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市建—筑市场施《工、监理企》业诚信信《。息登记?办法(试行)—
关于印发【宜,春市建筑市场施工、!监理企业诚信信息】登记办法(试行)】的通知?
各县(《。市、区?)城乡规划建—设局:、,明月山?。风景名胜区规—划建设局、》。。市经:济开发?区规划建《设局、宜阳》新,区,规划建设分局各【建筑:业企业
《 根据住【建部建筑《市场诚信行》为信息管理》办法和市政》府关于加快建筑业】发展的意见要—求,为强化我市建筑市】场诚信管理》规范建筑市场行【为现印发宜春市建筑!市场施工、监—理企业诚《信信息?登记办法(》试行:)给你们请认真遵】。照执行?企,。业现在可以登记20!13年3《月1日正《式施行
二○一【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! ,
: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!建筑市场监督管【。理规范建筑》市场秩序建立更加】公开、公平、公【正的建筑市场—竞争环境完善市场】。准入和清出制—度有:效预防和遏制建【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!的发生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建筑法、国!务院建?。设工程安全生—产管理条例、建设工!。程质量管理条例、住!建部建筑市场诚信】行为信?息管理办法、—宜春市政府关于加快!建筑业?发展的意见(—宜府发[《。2,012]16号)】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!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办法
】
第二条 本办法】适用于本市、市【外进宜建筑施—工、监理《企业所称的市外进】宜建筑施工、监【理企业是指企—业法人营业执照【注,册,地不在本市范围内】具有建设行政—主,管部: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!。资质证?书,。。、监:理,企业资?质证书从《事施工、监理—土木工程《。、建:筑工程、线路管【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!装修工程的新建、】扩建、?改建等?。活动的企业
第三!条, 宜春市城乡规【划建设局(》以下简称市建设局】),具体负责《建筑:施工、监理企—业的:诚信信息登记工作】
:第,四条 ?凡进宜参《与建筑市场活动的施!工、监理企业须【在宜春市城乡规【划建设局办理进宜】诚信信?息登记手续凭—核发的宜春市—建筑行业《诚信:信息登记证(以下】简称登?记证)承揽工—程业务
《
第五条 本市企业!办理:诚信信?息登记应《将企:业,的主:要技术管理人员按】要求进?行登记市外施工、】监理企?业首次办理进宜诚】信信息登记时—。应预先购《买,企业身份锁》按要求?准确:上传电子文档—无电子文档不予【受理并提供一套【诚,信,信息登记《。材料的?复印件?(看原件)已登【记的主要技》术管理人员因工【作原因确《需变更的《。应办:理相关变《更手续没有办理视】为违规?。。行,为同时企业法—定代表人须本—人来宜签订承诺书办!理登记证《
第六条 市外进!宜施工企业申—请办理企业诚—信信:息登:记应具备以下—条件
》。 企业取得省级以!上建设行政主—管,。部门:。颁发:的施工企业资质【证书设立企业驻宜负!。责人、技术负责【。人(有相应职称)】原则上在《宜有固定的办—公场所一级以上【(含一级)企业不少!于20?0,平方米?二级:企业不少于》1,5,0平:方米三级企业—不少于1《00平?方米进宜注册建【。造师一级以》上(含一级)施工】企业:一级注?册建造师《不少于?。3人二级《注册建造师》不少于?2人施工员、质【检员:、,安全员、造价—员分别不少于5人】;二级施工企业建】造师(注册》建造师不少》。于3人)不少于5】人施:工员、质检员、安】全员、造价》员,分别不少于5人;】三级施工《企业建造师》。(注册建造师不【少于2人)》不少于4人》施工员、质检员、安!全员、造价员分别不!少于4人;近两年】来无违法《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!所施工的工程项目】未出现质《量安全责任事故省外!临时:建造师不予认可【市外带*号》临时建造师不予【认可
第七条【 市外施工》企业申请办理登记证!应提交?的材料
》 : (一?),市外施工企业进宜】基本:情况登记表;
! (二)外省【企业进宜应提—供省住?。建厅省外《。施工企业进赣基本】情况登记表;
! (三)企—。业营业执照、组【织机构代码证、【资质:证书:副,本、安全生产许可证!。。;
—(四)企业法人代】。表身份证、承诺【书,(见样本);
【 (五—)企业的公章、印鉴!。备案表(样章);
! (六)企】业驻宜负《责人、驻《宜技术负责人的【任职文件、安—。全,生产考核证、职【称证书、身》份证、社保缴费凭】证;驻宜建造师的注!册证书、安全生产】考核证?、身份证、社保【缴费凭证;施工员、!质检员、安全员【。、造价员的身份【证、上岗证、—社,保缴费?凭证:;
?。 : (七)《企业注册所在地市】。级以上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门的介?绍信未出现》。质量安全责任事故】及,无拖:欠农民工工》。。资的:证,明; ? ? ,
, (八)【固定办公场》所的证?明材料(房屋租【赁合同或《房屋产权证)
【
第八条 市外进】宜监:理企业申请办理企业!诚信信息登记—应具备以下》。条件
《 企《业取:得,。省级:。以上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门颁发的工程监】理企业资《质证书设立》企业驻宜负责人【、,技术负责人原则上在!宜有固定办公—场所面?积不少于100平方!米;进宜注册监理工!程师不少于3人省监!理,工程师不少于5人省!监理员不《少于8人;近两年来!无违法违规》和不:。良行为记录所监理】的工程项目》未出:。现质:量安全责任事—故,
,
第九条 》市外工程监理企业】申,请,办,理企业?诚信信息登记应【提交的材料
【 (一)市外】。工程监理企业进【。宜基本?情况登记表;
【 , (二)省外企!。业进宜应提供省【住建厅省外工—程监理企业进赣基本!情况登记表》。;
? (三》)企业营业执照【、,组,织机构代码证、资】质,证书副本;
【 : (四)企业法人代!表身份证、承—诺书(见样本);
! 《(五)企业公章、】印鉴:备案表(样章);】
(六)】企业驻宜负》责人、驻《宜,技术负责人》(有相应职称)的】任职文件职称证【书,、监理工程师注【。册证书、《身份证?。、社保缴费》凭证;驻宜监理工程!师的:注册证书、身—份证、社保》缴费凭证《省监理工程》师证、?省监理员证、身份证!、,劳动合同、社保缴】费凭证;
》。 (七)企】业注册所在地市级】以上建设《行政主?管部门?出具:企业近两年所—监,理的工程未出现质】量,安全责任《事故的?证明材料《;
》 (八)固定办【公场所的证》明材料(《房,屋租赁合《同及房屋产权证【);
【(九)常规检—测设备发票、图片(!其中全?站仪:和混凝土回弹仪不】得少于一《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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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条 施工、监理企业!取得登?记证后在参加—每项工程项目—投标或参《与工程建设前均须向!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出具登【记证没有《出具登记证招标【代,理机构对其投—标文件不予受理;】参与工程建设—主要人员必须是企】业办理企业诚信【信息登?记,人员其他人员不予认!可企业诚信信息【可在宜春市城乡【规划建设《。网(网?址www.ycc】j.g?o,v.cn)上诚信】。。平台查询《
第十一条 各】。县(市、区)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!实加强对登记证【的管理原则上特【级施工企业登—记证四本一级施工企!业叁本二级》、三级施工企业贰】本监理企业两本对】。没有办?理登:。记证的企业进宜承】。揽,业务要督促其—尽快办理原则上不超!过一个月逾期未【办理列为《不诚信企业进行网】上通报;对已办【理登记证《的施:工、监?理企业要不定期【对,施工现场进行监督】检,查主要检查施—工现场?的建:造师、?监理工程师、—省,监理员、施工员【。。、质检员、安—全,员、造价《员是否是中标单位人!员是否与中标通知】书和网上《公布的诚信信息【。登记情况一致以防】止转包、《挂,靠等违法违规—行为发生《确,保工程质量和施【工安全对《建造:师、监理工程师、省!监理员及《施工员、质》检员、安《全员、造价员不到位!、不切实履行施【工职责和存在—违法违规行为的【施工:、监理企业负责【工,程项目监管的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门要及时责令其【纠正并?。按规定严肃处—理同:时按宜市建》。字[2012]4】4号文件要求对企】。业不良行为》进行:扣分
第十二条 !对违反本规定—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视情节《轻,重,给予责令整》改、通报批评、收回!登记证?删,除网:上信息处理》
》(一)进宜企业【在宜无?固定的办公场所【主要:技术管理人员—实际到位情况与【登记的资料》。不相符?的;
【(二)招标投标过】程中存在围标—串标、弄虚作假或】者违反招标投标法律!、,法规、?规章、?。规范性文《。件等:有关规定的;
! , (三)企业管理不!规范:。机构不健全工—程质量、安全—。生,产、文明施》。工保证体系》。不到位项《目管:理机:构的管理人员—设置:与施: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!适,应注册建造师—、施工员、质检员】、安全员、造价员长!期不在施工现场【(经4?次,以上检?查均不在施》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!在,施工现场)特殊工】种作业人员》未取得?职业资格证书或【从业:资格证书上岗的;】
(四)允!许其他单位》或,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!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!工程:转包:或者违法分包的【;,
(五)】出租、涂《改、伪造或采用不正!当,手段骗取诚信信【息登记的
】 ,。。(六)?不及:。时办理相《关变更登记手续【的;
《 : (七)劳》动,用工管?理,。不规范克扣或拖【欠务工人员工资【的;
(!八)在宜《施工期间发生—建筑市场违法—违,。规,行为或?质量安全等》级,事故的;
— (九》)在建工程创—标化工作《不合格?的;:
: (十)—市组织重《大检查?活动中不《合格的;
!(十一)按宜市建】字[20《12]44号对企】业不良行为进—行扣分处理超—过标准的《;,
(十二】)其他违反》法,。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行为的
第十三条! 施工、监理企【。业,。遗失登记证应在本市!登报声明作废后重】。新补发
第—十四条 进宜企业】终止在宜承接业务】应到:市建设局办理离【宜手续同时注销企】业登:记信息上缴登记证
!
,第十五条 》本办法由宜》春市城?乡规划?建设局负责解释
!第十六条 本—办法:自2013年3月】1日起施《行
《 附1、企业【法人:代表承诺书;
【 》 2、》企业公章《、印鉴备案表;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