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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?省建:设工程质量监—督,管理条例 (20】06年10月20日!黑龙:江省第十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?十三次会议通—过 根据201【8年4月26日黑龙!江省第十三届人【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,会第:三次会议黑龙—江省人民代》。表大会常务》。委员会关于废止【和修改〈黑》龙江省统计监督【处罚条?例〉等?72部地方》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!根据201》8年:6月28日黑龙江省!第十三?届人民代《表大:。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四次会议—黑龙江省《人,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关【于废止?和修改<黑龙江省】农作物种子管—理条例>等63部地!方性法规的》决定第二次修—正)     第!一条 为加》强兴凯湖国家—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!和管理保持湿地【。生态:系统:功能和生《。物多样?性实现自《然资源的可》持续利用维护—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!然的:。和谐根据有关—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》结合保护区》实际制定本条例【     第—二条 兴凯湖—国家:级自然?保护区(以》下简称保护区)位】于东经131°【58′30″-13!3°07′30″北!纬45°01′0】0″-45°3【4′30″具体【界线和面积以—国家批?准的文件为准   !  第?三条: 从:事,与保护区相关活动的!单位和个人》应当遵守《本条例?     第四条 !保护区的建》设和管理应当坚持】统一规划、依法【。管理、严格保护、】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!的原则  》。。 ,  第五条 保护区!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纳!入省和鸡西市—人民政?府经济和社》会发展规《划   《  第六条》 ,黑龙江兴《凯湖国家级自—然保护区管理局(】。以下简称管理—局)是?保护区的管理—机构隶?属,于鸡西市《人民政府负》责保:护,区的保?护、:规划、利用和管理】工作具体组织本【。条例的实施业—。务上接受省林业行政!主管部?门的指导和监督【省建设、水利、【国土资源《、环保、《农业、旅游等部门依!照法律、法规—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!    第七条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都有对》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!和生态?环境进行保护的义】务对:破坏资源、污染【环境的行为有进【行,检举和控告的权【利,     第—八条 管《理局的主要》职责是 (》一)贯彻执行国家】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; (—二)开展《自然资源和》生态环境保护利用】的科学?研究、科学普及和】宣传教育《工,作,; (三)组织保】护,区总体规划》和,专项规?。划的编?制、修订《和实施; (四【。)制定?保护区的管理制【度并组织《。。实施; (五)按照!规划和权限审批保护!区实验区内的建设项!目; (六)负责】病虫鼠?害防治、疫源疫病】监,测,和野生动植》物保护工作; 【(七:)开:展国际、《国内保护区工作的交!流与:合作; (八)【在当地人《民政:府的领导下开—展森林?防火工作; —(,九)对保护区的开发!、建设?、,保护:。和旅游服务行业进】行管理和《监督依法查》处破坏保护区资源和!环,境的违?法行为 《    第九条 】保护区总《体规划由管理局组】织有关单位》编制按照国家规【定的程?序报批经批准的【保护区总体规划应当!。严格执行《任,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变更;确需变!更的应当《按照原批《准程序?报批     第】十条 保护》区内各单位编制的】各类保护利用—专项规?划应当符合保护区】。总体规划经》管理局同意后按【照,规定程序报批  】   ?第十一条 需要【。在保护区内建设【。的项目应当进行环】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!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】并按照国家和省有】关规定办理审批手】续 保护《区内不?得建设污染环—境、破坏资源或【者,景观的建《设项:目 第十《二条: 保护区内》禁止砍伐《、,放牧、狩猎、捕【捞、采药《、开垦?、烧荒、开矿—、,采石、挖沙等损害自!然资源和《生态环?境的行为以及法律】、法规禁止的—其他行为《 第十?三条: 保护区划分为核心!区、缓冲区和实【。验区 管理局应当】。在国家?批准确定的》保护区界线》和核心区、缓冲区、!。实验区的分》。界线上设立界—标     —第十四条 》禁止任?何人:进入自然保护区的】核心区?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!须进入核心》区从:事科学?研究观测、调查【活,动的应当事先向管】理,局提交申《请和活动《计划并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】 核心区内现有的】耕地:应当逐步退》耕,还湿、还林、还【草,;现有的居》民应:当,有计划地迁出  】   第十五—条 禁止在缓冲区】开展旅游《和生产经营活动【因教学科研的—目的需要《进入:缓冲区从事非破坏】。性的科学研究—、教学实习和标【。本采集活《动的应当事先—向管理局提交申【请和活动《计划经?管理局批准 —经,批准:进,。入缓冲区从事前款规!定,活动的单位和—个人应当在指定【的,时间、地点》、路线、范围内【进,行按照批准的品【种、数量采》集标:。本各项活动均应当接!受管理局《的管理和监督并将活!动成果副本提交管理!局存档  》   ?第十六条 实验区】禁止扩大耕》地面积?对原有?。耕地鼓励发展无公】害农业或者退耕【还林、还草、恢复】湿地  《   ?第十七条 在实【验区开展参观、旅】。游活动的应当符合】总体规划由管—理局编制方》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!保护:区,管理目标 在实验】区内开?展旅游活动不得【。破坏自然生态环境】不得开设与自然保护!区保:护方向不一致的参】观、旅游《活动     【第十八?条 保护区》应当建立《健,全对保护区内病饿】、受伤、《被困、搁浅》、迷途的国家—和省重点保》护,野生动物的救护机】。制任:何,单位和?个人都有《救护国家和省重点】保护野生《动物并及《时报告?管理局?的义务  》   第十九—条 保护区内的【水资源应当优—。。先保证人《民群众生《活用水和《湿地生态用水工农】业生产用水应当制定!科学的?用,水,计划按计划取用直】接取用?保护区自然水资【源的:单位和?个,人应当持有取水许】可证在?。向水行?政主管部门报送用】。水计划和用水—总结的同时应当【抄送管理《。局备案    【 第二十《。条 流?入兴凯湖的河流【上游新建水利工程】应当事先征求—管理局的意》见不得影响保护【区的生态《。用水:。兴凯湖?流域县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建立流—域,。生态环境质》量,监,测,。体系:发现重点《污,染物排放总量—超过控制《标准的水质未达【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!质要求的《取用水对保护区【。生态用?水,造成影响的》应当立?即采取控制措施【同时报?。告省环保、水—利和:林业行政《主管部门     !。第二十一条 —保护:区水域中的船舶【实行总量《控制:船舶的具体数量由管!理局提出意》见,报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!    第》二十二?条 保护区水域【中的船舶排放的含油!污水、生活污—水,应,当符合国家船舶【污染物排放标准;】船舶的残油、废油应!当到:管,理局指定的地—点回:收禁:止排入?水体;?禁止向水体倾倒【船舶垃圾《    《 第二十三条 保护!区内从事农业—生,产的:单位和个人在施用】农药、化肥时其包装!物和废弃物不得随】处丢弃     第!二十四条 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向保护区内倾倒固体!垃圾排放的废—水、废气必须—达到国家《或者地方污》染,物排放标准》超过标准的应当限】期治理    【 第二十五条 管理!局应当开《展对保护《区资源的普查—和专项调查工作建立!保护区生态环境【质量监测《体系收集整》理研究成果》、,监测数据建设和完善!档案信息管》理设施     】第二十六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!。二款和第十三条第】二款:规定的由管》理,局责令其停止—违法:行,为,处以一百元以上五】。千元以下的罚—款 第二十》七条: 违反本条例—。第十二条规定在【保护区进行》砍伐、放牧、狩猎、!捕捞、采药》、开垦、烧荒、开矿!、采石、《。挖,沙等活动《的单位?和个人?除可以?依照有关法律、行】政法规规定给—予处罚的《。以外由管理局没收】违法所得责令停【止违法行《为限期恢复原状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!。施;对保护区造【。成破坏的可以—处以:三百元?以上一万元以下【的罚款     第!二,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!第十七?条规定的由管理局责!。令改: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停!止其经营活动  】 ,  第二十九条 法!律、行政法规—另有规定的从其【规,定,     第三【十条 ?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!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》由有关部《门对其主管人员和直!接责任人员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 【(一)不严格执【行保护区发展建设】规,划的; (二—)不认真履行管理】局主要职责的; (!三)发现违反本条例!的行为未及时—依,法查处?的,; (?四)违?。反本条例《的其他行为  【   ?第三十一《条, 本条例自20【07年1月1日【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