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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秦皇》岛市保障性安居工】程建设考核评分操作!。细则 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】办公厅关《于印发秦皇岛—市保障性安居工【。程,建设考核评分操【作细则的通知 ! 秦政办〔》2011〕176】号 : 各县、《区人民政府开发【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!门各有关《单位  【   秦皇岛市【保障性?安居工程建设考核评!分操作细则已—经市政?府同意现《印,发给你们《。请认真遵照执行 !二○一一年十二月】一日 ? 第一章 总 】 则 第一条!。 为确保保障性】安居工程考核—工作有序《。进行根据国务—院办公厅关于保障】性安居工程建—设和:管理的指导》意见(国办发〔【2011〕45号)!、河北省城镇住房】。保障办法(暂—行,。)(省长令〔20】11〕6号)、秦皇!岛市人?民政府关于加快【保障性安居》。工程建设《的实施?意见(秦《政〔2?01:1〕65号)、【秦,皇岛市?人民政府《。办公室〈关于—印发秦皇岛市城市】住房保?障工作目标责任制】考核办?法〉的通知(秦政】办〔2008〕2】9号)等文件精神】制,。定本细?则 】 第二条《 考核评》。分总分为100分】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!良好、合格、不合】。格四个?等级考核《95:分以上(含》95分)的为优秀】85:。分以上(含8—5分:)95分以下—的为良好60分以上!(,含6:0分)?85分以下的为合】格6:0分:以下:的为不?合格 第二章【。 , 考核内《容及评分 —第三条 《 年度考核评—价分工作任》务完成情况(32】分)、项目管理与工!程质:量(32《分)、示范项目建】设(:4分)?。、基础工作及—分配管理《(3:2分)四个》部分 》 : , 第四条 — 工:作任:务完成情况评价(】3,2分) 》     —(一:)住房保障年度计】划编制情况》(3分) —。。 :。    评价—。方法:在规定的时限—内,制定、上报、公【开住房保障年度计划!的得:满,分否则不得分;未】制定计划的不得分;!未按:规定:时间上报、未在当】地报纸或网站公布计!划的每一项扣0【.6分 【    《(二)开工套数(】含购、改、》租):(8.?5分) 》    》。 评:价方法在规定—的时间节《点完成工作任务的】得,满,分;未?完成年度责任目标】的不得分未完—成阶段性责任目【标的:每个时?间节点扣1.5分;!。总体完成《但单项未完成—。责,。任,目标:的每项扣《1.5分《在此基础上按抽查项!目中实际开工套【数占抽查项目统计】开工套数的比—例,计算剩余得分 【     【此项:为否决项未》在规定时间完—成总体任务目—标的工作任务完成情!。况评价为0》分 ?     (三)! 【 新开工项目—建设情况《(5.5分)—。    【 评价方《法当年开工套数的】1/3达《到地上?施工阶段1/3达】到,主体:基本完工1》/3进?入基础施工阶段【得满分;凡有一项】达不:到要求进《。度的扣?1.5分未》在,。市政府确定的时间】节点前开工》建设的每收到—一次督办函扣—2分扣?完,为止是?否,达到进度要求根【据,实际:核查情况确》定    】 (四) 【 ? , 结转?。项,目建设情况(4.】5分)   !  评价方法—2009年以前结转!项目全部竣工201!0年结?转多层项目全部竣】。工、高层项目全部】。主体:封顶的得满分—如,有项目未达》到要求?的每一个项目扣【1分扣完《。为止在此基础上按】抽查核实《实际:。建成套数占抽查【项目统计《。建成:套数的比例计算剩】余得分  】。   (五) 】 : 新增廉【租住:房租赁?补贴情?况,(1:.5分) —     评【价方法?完成责任《。目标得满《。分未完成责》任目标的不》得,分     !(六) 》。 项目】土,地供应情况》(4.5分》)     !评价方法按已取【得,土,地批准文件项目套】数占开工套数的【比例计算《得分最高得满分 !     (七)!。 【 配套资《金落实?情况(4.5分【), ,   》  评价方法按财】政落实?资金占政府》。投,资计划的比》例评分最高得—满分 ! 第五条 》 ,项目管理与工程质】量情况?。评价(32分) ! ,  :   (一)—项目布局《情况(3分》)     !。评价方法有1个【项目因选址不当、配!套设施不全不能如】期交付使用》此,项均不得《分该类?。别,为0分?     】(二)?工程质量《。情况(11.5【。分) 》     评价【方法:落实项目法》人责:任制和?终身责任制》项目工程质》量全部合格得—满分每受到市级责令!。整改或处罚》一次:扣1分;每受到【省级:责令整改或处—罚,一次扣2分》。扣完为?止如一项工程—不合格工程》。。质量:评分为0分;发生严!重质量?安全事故、造成【。恶劣社会影响的工程!质量情况为0—分     !(三)?项,。目管理情况(5【.5:分) 《     评价】方法实行《永久性标《牌执:行分户验收制度专】项,配套工程《同步建设的得满【分分类抽查项目【按比例计《算,得,分,计算公式为(抽查】项目中实行永久性标!牌项目套《数/抽?。查项目套数)—×,1.:5+(?。抽查项目中实际实】行分户验收》制度套数/抽—查项:。目套:。数)×1.5+【(抽查项目》中专项?工程配套建设套【数/抽查套数)【×1.5 —     (四)!建设手?续办理情况(—6分)   !  评价方法—按抽查项目》中,建设手续齐全套数】占开工套数》的比例得分最高得满!分   【  (五)信息【。公开情况(6分) !     评】价方法按抽查项目中!。已,公,开套数占《开工套?数的比例得》分最高得满分 【 :      】 第六?条 示范》项目情况(4—分)  【   评价》方法获一个(含【一个)以《上,省示:范项目的《得满分未获得的不得!分 《 第七【条 基础》工作及分配管理【(,3,2分:)  —   (一)政策】体系完善情》。况(:4.:5分) 【    《评价:方法查阅各县—、区:公共:租赁住房《管理办法、保—障性住房《。后期管?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和!保障性住房》配,。建,细则全?部出台得4.—5分缺一项扣1【.5分 《     (】二)准入、》退出管?理制度建立情—况(4?.5分?) : : ,   ? 评价?方法:明确受?理、初审《。、,审核、协作》审核、退出管理【责任的且每个环节】有工作标准的得满分!。没有具?体工作责任和工作标!准的每项扣1.【5分:扣完为止 】    (三—)制度执行情况(5!分): 《    评》价方法严格执行住】房保障?对象申请受理、【审核(?复,核,)、公示、分—配、:退出等制度的得满分!。未,认真执行《。相关标准的每—。项扣1.5分—扣,完,为止出现重大失误】、造成恶劣社—会影响的制》度执行情况为0【分   【  (四《)保障性住》房申请常态》化工作情况》(2分)《  》   评价方法【严格:。执行保障性住房【申请受理、初审【、复核、核》定、公示和登记备案!等办理程序》。按规定时限进行办】。理的得满分未执行】规定标准的》每一项扣0.5分扣!完为止   !  (五)使用管理!情况(7分) 】     评价方!法,定,期,对使用情《况进行检查对投诉】举报及时《查处得满分未建立】定期使用情况检查制!度,的不得分;》对投诉?举报查处不及时或】未处理的每》一项投诉扣》1.:5分扣完为止 【 :     (六【),信息系统应用情【况(:。。。。4.:5分)  】   评价方法【。按录入套数占责任】目标的比例计算【得分最高得》满分 —    (七—)机构建《设(:4.5?分): 《    评》价方法建立健全住】房保障管理机构和】具体实?施机构?配备:与之:相适应?的专职管《理人员工作经—费得到落实的得满】分每一项达不到【要求:扣1.5分 【。第三章 考—。。。核评价及《奖励 第》八条 市》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】导小组?办公室负责考核评】价的具体组织工【作,会同有关部门组成】考,核组对各县、区工作!进行实?地考察根据各县、区!得分:提出评价意》见 !第九条 《 保障性安居工【程建设的评价考【核采取年度评价考】核的方式工作完【成情况截止时间为1!1月3?0,日 :。 》 第十条 【对各县、区工—。作按优?秀,、良:好、合格、不合【格进行评价经市政】。府同意后评价考【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!。作为年底各》县、区住《房,保障工作《目标责?任考核和各县—、区政府《领导班子和主要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!价的:一,项,重要依?据根据?考核:结果确定住房—保障工作先进—单位:评价为优秀的县、区!为住房保障工—作先:进单:。位;对考核》不合格的予以通报】批评并责令限期【整改 】。 , 第十?一条 市》保,障性安居工》程领导小组根—据,省下达?的专项奖励资—金数额和《。各县、区《专项量化评分情【况实:施奖励专项奖—励资金的《分配方法《为评分60分以下】。(不含60分)不】。予,安排:奖励资金;评分6】0分以上(含60】分)8?5分以下(不含8】5分)?奖励系数《为1;85分—以上(含85—分)95分》以下(不含95分】)奖励系《数为1.2》;95分以》上(含95分)【。奖励系数为1—.5各县、区专【项,奖励资金数额=(该!。县、:区,奖励系数《÷各县、区奖励系】数之和)×专项奖励!资金总额度对—保障性安居》。工程建设先进个人也!可给予适当奖励【 第四章 附 ! 则 第十二条 !。 ,本细则由市保障【性安:居,工程领导小组办公】室负责解释 】 第十三条 !。本细则自印发之日】起施行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