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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石家《庄市建筑装修装饰】工程:施工许可管》理办法? 石家庄市】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!庄市建筑《装修装饰工程施【工许: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! 石建》[2012]14】1,号 各县(市【),区建设局局直属各单!位局:机关:各处室各装修—装饰:建,设,。单位各装《修装饰施工》。企业 《    》 为进一步加强建】筑,。装修装饰工程施【工许可监督管—理维:护装修装饰市场秩序!确保建筑质量安【。全经市建设局研【究通过现将》石家庄市建筑装修】装,饰工程施工》许可管理《办法印发《给你们请认真贯彻】。实施 ? 石家庄市建设局 ! 2012年】12月?10日 石—家庄市建筑装修装】饰工程施工许可管】理,办法 第一—条, 为加强建》筑装修装饰工程施】工许可?监督管理维护装修装!饰市场秩《序确保建筑质量安全!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建,筑法、河北省建筑条!例、住建部建筑【工,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!等相关法律、法【规规定结《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 》 第二条【 凡本市行政区【域,内投资额在》30万元及其以【上或建筑面积—在300平》方米及其《以上的建筑装—修装饰工《程在开工前建—设单位应当》申请领取施》工,许可证 ! 第三条》 本办法所》指建筑装修装饰【工程:是,指为保护《建筑物的主》体结构?、,完善建筑物的—物理性?能、使用功》。能和美化建筑物采】用装修装《饰材:料对建?筑物、?构,筑,。物内外表面及空间进!。行的各种《修饰处理过程的建】设活动? 】第四: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负责市内《五区(长安》、桥东、桥西、【新华、裕华)建筑】装修装饰工程—日常监?督管理     !各县:(市)区建设行【。政主:管部门负《。责本辖区内建筑装修!装饰工?程,日常监督《管理 》 : : 第:五,条 新建《。、改扩建项目建筑装!修装饰工程与—总承包工《程一并?发包的?建设单位应将装修】装饰工程随》总承:包工程?一并办理施工许可】手续:其办理条件及程【序按主体工程施【工许:可证:。核发:条,件及程序进行—。;未与总承包工程一!并发包的应》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办!理,。施工许可手续 【 第】六条 ?。依法必须进行—招标的建筑装修装饰!工程应?通,过招标方式、—招标组织形式实施 ! 第七!条 从事建筑装修】装饰工程活动—的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、造价咨询、招标】代理、检《测机构等单位及其专!。业,技术人员应当—具备相应等级—的资质?证书:及执业?资,。格,证书 《 ? , 第?八条 未依法取【得施工?许可证?的不得开工》。 :  :  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!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!工程项目肢》。解为若?干限:额以:下的工程规避—申请:领取施工许可证【 》 第九条 建筑!装修装饰时》不得改变原房屋【结构;确《有必要?拆改结?构和明显加》。大荷载的建设单位】或房屋所有权—人、使用人应委托】具有相应资质的设】计单位进行设计【并经审图单》位核准 》 : 第》十条: 凡涉?及改变房屋用途、】改变:外立面形式、—色彩、?材,质等装修改造均【需,到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!。划审批手续重新核发!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或出具规!划审批意见 【 第十】一条: 申请人领取建筑】装修装饰施工许可证!应当具备以下条件】。并,提供相关《证明:材料 《。 , ,  (一)房屋【所有权证、》对新建建筑二次【装修装饰建设单位应!提供房屋竣工验【收备案?表、非房屋产权人】进行房屋装修的提供!房屋产?权证:明,及租赁合同、—法人授权委托书【(原:。件)、法人和—被委托人身份证(复!印件)及申请表;】 ,     (二)】。按照规定应该进行招!投标的?应提供中标通知【书、设?计、监理、施—工合:同,(原件?。);:  ?。   (三)—施工图?设计文件审查合【格,。书(:。。原件);   】  (四)》建设工程质量、安全!备案通知书(—原件)?;,     (【五,)建设资金落实证】明(:原件); —    (六)建】设工:。程现场勘验记录(】原件:。);   —。 , (七)依法应【当进行消防》设计:。审核的项目应提供】消防设计审》。核意见书(复印件)!;适用?本办法第《十条规定的应提供建!设工程规划》许,可证 】 :第十二条《 申请?。。办理建筑《装修装饰《。工程施工《许可证应当按照【下列程序进》行  《   (一)申请】人按照本办法—第十一条规》定向发证机》关,提出申请《;,     (二)!发证:机关:在收:到申请后按照受理】、审核、批准的程】序进行对于符合条】件,的应当自收到申请】之日起1个工作【日(法?定15?。日)内核发施工【许可证?;对于申请材料【不齐全?的应当场告知不予】受理或要求补正;对!于经补正仍》不符合条件》的应当自收到—申请之日起1—。个工作日内》做出不予《许可的决《定并书面通知—申请人说《明理由? 【 第:十三条 《申请人申《请领:取施工许可》证的工程名称、地点!、,规模应当与》依法:签订:的施工?承包合同一致—;须:。经规划?审批的应与》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项目》名称一致   】 , 施工许可证—应当:放置在施工现场公示!并备查  —  : 施工许可证—不,得伪造和涂改 【 ? 《第,十四条 建筑—装修装饰《。施,工许可证延期、变更!按住建部建筑—工程施工许》可管理办法执行【 】第,十五:条 建筑装修装【饰工:程,。竣工后建《。设,单位应进行建筑节】能专项验收并组【织,设计、施工、—监理:。。等单位进行》竣工验收其组织形】式、程序应接受质量!监督机构的依法监督! 】第十六条《 ,建设单位应当自【。工程竣工验收合【格,之日:起15日内向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!并,依法移交工程档【。案资料 ! 第十《七条 加强》建筑装修装饰—工程建设《、,设,计,、施工、监》理、造价《咨询、招标代理【。。、检:测机构等单位及其从!。业人员的《诚信体系建设对【参建各方及》其从业人员的信用】状况、违法违规情况!建立信息库 【 , 第十八条! ,违反本办《法的规定由建设行政!主,。管部门按照相—关法律、法规规定实!施行政处罚 —   ?  建设行政—主管:部门应加强建—筑装修装饰》施工许可后的监督】管理严?格查处建筑装修装】饰活动各责任主【体违反建设法—律法规行为确保建】设工程质量和—。。安全 — 第十九条 本办!法有效?期自2012年12!。月,10日至2》017年12月9】。日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