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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石家庄市建》筑装修装《饰,。工程施工许可管理】办法 》 石家庄市建—设局关于印》发石家庄市建筑装】修装饰工程施工【许可管理办法的【通知 石【建[2?012]141号】。 各县(市)【区建设?局局直属各单位局】机关各?处室各?装修装饰建》。设单位各《装修装饰施工企业】     为!进一步加强建筑装修!。装饰工程《施工许可监督—管理:维护装?修装饰市场秩序确】。。保建筑质量》安全经市建设局【。研,究通:过,现,将石:家庄市建筑》装,修装饰工程施工【许可:管理办法印发给【。你们请认真》贯彻实?施 石家庄—市建设局 】2012《。。年12月1》。0日: , 石家庄市建筑装】修装饰工程》施工:许可管理办法 第!一条 为加强—建筑装?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!监督管理维护装【修装:饰市:场秩序?确保建筑质量—安,全根据中华人—民共:和,国建筑?法、河北《省建筑?条,例、住建部建—筑工: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!等相关法律、法规规!定结合?本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《 《。。。 第二条【 凡本市行政区域】内投资额在30万元!及其以?上或建筑面》积在300平方米】及其: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!工程在开工前建【设单位应当申请【领取施工《许可证 》 第三】条, 本办法所指—建筑装修《装饰:工,程是指为保护建筑】物的主体结构、【。完善建筑物的—物,理性能、使》用功能和美化—建筑物采用》装修装?饰材料对建筑—。物、构筑物内外表面!及空间进行》的各种修饰处理【过,程的:建设活动 — 第四】条 :市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负:。责市内五《区(长安、》桥东、?桥,西、新华、裕华【),建筑装修装饰工【程日常监督管—。理, : ,   ?各县(市)区建设行!。政主管部门负—责本辖区《内建筑装修装饰【工程日常监督管理 ! 》 第五条 —新建、改扩建项目】建筑装修装饰工【程与:总承包工程一并【发包的?建设单位应》将装修装饰》工程随总承包工【程一:。并办理施工》许可手续其》办理条件及程—序按主体工》。程施工许可证核【发条件?及程序进行;未与】总承包工《程一并发包》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!。定办理施工许可【手续: 》 第六条 依】法必须?进行招标的建—筑装:修装饰工程应通过】招标方式《、招标组织形—式实施 【 ? 第七条 从—事建筑装修装饰工】程,活动的设《计、施工《、监理、造》价,咨询、招标代理、检!测机构等单位及其】专,业技术人员应当【具备相应等级—的资质证书及—执业资?格证书 ! 第八条 未依】。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!不得开工 》     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将应【该申请领取施工许】。可证的工程项目肢解!为,若干限额《以下:的工程规避申请领取!施工许可证》 《 第》九条 建筑装修装】饰时不得改变原房】屋结构?;确有必要拆改结构!和明:显加大荷载的—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!权人、使《用人应委托具有相】应资质?。的设:计单位进行设—计并经审图》单位核准 ! :。 第十条 凡—涉及改?变房屋用途、改【变外立面形》式,、色彩、材质等【装修改造均需—到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办理规划审批】手,续重:。新核发?建设:工程规?划许可?证或出具规划—审批意见 ! 第十一条【 申:请人领?取建筑装修装—饰施:工,许可证应《当具备以下条—件并提供相关—证明材料  【   (一)—房屋所?有权证?、对:新,建建:筑二:次装:修装饰建设单—位应提供房屋竣工验!收备案表、非—房,屋产权人进行房【屋,装修的提《供房屋产《权证明及租赁合【同、法人《授权委托书》(,原件)、法人—和被委托人身份证】(复印件)及申请表!;    — (:二)按照规定应该进!行招投标的应—提供中标通知书、设!。计、监理、施—。工合同(原》件,);     】(,三)施工《图设计文件审查【。合格书(原件);】 ,     (四)建!设,工程质量、安全【备案通知书(—原件:);   —  (五)》建,设资:金落实证明(原【件); 《。。    《 ,(六)建设工程现】场勘验记《录(原件); 【     (七)依!法应:当进行消防》设计:审,。核的项目应提供消防!设,。计审核意见书(复】印件);适用本办法!。第十条规定的应【提供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》 《 : 第十《二,条 申?请办理建《筑装修装饰》工程施?工许可证《应当按照下列程【序进行? :    (一)申请!人按照本《办法第十一条—规定向发证机关【提出申?请;     (!。。二)发证机关—在收到申请后—按照受理、审—。核、批准的程—序进行对于符—。合条件的应》当自收到申请之【日,起,。1个工作日(法【定15日)》内核发施工许—可证:;对于申请材料【不齐全的应当场【。告知:不予受?理或要求补正;对】。于经补正仍》不符合条件的应当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】1个工作日内做出不!予许可的决定并【书面通?知,申请人说明理—。由 — 第十三—条 申请人申请领取!施工许可证的工程】名称、地点》、规模应《当与依法《签订的施工承—包合同?。一致;须经规—划审批?的应与建设》工程:规划许可《证项目名《称一致   【  施工《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!工现场公示并—备查     施!工许可证不得伪【造和涂改 — 第十】四条 建筑》装,修,装饰施工许可证延】期、变更按住建【部建:筑,工程施工许》可管理办法》执,行 《 , 第》十五条 建筑装修】装饰工程竣工—后建设?单位:应进行建《筑节能专项验收并】组织设?计,、施工、监理等【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其!组织形式、》程序应?接受质量监》。督机构的依法监督 ! ,。 , 第十六】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!工,程竣:工验收合《格之:日起15日》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!。门办理竣工验收备】案,并依法移交工程【档案资料《 】第十七?条 加强建筑装修装!饰工程建设、设计】、施工、监理、造】价咨询、招标—代理、?检测机构等》单位及其从业人员】的诚:信体系建设对—参建各方及其从业】人,员的信用状况—、违法违《规,情况:建立:信息库? 》。 第十》八,条 违反《本办法的规定—由,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按照《相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实施行政》。处罚     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加强建—。筑装修装饰施—工,许,可后的监《督管理严格查—处建筑装修》装饰活动各责任主体!违反建设法律—法规行为《确保建?设工:程质量和安》。全 【第十九条 本办【法有效期自》2012年12【月1:0日至?20:1,7年12《月9:日 ?