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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石:家庄市市区》。乡村建?设管理工作规程 ! 石政—办发〔?2013〕23号】。 石家—庄市人民政府办【公厅关于印发石【家庄市?市区乡村建设管理工!作规程的通知 【 各县(市)、区】。人民政府《市政府有关部门 】     石家!庄市:市区乡?村建设管理工作规】程已经市政府常务】会研究同意》现印:发给:你们请认真抓—好贯彻落实》 , 石家?。庄市人民政府办【公,厅 2013!年,6月21日 —    《 ,为进一步规范我【。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!范,围外乡村《建设行为引导乡村地!区健:康协调发展依据中华!人民:共和:国城乡规划》法,、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?土地管理法、河北省!城乡规划条例等有】关法律法规结—合,我市实际制定本【工作规程 【 《 第一条适用—范围和?基本要求  !  : 石家庄市内—。五,区(含高新区及托管!区)范围内规—划,城市建设用》地范:。围外实施村镇企业、!乡村公?益事:业、乡村《公共设施及集中村】民住:宅等:建设必须按照本工作!规程编制《乡村规划、实施乡村!。建设许可、接受监】督检查各县(市)可!参照此?规程:执,行 《 》第二条乡村规划【编制 《  ?   ?规划城市建设—用地:范,围外:的乡:村建设需首先编【制乡村?规划乡村规划—由乡、镇《政府组织编》制编:制前需由规划、国土!部门提?出指导要点》草案完成后报—区政:府(:高新区管《委会)组《织发改、《国,土、规?划、建设、住房等】部门审议《通过后报市规—划局组织专家—评审、向全体村民公!示并经村民会议或】者,村民代表大会—讨论同意后提交规】委会审定由市政府】批准后实施 【    》 承担编制任—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必!须具:有相应资质规—。划成果需《与城市(镇)—总体规划、土地【利用规划、》相关专项规》划相衔接符》。。合有关技术规—程和标准乡》村,规划:除明:确村庄建设标准和建!设规模外还需对村民!住,宅、:产业发展《、农业生产等—各类用地和》公共、基础》设施做出统筹安排】 》 第《三条乡村建设用【地控制 —    《 村:庄改造原则上限定】在原有村庄建设用地!范围内并严格—按照村庄户籍人口核!定规划建设用—地规模和《建筑规模参照城市建!设用地模式建设【的村庄须《具备基础设施配套】条件并?应按城市建设标准配!建公共设施 — — 第:四条:乡村建设项目审批 !  《   乡村建—设需由村(居)委】会或村集体经济组】织提出?申请经?乡、镇政府》初审同意后》。由规划部《门出具选址意—见,、国:土部门进行预审【、发改部门进行批】。准(核准或备案【)选:址、批准(核准【或备案)和预审通】过后:由规划部门》出具规划条件、审】。核,具体建设方案、【核发乡村《。建设规划许可证【国土部门依据乡村建!设规划许可证办理用!地审批手续建—设部:门依据乡村》建设:。规划许可证和—国土部门《审批手续《办理开工手》。续乡村?建设竣工后由—房管部门依据乡村建!设规划?许可证、国土—部,。门审批手续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】手续   】  占用《农用地的《核发乡?村建设规划许可【证前需按照土地管】理法有关规定办理】农用地转用审批【手续 — 第五—条新建集中村民住宅!特殊规定 》     村】(,居)委会或》。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!集中村民住宅建【设的必须同》时制定村民安置【方案与建《设方案?一并向全体村民【公示:经乡、镇政府监【督、村民代表大会】(股民代表大会)讨!论通过后报区政府批!复   【  区政府》批复的安置方—案中需?包括拟收回》宅基地范围图拟收】。回宅基地范》围,图作为规划部门核】发乡村建设规划【许可证?的附:件供国土部门和房】管部门后期落实【新建村民住宅竣工】并入住后由》乡、镇政府》监督村(居》)委会拆《除原有?宅基地?建筑物并到国—土部门?办理注销手》续乡镇政府会同【国土部?门监督已注》销宅基地的复—耕或:变更土地使》用性质;房管部门在!办理新建村民住宅产!权登记手续时注销已!。收,回宅基地上的房屋产!权 》    村民住宅产!权登记按照石家庄市!房,屋登记条例办理登记!主体必须是村集体】。成员新建村民住宅进!行,产权登记前》房管部门须将—登记方案向》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并!由乡、镇政府监【督,新建村?民住宅私《自销售的由》相关部?门按照相关规定和】职责:进行处罚 】 第六条乡】村建设监督》检查 《     按照城!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!和河:北省城乡规划条例】第七十八《条规定?乡村违法建设应【当由乡、镇人—民政府负责查处对】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!许可证以及未—按照乡村建》设规划?许可证?进行建设《的责令停止建—设、限?期改正?;,逾期不改正的可【以拆除   !  按照土地—管理法第《七十六?条规定未经》批准或者《采取欺?骗手段骗取批—准非:法占用土地的由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国土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—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!对违反土地利用【总,体规划擅自将农【用地:改为建设用地的限】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!土,地上新建的建筑【物和其他设》施恢复土地原状【对,符,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的没:收在非法占用的土】地上新建《的建筑物和其—他设施可以并处【罚款;对非》法占用?土地单位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!。成犯罪?。的,依法追究《。刑事责任 —  ?   按《照建筑法第六十四】条的:规定乡村建设—未取得开工许可证】擅自施工的由建设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、!停止施工《、处以罚款 【 第【七条本规定有效期】自公布?之,日起两年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