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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!市保障?性,安居工程建》设,考核评分操作细则】 秦皇【。岛市人民政府办【公厅关于印发—秦皇岛市保》障性安?居工程建设》考核评分操作—细则:的通知 — 秦政办〔20【11〕1《7,。6号 《各县、区人》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!政府有关部门各有】关,单,位, :     秦皇岛!市保障性安居工程】建设考核评分操作细!则已经市政府同【意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遵?。照执行? 二○一一年十二!月一:日 : 第一章 总【 , 则 》 第一条 为确】保保障性安》居工程考核工作有序!进行根据国务院办】公厅关?于保障性安居工程】建设和管理的—指导意见《(国办发〔201】1〕45号)、河北!省城镇住房保障办】法(暂行)(省长令!〔201《1〕6?号)、秦《皇岛:市人民政《。府关于加快保—障性安居《工,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】(秦政〔20—11〕65号)【、秦皇岛市》人民:政府办公室》〈关于印发秦皇岛市!城市住房保障工【作目标责任》制,考核办?法〉的通知(秦政】办〔2008〕2】9号)等文件精【神制定?本细则 】 ?第二条 考核【评分总?分为100分—考核结果《。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!格、不合格四个等】级考核95分以上】(含95分)的为优!秀85分以上—(含85分)95】分以下的为良—好60分以上(含】60:。分)85分以—下的为合《格60分以下的为不!合格 第二章 !考核:内容及?。评分: 第三条 — 年度考核评价【分工:作任务完成情况(】32分)、》项,目管理与工》程质量(32—分,)、示范《。项目:建设:(4分)、基础工】作及分配管理—(32分)四个【部分 — 第四条 】 工作任务完—成情况?评价(32分) ! , ,    (一—)住房保障年度计划!编制:情,况(3分《)   【  评价《方法在规定的—。时限内制定、上【报,、公开住房保障年度!计划的得满分否【则不得分;未制定】计,划的不?得分;未按规定【时间上?。报、未在当地报【纸,或网站公布计划【的每一项扣0.6分!     】(二)开工套数(】含购、改、租)(】8.:5分:) ?     —评价方法在规定【的时间?节点完成工》作任务的得》满分;未完》成年度责任目标的】不得:分未完成阶段性责任!目,标的每个时间节点】扣1.5分;总【体完成但单项未完】成责任目标的每项扣!1.5分在》此,基础上按抽查项目】中实际开工套数占】抽查项目统计开工套!数的比例计》算剩余得分》     此!项为否决项未在规定!时间完成总体任务】目标的?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!价为0分  !。   (《三): 》 新开》工,项目:建设情况《(5.5分) !     评价方】法当年开《工,套数:的1/?。3达到地上施工【阶,段,1/3达到主体基本!完工1?/3进入基础施工】阶段得?满分;凡有一—项达不到要求进度的!扣1.5分未在市政!府确:定的时间节点—前开工建设的每收】到一次督办函—扣2分扣完为止【是否达到《进,度要求根据实—际核查情况确—定    】 (四) 】 结转项【目建设情况》(4.?5分) 》    》 评价方法》2009年以—前结转?项目全部《竣工2010—年结转多层项目【全部:竣工、高《层项:目全部主体封顶的】得满分如有项—目未达到《要求的每一个—。项目扣1分扣—完为止在此基础上】按抽查?核实实际建》成套:数占抽查项》目统计建《成套数的比例计【算,剩余得?分 :   》  (五)》 《 :。 新增廉》租住房租赁补贴情】况(1.《5分) 【  :  评价方法完【成责任?目标得满分》未完成?责任目标的》不得分 《 ?    《(六) ! 项目土地供【应情况(4.5【。分) 》  :。   ?评价方法按已取得土!地,。批,准文件项目套数占】开工套数《的比例计算得分最高!得,。满,分   【  :(七:) : 配】套资金落实情况(4!.5分) 】    评价方法】按财政落实资金占】政府投资《计划的比例评分最】高得:满分 —。。 : , 第五条 —项目管理与》工程质量情》况评价(32分) ! : ,    (一—)项目布局情—况(3分) — ?    评价—方法有?1个:项目因?选址不?当、:配套设?施不全不能如—期,交付:使用此项均不得【分该类别为0分 !     (【二,)工程质量情况【(11?.5分) 》   》  评价方法落【实项目法人》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!。项目工程质量—全部合?格得:满分每受到市—级责令整改》或处:罚一次扣1》。分;每受到》省级责令整改—或,处罚一次扣》2分:扣完为止《如一项工程不—合,格工程质《量评分为0分;发生!严重:质量安?全事故、造成恶劣社!。会影响的《工程质量情况为【0分  【   ?(三:)项目管理情况(】5.5分) —。     评】价,方法实行《永久性标牌》执行分户验收制【度专项配套工程同步!建,设的得满分分—类抽查项目按—比,例,。计算得分计算—公,式为(抽查项目【中,实行永久性标牌项目!套数:/抽查项目套数【)×1.《。5+(抽查项目【中实际?实行分户验》收,制度套数/》抽查项目套数)×】1.5+(》抽查项目中专项工】程配:套建设套数/抽查套!数)×1.5— 《    《(四)建设手续【。办,理情况(6分—)   【  评价方法—。按抽查项目中建设】手续:。齐全:套数占开工套数的】比例得?分最高?。得满分 》  ?。 , ,。 ,(五)信息公开情】况(6分) 】   ? ,。 评价方法》按抽查项目中已【公开套数《占开:工套数的《比例得分最高—得,满分 《     —。 : 第六条》。 示范《项目:情况(4《分): ?   ?  :评价方法获》一个(含一》个)以?上省示范项目的得】满分未获得的不得分! 《 : 第七《条 基础》工作:及分配?管理:(32分)》   —  (一《。)政策体系完善【情况(4.5分)】    【 ,评,价方法查阅各县、区!公共租?赁住房管理》办,法、保障性》住,房后期管理办法【等管理办法和保【障性住房配建—细则全部出》台得4.《。5分缺一项扣1.5!分 》。    《(二)准入、—退出:管理制度建立情况(!4.5分《)  —   评价方法明】确受理、《初审、审核、—协作审核、退出管理!责任的且每个环节有!工作标准《的得满分没有具体工!作责:任和工作标准的【每项扣1《.5分扣完》为,。止  — ,  (三)制度【执行情况(5分【) 《   ?  评价《方法严格执行住【房保障对象申请受理!、审核(复核)【、公示、分配、退】出等:制度的得满》分,未认真执《行相关标准》的,每项扣1.5—分扣完为止出现【重大失误、造成【恶劣社会《。影响的制度执行情况!为0分  】 ,  (四)》保障性住房申—请常态化工作情【况(2分《)     !评,价方法严格执行保】障性住房申请受理】、初审、复核、核】定、公示和登记备】案等办理程序按规】定时限进行办理【的得满分未执行规定!标准的每一项扣0】.5分扣完为—止     !(五)使用管理情况!(7分)  !   评价方—法定期对使用情况】进行检查对投诉【举报及?时查处?得满分未建》立定期使用情况【检查制度的》不得分;对投诉举】报查处不及时或未】处理的每《一项投诉扣》1.5分扣》完为:止    】 (六)信息—系统应用情况(4】.5分) —     评【价方:法按录入套数占责任!目标的比例》计算得分最高得满分! 《    (七)【机构:建设(4.》5分)  】 ,  评价方法建【立,健全住房保障管理】机构和具体》实,施机:。构配备?与,之相适?应,的专职管理人员【工作经?费得到?。落实的得《满分每?一项:达不到要求扣—1.5分 第三】章 ?考核评价及奖励 !第八条 市保障性!安居:工程领导小组办【公室负责考核评价的!具,体组织工作会同有】关部:门组成考核组—。。对各县、区工作进】行实地考《。察根据各县、—区得分提出评—。价意见 《 第九!条 保障性安居】工程:建设的评价考—核采取?年度评价考》核的方式《工作完成情况—截止:时间为11月30】。日 《 第十条 ! 对各县、区工作】按优秀、良好、合格!、不合格进行评价】经市政府同意后评】价,考核结果向》社会公布并作为年】底各:县,、,区,住房保障工》作目:标,责任考核和各县、】区政府领导班子和主!要领导?干部工?作实绩评价的一项】重要:依据根据考核结果】确定住房保障工【。作,先进:单位评价为优—秀的县、区为—住房:保障:工作先进单位;对】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!报批:评并:责,令,限期整改 ! 第十》一,条 市《。保障:性,安居工程领导小【组根据省下达—的,专,。项奖励资《金数额和各》县、区专项量化【评分情况实施奖励专!项奖励资金》的分:配,。方,法为评分60分以】下(不含60分【)不予安排》奖励资金;》评分60分以上(含!60分)8》5分以下(不含85!分):奖,励系数为1;85】分以:上,(含85分)95分!以下(不含95分)!奖励系?数,为1.2;95分】以上(含95分【)奖励系数为1.5!各县、区专项—奖励资金数额=(该!县、区?。奖,励系数÷各》县、:区奖励系数之—和)×专项》奖励资金总额度对保!障性安居《。。。。。工程建设先进个人】也可给予适》当奖励 第四章 !。 附 则 — ,第十二条 》 本细则由》市保:障性安居工程领导】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! 《 第十三条— 本?细则自印发之日起】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