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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【家庄市农《村饮水工《程运:。行管理办法》(试行) — ?。 石政办发〔2【0,12〕2《0号 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】办公:厅,关于印发石家—。庄市农村《饮水工程运》行管:理办法(试》行)的通知 各县!(市:)、区人《民政: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!    — 石家庄《市农村?饮水工程运行管【理办法(试行)【已经市?政府研究同意现印】发,给你们请认真—组织:实施 二○一二】年八:月四日 《 ,第一章总则 第】一条:。为,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!行管理充分发—挥工程效益确保农村!居民用水《需,求和饮水安全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】、,。水利部关《于加:强村镇供水》工程:管理的意见、村【镇供水工程技术【规范和建设部—。、卫生部生活饮用】水卫生监督管—理办法、卫生部农村!饮水安全《工,程卫生学评价技【术细则(试行—)、省水利》厅河北省村镇供水工!程运行管理办法【(试行)等规定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《 ? : 第二条本办法适】。用于我市《农村生活集中—供水工程(不含县城!城,区供:水)包括《联村集中供水工程】、单村集中》供水:工程和农《村学校的饮水工程】等,。 , 》 第三条本办法】所,称农村生活集中供水!工程是指为解—决,农村群众生活用【水需求而修建的永】久性供水工程主要】包括:水源工程、水厂工程!、输:配,水,管,道工程及其配—。。套设施 第二【章,管理责?任,主体 第四—条县级人民政府对】辖区内的农村—饮水:工,程管理负总责各相】关部门根据各自职】责加:强服务和监管 【  《   水务部门是】农村饮水工程—的,行,业管理?部门负责《研究、制定农—村饮水工程运行【管理的?政策和制度对—工程运行管理、【水价核定、计—量,收费、养护维修、水!源保:护、日常水质监【测等工作《进行指导和监—督组织辖《区内供水工程管理】人员的业《务培训与考核 】     卫【生部门负《责,辖区:内农:村饮用?水卫生学审查、卫生!许可证的办理、水】质的委托检测、监督!监测、并对》检测结果《进行评价供》水单位?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的饮用水供!。水工程?项目应当符》合卫生?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!、竣工验收必须【有卫生部门参—加 ?。     —环境保护部门会【同有关部门提出划定!饮用水水《源保护范《围的:意见设立明确的地】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!标志负责对保护范围!。内饮水水源进行环】境监测做好水源【地污染防治工作 !。 , 物:价部门负责组织【水价听证审》批集中饮水工程【的,水,价方案查处水—价违法行为》     】供电部门负责为【农村饮?水工:程运行提供供电服】务当供电设》施发生故《障,时,。应,积极组织抢》修 》    《财政部门负》责辖区?内供水水质监—测经费和工程维【修养护经费》的筹措和监》管 ?    》 ,公,安部:门负责依《。法查:处破:坏供水工程设施及故!意,投毒等违法犯罪行】。为, , 第三章工程—管,。理 第五条农村饮!水工程?建成验收合》格后建设单位应及】时与供水管理单【位办理交接手续【供水管理单位取【得有效卫《生许可证后》方能供水 】 , :。 第六条《农村饮水工》程,要,根据:投资渠道、》工程:规模等确定管理责任!明晰产权《建立健全《管理:机构积极探索灵活多!样,的管护模式确保工程!长期发?挥效益 》   《  (?一)政府投资为主兴!建的:联村集中供水—工程由县级水行【政主:管部门组建农村供水!管理站实《行“三级”管理制】第一级为《水厂厂?区工程及入村总水】表以上管网产权归】国家:。所有由供水管理站负!责管理;第二级为村!内入户水表以—上户:外管网产权归集体】所有由村集体或用水!者协会管理;第三】。级为入户水表(含】。水表)以下》供水设施产权归农户!由农户?负责养护维修 !     》(二)政府投资为】主兴建的《单村集中供水工程】产,权归国家所》有由:。县水行?政主管部门委托【村集体?管,理由村民议事会【指定专人《或,工程受益范围内的】群,众成立农民》用水:户,协会负责水费的征收!和工:程管:。理   【  (三《)私人投资》或股份制形式兴建】的饮水?工程产权归投—资者:由投:资者负责工程—的运行管《理 :    — 所有村镇供水工程!的运行管理均应接受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的指导和监督— 】第七条供水站实行站!长负责制供》水管理人员实行聘任!制参照村镇供水站】定岗标准设置司【泵员:、收费?员、消毒化验员、机!。电管理员、会计保管!员、安全监督员等工!作岗位明确岗—位职:。责可交?叉任职 》 ? , 第八条规—。模较小的《集中供水工程可【选聘1-2名管【理人员也《可,采取招标《承包:的形:式选择管《理人员有一定文化】技,术基础、供水服【务好、维护》措施:完善、水价较低者优!先 【 :第,。九,条,农村饮水工程供水管!理人:员应经县级水务【部门:技术培训考》核和疾病《预防控制《机构体检合格后持技!。术上岗合格证—和健康证从业实【行,定期培训考核—和体检每《年一:次 【 第十条》饮水工程供水管【理人:。。员基本职《责,    【 (:一,)宣传贯彻执行国家!。有关法律、》法规宣?传,节,约用水知《识;   】  (二《)规范操《。作,定期对机井》。、管道、供水构【筑物和?设备等进《行检:查、维护《定期清洗和消—毒并做好记录; !     (三】)加强卫生防护【。按照有关规定对【农村饮用《水进行净化和消【毒,并,定期由公《。共卫生协管员对水质!。开展快速《检测将结果》记录在?案; ?    — (四)《以量计征提高—水费收缴率逐—步实现以水养水【、使工程走向良性循!环发展的轨道 【 — 第十?一条:供水:管理:单位按照村镇供【水工程技术规范制定!和完善机电设备操作!规程、?职工工作守》则,。、安全?运行管理制》度、财务管理—制度、民主监督【制度、?奖惩:制度、计量收费【。制度、?。水,。质卫生管《理制度、《。重大事项公示制【度按制度对供水【工程设施进行管【理维护 ! , 第十二条蓄水池、!过滤池、检查井应密!闭加盖?加锁设?置,防护罩或防》护栏杆;加氯间、】配电室、《机泵房要《。设警示标志;—各车间应《当配:备灭火设备》;禁止闲杂人员进入!车间禁止非岗人【。员操作设备 【 : ?。 第十三条供水构】筑物外边《界和输水管》道,两,侧3米内为工程【保护范围在工程保】护范围内不得—兴,建影:响供水的其》它建筑物严禁—。。任何单位《和,个人:擅自改建、》破坏和侵占供水设】施;严禁《取土、?堆放物料、》植树:等 ?     —因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公路、铁路、输油!输气管道《等各:类工程需要穿越【农村饮水工程的应当!对工程建设》期间、运行》过,。程中可能给》农村饮水工程造成】的危:。害进行论证并编制】。饮水工程保护方【案 :     饮】水,工程保护方案应当】征得:农村饮水《工程供水管》理单位的同意—农村饮水工程供水】管,理单位?可以委托工程所在地!的县级水行政—主管部?门,对,保护方案组》织审查?并进行监督 【 ? 第《十四条县《级水: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原!有,的水利服务组织为】。依托建立、完善农村!饮水工?。程维修服务》组织;及时指导和帮!助供水?管理单位解决—供水:运行中发《生的:技术问题排除故障】确保工程正》常运行供水》管理单位要为用水】户提供物美价—廉的易损件、消耗品!配套必要的维修设】施,和设备;开》展突发事《故的紧急救援—、维修?服务;组织技—术业务培训;—储备、维护应—急,供水、送水设—备 : 第】十五条所有》集中:供水工程都要—建立技术《档案管?理制度 —  :   县级水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应归档的《资料县级农》。村,饮水安全工程可【行性研究报告、年度!实施方案;工—程竣工报告、工程】设,计文件、图》表、验收文件、工】程决算、财》产清单等《;各种政策文件【、批复文件》、检测?报告等?  》   供水管理【单位应?归档的资料本工程的!设计文件、图表、】财务清单及供水【工程运?行中的水《量水质监测记录、】地下水位动态变化记!录,、,设备:检修:记录、?各,种规:章制度、生产运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、!卫生许可《证、各项检》测报告及检查—记录等 【 第十六条农!村供水管理单位享】受国家有关减免税政!策, 第四《章水:。源保护和《。。。。水质检测 》 第十七《条县、乡两级—政府及相关》部门、供水管理单】位及受益区群—众都有依法保—护水源不受破坏的】义务 ! 第十八条》环境保护部门—要按国家规定划定水!源保护?范围严禁《在水源?地,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!口、滥用化肥—、农药杜绝垃圾和有!害物品的堆放防【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!。 ? , 第十九条】供水管理单位—应依据村镇供水工程!技,术规范对水厂生产】区和单独设》。。立,的,生产构(建)筑物】划定卫生防护范【围并设立明显—标志: , 【第二十条供水管理单!位应依据村镇供【水工程技术规范【和生活饮《用,。水卫生标准的要【求建立和完善农村饮!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!和监测制度;配备】水质净化《消毒设施《及,必要:的,检验仪器、》。设备、人员》对水质进行日—常监:测 并向【当地人民政》。府卫生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和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报送检测【资料:同时每年委托—有资质的疾病—预防控制机》构检测水质委托【有水质卫生》检,测资质的机构按照】生,活饮: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!进行水质常规指标检!测每年不少于一次】保证工程受益范围】内供水质量达到生活!饮,用水标准 !。 第二》十一条县、乡两级政!府及供水管理单位】都应制定农村饮水安!全突发?事件和安全保障【应,急预案建立》应急保障体系落实】。重大事?件值班、报告、【检测、?。处理制度形》成有:效的预警和》应急救?援机制?提高农?村饮水安全突—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! 第!二十二条《凡因开矿、建厂或进!行其:。它生产建设》活动造成水源变【化、水质《污染和工程损坏引】起饮水?不,安全的?应按“谁污染谁负】责谁损坏谁补—偿”的原则赔偿损】失维:修或:改建饮水工程 】 ? : 第二十三条—如,果饮用水《受到污染《或出现异常有关单位!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!时向当地《政府和上级主—管部:门报告 》第五章 供水管】理 第二》十四条?饮水工程应优—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!内居民生《。。活和企业生产—生活用水需要—在水资源允许的【条件下可《适,当扩大供水范围 ! —第二十五条供水管理!单,位应对用水户逐户】登记造?册与用?水,户签订供《用水合同 ! 第《二十六?条供水管理单位要】确保安全、正常供水!由于工程施》工、维?修,。等,原,因确:需停止供《水的应提前》通知用户;因发生自!然灾:害或供水工程发【生不可预《测,事,故而:不能提前通知的【应在积极《抢,修的同时尽快通知用!户 》 第二十【七条联村集中供水水!厂新增用水单位【各供水管理单—位应:向县级水行政主管】部门提出《申请经批《准后由县级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!有资:质,的单位进行》勘察、设计》和施工费用由新【增用水单位》负担其它集》中供水工程新—增用水?户应向供水管理单位!提出申请并》。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!门备案严禁私接管道!取,水 !第二:十八条用户改建、扩!建或:拆迁:用水设施须经供水管!理单:位同意报县级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并监督实【施 第《六章水费《征收及管《理 第二十九条】供水水?价核定要进行供水】。成本核算供水成本包!。括以下部分 !    (》一)供水管理人员】的工资补助工—资以及按《规定计提的职—工福:利费   】  (二)支付使】。用其它水利工程的供!水水费或按照规【定交纳的水资源费 !     【(三)提水》及加压?等机械所耗用—的燃料及动》力费:电价执?行国家相关优惠政策!。 : ,     (四)】净化:。。处理、消毒所用【的材料费和药剂费 ! ,    》。 (五)按规定提】。取的折旧费》。和大修费 —   《  (六)》供水生产运行管理中!所,发生的办《公费、劳动保护费】、维修费《、水质检测费等 !   《  (七)按—规定应列入供水成本!开支的贷《款及贷款利息等【费用: 【 第三十条联—村,集中供水水厂的水价!征求:县级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意见报物价【部,门审批执行单—村集:。中供水价格由村委】会召集村民代表大会!商讨供水《价格也可参照—。第三十一条执行【 第!三十:一条农村供水工程应!。安装计量设施实【行有偿供《水、计量收费有【条件的地方》可逐步推《行两部制水价(【基本水价和计量水】价相结合)、用【水定额管《。理、:超定:额累进加价、阶梯】水价等制度 【 《 第三十二条【。用水:户在接?到供水收费通知后】应在规?定的期限内及时缴纳!水费无正当理由【。两个月不缴纳—水费的供水管理单位!有权暂停供水用户补!交有关?费用后供《水管理单位应恢复】供水 ! 第:三十三条饮水工【程的:。水费:收入主要《用于工?程设施的管理、维】。修、更新改造、办公!经费及?管,理,人员工资、福利【等项开支应》。专户储存按规定【计,提折旧?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摊派、截【留和挪用 ! , 第三十四—条供水管理单位【要积极推行公—示制度增加管—理的透明度对供水工!程的水价、》供水量、水费征【收和使用《等情况?进行公示自》。。觉接受用水》户和主管部》门的监督 —第七:章工程?维修养护经费的【筹措与管《理 ?第三十五条落实维】修养护经费确保工程!重大事故能够及【时维修工程》日常维?。护和更新有经费保】障, , , ,  :   ?农村饮水工》程维修养护》经费:可从水费中》平衡解决有条件【的县应?适当:安排:一定资金《。列入县级财政—年,度预算专项用—于工程的维修和养护!维修养护经》。费要专户储存根据不!。同资金来源实行分级!管理专?款专用、专》账管:理严禁挤占和挪【。用, ?     (一)】联村集中工程供【水水费中提》留的维?修养:护经费?要专项储存到供水】管理单位专户由【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!监管其?使用由供水管—理单位提出》申请报?县,。级水行?政主管部门审核 !。  ?   (二)—单,村集中?。工,。程供:水水费中提留的维修!养护、更新和折【旧费:要分村储存到乡级】财政:专户村?留村用?由乡级政《府监管使用》 第八章奖—惩, 第三十六条【各级人?民政府?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依据本办法将农村饮!水工程管理》纳入目标考核并【对成绩?突出的单《位和个人予》以,表彰和奖励》 】第三十七条违反【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!一者供水管理单【位(人员)要制【止其行为拒不执【行者由?县以上水《行,政,。主管部门按照有关】。法律法规的规定【。处,理;:违反: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!由公安机关给—予治安?处罚:;,涉嫌犯罪的移交【。司法机关处理— :     (【一)私?自接水窃水者; 】    — (二)擅自—拆迁供水设施者;】 :  ?。  : (三)毁坏—供水设备设施—者;  【 ,  :(四)私自切断电源!、水源影响供—水设:施运行者《;    】 ,(五)破《坏水源污染水—。质者: — 第三《十,八条供水单位—违反生活饮用—水卫:生监督管理办—。法供水卫生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将,依法对?供水单位《作出行政《。处罚 】 第三《十九条供水管理人员!凡有下列情形者视】其情节由其所—在单位或者水—行,政主管部门》给,予批:评教育、《行政处分情》节严重的由》有关部门追究其【。法律责?任   【  (一)擅离【岗位无故《。停水断?。水者; 【    《(二)未经批准擅自!扩大供水范围者; !   》  :(三)玩忽》职,守违章操作致—使,设备损坏造成重大】经济损失《。者;  【   (《四)贪污挪用水【费或以?权谋私者; —  《   (五)对水源!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!重后果?者, 第九章附则【 , 第:四十条本《办法由?石家庄?市水务局商》。财政局、《卫生局、物价局【等部门负责解释【各县(市)、区【可根据本办》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!实施细则 【。 第四十一!。。条本办法自发—布之日?起开始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