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石家庄市农村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】办,。法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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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政办—发〔2?012〕2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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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《。家庄市人民》政府办公厅关于【印发石家《庄,市农村饮《。水工程运行》管理办法(试行)】的通知
各县(】市)、?区人民政府》。市政府有关部门【
】石家庄市农村饮水】工,程运:行管理办法》(试行)已经市【政府: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!们请认真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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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二》年八月四日
【第一章?总则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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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?为加强农村饮水工】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!工程效?益确保农村居民【用水需求和饮水安】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水法、水利部【关于加强村镇—供水工程管理的意】见、村镇供水—工程技术规范和【建设部、卫》生部生活饮用水【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、!卫生部农村饮水【安,全工程?卫,生学评价技术—细则(?试行)、省水利【厅,河北:省,村镇供水工》程运:行管理办法(试【行)等规定结合【我,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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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本办法适《用于我市《农村生活集》中供水工程(—。不含县城城区供水)!包括联村集中供水工!程,、单村集中》供水工程和农村学】校的饮水工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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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三条本办《法所称农村生活集】中供水工程是指为】解决农村群》众,生活用水需求—而修建的永久性供水!工程主要《包括水源工程、水厂!。工程、输配水管道】工,程及其配套》设施:
第二章管—理责任?主体
第四条县级!人民政府对》辖区内的农村饮水】工程:管理负总责各相关部!。门根:据各自职《责,。加强服务《和监:管
》 水务部门】是农村饮水工程的行!业管:理部门负责》研究、制定农村饮水!工,程运行管《理的政策和制度对工!程运:。行管理?、水价核《定、:计量收费、》养护维修《、水源保护、—日常水质监》测等工作《进行指导和监—督组:织辖区内供水工程】管理人员的》业务培?训与考核
! ?卫生:部门负?责辖区内农》村饮用水《卫生学审《。查、:卫生许可证的办【理、水质的委托检】测,。、监督监测》、并对检测》结果进行评》。价供:水单位?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的饮用《水供水工程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】要求选址和设—计审查、竣》工验收必须有卫【生部门参加
【 》 环境保护部—门会同有关部门【提出划定饮用水水源!保护范围的意见【设立明?确的地理界标—和明:显的:警示标志负责对【保护范围内饮水水】源进行环境监测做】好水源地污》染防治工作
【 物价部门负责组!。织水价听证审—批集中饮《水工程?的水价?方,案查处水价违法行为!
】供电部门负责—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!提供供电《服务当供电设施【发生故障时应积极】组织抢修《
《 财》政部门负责辖区内】供水水质监测经【费和工程维修—养护经费的筹措和】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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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安部门负【责,依法查处破坏供【水工程设《施及:故意投?毒等违法犯罪行为】
:第三章?工程管理
第五】。条农村饮水》工程建成《验,收合:格,后建设单《位应及时与供—水管理单位办—理交接手续供水管】理,单位取得有效卫生许!可证后?方能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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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农村饮水工程要】根据投资渠道、【工程:规模等确定管理责任!。明晰产权建立健全】管理机构积极探索】灵活多样的》管护模式确》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!
? (—一)政府投资为主兴!建的联村集中供水】工程由县级水—。行政主?管部门组建农—村供水管理》站实行“三级—”管理?。制第一?级为:水厂厂区工程及【入村总?。水表:以上管网产》权归国家《所有由供水管理【站负责管理;第【二,级为村内入》户水表以《上户外管网》产权归集体》所有:由村集?。体,或用水者协会管理;!第三级为入户水表(!含水:表)以下供水设施产!权归农户由》农户负责《养护维修
【。 (二)】政府投资为主兴【建的单?村集中供水工程产】权归国家所有由县水!行政主管部》门委托村集体管理】由村民议《事会指定专人或工程!受益:范围内的群众—成立农民用水户协】会负责水费的—。征,收,和工程管理》
《 《(三)?。私人投资《。或股:份制形式《兴建的饮水》工程产?权,。归投资?者由:投资者负责工程的运!行管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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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所有村镇供水—工程的?运行管理均应接受水!行政:。主管部门的指—导,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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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条:供水站实行》站长负责制供水管理!人员实行聘任制【参,照村镇?。。供水站定《岗标准设置司泵员、!收费员?、消毒化验员—、,机电管?理员、?会,计保管员、安全【监督员?等工作岗位明—。确岗位职责可交【叉任职
》
《 :第八条规《模较小的集中供【水工程可选聘—1,-2名?管理人员也可采【取招标承包的形式选!择管理人员有一定】。文化技术基础—、供:水服务好、维护措施!完善、水《价较低?者优先
! 第九条农村饮水!工,程供水管理人员应】经县级水务部门技】术培:训考核?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!体检:合格后持技术—上岗合格证和健康】证从业实行定期培】训考核和体检每年一!次
【 第十条饮水工程!供水管理人员基本职!责
】 (一)宣传—贯,彻执行国家有—关法:律、法规《宣传节约用水知【识;
! (二)规范—操作定期对机—。井、管道、》供水构筑物和—设备等进《行,检查、维《护定期清洗和—消毒并?做好记录《;
【 (三)加强卫生!防护按照有关规定】对农村饮用水进【行,净化和消毒并定期】由公共卫《生协管员《。对水:质开展快《速检测将结果记录】在,案;
】。 (四)以量【计征提高水》费收缴率逐步实【现以水养水、使【。工程走向良》性,循环:发展:的,轨道:
【 第十?一条供水管理单位】按照村镇《供水工程《技,术规范制定》和完:善,。。机电设备操作规程、!职工工作守则、安全!运行管理制度、财】务管理制度、民【主监督制度、奖惩制!度、计量收费制【度、水质卫生—管,理制度、重大事项】公示制度按制度对】供水工程设施进【行管理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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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》蓄水池、过滤—池、检查井应密闭加!盖加锁?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!杆;加氯间、—配电室、机泵—房要设警示标—志;各车间》应当配备灭火设备;!。禁,止闲杂人员》进入车间禁》止非岗人员操作设】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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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供!水构筑物外边界【和输水管道两侧3米!内为工程保护范【围在工程保护—范围内不得兴建影】响供水的其它建筑物!严禁:任何单位和》个人擅?自改建、破》。坏和侵?占供水?。设施;严禁取土【、,堆放物料、植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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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因新:建、:改建、?扩建公路、》铁路、?输油输?气管道?。等各类工程需要【穿越农村饮水—工程的?应当:对工程建设期间、】运行过程中可能给】农村饮水工》程造成的危害进行论!。证并编制饮水—工程保护方案
! 饮水工】程保护方案应当征】得农村饮水工程供水!。管理单位《的同:意,农村饮水工》程,供水管理单位—可以委托工程所在地!的县级水《行政主管《部门对保护》。。。方案组织审查—并,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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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四条县级【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要,以,原有的水利服务【组,织为依托建立、完】善农村饮《。。水工:程,维修服务组织;及时!指导:和,帮助供水管理单位】解决供?水运:行中发生的技术问】题,排除故障《确保工程正常运【行,供水管理单位要为用!水户提供物美价【廉的易损件、消【耗品配套必要的维】修设施和设》备;开?展突发事故的紧急】救,援、维修服务—;组织技《。术业务培训;储备】、维护应《急供:水,、送水?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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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五条所有集!中供水工《程都:要建立技《术,档案管理制度
】 县级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归档的资料县级】农村:饮水安全工》程可:行性研?究报告?、年度实《施方:案;工?。程竣工?报告、?工,程设:计文件、图表、验收!文件、工程决—算、财产清单—等;各种政策文件】、批复文《件、检测报告等【
》 , 供水管理单位应!归档的?资料本工程的设【计文:件、图表、财务清】单及供水工程运【行中的水量水—质监测?记录、地下水—位动态变化记录、设!备检修记录、—各种规章制》。度、生产运行报表】。和运:行日志、卫生许【可证、各《项检测报告及检查记!。录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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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。第十六条农村供【水管理单位》享受国家有关—减免税政策
【第四:章水源?。保,护和水质检测—
第?十,七条县、《乡,两级政府及》相关部门、供水【管理单位及》。受益区?群众都?有依法保护水—源不受破坏》的,。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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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第十八条环境保】护部门要按》国家规?定划定水源》保护范?围严禁在水源地【保,护,范,。围内设置排》污口、滥《用化肥、农药—杜绝垃圾和有—害物品的《堆放防?止供水水《源受到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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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】供水管理单位—应依据村镇供水工】程,技术规范对》水厂生产区和单【独设立的生产构(建!)筑物划定卫—生防护范《围并设立明》显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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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《。条供水?管,理单位应依据—村镇:供水工程技术规【范和生活饮用水【卫生标准的要求【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!安全工?程水质检测和—监测制度《;配备水《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!要的检验仪器、【设备、人员对水质进!。行日常监测
】 并向当地人—民政府卫生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和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报送检测资【。料同时每年委—托有资质的》疾病预防控制—机构:检测水质委托—有水质卫生检—测资质的机构按【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!准,的规定?进行:水质常规《指标检测每年不少】。于一次保证工—程,。受益范围内供—水质量达到》生活饮用《。水标:。准
!第二十一《条县、乡两》级政府及供水—管理单位都应制定】农村饮水《安全突发事件和安全!保障应急预》案建:立应急保《障体系落实》重大事件值班—、,。报告、检《测、处?理制度形成有效【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!制提高农村》饮水安?全突发事件》应急反应《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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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二条凡因开矿、建厂!或进行其《它生产建《设活动造成水源变】化、水质污》染和:。工程损?坏引起饮水》不安全的应按“【谁污染谁负责谁【损,坏谁补偿”的原则赔!偿损失维修或改建】饮水工程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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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。二十:三条如果《饮用水受《。到污染或出现—异常有?关单位要立即采【取措施并及》时向当地《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!报告
《第五章 《 供水管理
第二!十四:条饮水工程应优先保!证工程设计范围内】。居民生活《和企业生产生活【用水需要在水—资,源允许的条》件下:可适当扩大供—水范围?
【 第:二十五条供水管【。理,单,位应对用水户逐户】登记造册《与用水户《签订供用水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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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六条《供水管理单位要【确保安全《、正常供水由于工】程施工、维修—等原因确需》停止供水《。的应提?前通知用户;因【发生自然灾害或供】。水工程发生不可预测!事故而不《能提前通知的应【。在积极?抢修的同时尽快通】知用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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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】联村集中供水水【厂新增用水单位各供!水,管理单位应向县级水!行政主管部》门提出?申请经批准后由【县级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!单位进行勘》察、设?计和施工费用—由新增用《水单位负担其—它集中供水工程【新增:用水户应向供水管】理单位提《。出申请并报县级水】行政主管部》门备案严禁私接管道!取水
! 第二十《八条用户改建、【。扩建或拆迁用水【设施须经《供水管理单位同【意,报县级水行政—主管:部,门批准并监》督实施
第—六章水费征收及管】理
?第二十九条供水水】价,核,定要进行供水—成本核算《供水成本《包括:以下部分《
《 (》一)供水管理人【。员的工资补助工【资以及按规》定计提?的职工福利费—
? : (二)支【付使用其它水利工程!的供水水费或按【照规:定交纳的《水资源费
— ? (三)提水】及加压等机械所【耗用的燃料及动力费!电,价执行国《家相关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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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净化处理、消毒】所用的材料费和药】。剂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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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,),按规定提取》的折旧费和大—修费
! (六?)供水生产》运行管理中所发生的!办公费、《劳动保护费、维修费!、水质检测费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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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七)按规【定应:列入供水成本开支的!贷款及贷款利息等】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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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条联村集中供【水水厂的水》价征求?县级水行政》主管部门意见—报物价?部门审?批执行单村集中供水!价格由村委会—召集村民代表大会】商,讨供水价格也可参】照第三十《。一条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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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:三十一?条农村供水工程【应安装计量设施实】行有偿供水、计量】收费有条件的地【方可逐步推行两部制!水价(基本水价和】计,量水价相结合—)、用水定》额管理、超定—额累进加价》。、阶梯水价等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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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》二条用?水户在接到供水收】费通知后应》在规定的期限内及】时缴纳?水费无正当》理由两?个月不缴纳水费的供!。水管:。理,单位:有权暂停供水用【户补交有关》费,用后供水管理单【位应恢复供》水
】 第三十三条饮【水工程的水费收入】主要用于工程设施】的管理?、维修、更新—改造、办公》经费及管理人员【工资、福利等项开】支应专?。户储存按规定计提】折旧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,不得摊派《、截留和挪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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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?四条供水管理单位要!积极:推行公示《制度增加管理的透明!度对供水工程—的水价、供水量【、水费征收和使【用等情况进行公示自!觉接受?用水户和主管部【。门的监督《
第?七章工?程维修养《护经费的筹措—与管理
第三【十五条落《实维修养《护经费确保工程重】大事故?能够及时维》修工程日常维护【。和更新有经费保障】
:。 《。 农村饮水工程】维修:养护:经费可从水》费中平?衡解决有条》件的县应适》当安:排一定资金列入县】级,财政年度预算—专项用于工程的维修!和养护维修》养护经?。费要:专户储存根据—不同资金来》源实行分级管理专】款,专用、专《账管理严禁挤—。占和挪用
】 (一)【联村集中工程供水水!费中提?留的维修养》护经费要《专,项储存?到供水管理单位【专户由?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!监管其使《用由供水管》理单位提出申请报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!审核
! (二)单村集【中工程供水水费中】提留的?维修养护、更新和】折旧费?要分村储存到乡级】财政专户村留村用由!乡级政府监管使用】
:第八章奖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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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各【级人:民政府和水行政【主,管部:门应依据本》办,法,将农村?饮水工程管理纳【入目标考《核,。并对成绩突出的单】位和个人予以表【彰和奖励
【
第三十七!条违反本办》法有下列行为—之一者供水管理单】位(人员《)要制止《其行为拒不执—行者由县以》。上水行?。政主管部门按照有】关法律法规的规【。定处理;违反治安】管,理,处罚条例的由公安】机关给予治安—处罚;涉嫌犯罪的移!交司法机关处—理
》。 ? (一?)私自?接水窃水《者,;
《 》(二)擅自拆迁【供水设施者》;,
》 (三)毁坏供!水设备?设,施者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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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四,。)私自切断电源、水!源影响供《水设施?运行者;《
? (五)破!坏水源?。污染:水,质者
】 , 第三?十八条供水》单位:违反生活饮》。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!法供水卫《生,行政主管《部门将依法》对供水单位》作出行政处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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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九条供水!管理人员凡有下列】情形者视其情—节由:其所在?单位或者《水行政主《。管部门给予批评教】育、行政处分情节严!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!其,法律:责,任
》 (》一)擅?离岗位?无故停?水断水者;》
】(二)未经批准擅】自扩大供水范围【者,;
《。。 (—三)玩忽《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!备损坏造成重大【经济:损失:者;
《 ? , (四)》贪污挪用水费或以权!谋私者;《
【 (五)对水源水质!监管不力《酿成严?重后果者
—第,九章附则
第四】十条:本办法由石家庄市水!务局商财政局、卫】生局、物价局等部门!负,责解释?各县(市)、区可】根据本办法》结合当地实际—。制,定实施细则》
】第四十?一条本办《法自发布之日起开】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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