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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!市农村饮水》工程运行《管理办法(试—行) 》 石政办发【〔2012》〕20号 石!家,庄市人民政》府办:公厅关于印发—石家:庄市农村饮水—工程运行管理办【法(试行)的通【知, 各县(》市)、区人民政府】市政府?有关部门 【。     石家【庄,市农村饮水》工程运行管理—。办法(试行)已【经市:政府:研究: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!认真组织实施 二!○,一二年八月四日 】 第一章总则 【 第: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!工程:运行管理充》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!农村居民用》水需求和《饮,水安:全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水—法、水利部关—于加强?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!意见、村镇供水【工程技术规范和【。建设部?、卫生部生活饮用】水卫生监督管理办】法、:。卫生部农村饮水安】全工程卫生学—评价技术细则(试】行)、省水利厅【河北省村镇供水工】程运行?管,理办法(试行)【等规:定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!。 第二!条本办法适用—于我市农村生—活集中供水工程(】不含县城城区供水】)包括联村》集中供?水工程、单村集中供!水工:程,和农村学《。校的饮水工程等 】 ? 《第三条?本办法所称农村生】活集中供水工—程是指?。为解决农《村,。群众生活用》水需求而修建—的,永久性供水工—。。程主要包括》水源工?程,、水厂工程、输【配水:。管,。道,工程及其《配套:设施 《第二章?管理责任主体 】第四条县级人民【政,府对辖区内的农【村饮水工程管理负】总责各相关》部门根据各自职责】加强服务和监管【     水!务部门是农》村,饮水工程的行业管】理部门负责》研究、制定农村【饮水工程运》。行管:理的政策和制—度对工程运行管理】、水:价核定、计量收费】、养护维修、水【源保护、日常水【质监测?等工:作进行指导和—监督:组织:辖区:内供水工程管—理人:。员的业务培》训,与考核? :   《  卫生部门负责辖!区内:农,村饮:用水:卫生学审查、—卫生许可证的办理】、水质的委托检测、!监督监测、并对检测!结果进行评价供【水单:位新建、改建—。、扩建的饮用水供水!工程项目应当符合】卫生要?求选:址和设计《。。审查、竣工验收必】须有卫生部》门参:加 :   》  环境保》护部:门会同?。有关:部门提?出划定饮《用水:水源保护范围—的意:见设立?明确的地理界—。标和明显的警—示,标志负责对保护范围!内饮水?水源进?行环境监测做好水】。源地污染防治—工作: 物价部【门负责?组织水价听证审【批集中?饮水工程的水价【方案:查处:水价违法行为— 《。    供电部门负!责为农村饮水—工程运行提供供【电服务?当供电设施》发生故障时应积极组!织抢修 —   ?  财政部门负责】辖区内?供水水质《监测经费和工—程维修养《护经费的筹措—和监:管    】 公安部门负责依法!查,处破坏供《水,工程设?施,及故意投毒等违法】犯罪行?为 第三》章工程管理 第五!条农村?饮水工程建成验收合!格后建设单位—应,。及时与供水管理单位!办理交接手续供水】管理单?位取得有效卫生【许可证?后方能供水 】 第六【条农村饮《水工程要《根据投资渠道—、工程规模》等,确定管?理责任明晰产权【。建立健全管理机构】。积,极探索灵活多样的】管护模?式,确,保工:程长期发挥效—益   【  (一)政府【投资为?主兴建的联村集中】供水工程由》县级水行政》主管部门组建农【村供水管理站—实行“三级”管【理制第?一级为水《厂厂区工程及入村】总,水表以上管网产权归!国家所有由供水管】理站负责管理;第二!级为:村内入户水表以【。上户外管网》产权归集体所有由】。村集体或用》水者协会管》理;第三《。级为入?户水表(含水表【)以下供水设施产】权归农户由农户负】责养护维修 !    (二)【政府投资为主—兴建的单村集中【供水工程产权归国家!所有由县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委托村集体管理】由村民议事会指定】专人或工程受益范】围内的群众成立农】民用水户协会负责水!费的征收《。和工程?管理:    【。 (三?)私人投资或股份制!。形式兴建《的,饮水工程产权归【投资者由投资者【负责工程的运行【管,理    】 所有村《镇供水工《程的:运行管理均应接受水!行政主管部门的指】导和监督 ! ?第七条供水站—实,行站长负《责制供水管理人员实!行聘:任制参照《村镇供?水站定岗标准设置】司,泵员、收费员—、消毒化验员、机电!管理员、会》计保管员、》安,全,监督员?等工:作岗位明《确岗位职责可交叉】任职 【 第八》条规模较小》的集中供水工程可选!聘1-2名管理人员!也可:采取招标《承包的形式选—择管理人《员有一定《文化技术基础—、供水服务好、维护!。措施完善、》水价较低者优—先 —。 ?。第,九条农村《饮水工程供水管【理人员应经》。。县级水务部门技术】培,训考核和疾》病预防控制机—构体:。检合格后持技术上岗!合格证和健》康证从业实行定期培!训,考核和体检每年一】。次 : 《 第十条饮【水工程供水管理【人员基本职责 】     (一)!宣传贯彻《执行国家《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宣传节约用水知识】。;     !(二)规范》操,。作定:期对机?井、管道《。、供水构筑物和设备!等进行检《查、维护定期清洗】和,。消毒并做好记录;】     (!三,)加强?卫生防护按照有【关规定?对,农村饮?用水进行净化和【消毒并定期》由公共卫生协管员】对水质开展快速检】测将结?果记录?在案; —     (四【),以量计征提高—水费收?。缴,率逐步实现以—水,养,水、使工程走向良性!循环发展的轨—道, 《 , 第十一条供】水管理单位按—照村镇?供水工?程技术规范制—定和完善机电设备】操作规程、职工工】作守则、安全运【。行管理制度、—财务管?理制度、民主—监督制度、奖惩【制,度、计量收费制度、!水质卫?生管:理制度、重大事项公!示制度按制度对供水!工程设施进行管【理维:护 】 第十二条蓄水池】、过滤池、》检,查井应密闭加盖加锁!设置:防护罩或防护栏【。杆;加?。氯,间、配电室、—机,泵房要设警示标志】;各车间应当配备灭!火设备;《禁止闲杂《人员进入车间—禁止非岗《人员操作设备 【 第十!。。。三条供?水构筑?物外边界《和输:水管道两侧3米内】为工程保护范围【在工程保护范围【内不:得兴建影响供水【的其它建筑物严禁任!。何单位和个人擅【自改建、破坏和侵】占供:水设施;严禁—取土、堆放物—料,、植树等 【     因—新建、改建》、,扩建公路、铁路、输!油输气管道》等各类?工程需要穿越农村饮!水工程的应当对工】程建设期间、运【行过:程中可能给》农村饮水工程造成的!危害:进行论证并编制【饮水工程保护方【案 》    饮水工【程保护方案》应当征得农村饮水】工程供水《管理:单位的同意农—村饮:水工程供水管理单位!可以委托工程所在地!的县:级水行政主管部【门,对保护方案》组织:审查并进行监督 ! 第十】四条县级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?要以原有《的水利服务组织为】依托建?立、完善农村饮水】工,程维:修服务组织;及时指!。导和帮助供》水管理单位解—决供水运行中发【生的技术问题—排除故?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!供水管?理单位要《为,用水户提供物美价】廉的易损件、—消耗品配套》。必要:的,。维修设?施和设备;》开展突发事故的【紧急救?援、维修《服务;?组织技术业务—培训;?。储备、?维护应?急供水、送水—设备 ? 【第十五条所有—集,中供:水工程都要》建立技术档案管【理制:度,  》   县《级,水行:政主管部门应归【档的资料县级农村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!研究报告、年度实施!方案;工程竣工【报告、?工程:设计文件、图表【、验收?文件、工《程决算、财产—清单等;各》种政策文件、—批复文件、》检,测报告等  !   ?供水管理单位—。应归档的资料—本工程的设计文【。件、图?表,、财务清《单及:供水工程运》行中的水《量水质监测记录、】地下水位动态变化】记录、设备检修记】。录、各种规》。章制度、生产—运行报表《和运行日志、卫【生许可证《、各项?。检,测报告及检查记录等!。 :。 —第十六条农村—。供水管理单位—享受:国家有关减免税政】策 第四章水源保!护和水?质检测 》第十七条县》、乡两级政府及【相关部门《、供水管理单位及】受益区群《众都有依《法保护水源不受【破坏的义务 【 第十】八条环境保》护部门要按国—家规定划定》水源保护范围严禁在!水源地保护》范围内设置排污口】、滥用化肥、—农药: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!的堆:。放防止供水》水源受到污染 【。。 , 第十】九条供水管》理单位应《依据村镇供水工程】技术规范对》。水厂生产区和单独设!立的生产构(—。建)筑物划》定卫生防护范围并设!立明显标志 ! 第二十条供!水管理单位应依据村!镇供水工程技术规】范和:生活饮?。用水卫生标》准的要求建》立和完善农》村饮水安全工程【。水,质检测和监测制度;!。配备水质净化消毒】设施及必要的—检验仪?器、设备、人员对水!质进行日常监测【 并向—当地人?民政府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和—水行政主管部门报】送检测?资料同时每年委托】有资质?的疾病预防》控制机构检测水【质委托有水质卫生】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!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!的规定进行水—质常规?指标检测每年不少于!一次保?证工程受益范围【内,供水质量达到生【活饮用水标》准 》 第二—。十一条县《、乡两?级政府及供水管理单!位都应制定》农,村饮:水安全?。突发事件和安全保】障应急?预案建立应急—保障:体系:。落实重大事件值班、!报告、检《测、处理制度—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!急救援机制提高农】村饮水安全突—发事件应急反应【。能力: : —第二十二条凡因开】矿、建?厂或进行其》它生产建设活动【造成水源变化、水质!污,染和工程损坏引起】。饮水不安全》的应按?“谁污染谁负责谁损!坏谁补偿”的原则赔!偿损失维修或改【建饮水?工程 》 》第二十三条如果饮】用,水受到污染或—。出,现异常有关单位【要立即?采取措施并及时向】当地政府和上—。级主管部门》报告 第五—章 供水管理 !第二:十四条饮《水,工程应优先保—证工程设计范围内居!民生:活和企业生产生活用!水需要在水资源【允许的?条件下可适当扩大】供水:范围 【 , 第二十五条【供水管理单位—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!造册与用水》户签订供用水合同 ! 》 :第,二十六条供水管理单!位要确保安全、正常!供水由于工》程,施工、维《修,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!的应提前通知用【。户;因发生自然灾】害或供水工》程,发,生不:可预测事故而不能提!前通知的应在积极】抢修的?同时尽快通知用户】 , — 第二十七条联【村集中供水》水厂新?增用水单《位各供?。水管理单位应向县级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!县,级,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!有资质的《单位进行勘察、设】计和施?工费用由新》增用水单位》负担其它《集中供水《。工程新增用水户应向!。供水:。管理单位提出—申请并报县》。级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备案—严,禁,。私接管道《取水 — ? 第二十《八条用户改》建,、扩建或拆迁用水】设施须经《供水:管理:单位同意报县级【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并监督实施 【第六章水费》征收及管理 【第二:十九条供水水价核定!要进行供《水成本?核算供水成本包括】以下部分《 ,    — (一)供水管【理人员?的工资?补助工资以及按【规定计提的职工福】利费    ! (二)支》。付使用其它水利工】程的供水水费或按照!规,定交纳的水》资源费 【    (》三)提水及加压等】机械所耗用的燃料及!动力费?电价执行国家—相关优惠政策 !     (四)】净化处理、消毒【所用:的材料?费和:。药剂费 【    (五)【按规定提《取,的折旧费和大修费】 ?     》(六)?。供水生产运行—管,理中:所发生的《办公费、劳动保护费!、维修费、》水质检测费等— ,     (七!)按规定应列入供水!成本开支的贷—。。款及贷款利息等【。费用 》 第三十条!联村:集中供水水》厂的:水价征求县级水行政!主管部门《意见报物价部门审批!。执行单村集中—。供,。水价格由村委会召】。集村民代表大—会商讨供水》价,格也可参照第三【十一条执行 】 第三【十一条农村供—水工程应安装计量设!施实行有偿供—水、计量《收,费有条件的》地方:可逐步推《行两部制水价—。(基本水价和计【。量水价相《结合)、用水—定额管理、超定额】。。。累,进,加,价、:阶梯水价等制度【 】第三十?二条用水户在—接到:供水收费通知后应在!规定:。的期限内及时缴纳】水费无?正当理由两个月不】缴纳:水费的供水管理单位!。有权暂停供》水,。用户补?交有:关费用后供》水管理?单位应恢复供—水 ? , 》第三:十,三条饮水工》程的水费《收,入主要用于工—程设施的管理、【维修、更新改—造、办?公经:费及管理人员工【。资、福利等》项开:支应:专,户储存按规》定,计提折?旧,任,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摊派、截留和】挪用 》 第三十四!条供水管理单位要积!极推行公示制度【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对!供水工程的》水价、供水量、水费!。征收和使《用,。。等情况进行公示自】觉接受用水户—和主管部门的—监督 第七章【工程维修养护经【费,的筹措与管理— 第三十》五条落实维修养护】经费确保工程重【。大事故能够》。及时维修工程日常维!护和更?新有经费保障 【   》。。  农村《饮水工程维修—养护经?。费可从水费》中,平衡解决有条件的】县应适当安排一【。定资金列《入,县级财?政年度预算专项用于!工程的维修》和养:护维修养《护经费要专》户储存根据不同资金!来源实?行分级管理专—。款专用、专》。。账管理严禁挤占【和挪用  】   (《一)联村集中—。工,程,供水水费中》提留的维《修,养护经费要专—项储存到《供水管理单》位专户由县》。级水行政主管—部门监管其使用由】供水管?理单位提出》申,请报县级水行—政主管部《门,审核    ! (二)单村集中】工程供水《水费中提留的维修】养护、更新和折旧】费,要分村?。储存到乡级财政专】户村留村用》由乡:级政:府监管使用 【第八章奖惩 — 第:三十六条各级人【民政府和水行政主】管部:门应依据本》办法将农村饮水工】程管理纳入目标考】核并对成绩突出的单!位和个人予以表彰】和奖励 ! 第三十七条违反!本办法有下列行为】之一者供水管—理单位(人员)要】制止其行为拒—不执行者由县以上水!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!关法律?法规的?规定处理;违反【治安管理处》罚条例的由公安机】关给予治安》处罚;?涉嫌犯?罪的移交《司,法,机关处理 【     (一)】私自:接水窃?水者;?。   —  (二)擅—自拆迁供水设施【者;   】 , (三)毁坏—供水:设备设施者; !     (四)私!自切断电源》、水源影响供水设】施运行者; !    《(五)破《坏水源?污染水质者 ! 第三—十八条供水单位违反!生活饮用水卫生监】督管理办法供水卫生!。行政主管《部,门将依法《对供水单位作出行政!处,罚 — 第三十—九条: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!列情形者视其—情节由其所在—单位或者水》行政主管部门—给予:批评教育、行政处分!情节:。严,重的由有关部门【追究其法《律责任 》     (一】。)擅离岗位》无故停水《断水者;  !   (二)—未经批准擅自扩【大供水范围者;【 :  ?   (《三)玩?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!设备:损坏造成《重大:经济损失者; !。     (四)贪!污挪用水费》或以权谋私者;【。     】(五:)对水?源水质监管不力酿】成严:重后果?者 第九章附【则 第四》十条本办法由石【家,庄市水务《局商财政局》、卫生局、》物,价局等部门负责解释!各县(市)》、,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!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!则 《 第—四十一?条,本,办法自发布之—。日起开始施》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