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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石家【庄市:。水资源管理条例【 ? :(201《0年10月21日】石家庄市第》十二届?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二十二】次会议审《。议通过? , 2:010年1》1,月26日河北省第】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次,会议批准) 河北!省人: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《关于批准《石,家庄市水资》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! (20】10年1《1月:26日河北省第【十一届人民代—表,大,会常务委员会—。。第二十次会议通过】))     】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次会议决】定批准石家庄市水资!源,管,理条例由石家庄【。市人民?代表大会《常务委?员会公布施行 】石家庄?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 公 】。 告 》。    《石家庄?市水资源管理条例】已经20《10年10月—21日石《家,庄市第?十二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,十二次会议审议通】。过2010年1【。1月26日河北省第!十一:届,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十?次会议?批准现予《以公告自《2011年》5月1?。日起施行《 石?家庄市人大常—委会 ? , ,。 2010》年12月1》。6日 第》一,章 总? 则 第一【条 为了加强水【资源管理《合理开发、利用、】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!挥水资源综》合效益促《进经济和社》会可持续发展根【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水法、【国务院取水许—可和水资源》费征收管理条例等】法律、法规结合【本,市实际制定本条例】 第?二条 本条例所称】水资源?包括地?表水、地下水—以及再生水 第三!。条 本市行》政区域内开发、利用!、节约、保护和【。管理:水资源适用》本条例 第四条】 开发、利用—、节约和保护水资源!。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!顾综合利用》讲求效益协调好生】活、生产经营—和生态环境》用水 第五条 各!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!措施厉行《节约用水推进节【水型社会建设 第!六条 市、县(市)!区人民政府应—当鼓励节约》和保护?水资:源对节约《、保护水资源—成绩显著的单位【和个人应当给—予表彰和奖励 】    任何单位和!个,人都有节约、保【护水资源《的义:。务对浪费、破坏水】资源的?行为有?权,制止、举报》。和控告 第七【条 各级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和健:全水:行政:管理体制完善管理】职能     】市和县?(市)区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。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】的管理?和监督工《作     【市和县(市)区【人民政府发展改革、!城,乡规划、环境保护、!交,通,运输、建设、国土】资源、农业、渔【业、林业《、公安等《部门应当《按,照职责分工》做,好本行政区》域内水?资源开发、利用、】节约和保护的相关工!作, 第二《。章, 水资源《规划和开发利用 !第八条 市和县【(市)矿《。区,人民政府应当制【定水资?源综合?规划和专业规—划 第《九条 制定水—资源规划应》当进:行水资?源,综合科学考》察和调?。查评价内《容应当包括特殊旱】涝灾害、战争状态】等非常?情况的应对预案【为制定国民经济【和社会发展规划提】供依据 《     水资【源综: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!价由:市和县(市)区人民!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会同有—关部门组《织进:行, 第十条 —。市人民政府水行【。政,。主管部门会同发【展改革、城乡规【划、国土资源、环】境保护等有》关部:门和县(市)区人民!政府依法编制本【行政区?域水资源综合规【划报本?级人民政府批—准并报?上一级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。备案   —  :县(市)矿区—。水,资源综合《规划由本《级人民政《。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同级有关部门【依,据市水资源综合规划!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!批准:并报上?一级人民《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备案 【    市》和县(市)区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!同有:关部:门依法编制本行【政区域水《资源专业规》划报同级《人民政府批准— 第十一条 市和!县(:市)区水行政主管部!门会同有关部—。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!期供求规划和本地】。。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地!水中长期供求—规划经?发展改?革主管部门审查、】本级人民政》府批准后《执行 第十二条】 市和县(市)、】区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》。管部:门会同有关部—门依据本行政区域】。水,中长期供求规划【和上级批准的取水许!可总量?控制:指标制定年度—水量分配方案和调】。度计划   【。  分配使用调【入水根据用水数量】和类型实《行配给制度 第】十三条 开发、利用!水资源应《当首:先满足?城乡居民生活用【水,兼顾:生产经营和》生,态环境用水;—优先开发利用地【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!下水优化配置—。调入水科学利用雨】水和再生水》 第十四条 【各级人民政》。府应当统一规—划集雨工程采用集雨!新技:术科学开发利用雨水!资源    【 鼓励单位和个【人建:设集雨工程 【  :  市政排》水管网应当实行【雨污分流城市广场】、公园等公》共活动?场所地面铺设应当采!用有利于雨》水,渗透的建筑材料城】市道路隔离带和绿】地建设应当有利于含!蓄雨水 第—十五条 本市将【再生水纳入》水资源统一配—置和:调度  》   ?。本市市区内实行再】生,水,价格优?惠,和再生水用水设【施建设费用补贴或】减免制度,鼓励使用!再生水   【  再生《水优惠价格》由市价格行》政主管部《门会同有《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!。 第十?六条 河道、景观】补充:水应当优先》使用再生水;—再生水供水》区域内的施工、【洗车、降尘、园【林绿化、道路洒水】和其他市政杂—用水应当《使用再生水 第】十七条 《再生水供水》企业应当与用—户,签订供水《合同:供水水质、水压应】。当符合?国家相关《标准 第十八【条 农业灌溉工程】在确保农业》。生产用水的前提【下可以为工业—生产:、城:镇集中供水》、,改善生态环境等非】农业生产《单位:提供水源《保障 ? 第十九条 地【下水开?发、:利用应?当遵循总《量控制、《计划管理、》分层取?水、采补平衡的原则!出现地面《沉,降、塌陷等地质环】境灾害情《况,时,应当停止开》采地下水   】  禁止任何—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!。可自建?。取水工程设施—取用地下水 【第,二十条 《地下水开采实—。行总:。量控制     !地下:水开:采控制总量由市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依据水文勘查测算】结果制定 —    地下—水取水单位或个人年!度取水指标由所在地!市和:县(市)《矿区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根据》控制总量分配—下达 第二十【一条 在地下水严】重,超采区?市人民政府水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城乡规划、国土】资源等?有关部?。门划定限制开采【区或禁止开采—区经市人《民政: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!府批准    】 在限制《。开采区内应该根据】超采程度核》减开采控制总量和】取水单位年》度取水指标 —    《 在禁?止开采区内应当停止!新,增取水许可对已【经许可的现有取水井!应当限期关停限期】时间由水行政主管部!门会同有《关,行,政主管?部门本着从速—关停的精《神确定限期最长【时间不得超过—三,。个月 第三章 水!资源保护和节约 】 第二十二条 【市和县(市)区人民!政府:水,行政主管《。部,门会同人民政府【环境保护《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其他有关部门拟定本!行政区域内河流【、,水库:的水功能区划报【。同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并报上一级【。水行政?主管部门和》。环境: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?备案 第二十三】条 市?和县(?市)区水行政—主管部?门应当按照水功【能区对水质》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!净化能力核定该【水域禁止或限制排放!污染物种《。类和总量向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提出禁止或限【制排污的意见 】。    《水行政主管部门【不,能独立完《成,前款规定《的核定时卫生、【环境保护等有关【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!   ?  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》依据禁?止或者限制排—放污染物的意—见对本行政区—域水功能区污染物】排放实行严》格监管和总量控【制 第二十四【条,。 市和县(市)区人!民政府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对水功《能区:的水质?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!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!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!功能区?的水质未达》到水域使《用功能对水》质的要求的》应当及时《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!向同级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!级人民政府接—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采!取治理?措施 《第二十五条》 市和县《(市)?区人民?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!部,门编制水污染事故的!。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预!警和应对《机制及时处理水【污染事故 第【二十六条 禁—止在饮用水水—源,保护区?设置排污口  】。   ?在河流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排污口应!当首先取得有管辖权!。的,水,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再!由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对该建】设,项,目的环境影响—报告书进行》审批     在!断流、?失,去纳污能力的河道禁!止设置排污口—河道断流《前已有的排污口断流!后应当限期关闭【 第?二十七条 》用水实行《总,量控制和定额管理】制度    【 市和?。县(市)区人民【政府:水,行政主?。管部门会同同级发】展与改革《行政主?管部门?根据行业用水—定额:。、技术?进,步程度以及可供本】行政区域使用的【水量制定年度用【水计:划确定各行业年【度用:水总量和《用水:单位年度用水指【标 ?。    水》行政:主管部?门依法可《以对取水单位或者】个人:的取水量《予以核减或者—限制 第二十八】。条 确定各行业年】。度用水?总量应当《。低于可使用水量留】有一定余地  】   确定》。行,业年度用水总量和用!水单位年《度,用水指标应当—鼓励单位产品产【能低耗?水的行业和》用水单位用水限制单!。位产品产能》高耗水的《行业和用水》单位用水  【  : 用水单《位应当按照水—行,政主管部门下达的】年度用水《指标用?水对超过用水指标】的部分?依法实行《累,。进加价制度 — 第二十《九条 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建立—健全节?约用水机制开—展节约用水宣—传教育推行节约【用水:措,施,。推广节水新技—术、新工艺、新【品种培育《和发展节水型工【业、农业《和服务业 》 第三?十条 各级》人民政?府应当?推,。广应用节《水型器具保障城【乡供水管网安全畅通!提,高生活、生产—、生态?用水效率减》。。少水的漏失和—。浪费;加强污水集中!处理提高污水再【生利:用率 第四—章 取水许可和水】资源费征收 【第三十一条 单【位或者个人》需,要直接?取用水资源》的应当向《水,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并提交相》应材料?办理取水许可证未】取,得取水许可》证的不得取水—法律、?法规另?有规定的情形除【外 :     取—水申请受理人应【当当场或者》。自接到申请及相关】材料之日起》5,。。日内一次性告知【申请人需要》补正的全部材料不需!要,补正材料的受理时间!自接到申《请及相关材料之日】算起;需要》补正材料的受理【。时间从接到符合【要求的补正材料之】日算起? 第三十二条【 审:批,机关受理取水申请后!应当对取水申请【材料进行全面审查】并综合考虑》取水可能对水资源的!节约保护及国—民经济和社会—。。发展带来的影响自受!。理申:请之日起20—个工作日内决—定是否批准》取水:申请符合条》件的作出《批准的?决定并?签发批准文》件,;不符合条件的作出!不予批准的决—定并书面告知申【。请人不予批》准的:。理由和依《据 ?第三十三条 取水申!请涉:及申请人与第三者之!间重大利害关系的审!批机关在作出是【否批:准取水申《。请,的决定前应当告知申!请人、利害关系人申!请,人、利害关系人要求!听证的?审批机关应》当组织听证申请人】与,第三者之《间重大利害》关系:未经处理前审批机】关应当中《止审批程序并书面】通知申请人》重大利害关系得【到妥善处理并提供】相,关证明后恢复审【批程序 第三十】。四条 ?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!目需要申请》或者重新申请—直,。接取用水资源的【建设单位或者项【目法人和审批机关】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!。条、第?三十:二条、第《三十三条规定—。办理建设单位或者项!目法:人应:当于:建设项目《立项审批前向具有】管辖权的《水,行政主管《部门提出申》请取得取《水申请批《准,文件后方可办理建】。设项目其它审—批,。手续 第》三十五条 单位或者!个人建设取》水工:程或:者设施应《当,取得取水《批准文件 》 第三十六》条, 承建取水》工,程或者设《施的单位应当承建】经批准的取水工【程或者设施并具有】相应审批文件或副】本 第三》十七条 取水—工程或者设施—竣工后申《请取水的《单位或者《个人:应当向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提出:验收申请并》提交有关技术资料经!验收合格的由审批】机关核发《取水:许可:证 第三十八条】 城市公共供—水管网已《经覆盖、水质—水量能够满足需求的!区域内禁止取用【。地下水覆盖和满足需!求前:已有的取水设施设备!。应当停止使用取水并!予封停?。    》 城市公《共供水不能完全满足!用,水,需求的区《域内实?行,总量控制《、,。定额管理、限量【开采地下水   !  城市公共供水】管网尚未覆盖的区】域应当创造条—件延伸公共供—水管网逐步停止【取用:地下水并封停取水设!施设备 》  :  法?律法:规另有规定或者具有!特殊情况取用地下】水的除外特殊—情况由市人民—政府:依据有关监》定机构?的意:见,确定 》 第三十九条 【取,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!按照取水许可—证载明?的事项取水不得【擅自变更需要变更】的应当向批准机【关,提出:申请并履行变—更手:续 第四十条 】取水:单,位或者个人应—当依:照有:关规定和国家—技术标准《安装取水《计量设?。施并按规定进行【周期:检定:确保取水计量设施】准确计量发现损【毁的应当及时向水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!禁擅自拆改、破【坏计量设施  】   水行》政主管?部,门应当至少半年【一次对取水计—量设施进行检查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或者取《水,单位认为失准的应】。及,时约请技术》监督行政主管—。部门予?以检定经检》定确属失准》少计:取,水量的检定》费用由取水单位【承,担  《。 ,  重新《。检定取水计量设施时!。水行政主管部门与】取水:单位或者《个人共同抄记计量】数据 第四—十一条 《除,法律、?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取!水单:位或者个人取水【应当:按照:规定时限缴》纳水:资源费     !水资:源费的缴纳数—额,根据取水《口,所在:地水资源费征—收标准和实际—取水:量确定 第四十】二,条 取水单位或【者个人应当按—照经批准《的年度取水》计划和?用水指标取》。水超计划或者超用水!指标取水的对超计】划或者超用水—指标部分累进加【。价收取水资》源费: , 第四十三条—。 水资?源费由?取水审批《机关负责征》收,上,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!以委托下级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征收水】资源费委《托征收应当采用书面!形式 第》四十四条 水—资源费收入纳入财】政管理水资》源费专项用于水【资源的?开发、利《用、节约、保护【和管理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【侵占、?截留或者挪作他【用 : 第五章 监—督检查 《 第四?十五条 《市和县(市)—区人民政府水—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!下列监督检查—职责   —  :(一)监督落实水资!源综合规《划、专业规》划、水功能》区域规划;》   《  (二)对城【市(镇)《。中,未经许可《直,接取用地下水资源】情况:每年:进行:一次普遍检查处理】违法行为《;, :    (三)监督!检查取水单位—和个:人遵守取水许可证载!明事项的情况—处理违反许可事项】取水的违法》行,为;:  ?   (四)监督检!查入河排污口设置】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!处理未经许》可设置排污口—和违反?许可事项排污的【违法行为;  】  :。 (五)监督检查本!行政区域年度用水】计划、行业用水【。计,划和:用水单位《用,水指标?的执行?情况:;   》  (六)》定期对?地表:水、地?下水:的水位、水量—、水质进行监测采】取相应对策提出【相关报告;   !  (七)》监督:检查本行政区—域,内水域禁止》或,限制排?放污染物的》种类和总量的执行情!况向有关《。部门:。提出控?制,和调整的意见; ! ,   (八)监【督检查水《资源费?缴纳和?征收情况;  】   (九)其它依!。法应当?履行的?监督检查职责— :第四十?六,条, 市和县(市)区水!行政主管《部,门应当?建立健全监督—。检查制度培训执法人!员使监督检查—。制,度化、经常化—、规范化《提高监督检查执法水!平 : 第四?十七条 《。环,境保护?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定期检查《本行政?区域内河道》排污情况和水域【禁止:和限制排放污—染物落实情况及【时发:现和处理违》。法排:污和超标排污行【为 :。 第四十八条 【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!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!出示行政《执法证件严格按照法!定程:序,执法 ? 第:四十九条 有关【单位或?者个人对水行政执法!人员的监督检查【。应当给予配合允许】出示执法证件—的,执法人员进门和进入!。取水设?施现场并如》实,提供有关资》料和情况不得—拒绝或?者阻碍?水,行政执法《人员依法执》行,职务 ? 第六章 法—律责任 第—五,十条 违反本—条例第二《。十六条第一款规【定在饮用《水水源保护区设置】排污口的由县—。级,以上人民政府责【令限期拆《除处十?万元以上五十万元】以下罚款;逾期【不拆除?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!由违法者承担处五】十万元?以上一百万元以【下罚款并可由本级人!民政府责令》其停产整顿》   《  违?。反本条例第》。二十六条第二款【、第三款规定在河】。流擅自新《建、改建、扩—建排:污口或者在断—流失去纳《污能力?的河道设置》排污口或《者未在限《期,内关闭河道断—流前已有《排污口的由水行政主!管部门依照前款规】定,。采取措施《予以处?。罚 第五十—一条:。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!七条第三款、第【三十九条规》。。定拒不执行审批【机关作出的核—减或者限制取水量决!定或者擅自变更取】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!取水:。的责令?停止违法行为限【。期改:正处二?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!罚款;?逾期拒不《改正或者情节严重】的吊销取水许—可证: , 第五十二条— 违反本条》例,。第,三十一条规定未【经批准擅自取—水的:由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停?止违法行为拆除【取水设施《。处二万?元以上?十万元以下罚款并】按照日最大取水【能力计算的》取水量?和水资源费征收【标准:计征水资源费计征】起止时间《从单位或《项目注册登记之日起!到,。。处理:违法行为之时止 】 ,第五:十三条 违》反本条例《第三十五《条规定未《取得取水申》请批准文件擅—自建设取水工程【或,者设施?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:停止违法行为可暂扣!违法施工机械限期申!办有关手续》;逾:期不申办或者申办未!被批准的责令—限期拆除或》者封闭其取水—工程或?者设施?;逾期不拆》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!工程或者设施的【。由水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强制拆除或者封!闭所需费用由—违法行为人》承担可处二万元以上!五万元以下罚款 !第五:十四条 《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!条规定承建未—经批准的取水工程或!者设施的由水行政】主管:部,门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:可暂扣?违法:施工机械并》处一万元以》上三万元《以下罚?款 第五十五条 !违,反本条例《第四十条规定未【安装:计量设施取水的由】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。停止取水《限期安装计量—设施并?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!计算的取水》量和水资源费征收】标准计征《水资源费处五千【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!款;情?节严重的吊销取【水许可证计》征起止时间从—取得批准文》件之日起到安装计量!设施之时止  】  : 擅自拆《改、破坏计》量,设,施或者不能确保【计,量设施正常》运行:的责令限期改正【。并按照前款》规,定予:以处理和处罚 【 第五?十六条 《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!条,第一款?规定不按《规定时?限缴纳或者拒—不缴纳水资源费的责!令其限期缴纳;【逾期不缴纳的—从滞:纳之:日起按日加收滞纳】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!金处以应缴纳水【资源费?一,倍至五倍的》罚款并可强》制关闭取水设施【停止:取水 第五十七】条 对阻碍水行政】执法人员依法执【行监督检《查职务的由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告知—当地公安机关并提】供情节证明公安【机关应当依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治—安管理处罚法的【有关规定进》行调查?。、处罚 第五【十八条 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及其他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】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—尚不构?成犯罪的由》其所在单《位或者上级主管机】关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?。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《 第七章》 附 则 【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!所,称地表水是指—水,库水、调《入水、自然河水及】其它集雨工程—所集的雨水 —     本条例】所,称地下水是指埋藏】于地表以下的水 !    本》条例所称再生水【是指污水《经处理后达到一定】。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!范围内重《复,使用的水 —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!2011年》5月1日起》施行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