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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石:家庄市水资源—。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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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?010年1》0月21《日石:家庄:市第十二届人—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》。员会第二十二—次会议审议通过
!2010年11月2!6日河北《省第十?一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《第二十次《会议批准)
【河北省人民代—表大:会常务?委员:会关于批准石—家庄:市水资源管》理条例?的,决定:
》。
(2010年【1,1月26日》河北省?第十一届《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《员会第二十次会【议通过))
【 , 河《北省第十一》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二十次》会议决定批》准石家?庄市水资《源管理条例由—石家庄市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公布施行
石家庄!市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》。委员会?
公 【。告
【石家:庄市:水资源?管理条例已》经2010年—1,0月21日石家【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!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。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!通过2010年【11月26日河北省!第十一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二十次【会议批准现》予,以公告自201【1年5月1日起施行!
石家庄市人大常!委会
—2010年》12月16日—
:第一章 总 则】
第一条 为【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合!理开:发,、利用、节约和【保护水?资源发挥水资源综合!效益促进经》济和社会可持续发】。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水法?、国务院取水许【可和水资源费—征收管?理条例等法律—、法规结合》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!。
第二条 本条例!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!水、地下水以及【再生:水
第三条 本】市行政区域内—开发、?利用、节约、保【护和:管理水资源》适用本条例
【第四条 开发、利用!、节约?和保:。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!划统筹兼顾综合【利用讲求效益—协调好?生活、生产经—营和生态环境用【水
第《五条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当采取【措施厉行节约用【水推进节《水型社会建设
【。
第六?条 市、县(—。。市)区人民政府【应当:鼓励节约和保护水资!源对节约、保护【水资:。源成绩?。。显著:的单:位和个?人应当?。给予表彰和奖励【。
—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有节约、保—护水资源的义务对浪!费,、破坏?水资源?的行为有《权制止?、举报和控告
第!七条 各《级人民政《府应当建立和健全】水行政?管理体制《完善管理职能—
》 市和县(市)【区人:民,政府水?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本行【政区域内水资源【的管理?和监:督工作
》 《市和:县(:市)区人《民政府发展改革【、城乡规划、—环境保护、交—通运输?、建设、国土—资源、农业、渔业、!。林业、公安等部门】应当按?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!政区域内《水资源?开发:、利用、节》约和保护的相关工】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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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水—资源规划和开发利】用
第八》条 市和县(市【)矿区人民》政府应当制定水资】源综合规划和—专业规划
第【九条: 制定水资源规划应!当进行水资源综合科!学考察和调查—评价内容应当包括】特殊旱涝灾害、【战争状态等非常情】况的:。应对预案为》制定国民经济和【社会发展规划提【供,依据
水!资源综合科学考察】和调查评价由—市和县(市》)区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部门会同有】关部:门组织进行
第】。十条 市《人,民政府水《。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!展改革、城乡—规划、国土资—源、环境保》护等有关部门和县】(市)区人民政府】。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!水,资源综合规划—。报本级人《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!级水行政主管—。部门:备案:
县【(市)矿区水资【。源,综合规划由本级【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:门会同同级有—。关部门依《据市水资源综合规划!编制:报本级人民》政府批准并报上【一,级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
】 , 市和》县(市)区》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!部门依法编制本【行政:区域水资源专业规】划报:同级人民政府—。批准
第十一条】 ,市,和县(市)》区水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有关部门【依据上一《级水中长《期供求规划和本地区!实,际情况制订本—地水中长期供求规】划经:发展:改革主管部门审查】、本级人民政—府批准后执行
第!十二条 市和县(】。市)、?区人民?政,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!行政区域水中—长期供求规划—。和上级批准的取水】许可总?量控制指标制定年】度水量分配方案和】调度计划
【 : ,分配使用调入水【根据用水数量和类】型实:行配给?制度
第》十三条 开发、【利用水?资源应当首先满【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!兼顾生产经营—和生态环境》用水;优先开发【利用:地表水严《。格,控制开?采地下水优化配置调!入,水科:学利用雨水和再【生水
第十四【条 各?级人:民政府应当统一规】。划集雨工程采—用集雨新技》。。术科学?开发利用雨水资源】
》 ,鼓励单位《和个人建设集雨工程!
? 市政》排水管?网应:。当实行雨污分—流城:市,广场、公《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地!面铺设应《当采用有利于—雨水渗透的建筑【材料:城市道路隔》离带和绿地建设应】当有利于含蓄—雨水
第十五条 !本市将再《。生水纳入《。水资源统《一配置和《。调度
【 本市市区内—实行再生水价格优】惠和再?生水用水设施—建,设,。费,用补贴或减免制度】,鼓励使用再生【水
— 再生水优惠价格】由市:价,格行政主管》部,门会同有关部门制】定并公布
第十六!条 河道、景—。观补充水应当优先】使用再生水;再生】水供水区域》内的施工《、洗:车、降尘、》园林绿化、道路【洒水和其《他市政杂《用水:。应当使用再生水
】
第:十七条? 再生水供水企业应!当与用?户签订供水合同供】水水质、水压应【当符合国家相关【标准:
第十八条— 农业灌溉工—程在确保《农业生产用水的前】提,下可以为工业生产】、城镇集中供水【、改善?生态环境《等非:农业:生产单位提》供水源保障
第】。十九条 地下水开发!、利用应当遵循总】量控制?、计划管理、分层】取水、采《补平衡的原则—出现地面《沉降、塌陷等—地质环境灾害—情况时应当》停止开采地下—水
【禁止任何单位—或者个人未经许可自!建,取水:工程设?。施,取用地?下水
《第,二十条 《地下水开采实—行总:量控制?
地下】水开采?控制总量由市水行政!主,。管部门依据》。水,文勘查?测,。。算结果?制,定
地】。。下水取水单位或个】人,年度取水《指,标由所在地市和县】(市:)矿: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!据,控制总量《分配下达《
第二十》一条 在地下水【严重超?采区市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》。管部门应当会同城】。乡规划、国土—资源等有《关部门划《定,限制开采区或禁【止开采区《经市人民政》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!府,批准:
在【限制开采区内应该根!据超采程度》核减开采《控,制总量和取》水单位年度》取水指标
】 , 在禁止开采区内应!当,停止新增取水许【可对:已经许可的现有取】。水井应当限期—关停限期时》间由水行政主—管部门会同有关行】政主管?部门本着从》速关:停的精?神确定限期最长【时间不?得超过三个月—
第?三章 水资源保护和!节约
第二—十二条 市和县【(市)?区人:。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部门会《同人民政《府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,部门和其他有—关部门拟定本行政】区,域内河流、水—库的水功能区划报】同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并报上一级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!行政:主管部门备案—。。
第二十三条 】市和县(市)区水】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按】照水功能区对水【质的要求《和水体的自然—净化能力核定该水】。域禁止或限》制,排放污染物》种,类和总量《向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提出禁止!或限制排污的—意见
《 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不能独立完成【前款规定《。的核定时卫生、环境!保护:等有关部门应当予】以协助
《
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《依据禁?止或者限制排放【污染物的意见对本行!政区域水功》能区污染物排放实】行严格监《管,和总:量控制
第二十四!条 市和县(市)区!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。。。管部门应当对—水功能区的》水质状况《进行监?测,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!总量:超过控制指标的【或者:水功能区《的水质?未达到水《域使用功能对水质】的,要求的应当》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!。府,并向同级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通—报,本级人民《政府接到报告—后应当及时》采取治理措施—
:第二十五条 市【和县(市《)区人民政》府环境保《护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同级有关【部门编?制水污染事故的应急!预案建?立完善预警和应【对机制?。及时处?理水污染事故
第!二,十六条 禁止—在饮用水水》源保护区《设置:排污口
《
》在河流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排污口应当【。首先取得有管辖权的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同意再?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部门: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!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!审批
【 在断流、失去纳污!能,力的河道禁止设【置,排污口河道断流【前已有的排》污口断流后》。应当限期关闭
第!二十七条 用水【实行总量控制和定】额管理制度》。
市和】。县(市)《区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会,同同级?发展:与改革行政主管【部门根据行业用水】定额、技术进步【程度以及《可供本行《政,区域使用的水量【。制定年度用水计划确!定,各行业年度用水总】量和用水《单位:年度用?水指标
【 水行《政主管部门》依法可以对取水【单位或者个人的取水!量予以核减或者【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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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, 确定各行业年度】用水总量《应当低于可使用水量!留有一定余地
】 确定行业年!度用水总量和用水单!位年度用水》指标应?当鼓励单位产品【产能低耗水》的行业和用》水单:位用水?。限制单位产品产【能高:耗水的行《业和用水单位用水】。。
—。用,水单位应当按照【水行政主《管部:。门下达的年度用水指!。标用:水对超过用》水指标的部分依法】实,行累进加价制—度
第二十九条】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建立健全节》约用:水机制开展节约【。用水宣传《教育推行节约用【。水措施推广节水新】技术、新工艺、【新,品种培育《和发展?节水型工业、农业】和服务业《
第三《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推?广应用节水》型器具保障》城乡供水管网安全】畅通提?高生:活、生产《、生态用水效率【减少水的漏失和浪】费;加强污》水集:中处理提高》。污水再生利用—。率
第四章 【取,水许可和水资源【费征收
第三【十一:。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!要直接取用》水资源的应当向水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并提?交相应材料办理取水!许可证?未取得取水许可证】的不得取水法—律,、法规另有》规定的情形除外【
—取水申请受》理人应当当场—或,者自接到申请及相关!材料之日起5—日内一?次性告知申请人【。需要:补正的全部材料不】需要补正材》料的受理《时间自接到申请及】相,。关材料之日算起【;,。需要补正材料的【受理:时间从接到符合要】求的补正《材料之日算起
第!三十二条 审—批机关受理取水申请!。后应:当,对取水申请材料进】行,全面审查《并综合考虑取—水可能对水资源的】节约保护《及,国民经济《和社会发展带—来的:。影响自?受理申请《。之日起20个工【作日内决定是—否批准?取水申请符》合条件的作》出批准的决定并签】发批准?文,件;不符合》。条件的作出不予批】准的决定并》书面告知申请人【。不予批准的理—由和依据《。
第三十三—。条 取水申请—涉,。及申请人《与第三者之间重大】利害关系的审—批机关?在作出是否批准取水!申请的决定》前,应当告知申请人、利!。害关系人《申请人、利害关系】人要求听证的审批】机关应当组织听【证申请?人与:第三者?之间重大《利害关系《未经处理前审批机】关应当中止审—批程序并书面—通知申?请人重大利害关系】得到:妥善处理并提—。供相关证明后恢复】审,批,程序
《第三:十四条 新建、【改建、扩建项目需】要申请或者重—新申:请直接取用》水资源的建设单位】或,者项目法人和审批】机关依照本条例【。第三十一条》。、第三十《二条、第三十—三条规定办理建设】单位或?者项目?法人:应当于建设项—目,立项审批前向—具有管辖权的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提出?。申请取得取水申请批!准文件?后方可办理建设【项目其它审批手续
!
第三十五条 【单位或者个人建设取!水工程或者设施【应当取得取水—批,。准文件
第三十六!。。条 承建取水—工程或者设》施的单?位应当承建经—。批准的取水工—。程或者?设施并具《有相应审批》文件或副本
【第三十七条 —取水工程《或者设施竣工后申】请取水的《单位:或者个人应当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验收?申请:并,提交有关技》术资料经《验收合?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!取水许可证
第三!。十八条 城市公共】供水管网《已经:覆盖、水质水—量能够满足需求的】区域内?禁止:取用地下水》覆,盖和满足需求前【已有的取水设施设备!应当停止使用取水】并予封停
】 城?市公共供水不—能完全满足》用水需求的区域【内实行总量控制、定!额管:理、:限,量开:采地下?水
《 , 城市公共—供水管网尚未覆【盖的区域应当创造】条,。。件延伸公共供水【。管网逐步停》止取:用地下水并封停取水!设,施设备
!法律法规另有规定】或者具?有特:殊情:况取用?地下水的《除外特殊情况由【。市人民政府》依据有关监定机构的!意见确定《。
第三—十九条 《取水单位或者—个人应当按照取【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!取水不得擅》。自变更需要变更【的应当向批》准机:关提出申请》并履行?变更手续《。
第四十条 【取水:单位或者个人应【当依:照,有关规定和国家【技术标?准安装取水计量设】。施并按规定进行周】。期检定确保取水计】量设施准确计量发现!损毁的应当及时向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。报告严禁擅自拆【改、破坏《计,量设施?
》。 水行?政主管部门应—当至少半年一—次对取水计量设施】进行检?查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或者—取水单位认为失【准的应及时约请技】术监督行政主管部】门予:以检定经检定确【属失准少《计取水?量的检?定费用由取水单位】承担
【 重新检定取—水计量设施时水行】政主管?部门与取水单位或】者个人共同抄—记,计量数据
—第,。四十一条《 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】规定的外取水单位或!者个人?取水应当按照规【定,时限:缴纳水?资源费
》 《水资源费的缴纳数】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!水资源费《征收标准《和,实际:取水量确定
第四!十二条 取水—单,位或:者个人应当按照【经批准的年度取【水计划和用水指标取!水超计划或者—超用水指《标取水的对》超计:划或:者超用水指标部【分累进加价》收取水资源费
第!四十三条 水—资源费?由取水审批机关负责!征收上级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!委托下级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征《收水资源费》委托征收应》当采:用书面形式
第四!十四条 水资源【费收入?纳入财政管理水资】源费专项用于—水资源的《开发、利用、节约】、保护和管理—任何单位《和,。。个人不得侵占、【截留或者挪作他【用
第《五章 监督检查
】
第:四十五条 市和县】(市:)区人民政府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应当—。履行下列监》督,检查职责
— 《。(一:)监督?落实水资《源,综合规划、专—。业规划、水功能【区域规划;
! (二)对—城市(镇)中未经】许可直接取用地【。下水资源《情况每年进》行一:次普遍?检查处理违法行为;!
—(三)监督》检查:取水单位和个人遵守!。取水许可证载—明事项的情况—处理违?反许可事项取—水的:违法:行为;
【 (四)监督【检查入河排污—。。口设置许可制度【的执行情《。况处理未经许—可设置排污口和违反!许可事项《排污的违法行为【。;
《 : (五?。),监督检查《本行政区《域年度?用水计划、行—业用水计划和—用水单位用》。水指:。标,的执行情况;—
(六】)定期对地表水【、地下水的水位、水!量、水质进行监测】采取相应《对策:提出相关报告;
】
: (七)监【。督检查本行政—区,域,内水域禁止或限【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!和总:量的执行情况向有】关部:门提出控制》和调整的意见;
】
: (八》),监,督检查水资源费缴】纳和征收情况;
!。 , , (九)其它依法!应当履行的监督检】查职责
第—四十:六条 市《和县(市)区水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建立健全监】督检查制度》培,训执法?人,员使监?督,检查制度化、经常】化、:规,范化提高监督检查】执法水平
—第四:十,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应》当定:期检查本《行政区?域内河道排污—情况和水域禁止和】限制排放污染物落实!情况及时发》现,和处理违法排—污,和超标排污行为【
:第四十八条 水行政!执法人员履行监督】检查职责时应当【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!格按照法定程序执】法
第四十九条】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!对水行政执法—人员的?监督检查《。应,当给予配合允许出示!执法:证件的执法》人员进门和进入【取水:设施现场并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】和情况不得拒绝或】者阻碍水行政执法】人,员依法执行职务
!第六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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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《条 违反《本条例第二》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!。。饮用水水源保护【。区设置排污》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!十万元以《上五十万《元以下罚款;逾期不!拆除的强制拆除【所需费用《由,违法者?承,担处五十万元以上】一百万?元,以下罚款并可—由本级人民》政府责令《其停产整顿
】 违反本条例第!二,十六:条第二款、第三款规!定在河?流擅自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排污口或者】在断流失去纳污能】力的河道设》置排污?口或:。者未在限期内—关闭河?道断流前已有排【。污口的由水行—。政主管?部,门依照?前款:规定采取措施予【以处罚
《
第五十一条— 违反本《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!款,、第三十九》条规:定拒不执行审批【。机关作出《的核:。减或者限制》取水量决定或者【擅自变更取水—许可证载明》。的事项取水》的责令停止》违法行?为限期?改,。正处二万元以上【十万元以下罚款;】。逾期拒?不改正或者》情节严重的吊—销,取水许?可证
第》五十二条 违—反本条?例第三十一条规定】未经:批准擅自取水的由水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停止违法行为拆【除取:水设:施处二万元》以上:十万元以下罚—款并按照《日最:大,取水:。能力计算《的取水?量和水资源》费征收标准计征【水资源费计征起止】时间从?单位:或项目注册登—记之日起到处理【。。违法:行为之时止
【第,五十三条 违反本】条,例第三十五条规【定未取?得,取水申请批准文件】擅自建?设取水工程或—者设:施的由水行政主管】部门责?令,停止违法行为可【暂扣违法施工机械限!期申办?有关手?续;逾期不》申办或者申办未被批!准,的责令限《期,拆除或者封闭其取】水工程或者设施【;逾期不拆除或【者不封闭其取水工】。程或者设施的—由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强制拆除或【者封闭所需费—。用由违法行》为人承担《可处二?万元以上五》万元以下罚款
【
第五十四条 违反!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!定承建?未经批准的取—水工程或者设施的】。由水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?停止违法行为可【暂扣违法施》工机械?并处:一万元以《上三万元以》下,罚,款
?。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!条例第?四十条规定未安装计!量设施取水》的,由水: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停止取《水限期安《装,计量设?施并按照日最—大取水?能力计算的》取水量和水资源费】征收标准计》征水资源费处—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!下罚款;情节严【重的吊销取水许【可证计?征起止时间从取【得批准文件之日起到!安装计?。量设施之《时止
?
? 擅自拆改、【破坏:计量设施《或者不能确保计量设!施正:常运行的《责令限?期,改正并按照前款【规定予?以处理和处罚
【
,第五十六条 违反】本条例第《四十一条第一—款规定不按》。规,定时:限缴纳或者拒不缴】纳水资源《费的责令其限期缴】纳;逾期不缴纳的】从,滞纳之?日起按日加》收滞纳部分千—分之:二的滞纳《金处以应缴》纳水资源费》一倍至五倍的罚【款并可强制关闭取】水设施停《止取水
第—五,十七条 对阻—碍水行政《执法人员《依法执行监督检查职!务,的由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告知当地公】安机:关,并提供情节》证明公安机关应当依!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治安管?理处罚?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!查、:处罚
第》五十八条 水行政主!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!门工作?人员玩?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尚不构成犯【罪,的由其所在单位【或者:上级主管机关给予】。行政: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》
第七章 附 】 则
第》五十九条 本条【例所:称地表水是指—水库水、调入水【。、自然河水及—。其它集雨工程所【集的雨水
— 本条例【所,。称,地下水是指》埋藏于地《表以下?的水
》 本条例—所称再生水是指【污水经?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!质标准可在一定【范围:内重复使用的水
!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!2011年》5月1日《。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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