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廊坊市!县城:总体规划修改工作】规则 — 廊政办[2【011]7》2号 各县—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廊坊》开发区?管,委会市政《府有关部门》 《    《经市政?府同意现将廊坊市】城乡规划审议委【员会章程、廊—坊市:。城,乡规:划专家咨询委—员会章程、廊坊市县!城总体规划》。修改工?作规则、廊坊—市建设?用地规划《管理:办法(试《行):、廊:坊市城?市红线、《绿线:、紫线、蓝》线、:黄线规划管理—办法(?试行)和廊》。坊市:建筑容?积率指标计算规则(!试行)印发给你【们请认真贯彻执行】 :廊坊市人《民政府办公室 【 :。 二Ο一一》年十月十七日 【。 , 廊坊市【县,城总体规划》修改:。工作:规则 第一条 】为进一步规范县城】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维!护县城?总,。体规划的严肃性依】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城乡规?划法、国务院—办公厅关于印发【城市总体规划—修改:工作规则《的通知(国》办发﹝20》10:﹞20号《)、河北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!于印发河北省城【。市总体规《划修改工作规—则的通知(》冀政办?﹝2:010﹞1》2号)?有关规定制定本【工作规?则 : : , 《第二条? 报经廊坊市—人民政府审批—的县城总体规划【修改适?用本工作规则由【省政府审《批的城市总体规划】的修改工《作按照河北省人民】。政府办公厅冀政【办﹝2010﹞【1,2号文件精》神进:行 【 第三条》 县城?总,体规划修改要贯【彻落实科学》发展观维护人—民群众合法权—益有利于完善—城市功能、》优,化城市布局、改善】城市环境正确—处理:局部与整《体、近?期,与长远、需要与可能!、,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促!进城市经济社—会与生态资源环【境,全,面协:调可:。持续发展 】 《第四条 有》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组?织编制机关可按【照规定的《权限和程序》修改县城总体规【划     !(一)上级人民政府!制定的城乡规—划发生变更提出修】改规划要求的; !     (二)!。行政区划调整确【需修改规划的—;  — , , (三?)国务院、省人【民政府或市人—民政府批准重大【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!划的; —     (—。四)经?评,估确需修改规划的】; 》    (》五)其他应修改规】划的:。。事项 【 , :第五条 县城总【体规划修改前县【人民政府《应,根据:中华人?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的要求结合城—市发展和建设—的实际?对原规划的》实施情况进行—评,估评估报告要说明】原规划实《施基本情况和—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!题深入分析论证【修改的必《。要性提出拟修改【的主要内《容以及?是否涉及强制性【内,容, : , 第六【条 拟修改县城总体!规划涉及强制性【内容的县人民政府】除按规定《进行评估外还要就】修改强?制性内容的必—要性和?可行性进行》专题论证编》制专题论证》报告  【   县城总体规划!强制性内《。容包括规划》区,范围、规《划区内建设用—地规模、《基础设施和》公,共服:务设施?。用地、水《源地:和水系?、基本农田和—绿化用地、环境保护!控,制,性指标、自然和历】史文化遗产保护区范!围、城市防灾—减灾设施用地—、法律法规规定【的其:他内:容 《 第七【条 修?改县城总《体规:划应按如下程序进】行 ?     (一】。)由县?人,民政府向廊坊市人民!政府报送要求修【改规划的请》示原规划实施—评估:报告和修改强制性】内容专题《论证报告《应作为?报送廊坊《。市人民?政府请示的附—件一并上报》 ?    《 (二)廊坊市人】。民政府将县人民【政府要?求修改规划的请示】转廊坊市人民政府城!乡,规,划主管部门研—究,办理廊坊市人民【。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应【在15个工作—日内:。对申报材《料进行核查并提出是!否同意?修改及修改》工,作要求等审查—意见报廊坊市人民】政府:同意:后由廊坊市人民政】府批复县人民政府】 《    《(三)县人民—政府根据廊坊市人】民政府批复组织修】改县城总《体规划委《托具有相应资质【的规:划编制单位编制规划!修改方?。案规划修改》方案应?。。。进行公告《。、公示征求专—家和公众意见并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】后报本?级人: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审议 !     修改】后的县城总体规【划由县?人民政府报廊坊市人!民,政府审批报》。批材料?包括县城总体规【划,文本图纸《、修改方案专题论证!报,告、专家评审意见及!采纳:情况、公众意见及采!。。。纳情况、县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审】议,意,见及采纳意见—    【 (四)市城乡【规划:主管:。部门负责及》时,对报批?材料:进行初步审核并提】出意见对材》料不齐全或内容【不符合?要求的?应要求县人民政府】补充完善 【     (五)对!报,批材料符合》要求的市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应》在,20:。个工作?日内对修改后的县】城总体规划进行审】查并提?出审:查意见报廊坊—市,人民政府由廊坊【市人民政府》批复县人民政府【 , ?  :  廊坊市人民政】府不同?意修:。。改后的县城总—体规:划县人民《政府应按《照批复意见》对县城总体规划【再,行修:改完善后由县人民政!府报廊坊市人—民政府审批》 ?。 第—八条 依法》应当:修改县城总体规划】而县:人民政府未提出【修改的市城乡规划】主,管部门应督》促县人民政府按【照法定程序开展总】体规:划修改工作》 , 》 第九条》。 县人民政府应参】照本工?作规则制定建制【镇总体规划》、乡、村《庄规划修改工作规则! 》 第十条 本】工作:规,则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!释权归廊坊市—城乡规划《局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