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,
—第十:章 : 附 则
—
第七《十二条 本规】定由:泸州市住《房和城乡规划建【设局负责解释
!
第七【。。十三条 《 本规定自二〇一!三年五月一日起【正式施?行原有技术规—定及补充规定废止】
— 第七十四条 本!。规定施行前已依【法审定的修建性【详细:规划继?续有效;已签—批的且在有效—期内的方案》图,继,续有效?;已经?办,理了项目用》地规:划许:可但尚?未签批方案图—的项目结《合,本规:定和原技术》规定执行;尚未办理!用地:规划许可的》项目按本规定执【行申请对本规定施行!前已:签批的修规和方案】图进行修改其修改】方案有利于》优化城市空间环【境、完善配套设施】、保:证使用安全的—可以按照原》技术规定执》行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