具有规【定资质的消防—技术服务《机构检测 》 第九?条 火灾高危单【位配置消防设施、器!材应当?设置以下标识 !    》(一)位置指—示标识; 》  :  (二)禁止占!。用、遮?挡的标识;   !。 (三)使用说明!;    (】四)公安机》关消防机构规定【的其他标识》   火灾高危单!位应当在消防供【水管道设《置,显示阀?门正确启闭的状态】标,识 第十条— 火灾高危单—。位应当采取》。下列消防《。安,全技术防范措施 】    — (一)设置漏【电火:灾报警系统; 【    (二)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!城市远程监控系统】联,网;   》 (三)在厨—。房的规定部位安【装厨房设《。。备灭火?。。装置 《第十一条 火灾高】危单位应当将下列】部位确定为》消防安全重》点部位设《置消防安全标识【    (!一)可燃物品的仓库!商场、市场》的营业区域;—    (二】)易燃易爆》危险品?生产车间、加工车】间,、仓库?。、储:罐;    (!三)燃气、燃—。油用房厨房操作间】; :    (—四)变配电室和【计算机、空调机等】集中用电《设,备用房; 》    (五)消!防,。控制室?、消防水泵》房;:。。 ,    (六【。)避难层(间); !    (七)劳!动密:集型企业的》生产车间、加—。工车间、集体宿【舍;    (!八):医院高压氧舱—、供氧站、实验室、!。。手术室;《   《(九)根据单位火灾!危险性质确》定的其他消防安全重!点部位 第十二】条 火灾高危—单位电?气线路、燃气管【线敷设、《施工应当委》托专业电《气、燃气施工机构】或者:由单位聘用且取【得相应职业》资,格的专?业技术人员实施 】  火灾》高危单位选用的电器!产品、燃气用具【应,当符合国家》有关市场准入规【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质!量要求 第—。十三条 《禁止在楼梯间、前室!、避难层(间)、】。疏,。散走道上和安全出口!处,放置其?他物品、《。障碍设?施,宾馆、饭店、商【场、:市场、公共》娱乐场所、医院【。门诊楼和病房楼等】火灾高危单位3层】以上的部位应当按照!规定配置《救,生缓降?。器、逃生滑》道,、逃生梯、自—救呼:吸器等?逃生辅助装置新建】。人,员密集场所火—灾高危单位应当设】置智能应急照明和】疏散逃生引》导系统 》第十四?条 属于火灾高【危单位?的公众聚集场—所和:生产、储存、销【售易:燃易爆危险》品的企?业应:当按照规定》参加火灾公众—责任保险  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