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秦皇岛市保障【性安居工程建—。设考:核评:分操作细则 —
秦皇岛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】。关于印发秦皇—岛市保?障性安居工程—建设考核评分—操作细则的通—知
秦政办〔!2011〕176】。号
各《县、区人民政府【开发区管《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!有关单位《
》 秦皇岛—市保:障性安居《工程建设《考核评分操》作,细,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!印发给?你们请认真遵照【执行
二○—一一年十二》月一日
第一【章 总 【 则
《第一:条 为确》保保障性安居—工程考核工作有【序,进行根据《国务院办《公厅:关,于保障性安居—工,程,建设和管《理的:指导意见(国—办,发〔201》1〕:。45号)《。、河北省城镇住【房,保障:办法(暂行)(【省长令〔2011〕!6号)、秦皇岛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!保障性安居工程建】设的实施意见(秦政!。〔2:0,11〕65》号):、秦:皇岛市人民政府办】公室:〈关:于,印发:秦皇岛市城市住房保!障工:作目标责任制考核】办法〉?的通知(秦政办〔2!008〕29—号)等文件精—神制定本细则—
— , 第二?条 考核评—分总:分为1?00分考《核结果?分为优?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!合格:四个等级考核9【5分以上《(含95《分):的为优秀8》5分以上(含85】。分)95分以下的】。为良好6《0分以?上(含?60分)85分以下!的为合格60分以下!的为:。不合格
《
第:二章 考核内容及!评分
第三条【 年?度,考核评?价,分工作任务完成【情况(32分)【、项目管理》与工程质量(32】分):、示范项目建设【(4分)、基础工】作及分配《管理:。(32分《)四个部分
【
》。 第四?条 工《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价!(32分)
【 》 ,(一:)住房保障年度计】划编制?情况(3分)
【。
?。。 《评价:方法在规定的时限】内制定、上》。报、:公开住房《保障年度计划的【得满分?否则:不得分;未制—定计:划的不得分;—未按规定时间上报】。、未在当地报纸或网!站公布计划》的每一项《扣0.6《分
《 (二)开!工套数(《含购、改、租)【(8.5分)—
》 , 评价方法在规定!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!任务的得《满分;未完成年度】责任目标的不得【分未完成阶段性责】任目标的每个时【间节点扣1.5【分;总体完成但单项!。未完:成责任目标的每项】扣1.5分在此【基础:上按抽查项》目中实际开》工,套数占抽查项目【。统计:开工套数的》比例计?算剩余得分
【 《 , 此项为否决—项未在规定时间完】成总体任务目—标,。的工作任《务完:。成情况评价为0分】
? 》(三)? 《 《新开工项目建设情】况(5.5》分)
】 评价方法当年开!。工套数的1/3【达到地上施工—阶段1/3达—到主:体基本完工1/3】进入基?础施:。工阶段得满》分;:凡有一项达不—到要求进度》的扣:。1.5分未在—。市政府确定的时间节!。点前开工建设—的每收到一次督办函!扣2分扣完》为止是否达到进度要!求根据实际核查情】况确定
】 (四) !。 : 结转项—目建:设,情况(4.5分【)
【 评价《方法2009年【以前结转项目—全部竣工2》010年结转多层项!目全部竣工、—高层项目全部主【体封顶的得满分【如有项目未达到【要求的每《一个项目扣1—分扣完为止在此【基础:上按抽查核实实际】建成套?数占:抽查项目统计建成】套数的比《例计算剩余得分
】
《 : (五) ! 新《增廉租住房租赁【补贴情况(1.5】分)
】 评?价方法完成责任目】标,得满分未完成—责任目标的不得【分
? 》 (六) !。 项《目土地?供,。应情况?(4.?5分)
! , ,评价方?。法按已取得土—。地批准文件项目【套数占开工套数的比!例计算得分最高【得满分
】 : (:七) 《 》 配套?资金落实情况(4.!5分)
— , ? 评价方法按财政】落实资金占》政,府投资计划的比【例评:分最:高得:满分
【
第五条 】项目管理与工程质量!情况评价(32【分)
?
》 , (:一)项目布局情况】(3:分)
《 评【价方:法有:1,个项:目因选址不当、配】套设施不全不能如】。期交付?使用此项《均不得分该》类,别为0?分
《 (二)工!。程质量情况》(11?。.5分)《。
】评价方?法落:实项目法人责任制】和终身责任制项目工!。程质量全部》合格得满分每受【到,市级:责令整改或处—。罚一次扣1》分;每受到省级责令!整改或处罚一次扣2!。分扣完为止如一【项工程?不合:格工程质量评分为】0分:;发生严重质量安】全事故、造成恶劣】社会:影响的工程质量【情况为0分》
? ? (三)》项目管理情况—(5.5分)
! 评价【方法实行永久性标】牌执行分《户验收制度专项配】套工程同步建设的】。得满分?分类:抽查项目按比例计】算得分?计算公?式,为(:抽查项目中实行永】。久性标牌项目套数】/抽查项《。目套数)×1.5+!(抽查项目中实际】。实行分户验收制【度套数/抽》查项目套数)×【1.5+(抽查项目!中专项工《。。程配套建《设套数/抽查套【数,),×1.5
》
? (四)建设!手,续,。。。办理情?况,(6分)《
《 评价方法】按抽查项目中建【设手续齐全套—数占开工《套数的比例得—分最高得满分—
】(五:)信息公开》情况(6分)
】 评价】方法按抽查项目中已!公开:套数占开工套—数的比例得分最高得!满分
《
! 第:六条 示范项【。目,情,况(4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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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】价方法获一个(含一!个)以上省示范项】目的得满分未获【得的不得《。分
!第七条 《 基础工作及分配】管理:(,32分)
! : (一)政策体系】完善情况(4—.5分?)
【 评价方法查阅各!县、区公共租赁住】房管理办法、—保障性住房后期【管理办法《等管理办法和保障性!住房配建细则全部出!台得4.5》分,缺一项扣1.—。5,分
? ? ?(二)准入、退【。出管理制度建立【情况(4《.5分)
】 评价方法明!确受理?、初:审、审核、协—作审核?、退出管理责任的且!每个环节有工作【标,准的得满分没—有具体工作责—任和工作标》准的每?项扣1.5分扣完】。为,止
? 》 (三)制度执行情!况(5分《)
!评价方法严格执行住!房保:障对象?申请受?理、审核(复核)、!公示:、分配、退》出等制度的得满分未!认真执行相关标【准的:每项:。扣,1.5分扣》完为止出现重大失】误、造成恶》劣社会影响》。的制度?执行情况《为0:分
【 (四)保障性】住房申请《。常态化工作情—况(2?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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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评价方法!严,。格执:行保障性《住房申请受理、初】审、复核、核定【。、公示和登记备案】等办理程序按规【定,时限进行《办理的得满分未【执行规?定标准的《每一项扣《0.5分《扣完:为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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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使用【管理情况(》7分)
— 评价方法!定期对使用情况【进行:检查对?投诉举报及时查处】得满分?未建:立定期使用情况检查!制,度的不得分;—对投诉举报查处不】。及,时或未处理的每【一项投诉扣1—.5分扣完为止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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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六)信—息系统?应,。用情况(《4.5?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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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评价《。方,法按录入套数—占责:任目标的比例—计算得分《最高得?满分
【 (七)—机构建?设,(4.5分》)
《 : : ,评价方法建》立健全住《房保:障管理机构和—具体实施机》构配备与之》。。。相适:应的专职《管理人员工作经费得!到落实?的得满分每一项达】。不到要求扣1.5】分
第三章 【 考核评价及奖【励
第八条 】。。市保障性安》居工程?领导小组办公室【负责考核《评价的具体组织工作!。会同有关部门组【成考核?组,对各县、区工作进】行实地考察根据各县!、区得分提出评【价意见?
】第九条 保障性安!居工程建设的评【价考核采取年度评】价考核的方式工作】完成情况截》。止时间为1》1月:30日
《
第十!条 ?对各县、《区工作按优秀、良】好、合?格、:不合格进行评价经】市政府同意后评【价考核结《果向:社,。。会公布并作》为,年底各县、区—住房保障《工作:目标责任考核—和各县、区政府领】导班子和《主要领导干》部,。工作实绩评价的一项!重,要,依据根据考核结果】确定住房保障工作】先进:单位评价为优秀的县!、区为住《房保障?工作先进单位;对考!核不合格的予以【通,报批评并《责令:限期整改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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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一条 》 ,市保障性安居工程】领导小组根据省下】达,的专项奖励资—金,。数额和各县、区【专项量化评分情况】实施奖?励专项奖励资金的分!配方法为《评,分60?分以下(不含60】分):不,予安排奖励资金;评!分60分以上(含】6,0分:)85分以下—(不含85分)【。奖励系数为1;8】。5,分以:上(含85分)9】5分以下(》不含95分》)奖励?。系数为1.2—;95分以上(含】9,5分:)奖励系数为1.5!各,县、区专项奖励【资,金,数额=(该》县、区奖励系数÷各!县、区奖励系数之和!)×:专项奖励资金总额度!对,保障性?安居:工程建设先进个人也!可给予?适当: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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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附》 , 则
第十二【条 ?本细则由市保—。障性安居工程领导】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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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【条 本细则—自印发之《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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