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A — 本规程用》词说明
《
?
A.0.1 !为便于在执》行本规程条》文时:区别对待对要求【严格程度不同—的用词说明如下
!
【 (1)表示—很严格非这样做不】可的用?词
《
:
】 正面词采用【“必:须”;
【
》 : , 反面词采【用“严禁”
【
,
? (2—。)表示严格在正【常情况下均》应这样做的用词
!
:
》。 正【面词采用《“应”?;
【 — 反面词采用“!不应”或“不得【”
—
(3)表!示允许稍《有选择在条件许可】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!词
】。 》 正面词采用“!宜”;
】
! 反面词采用“不】。宜”:;
?
— : ? , 表示允许有—选择在一定条件【下可以这样做的用】词采用?“可”
】
A.0《.2 ? 规程?中指定应按其—他标准、规范执【行时写法《。为“应符合…—…的规定”或“应】按……执行”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