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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石:家庄:市农村?饮水工程运行管【理办法(《。试行) 【 石政办发〔【2,。012〕2》0号 石【家庄市人民》。政府:办公厅关于印发【石,家庄: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!管,理办:。法(试行)的通知】 各县《(,市)、?区人民政府》市政府有《关部门  】 ,。  石家庄市—。。农,村,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!法,(试:行)已经市政—府研究?同意现印《发给你们请认—真组织实施 二○!一二年八月四日 !第一章总《则 : 第一条《。为加:强,农村饮水工程运行】管理充分《发挥工?程效益确保农村居】民用:水需求?和饮水安全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水—法,、水利部关》于加:强村镇供水工程管】。理的意见、村镇供水!工程技术规范和建设!部、卫生部生—活饮用水卫》生监督管理办法、卫!。生部农村饮水安全】。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!细则:(试行)、省水【利厅河北省村镇供】水工程?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!)等规定《结合我市实际制【。。定本办法《 —。 , 第:二条本办法适用【于,我市农村生活集中】供水工程(不含县】。城城区供水》),包,括,联村集中供》水工程、单村—集中供水工程和农村!。学校的饮水工程【等 — 第三》。条本办法《所,称农村生活集中供】水,工程是指为》。解决农村群众生活用!水需求?而修建的《永久性供水工程主】。要包括水《源工程、水厂工程】、输:配水管道工程及其配!套设施 第二章】管理责任主体 【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!府对辖?。区,内的农村饮水工【程管理负总》责各相关部门根据】各,自职责加强服—务和:监管  【。   水《。务部门?是农村饮水》工程的行《业,管理部门负责研究、!制定:。农村:饮,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政!策和制度《对工程运行》管理、水价核—。定、计量收费—、养护?维修、?水源保护、日—常,水质监?测等工作进行指【导和监?督组织辖区》内供水工程管理人】员的业务培训—与考核 》。。     卫生】部门负责辖区内农】村,饮用水?。卫生学审查、卫【生许可证的办—理、水质的委托检测!、监督?。。监测、并对》检测结果进行—评价供水单位新【建、:。改建、扩建的饮【用水:供水工程项目应当】符合卫生要求选【址和设计《审查、?竣工验收必须有卫】。生部门参加 】。  :。   环境保护部门!会同有关部门—提出划定饮》用水水?源保:。护范围?的意见?设立明确的地理【界,标和明显的》警示标志负责对保】护范围内《饮水水源进行—环境监测做好水源地!污染:防治工作 — 物价部》门负责组织水—。价,听证审批《。集中饮水《工程的水价方案【查处:水价违法行》为 》    供电部门负!责,为农村饮《水工程运行提供供电!服务当供《电设施发生故—障时应积极组织抢修!    【 财政部门》负责辖区内供—水水质?监测经费和工—程维修养《护经费的筹措和监】管 :   》  公安部门—负责依法查处破坏供!水工程?设施及故意投毒等】违法犯?罪行为 第—三章工?程管理? 第五《条农:村饮水工程建成验】收合格后建》设单位应及》。时与供水管理—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供!水管理单位》取得有效卫生许【可证后?方能供水 — 第【六条农村饮水—工程要?根据投资渠道、【工程规模等确定【管,理责任明晰产—。权建:。立健全管理机—构积:极,探索灵活多》样的管护模式确保】工程长期发挥效【益     !(一)政府投资【为,主兴:建的联村集中供水】。工程由县级》水行:政主管部门组建【农村供水《管理:站实行“三》级”管理制第一级为!水厂厂区《工,程及入村总水—表以上管《网产权归国家—所有由供水管理站】负责管理;第二级为!村内入户水》表以上户外》。管网:。产权:归,集体所?有由村集体或—用水者协会管—理;第?。三级:为入户水表(含水表!)以下供水设施产权!归农户由农户负【责养护维修》。    【 (二)政府—投,资,。为主兴?建的单村集中供水工!程,。产权归国家所有【由县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委托村集体管理由!村民议事会指定【专人或工程》受益范围内的—群众成立农民用水】户,协会负?责水费的征收—和工程管理 !  :  (三)》私人投资或股份制形!式,兴建的饮水工—程,。产权:归投:资者由投资者负责工!程的运行《管理 ?。  《   所有村镇供水!工程:的运行管理均应接】受水行政《主管部门的》指导和监督 【 ? 第七条供水】站,实行站?长负责制供》水管理人员实—行聘任制参照村镇】供水站定岗标准设】置司泵?员、收费《员、消毒化验员、】机电管理员、—会,计保管员、安—全监督员等工作岗】位,明确岗位职责—。可交叉任职》 】第八:条规模较小的集【中供水工程可选聘】1,-2:名管理人员》也可采取招标承包的!形式选?择管理人员有—一定文化《技术基础、供水服务!好、维护措施—完善、水价较低【者优先 】 第九条—农村饮?水工程?供水管理人员—应经县级水务—部门技术培训考核和!疾病:预防:控制机构体检合格】后持技术上岗合格】证,和健康证从业实行】定期:培训考核《和体检每年》一次 【 第十条—饮水工程供水管理】人员基本职责 】     (【一)宣传贯》彻执行国家》。。。有关法律、法规宣传!节约用水知识—; 》 ,   (二)规范操!作定期对《机,井、管道、供水构】筑物:。和设备等《进行检查、维护定】。期清洗和《消毒并做好》记录; —     (三)加!强卫生防护按照有】关规定对农村饮用水!进行净化和消毒并定!期由公共《卫生协?管员对水质》开展快速检测将【结果记录在案; !     (【四,)以量计征提高水】。费收缴?。率逐步?实现以?水养水、使》工程走向良性—循环:发展的轨道 【 , 第十一】条供水管《。。理单位按照村镇供水!工程技?术,规范制定和完善机】电设备操作》规程、职《工工作?守,则、安全运行—管理制度、财务【管,理,制度、民主监—督制度、奖惩—制,度、计量收费制【度、:水,质卫:生管理?制度、重大事项【公示制度按制度对】供水工程设施进行管!理,维护 》 》第十二条蓄水池【、过:滤池、检查井应密】闭加盖加锁设置防】护罩或防护栏杆;加!氯间、配《电室、机泵房要设警!示标志;《各车间?应,当配备灭火》。设备:;禁止闲杂人员【进入车间《禁止非岗人员操作设!备 【 第?十,三,条供水构筑物外边界!和输水管道两侧3米!内,。为工程保护范围在】工程保护范围内【不,得兴建影响供—水的:。其它建筑《。物严禁?。任何单位和个—。人擅:自改建、破坏和【侵占供水设施;【严禁取土、堆放【物料:、,植树:。等, ,     因新!建、改建、》扩建公路、铁路、】输油输气管道等各】类,工程需要穿越—农村饮水工程的应当!对工程?建设期间、》运行过程中可能给】农,村饮水工程造成的】危害进行论证并编制!饮水:工程:保护:方案: :     饮【水工程保护》方案应当征得—农,。村饮水工《程供水管理单—位的同意农村饮水工!程供水管理》单位可以《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县!级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对保护方案—。组织审查并进行监】督 — 第十四条【县级水行政主—管部门要以原有的】水利服?务组织为依托建立、!完善农村饮水工【。。程维修服《务组织;及时指导】和帮助供水管理单】位解决供《水运行中发生的技】术问题排《除故障确《保工程正常运行供水!管理单位要为用水户!。提供物?美价廉的易》损件、消耗》品配套必要的维【修设施和《设备;?开,展,突,发事故的紧》急救援?、维修服务;组织】技,。术业务培训;储备、!维护:应急供水《、送水设备 — 《 第十五条所】有集中?供水工程都要建立技!术档案管理》制度 —    县级水【行政:主管部门应》归档:的,。资料县级农村饮水安!。全工程可行性研【究报告、年度—实施方案;工程【竣工报?告,。、,工程设计《文,件、图表、验收【文件、工程决—算、财产《清单等;各种—政策文件、》批复文件、检—测报告等 【     》供水管理单》位应归档的资料本工!程的设计文件、图】表、财务清》单,及供水工程运—行中的?。水量水质监测记录、!。地,下水位动态变化记】录、设备检修记录、!。。各种规章制度—、生产?运,行报表和《运行日?志、卫生许可—证,、各项检《测报告及《检查记录等 ! 第十—六条农村供》水管理?。单位享受国家有关减!免,税政策 第—四章水源保护和【水质检测 —第十七条县、—。。乡两级政《府及相关部门—、供水管理单位及受!益区群?众都:有依:。法保护水源不受破坏!的义务 — , 第十八【条环境保护》部门要按国家规定】划定水?源保护范《围严:禁在水源《地保护范围内设置排!污口、?滥用化肥、》农药杜绝《垃圾和有害物—品的堆放《防,。。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! 】第十九条供》。水管理?单位应依《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!规范对水厂》生产区和单独设立】的生产构(》建)筑物《划定卫生防护范围并!设立明显《标志 ! 第二十《条供水管《理单:位应依据《村镇供水工程技【术规范和生活饮【用,水卫生标准》的要求建立和完【善农村饮《水安全?工程水质检测和【监测:制度;配备》水质净化消毒—设施及必要的检验】仪,器、设备、人员对】水质进?行,日常:监,测 《 并向当地人—民政府卫生行政主】管部门?和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报送检测《资料同时每年委托】有资质的疾病预【防控制机《构检测水《质委托有《水,。质卫生?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!生活饮用《水卫:生标准的规定进行】水质常?规,指,标检测每年不—少于一次保》证,工程受益《范围内供水质量达到!。生活饮?用水标准 — —第二:十一条县、乡—两级:。政府及供水管—理单位都应制—定农村?饮,水安全突发事件和】安,全保障应急预案建】立应急保障体—系落实重大事件值班!、报:告、检测、处理【制度形成《有效的预警》和应急救援》机制:提高农?村,饮水:安全突发事件应急】。反应:能力 ! 第二?十,二条:凡因开?矿、建厂《或进行其它》。生产建设活动造成】水源:变化、水质污染【和工程损坏引起饮】水不安全的应按“谁!污染谁负责谁—损坏谁?。。补偿”的原则赔偿损!失维:修或:改建饮水《工程 【 : 第二十《三条如果饮用水受到!污染或?出现异常《有,关单:位要立即《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!地政府和上级主【管部:门报告 第五【章 供水管—理 : 第:二十四条饮水工程应!优先保证工》程设计范围内—居民生?活和企业生产—。。生活用水需要在水资!源允许的条件—下可适当扩大—供水范围 】 第二十五】条供水?。管理:单位应对用》水户逐户登记造【册与用水户签订【供用:。水合同 【 : 第二十六条供水!。管理单?位要确保安全、【正常供?水由:于工程施工、维修等!原因确需停》止,。供,水的应提前通知用】户,;因发?生自然灾害或—供水工程发生不可】预测事故而不能提】前通知的应在—积极:抢修的同《时尽快?通知用户 【 第—二十七?条联村集中供水水厂!新增用?水单位各供水—管,理单位应向》。县级水行《政,主管部门《提出申请经批—准后由县级水—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!行勘察、设计—和施工费用由新【增用水单位负担其它!。集中供水《工程新增用水户应】向供水管理单位【提出申请《并报县级水行政主管!部门备案严禁私接】管道取水 ! 第二十八条】用户改建、扩建或拆!迁用水设施》须经供水管理单位】同意报?县级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批准并?。监督实施 第六】。章水费征收》及管理 第二十】。九,条供水水价》核定要进行供水成本!核算供?水成本包《括以下部分 【。     (一】)供水管理人员的工!资补助工资以及按规!定计提的《职工福利《费 : ?    (二)支】付使用其它》水利工程《的供水水《费或按照规定交纳】的水:资源费 — ,    (三)提水!及加:压,等机械所耗用的【燃料及动《力费:电价执行国家相关优!。惠政策 — , ,。  : (:四)净化处理、【消,毒所用的《材,料费和药剂费 】     (五)!。按规定提取》的折旧费《和大修费 】    (六—)供水生产运行管】理中所发生》的办公费《、劳动?保护费、维》修费、水质检测【费等 》   ?。  (七)按—规定应列入供—水成:本开支的贷款—及贷:款利息等费用 【 第】三十条联村集中供】水水厂?的水价?征求:县级:。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意见报物价【部门审?批执行单村集中供水!价格由村委会—召集村?民代表大会商—。讨供水?价格也可参照第三】十一条?执,行 》 第三十【一条农村供》水工程应安装计【量,设施实?行有偿供水、—计量收费有条—件的:地方可逐步》。推行两部制水价(】基本水价和计量水】价相结合)、用水】定,额,管,理、:超,定额累进加》价、阶梯《水价等制度 】 第三十二!条用水户在接—。到供水收费通—知,后应:在规定的期限—内及时缴纳水费无正!当理由?两个月不缴纳水费】的供水管理单位有权!暂停供水用》户补交有关费—。用后供?。水,管理单位应恢复供水! — 第三十》三条饮水工程的【水费收入主要用于工!程设施的管理、【维修、更《新,改造、办公经费【及管:理人员工资》、福利等项开支应专!户,储存按规定计提【折旧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摊派、【截留和挪用 【 第【三十四条供水管理】单位要积极推行【公示制度增》加管:理的透明《度对供水工程的水价!、供:水量:、水:费征收和使用等情况!进行:公,。示自觉接受用水【户,。和,主管部门的监督 】 第七章工程维修】。养护经费的筹措与管!理 第三十五条落!实维修养护》经费确保《工程重?大事故能够及时维修!工,。程日:。常,维护和更新有经【费保障   !  农?村饮水工《程维修?养护经费可从—水费中平衡解—决有:条件的县应》适当安排《一定资金列入县【级财政年《度预算专项》用于工程的维修和】养护维修养》护,经费要专户储存【根据不同资金来源】。实行分级管》理专款专用、专账】管理严禁挤占和挪】用   【  (一)联村【集中工程供水水费中!提,。留的维修养护经费要!专项储存《到供水管理单位专】户由:。县,级水行政主管部【门监管其使》用由:供水管理单位提【出申请?报县级水行政主【管部门?审核 《     —(二)?单村集中工》程供:水水费中提》留的维修养护、更新!和折旧费要》分村储存到乡级【财政专户村留村【用由乡?级政:府,监管使用《 :第八章奖惩 第】三十:六条各级人》民政府和水》行,政主管部门应—依据本办法将农【村饮水工程管理【纳入目标考核—并对:成绩突出的单—位和:个人予以表彰和【奖励 ? ? 《第三十七《。条违反本办法—。有下:列行为之一》者,供水管理单》位(人?员,)要制止其》行,为拒不执行者—由县以上《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有关法律法—规的规定《处理;违反治—。安管:理处罚条例的由【公安机关给》予治安处罚;涉【嫌犯罪的移交司【法机关处理 】     (—一)私?自接水窃水》者;: : :    《(二)?擅自拆迁供水设施者!;, 《    《。(三)?。毁坏供水设备设施者!;,     (!。四)私自切》断,电源:、水:源影响供水设施运】行者; 》 :    (五—)破:坏,水源污染水质—者 》 第三十八条!供水单?位违反?生活饮用水卫生监】督管理办法供水卫】。生,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!对供:水单位作出行政【处罚 ? 》 第三十九条供】水管理人《员凡:有下列情《形者:视其情节由其所在单!位或者?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给予批评》教育、行政处—分,情节严重的由有【关部门追《。究其法律责任 【    — (一)擅离岗位无!故停水断水》者,;, ?     (—二)未经批》。准擅自扩大供—水范围者;》 :     (三】)玩忽职守违章操作!。致使设备损坏造成】重大经济损失者;】     】(四)贪污挪—用水费?或以权谋《私者:;    】 (五?)对:水源水质监管不力】酿成严重后果者 !第九章附则 第四!十条本?办法:由石家庄市水—务局商?财政局、卫生局【、物价?局等部门《负责解释各县(市)!、区可根据本办【法结合当地》实,际,制,定实施细则 】 : 第四十一【条本办法自发布【之日起开始施行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